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十裏紅妝不如你</br>
鄭格格今天沒去參觀,因為她起不來。</br>
昨晚林暮生就跟吃了春藥似的沒停過,用他自己的話說。</br>
“格格,原來金槍不倒是真的可以有!”</br>
看著還抱著自己的無恥男人,鄭格格累的連打他的力氣都沒有。動了動腦袋,看到床頭櫃上的翡翠鐲子,那是昨天林震給她的。</br>
“這是我們林家傳給媳婦的,趕快找個日子把婚結了!”林老爺子說這話的時候,一臉的,看吧,我同意你嫁進來了,是不是很開心?</br>
林暮生抱著她碎碎念:“我馬上讓人安排,你的婚紗從國外訂做,最快的話也要一個月。雖然時間久了點,可我不能委屈你。”</br>
“你喜歡酒席在室內還是室外?”他突然問。</br>
鄭格格懶洋洋的看了他一眼:“有什麽說法嗎?”</br>
“唔,倒是沒有。”林暮生親了她一口,“一般我們這行都在酒店,不過你要是喜歡在室外我們就辦室外的!”</br>
“哦……”鄭格格明白了,“在室外容易被仇家殺掉吧?”</br>
林暮生沒想到她這麽聰明,一下就猜到了。他們這行誰都不幹淨,誰腦子壞了才會把自己暴露在外麵那麽久,那不擺明了在告訴人家。</br>
“來啊,我就在這呢,來殺我啊!”</br>
鄭格格無所謂的搖搖頭:“你看著安排吧,我也沒什麽朋友,隻有我弟弟和阿莎會來。”說道阿莎時,她瞟了林暮生一眼。</br>
林暮生裏麵警覺起來:“你那是什麽眼神?”</br>
“沒什麽。”鄭格格收回視線。</br>
“胡說,明明就有!”林暮生翻身把她壓在床上,“我知道你怎麽想的。”</br>
他以前追阿莎的事情鄭格格是知道的,現在這種情況是不是就叫吃醋?林暮生高興的說:“其實我後來想想,那並不是愛情,隻是在我人生絕境的時候她突然出現救了我,讓我有了活下去的希望。”</br>
對於林暮生來說,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把年幼的阿莎當成救世主,並且把她虛構成來拯救他的天使。可那不是愛情,不然他不會這麽多年身邊女人不斷。</br>
如果阿莎沒有萬傾思,他肯定會娶她,並且對她好,然後愛上她。但是沒有如果,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有著它本來的軌跡。</br>
林暮生很感謝阿莎。一是因為她救了自己,二嘛……</br>
是她把鄭格格帶到自己身邊的,讓自己的下半生可以完美無缺!</br>
“我能提個要求嗎?”鄭格格推開他的臉,認真的說,“關於婚禮的。”</br>
見她終於有興趣討論了,林暮生興奮的坐起來:“隨便提,隻要你喜歡!”</br>
鄭格格笑了笑:“我們能舉行中式的婚禮嗎?像古代的婚禮一樣!”</br>
“你喜歡那樣的?”林暮生有些意外,“是喜歡穿旗袍嗎?”</br>
“不是旗袍的那種。”鄭格格搖頭,“是非常古代的那種,蓋蓋頭的。”</br>
明白了!林暮生親了她一口,“放心,我會給你一場漂漂亮亮的婚禮!”</br>
讓鄭格格沒想到的是,林暮生能把婚禮整那麽大!</br>
“真漂亮!”</br>
大紅錦緞的婚服送來的時候,鄭格格都驚呆了,連林震也在旁邊蹦躂。</br>
“和電視看見的一樣!”老頭子摸了摸婚服上秀的鳳凰,“嘖嘖,這是金線。還有這個,這是天然的珍珠!”</br>
鄭格格無法形容禮服的豪華程度,密密麻麻的金線勾勒出展翅欲飛的鳳凰,長長的裙擺像是鳳凰的尾巴,上麵綴滿了珍珠和翡翠。連她想要的蓋頭,都是在純金打造的頭冠上,密密的垂下一簾金穗,正好擋在臉前。</br>
