第三百七十四章 震撼
開局失業,我讓歌壇大魔王回歸 作者:程硯秋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丁璐不等試聽結束,直接購買。
她打開歌詞,“你們看。”
兩位同伴湊過來,丁璐剛要說,想了想,又從包裏拿出一根筆,“這1983年小巷12月晴朗,雖然不知道為什麽這麽寫,但顯然跟福爾摩斯最後一案發表日期1893年12月有關。”
兩位同伴點頭。
她們不知道具體日期,但她們知道這事。
柯南道爾在寫完最後一案後就從此結束了福爾摩斯的故事,在進入20世紀以後,再也沒寫過相關,反而因為英倫戰爭辯護的書得封爵士,然後參選國會議員從政了。
丁璐繼續在紙上寫,邊寫邊說:“‘打字機繼續推向接近事實的那下一行’,這個打字機應該出自《身份案》,福爾摩斯借助打字機推理。”
“‘石楠煙鬥’,福爾摩斯的書中出現不少次煙鬥,思考時用陶製煙鬥,而石楠煙鬥,在《歪唇男人》中出現過。”
丁璐就這樣一段歌詞一段歌詞的分析下去,很多出現在歌詞中的東西,都出自福爾摩斯的案子,或者福爾摩斯的身份,以及他的生活場景。
這說明作詞人十分了解《福爾摩斯探案集》,丁璐甚至懷疑作詞的是江洋。
“就算不是他,他至少也在旁邊幫忙了。”
丁璐放下筆。
她覺得這作詞人超厲害,她啃《福爾摩斯探案集》很多遍了,都不見得能記得這些東西,還是看到歌詞以後,才慢慢想起來的,但這人竟然能寫成歌詞。
牛皮!
這絕對是一首歌屬於他們推理迷的歌。
太有推理風格了!
就是看著歌詞,都能做一番推理。
“要這麽說——”
兩位同伴在旁邊聽得一愣一愣的,“是挺厲害的。”
但短發同伴有個疑問。
她指著“盔甲騎士臂上”,“融化的蠟像”,“消失的手槍”這些歌詞,“這些出自哪兒?”
這還真把丁璐問住了。
她縱然熟讀《福爾摩斯探案集》,但真沒怎麽看過這些東西出場。
“難道是我忘了?”
丁璐手支著頭,抓了一把頭發努力回想,“不應該啊。”
這首歌的作詞一看就是很熟悉福爾摩斯的人寫的,許多東西可能不是破案的關鍵,但跟福爾摩斯息息相關,譬如歌詞“提琴在泰晤士”,福爾摩斯喜歡拉小提琴。
丁璐自詡一個“福爾摩斯”通,還真沒見過短發同伴指出的那幾個。
短發同伴問她:“你不會是沒讀過吧?”
“不可能!”
丁璐說她把福爾摩斯相關的,讀的爛熟於心了,幾乎一聽案子的名字,就知道這案子是什麽案子,怎麽破的。
可——
這幾個詞她的確不知道出自何處。
不隻她,在丁璐拿起手機查的時候,發現網上已經有人在分析這歌詞了,但他們也不知道。
“這——”
丁璐抓耳撓腮,就是吃飯都沒心思了。
這對於一個推理迷,兼福爾摩斯愛好者,號稱福爾摩斯穿什麽顏色內庫都能推理出來的人來說簡直是一種煎熬。不過沒關係,在吃飯的間隙,丁璐出去找了下劉濤,想向劉濤請教一下。
結果,劉濤也是一臉懵。
他也不知道啊。
這下丁璐放心了,隻要菜的不是我一個,那就沒那麽難受了。
而且——
他們在推理一番以後,一致認為,作詞者可能看了本假書。
也可能看了一些關於福爾摩斯二創的書。
這下倆人心舒坦了。
這倒也無關緊要,而且真要硬掰扯的話,作詞者完全可以說這幾個詞是自己杜撰的。
“呼!”
