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證之後,蕭戰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搬家!


    雖然別墅那邊還沒有裝修好,可在他看來,他已經結婚了呀,那怎麽還能住在嶽父嶽母家裏呢?傳出去多不好聽啊,他又不是入贅!


    當然,最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生活在二老的眼皮子底下,他想做些什麽都沒有機會!之前沒結婚就算了,現在他們結婚了呀,那啥啥可是他的權利!


    於是,他就在和平花園附近找了個新房子,精裝,拎包即住,方便得很,當然,以他的個性,自然不可能是租的了。


    趙家二老還有些舍不得,畢竟,他們一搬就是一大家子,那家裏就隻剩下他們兩個老人了,他們早就習慣了飴兒弄孫的日子,突然變得這麽寂寞,還真不習慣呢。


    對於蕭戰和趙一諾的婚事,他們自然是認可了,沒辦法啊,誰叫自家女兒不爭氣,就偏的喜歡他呢,而且,其實蕭戰也挺好的,之前那麽傷害一諾也隻是因為失憶了,也算是情有可原吧。


    幸好的是兩家離的也不遠,他們有時間就可以去坐坐,周末的時候還可以把念念接過來住一兩天,倒也算是聊以慰藉了。


    蕭心媛的撫養權終於判下來了,蕭戰以第一監護人的身份順利贏得她的撫養權,而最讓他高興的,是在法官問媛媛是不是願意跟爸爸和新媽媽一起生活時,她主動點了頭!


    他相信這個世界是公平的,有付出自然就會有回報,孩子的心是最簡單,最透明的,一諾對她那麽好,他相信她能感受得到!有這麽一個好的開端,總有一天,她肯定也會像念念一樣,真心叫她一聲媽媽。


    而在這形勢一片大好的局麵下,警局也傳來了一個消息,說好不算好,說壞也不算壞。


    當初那起綁架案雖然常歡承認了自己是主謀,也被判了刑,可那四個同犯卻隻抓到了兩個,另外兩個始終在逃。


    而最近警方在再次勘察現場證據的時候,意外的發現了半個之前沒有注意到的腳印,而據法證人員鑒定,這個腳印屬於一個身高在165到170之間,體重45公斤左右的女性!


    而這個腳印,與案發當日趙一諾和常歡腳上穿的鞋子紋路,都不符。


    這廠房廢棄已久,平時幾乎沒人走動,而這半個腳印卻紋路清晰,很顯然應該是最近留下的,而自從發生了綁架案以後,那邊就被封了。


    所以,這個腳印的主人,很可能曾經去過案發現場。


    這個發現讓警方精神大振,在常歡和兩個綁匪落網之後,這起案子就進入了瓶頸,可因為這案子牽涉到了蕭戰,上麵一直在向他們施壓,要求盡快抓到全部凶犯,可這麽長時間都沒有掌握到其他有力的證據,他們也感到壓力大的很。


    現在雖然暫時還不知道這個鞋印是屬於誰,到底是綁匪的同謀,還是某個目擊者,可至少有了一個調查的方向,隻要找到這個人,很可能就會了解到一些別的線索。


    警方重新提審了常歡和兩個綁匪,這次,他們聽了蕭戰的建議,請來了心理專家和測謊專家。


    雖然兩個綁匪一口咬定整起案子都是常歡主使的,他們四個是幫凶,沒有其他人出現,可兩位專家還是從他們的表情和眼神中斷定,他們撒了謊!


    而對常歡的審訊就更簡單了,警方剛一問起當日在廠房有沒有第三個女性出現,她就笑了,充滿了嘲諷的語氣,“我之前的口供就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是你們不信,現在還來問我做什麽?”


    警方早就已經翻出了她當日的口供,試探性的問道,“你的意思是當天除了你和趙一諾之外,確實有第三個女性出現在了案發現場,而這個人,是沈雨婷?”


    常歡翻了個白眼,翹著二郎腿不加理會。


    “xxxxxx!”一邊負責記錄的女警低喝了一聲她的編號,嚴厲的說道,“你不配合審訊就是妨礙警方辦事,那可是要加刑的!”


    常歡這才慢吞吞的放下了腿,開了口,“我當時已經說過了,這事我是主謀,但我是被沈雨婷慫恿的,連那些綁匪也是她找來的。”


    幾個警察對視了一眼,“你說綁匪是沈雨婷找來的,那為何兩個綁匪都說不認識她?而且,案發當天她有不在場證明。”


    她撇了撇嘴,“這你們就要去問那兩個綁匪了,也許是給了錢,也許是許了什麽好處,總是有原因的。至於不在場證明……做證明的都是她的朋友,那個能算數嗎?”


