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寧剛上車。


    手機響了。


    她看了一眼,本來清冷的臉慢慢地泛起笑意,她笑盈盈的把手機放下,係上安全帶,啟動車子,開車出了小區。


    江陽也放下手機。


    他繼續寫劇本。


    三哥招呼服務員,要了一杯檸檬水,放到江陽跟前。


    他坐在旁邊,看著密密麻麻的本子,“寫的什麽劇本?”


    “一個離異男人,在朋友陪伴下走出來的公路片。”


    江陽說


    “電影劇本?”


    三哥在得到肯定答桉以後,沒再打擾江陽,又坐了回去,陸陸續續的,洪山、莊齊他們都來了,文妮兒也跟著過來,今晚是樂隊的第一次演出,他們得看看。


    江陽就不看了。


    李清寧給他打來電話,這邊車開不進來,李清寧在外麵等他。


    江陽收拾了東西,把寫下來的劇本收起來,本子和筆還給老板,老板正在看電影,伸手接了過去,江陽瞥了一眼,他看的是《獨自等待》,還挺入迷的。


    “我先走了。”


    江陽朝正在閑聊的洪山他們打招呼。


    莊齊:“你不留在這兒看演出?”


    江陽:“和我老婆約了去吃飯。”


    江陽朝他們擺擺手,朝門外走去。


    洪山叮囑他:“慢點。”


    “知道了!”


    江陽的身影消失在漸漸外麵的人流中。


    文妮兒忽然記起來:“江陽沒喝酒吧?”


    三哥:“沒有。”


    文妮兒放心坐下,剛要說話,旁邊一直在看手機的老板放下了手機。


    文妮兒問他:“這電影怎麽樣?”


    “挺好的。”


    老板摸了摸兜,問洪山:“有煙嗎?”


    洪山剛要想說有,想到媳婦在身邊,“沒,沒有。”


    老板看向三哥,三哥拿出煙盒,遞給他一支,“心髒不好能抽?”


    老板:“心髒不好,又不是肺不好。”


    他說罷,拿起煙盒出去了。


    三哥剛摸出打火機,“你不用火?”


    老板背對著揮了揮手,“我有。”


    三哥手舉著打火機遲遲放不下,“好家夥,有火沒煙。”


    文妮兒問洪山:“杠子這神色不對啊。”


    老板的名字叫杠子。


    洪山以前跟石頭在一起玩的時候,也跟杠子玩過一陣。


    洪山沒看出來:“是嗎?”


    他扭頭看向外麵,外麵遊人挺多的,很多情侶,穿過情侶們人潮,看見杠子走到了對麵,臨水一側的樹下,站在白欄杆旁抽煙,身形蕭索。


    老板看了《獨自等待》,心裏挺感慨的,倒不是說他身邊溜走了一個人,現在追悔莫及。而是他是溜走的那個人,喜歡的姑娘從始至終都沒有發現他喜歡她。


    姑娘喜歡他哥們。


    他那哥們也的確有一把刷子,彈著一手好吉他,留著一頭飄逸長發,特別招人喜歡。


    他們仨從小一起長大的。


    姑娘和哥們一個漂亮,一個有才,就好像偶像劇中的主角。而他就好像是天生為主角而存在的配角。哥們和姑娘家境優握,從小帶著杠子在胡同裏闖蕩,打架,看電影,買打口碟,乃至於第一次追星,玩吉他,都是哥們和姑娘帶著他。


    他們是多姿多彩的,而杠子就好像沒有色彩的人,默默地呆在身邊,沾染上一些他們折射的光芒,就好像表現得耀眼許多。


    但他真的喜歡姑娘啊。


    在姑娘和哥們睡一起那一晚,杠子一晚上沒睡覺,身子彎曲在一起,像一隻蝦。


    後來,杠子努力讓自己變得有色彩一下,所以他喜歡上了抬杠,追求特立獨行,搖滾喜歡重金屬的,音樂喜歡小眾的,隻為了讓自己多一丟丟色彩,哪怕能讓對方眼裏多一絲光亮。


    杠子抽一口煙,煙已經到盡頭了。


    他抽了一半,風抽了一半。


    後來啊。


    姑娘和哥們分手了。


    杠子替他們惋惜,也挺高興的。但很快,姑娘背著一個雙肩包,提著一把吉他離開了這個城市,而哥們也離開了胡同,慢慢地成為了一個歌手。


    不過——


    哥們運氣挺不好的,出道兩年,剛小有名氣,天王出道。


    接著,大魔王奪走了天王第一座新人獎。


    從此,整個歌壇進入了狂奔的雙王時代。


    在那個時代,苦的不是雙王身邊的工作人員,也不是為他們搖旗呐喊的粉絲。


    苦的是別的歌手,想要不掉隊,就必須得學習,努力提升自己,哪怕模彷也好,不然潮流流行了,觀眾品位起來了,歌手還在唱以前風格的歌,誰買賬啊。


    他朋友就在那時候掉了隊,現在是一個音樂工作室老板。


    這兩位朋友各自奔向遠方,留下杠子依舊呆在原地,就像一隻雞,望著鴿子羨慕他們自由。


    不過——


    去年,杠子偶然得到消息,她回來了。


    她在這條街上當駐唱。


    杠子趕忙過去看,的確是她,依舊長發飄飄。


    她當時拖著一個特別大的行李箱,不再是那個雙肩背包了。杠子站在那兒看她,沒來由一陣感慨,誰都不喜歡行李重啊。但不知不覺行李就變重了。


    這就是人生啊。


    杠子又點了一根煙,慢慢地踱步過去,向那姑娘駐唱的酒吧走去。


    不知道為什麽,杠子忽然想到了江陽。


    他覺得江陽跟他特別像。


    當然,這是給他自己臉上貼金,他是個資深舔狗和杠精,說出去要招人唾棄。


    江陽有大魔王呢。


    他們壓根不是一路人。


    杠子隻是覺得,他們性格上有那麽一點像。


    就下午的時候,他們在談大魔王音樂的時候,江陽默默聽的的樣子,特別像他跟以前哥們和姑娘出去時的樣子,哥們和姑娘侃侃而談,仿佛什麽都知道,他隻能在旁邊聽著,有一些內向,不自信,還有一些——


    就是許多人坐在一起的時候,許多人是有色彩的,赤橙黃綠青藍紫,而他們這種人就好像沒有顏色,默默地坐在那兒,沒人在乎,沒人把話頭引到你這兒,問你意見。


    然後——


    杠子覺得自己又給自己臉上貼金了。


    江陽跟他不一樣。


    今兒坐在那兒,石頭這種人群中的焦點,很自然的把話頭就引到了江陽那兒。


    三哥會給江陽倒一杯檸檬水。


    洪山會叮囑江陽慢點。


    文妮兒會關心的問江陽喝沒喝酒,怕他一不小心掉水裏。


    為什麽呢?


    杠子吐一個煙圈,他真覺得他跟江陽一樣,都是那種沒有顏色的人。


    他停下腳步。


    坐在臨水、路旁的椅子上,目光透過人群,穿過玻璃,看到他曾心心念念的姑娘,手裏拿著話筒,穿著格子襯衫,慵懶的坐在吧台椅上,唱著一首民謠。


    因為大魔王吧。


    杠子忽然懂了。


    他和江陽本是同一種人,但因為有大魔王,把江陽的沒有顏色照耀的瑰麗無比。


    就像杠子小時候做過的一個夢,他要娶現在酒吧內在唱歌的那個格子姑娘,到時候所有人羨慕、嫉妒、還有關注的目光都會落在他身上,就好像那是他人生價值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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