丁璐再次表示,“這歌寫的真好,曲好,詞好。”
“嗯。”
劉濤同意,“對了,江老師新書明天發售。”
“啊?”
丁璐這兩天因為影視改編忙暈了,經劉濤這麽一說:“那,這,這歌是幫江洋老師宣傳的?”
“我怎麽知道。”
劉濤離開了。
丁璐覺得他不知道就見鬼了,這世上哪有這麽巧的事。
不過,丁璐是真酸啊。
她的書當初出版時,真的是求爺爺告奶奶,後來托劉濤的福才得以出版,出版的時候還沒怎麽宣傳,要不是靠著劉濤的人脈和資源,真不一定能有改編影視劇的機會。
再看看江陽——
她現在能就著醋幹一碗。
丁璐終究是把這事兒記下了。
在第二天,熬夜的她從床上爬起來,專門去書店買書。
書店把江洋新書放在醒目的位子。
丁璐在買書前,看一看自己那本被擠在角落的書,恨書不爭氣。
恨過後,她去買書,然後人傻眼了。
這什麽情況?
一下子發售兩本書!
看名字還是毫不相關的兩本書,至少案件上是毫不相關的,一本《斯泰爾斯莊園奇案》,一本《羅傑疑案》,就很怪,這是什麽發售策略?
丁璐百思不得其解。
她把兩本書全買了,去吃了一頓不知道早飯,還是午飯的飯,然後回到家。
她看書沒那麽講究,倒上一杯水,找個光線充足的地方就可以了。
丁璐坐在陽台,先翻開《斯泰爾斯莊園奇案》,想起劉濤說過的話,已經做好讓江洋大神震驚一把了。
但——
期待頗高的丁璐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是。
這本書前麵對莊園生活描述,讓人身臨其境,讀起來依舊有讀《東方快車謀殺案》的愜意。
但是——
太怪了!
就譬如,波洛和黑斯廷斯的組合也像極了福爾摩斯和華生,把人物替換一下也不違和。
這幾乎就是在借鑒吧。
倒也不是不行,但出自《東方快車謀殺案》這種大作的作者之手,很不對勁。
還有在案件懸念設定上,也給丁璐一種稚嫩的感覺。
作者接連拋出了至少三條紅鯡魚,使讀者注意到的人物不斷變化——似乎每個人都是嫌疑犯,又似乎每個人都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有罪,給人一種很厲害的感覺。
這也的確是江洋的擅長之處。
但其實呢——
在丁璐享受推理的樂趣去推理時:
死者被毒殺了,安眠藥能延緩毒藥發作了。
丁路想:“啊,這樣啊,這超出知識範疇了,真不知道。”
然後——
在她基於毒藥,幾乎把書中出現過的所有人都懷疑了一遍,但始終不能確定凶手的時候。書中波洛找到了案件的最後一環。
但這最後一環明顯不公平。
誰能想到案件都要結束了,突然出現一封信!
這封信還是關鍵證據。
更讓丁璐覺得無語的是,英倫還有個一事不再理原則。
她要知道這個原則,指不定早就懷疑死者小老公了。
“這——”
丁璐看完了,合上書,覺得劉濤讓江洋下降頭了吧,就這本還震撼她?
當然,不可否認這本書有很多優點,譬如登場人物依舊眾多,筆法、人物塑造以及案情鋪敘,儼然一種大師風範,證明江洋的確是寫出《東方快車謀殺案》的那個人。
還有凶手多此一舉,完全可以銷毀證據,但我就玩,我就做成紙撚放在最危險處的精明,成就了波洛利用強迫症破案的這一很精彩的設計。
精彩之處很精彩,值得一句牛皮!
放在英倫的話,估計知道一事不再理啊這些,估計也會覺得這書厲害!
但丁璐看——
真的震撼不到她,也就普通向好的推理吧。
丁璐嘀咕:“難道真沉迷於大魔王美色了?”