    警察看了看另一邊暗暗觀察的測謊專家,見他們點頭,明白她是說的真話,便又往下問了下去,“你說你是被沈雨婷慫恿的,有什麽證據嗎?”


    “這種事情能有什麽證據?那天我心情不好,一個人在街上亂逛,正巧遇到她,當時她和幾個朋友在逛街,是她主動叫住了我……”


    “你為什麽心情不好?”


    常歡一下子被戳中了痛處,咬著牙狠狠的瞪了他一眼,“我發現我老公知道了我們的孩子不是我們親生的事情,心裏很害怕。”


    “她當時身邊的朋友長什麽樣子,你還記得嗎?”


    她搖了搖頭,“她那些朋友個個都化著煙熏妝,鬼才認得出來。”


    負責審訊的警察又看了一眼一旁的專家,然後點了點頭,“那你再說說案發當天具體的經過。”


    說到這個,常歡猶豫了一下,“我可以全都坦白,但是,你們得給我一個保證,即使我在這裏麵又犯了什麽罪,你們都不能再給我加刑。”


    幾個警察對視了一眼,“這得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那算了,”她靠到了椅背上,“反正我已經被判了15年了,這個案子破不破跟我也沒什麽關係。”


    最終,還是這幾個警察中級別最高的發了話,“你願意坦白協助我們破案,也算是將功折罪,我可以向你保證,不會給你加刑,而且,如果你提供的線索確實有力,我們甚至可以考慮給你減刑,當然,前提是你犯的不是故意殺人這樣的重罪。”


    “那倒不是,”她撇了撇嘴,“我隻是因為一時疏忽,讓一名女性受到了歹徒的侵犯。”


    說著,她便把當天所有的事情全都和盤托出了,之前在沈雨婷的事情上她並沒有太過堅持,一來是她確實沒有證據,二來,也是怕自己不僅不能證明沈雨婷有參與其中,還會因為強暴一事受到牽連,可現在她都已經入獄了,隻要不加刑,她什麽都無所謂。


    這番審問,全程都在兩個專家的觀察之下,而據他們分析,常歡說的話都是真的,並沒有任何欺瞞的成分。


    警方並沒有立即傳審沈雨婷,而是暗暗的對她展開了調查,這麽一查下去,果真還就查出了問題。


    沈雨婷身高168,體重44公斤,與廠房內提取到的半個鞋印基本相符。


    事發之後,為她提供不在場證明的幾個人在前段時間都以不同的理由離開了天秦國。


    警察也拿到了常歡口中遇到沈雨婷的那個街口那天晚上的監控錄像,事實證明,那日她們確實見過麵。


    警方還去通訊公司調取了案發前幾日沈雨婷的通話記錄,證實她在案發之前曾聯係過一個叫龍哥的,而龍哥也已經承認,他為沈雨婷介紹了幾個“辦事的”!


    這種種的證據,即使不能證明她直接參與了這起綁架案,也至少能說明她與這起案子有關!


    於是,警方重新提審了沈雨婷!


    而這次審訊,旁聽的並不是之前那兩個測謊專家,而是蕭戰!


    他已經從警方那裏得知了這起案子的最新進展,知道他們懷疑沈雨婷也參與其中,而且她很可能還知道另外兩個歹徒的行蹤,所以,他主動提出了旁聽。


    隻是旁聽,他沒有任何發言或者詢問的資格,但沈雨婷看到他還是嚇了一跳,臉色倏地變了變。


    但是,正是因為他在場,這次審訊也變得異常艱難,她從頭到尾都沒說幾個字,一口咬定她是被陷害的,她什麽都不知道,她有朋友可以證明案發當天她根本不可能在場。


    蕭戰自然不是來阻礙他們審訊的,事實上,警方沒有從沈雨婷的口中得到任何有用的線索,而且,因為證據不夠充分,他們甚至都不能扣留她,隻能放她離開,但是,他卻從沈雨婷的言談舉止中看出了一些警方看不出來的東西。


    他18歲就認識她了,雖說不是朝夕相處,但也可以算得上是了解,所以,他很清楚,她撒謊了!


    對他來說,沈雨菲曾經救過他的命,隻要他能做到,他可以為她的妹妹做任何事!但是,這個任何事,卻不包括傷害趙一諾!任何人,隻要敢傷害她,哪怕隻是動了一點兒這個心思,他都絕不妥協!


    審訊完畢,警察收拾東西離開,告訴沈雨婷也可以走了,他卻並沒有走,而是等到房間裏隻剩下了他們兩個,他才終於沉沉的開了口,“常歡沒有說謊,那起綁架案,你參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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