“丫頭,你快去試試,估計能壓死你。”對於林震破壞氣氛的話,林暮生當沒聽見。讓人把婚服送到樓上,又拿出幾個絲絨盒子。“這是我在ck那邊專門定製的,你看看喜不喜歡!”</br>
鄭格格一聽趕緊問:“是贏太太嗎?”</br>
“嗯,她親自設計的。”</br>
“真的……”鄭格格有些過意不去,她知道贏擎蒼多寶貝辛晴,這麽短的時候設計出幾套首飾一定很辛苦。挨個打開盒子,一套翡翠鑲金的,一套珍珠的,還有一套是非常現代的鑽石首飾。</br>
林暮生見她挨個摸摸,舍不得的目光裏又有些糾結,便開口說:“這些設計都是贏太太平時就畫的,沒有多辛苦,你不要多想。”</br>
“有什麽可想的?”林震粗聲道,“我們跟贏家比也不差。”</br>
鄭格格感動的看了林震一眼:“老爺子,謝謝!”</br>
她知道林震的意思,是想讓自己知道她現在是林家人,是有身份有後*台的</br>
,就像之前林暮生說的。</br>
“你是林家少奶奶,沒人可以欺負你,我也不行。”</br>
林震卻瞪了她一眼:“你叫我什麽?”</br>
“唔……”鄭格格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改口,被林暮生捂住嘴,“爸,金鐲子呢?”</br>
鄭格格不明所以的看著他,林暮生給她解釋:“這裏的習俗,兒媳婦改口錢是要送金鐲子的,越多越重表現越被丈夫家重視。”</br>
林震哼了一聲,蹬蹬蹬跑上樓,沒一會又蹬蹬蹬跑下來。鄭格格見他手拎著個塑料袋,跟超市的那種沒什麽區別。然後走到自己跟前:“給!”</br>
“謝謝……爸。”鄭格格結巴了一下,不是不好意思叫,而是被手裏的東西沉的。</br>
滿滿一袋子金鐲子啊,看著就跟夜市上隨便買的玩意似的。</br>
“你肯定看也沒看,直接讓人把金店裏的鐲子打包了吧?”林暮生挑挑揀揀的在裏麵翻了翻,“你看看這個圖案,這是送給老人的好不好?”他拿起一個晃了晃。</br>
鄭格格聽到他說打包時,就笑了,再看了眼他手上,指頭粗細的金鐲子上雕著福祿壽的圖案,直接就笑出了聲。</br>
“老婆,你回頭挑挑,不能帶的就去金店溶了,打套金碗筷放到餐館去!”林暮生倒是會安排,反正是不會留給他爸的。</br>
林震擺擺手:“隨便你們。”然後一臉期盼的問林暮生,“看完丫頭的了,該看我的了吧?”</br>
“你的什麽?”林暮生一臉奇怪的問,“爸,難道你也想穿旗袍?”</br>
“你這個死小子”林震揮了揮拐杖,轉身氣呼呼的上樓去了。半道還吼了句,“我不去參加婚禮了!”</br>
鄭格格推了推幸災樂禍的男人:“你幹嘛讓老人生氣,回頭再氣出個好歹來。”</br>
“沒事,醫生說了,讓他沒事吼吼,預防老年癡呆!”</br>
一直到婚禮前兩天,林震才看到了他的衣服,深紫色的唐裝。老頭從林暮生手裏拿過衣服時,還故意說:“這麽深的顏色,一點都不好看。”</br>
“那你別穿!”林暮生作勢要拿回來,林震拍開他的手,抱著衣服就上樓了。</br>
五月的最後一天,鄭格格出嫁,阿莎和鄭澤看著一聲喜服的新娘表情各異。</br>
“嘖嘖,真好看!”阿莎摸了摸喜服上的刺繡,“這個是我媽那邊最好的師傅繡的,尋尋哥說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才有資格穿。”</br>
鄭格格拉著她的手感激道:“幫我謝謝辛阿姨,她的腿剛好就操心我的事,下個月我回國一定親自上門探望她!”</br>
“別客氣啦!”阿莎抱了抱她,“我媽喜歡做這些,有人喜歡她的設計她才會高興!”</br>
鄭格格點點頭,又看向自己的弟弟。</br>
“姐……”鄭澤沒想到這麽快他姐就答應了嫁了,原本還以為能拖到明年。</br>