(本章完)
她打開歌詞,“你們看。”
兩位同伴湊過來,丁璐剛要說,想了想,又從包裏拿出一根筆,“這1983年小巷12月晴朗,雖然不知道為什麽這麽寫,但顯然跟福爾摩斯最後一案發表日期1893年12月有關。”
兩位同伴點頭。
她們不知道具體日期,但她們知道這事。
柯南道爾在寫完最後一案後就從此結束了福爾摩斯的故事,在進入20世紀以後,再也沒寫過相關,反而因為英倫戰爭辯護的書得封爵士,然後參選國會議員從政了。
丁璐繼續在紙上寫,邊寫邊說:“‘打字機繼續推向接近事實的那下一行’,這個打字機應該出自《身份案》,福爾摩斯借助打字機推理。”
“‘石楠煙鬥’,福爾摩斯的書中出現不少次煙鬥,思考時用陶製煙鬥,而石楠煙鬥,在《歪唇男人》中出現過。”
丁璐就這樣一段歌詞一段歌詞的分析下去,很多出現在歌詞中的東西,都出自福爾摩斯的案子,或者福爾摩斯的身份,以及他的生活場景。
這說明作詞人十分了解《福爾摩斯探案集》,丁璐甚至懷疑作詞的是江洋。
“就算不是他,他至少也在旁邊幫忙了。”
丁璐放下筆。
她覺得這作詞人超厲害,她啃《福爾摩斯探案集》很多遍了,都不見得能記得這些東西,還是看到歌詞以後,才慢慢想起來的,但這人竟然能寫成歌詞。
牛皮!
這絕對是一首歌屬於他們推理迷的歌。
太有推理風格了!
就是看著歌詞,都能做一番推理。
“要這麽說——”
兩位同伴在旁邊聽得一愣一愣的,“是挺厲害的。”
但短發同伴有個疑問。
她指著“盔甲騎士臂上”,“融化的蠟像”,“消失的手槍”這些歌詞,“這些出自哪兒?”
這還真把丁璐問住了。
她縱然熟讀《福爾摩斯探案集》,但真沒怎麽看過這些東西出場。
“難道是我忘了?”
丁璐手支著頭,抓了一把頭發努力回想,“不應該啊。”
這首歌的作詞一看就是很熟悉福爾摩斯的人寫的,許多東西可能不是破案的關鍵,但跟福爾摩斯息息相關,譬如歌詞“提琴在泰晤士”,福爾摩斯喜歡拉小提琴。
丁璐自詡一個“福爾摩斯”通,還真沒見過短發同伴指出的那幾個。
短發同伴問她:“你不會是沒讀過吧?”
“不可能!”
丁璐說她把福爾摩斯相關的,讀的爛熟於心了,幾乎一聽案子的名字,就知道這案子是什麽案子,怎麽破的。
可——
這幾個詞她的確不知道出自何處。
不隻她,在丁璐拿起手機查的時候,發現網上已經有人在分析這歌詞了,但他們也不知道。
“這——”
丁璐抓耳撓腮,就是吃飯都沒心思了。
這對於一個推理迷,兼福爾摩斯愛好者,號稱福爾摩斯穿什麽顏色內庫都能推理出來的人來說簡直是一種煎熬。不過沒關係,在吃飯的間隙,丁璐出去找了下劉濤,想向劉濤請教一下。
結果,劉濤也是一臉懵。
他也不知道啊。
這下丁璐放心了,隻要菜的不是我一個,那就沒那麽難受了。
而且——
他們在推理一番以後,一致認為,作詞者可能看了本假書。
也可能看了一些關於福爾摩斯二創的書。
這下倆人心舒坦了。
這倒也無關緊要,而且真要硬掰扯的話,作詞者完全可以說這幾個詞是自己杜撰的。
“呼!”
丁璐再次表示,“這歌寫的真好,曲好,詞好。”
“嗯。”
劉濤同意,“對了,江老師新書明天發售。”
“啊?”
丁璐這兩天因為影視改編忙暈了,經劉濤這麽一說:“那,這,這歌是幫江洋老師宣傳的?”
“我怎麽知道。”
劉濤離開了。
丁璐覺得他不知道就見鬼了,這世上哪有這麽巧的事。
不過,丁璐是真酸啊。
她的書當初出版時,真的是求爺爺告奶奶,後來托劉濤的福才得以出版,出版的時候還沒怎麽宣傳,要不是靠著劉濤的人脈和資源,真不一定能有改編影視劇的機會。
再看看江陽——
她現在能就著醋幹一碗。
丁璐終究是把這事兒記下了。
在第二天,熬夜的她從床上爬起來,專門去書店買書。
書店把江洋新書放在醒目的位子。
丁璐在買書前,看一看自己那本被擠在角落的書,恨書不爭氣。
恨過後,她去買書,然後人傻眼了。
這什麽情況?
一下子發售兩本書!
看名字還是毫不相關的兩本書,至少案件上是毫不相關的,一本《斯泰爾斯莊園奇案》,一本《羅傑疑案》,就很怪,這是什麽發售策略?
丁璐百思不得其解。
她把兩本書全買了,去吃了一頓不知道早飯,還是午飯的飯,然後回到家。
她看書沒那麽講究,倒上一杯水,找個光線充足的地方就可以了。
丁璐坐在陽台,先翻開《斯泰爾斯莊園奇案》,想起劉濤說過的話,已經做好讓江洋大神震驚一把了。
但——
期待頗高的丁璐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
是。
這本書前麵對莊園生活描述,讓人身臨其境,讀起來依舊有讀《東方快車謀殺案》的愜意。
但是——
太怪了!
就譬如,波洛和黑斯廷斯的組合也像極了福爾摩斯和華生,把人物替換一下也不違和。
這幾乎就是在借鑒吧。
倒也不是不行,但出自《東方快車謀殺案》這種大作的作者之手,很不對勁。
還有在案件懸念設定上,也給丁璐一種稚嫩的感覺。
作者接連拋出了至少三條紅鯡魚,使讀者注意到的人物不斷變化——似乎每個人都是嫌疑犯,又似乎每個人都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有罪,給人一種很厲害的感覺。
這也的確是江洋的擅長之處。
但其實呢——
在丁璐享受推理的樂趣去推理時:
死者被毒殺了,安眠藥能延緩毒藥發作了。
丁路想:“啊,這樣啊,這超出知識範疇了,真不知道。”
然後——
在她基於毒藥,幾乎把書中出現過的所有人都懷疑了一遍,但始終不能確定凶手的時候。書中波洛找到了案件的最後一環。
但這最後一環明顯不公平。
誰能想到案件都要結束了,突然出現一封信!
這封信還是關鍵證據。
更讓丁璐覺得無語的是,英倫還有個一事不再理原則。
她要知道這個原則,指不定早就懷疑死者小老公了。
“這——”
丁璐看完了,合上書,覺得劉濤讓江洋下降頭了吧,就這本還震撼她?
當然,不可否認這本書有很多優點,譬如登場人物依舊眾多,筆法、人物塑造以及案情鋪敘,儼然一種大師風範,證明江洋的確是寫出《東方快車謀殺案》的那個人。
還有凶手多此一舉,完全可以銷毀證據,但我就玩,我就做成紙撚放在最危險處的精明,成就了波洛利用強迫症破案的這一很精彩的設計。
精彩之處很精彩,值得一句牛皮!
放在英倫的話,估計知道一事不再理啊這些,估計也會覺得這書厲害!
但丁璐看——
真的震撼不到她,也就普通向好的推理吧。
丁璐嘀咕:“難道真沉迷於大魔王美色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