“我很好,我會幸福的!”鄭格格拍了拍他的肩膀,“從此以後,你要走自己的人生了!”</br>
鄭澤吸了吸鼻子:“我會的!”</br>
從此以後,姐姐就屬於另一個男人了。他一定要努力成為姐姐最好的後路,讓她永遠可以回頭。</br>
敲門聲響起,一個漂亮的男人走進來。</br>
“尋尋哥!”阿莎笑眯眯被萬傾思摟進懷裏。</br>
鄭格格微笑的打招呼:“萬先生。”</br>
“叫我名字就好。”萬傾思點了下頭,然後摸了摸阿莎的肚子,“不要站太久,小心身體。”</br>
阿莎剛剛懷孕兩個月,如果不是鄭格格是她最好的朋友,萬傾思是不會讓她跑來的。</br>
“沒事啦!我又沒幹嘛。”阿莎完全不理解準爸爸焦躁的心情,無所謂的說,然後突然眼睛一亮,“格格,你以後生個女兒吧,我們做親家!”</br>
鄭格格好奇的問:“你怎麽知道你懷的是兒子?”</br>
“我媽讓中醫看過了,是男孩!”</br>
萬傾思抿了抿嘴角,他才不要和林暮生做親家,於是轉移話題:“時間到了,出去吧。”</br>
林家的婚禮,像一場盛世華美的電影。</br>
十裏紅妝鋪滿街道,一隊吹著嗩呐的樂隊開道。新郎騎著白馬在最前麵,身後是穿著唐裝的童子拋灑花瓣。金頂紅身的八人大嬌裏,坐著身披霞帔的新娘。</br>
鄭格格手裏拿著蘋果,看著眼前的金穗隨著轎子的節奏搖擺,心卻漸漸平靜下來,透過轎簾的縫隙,她的目光落在林暮生身上。這個男人,從今以後會與她不離不棄,生死與共。</br>
風吹過,像是低訴著什麽,林暮生暮然回首。</br>
兩人相視而笑,滿街繁華從眼底淡出。</br>
擇一人終老,守一人白頭……</br>
</br>
鄭格格今天沒去參觀,因為她起不來。</br>
昨晚林暮生就跟吃了春藥似的沒停過,用他自己的話說。</br>
“格格,原來金槍不倒是真的可以有!”</br>
看著還抱著自己的無恥男人,鄭格格累的連打他的力氣都沒有。動了動腦袋,看到床頭櫃上的翡翠鐲子,那是昨天林震給她的。</br>
“這是我們林家傳給媳婦的,趕快找個日子把婚結了!”林老爺子說這話的時候,一臉的,看吧,我同意你嫁進來了,是不是很開心?</br>
林暮生抱著她碎碎念:“我馬上讓人安排,你的婚紗從國外訂做,最快的話也要一個月。雖然時間久了點,可我不能委屈你。”</br>
“你喜歡酒席在室內還是室外?”他突然問。</br>
鄭格格懶洋洋的看了他一眼:“有什麽說法嗎?”</br>
“唔,倒是沒有。”林暮生親了她一口,“一般我們這行都在酒店,不過你要是喜歡在室外我們就辦室外的!”</br>
“哦……”鄭格格明白了,“在室外容易被仇家殺掉吧?”</br>
林暮生沒想到她這麽聰明,一下就猜到了。他們這行誰都不幹淨,誰腦子壞了才會把自己暴露在外麵那麽久,那不擺明了在告訴人家。</br>
“來啊,我就在這呢,來殺我啊!”</br>
鄭格格無所謂的搖搖頭:“你看著安排吧,我也沒什麽朋友,隻有我弟弟和阿莎會來。”說道阿莎時,她瞟了林暮生一眼。</br>
林暮生裏麵警覺起來:“你那是什麽眼神?”</br>
“沒什麽。”鄭格格收回視線。</br>
“胡說,明明就有!”林暮生翻身把她壓在床上,“我知道你怎麽想的。”</br>
他以前追阿莎的事情鄭格格是知道的,現在這種情況是不是就叫吃醋?林暮生高興的說:“其實我後來想想,那並不是愛情,隻是在我人生絕境的時候她突然出現救了我,讓我有了活下去的希望。”</br>
對於林暮生來說,很長一段時間,他都把年幼的阿莎當成救世主,並且把她虛構成來拯救他的天使。可那不是愛情,不然他不會這麽多年身邊女人不斷。</br>
如果阿莎沒有萬傾思,他肯定會娶她,並且對她好,然後愛上她。但是沒有如果,這個世界上很多事情都有著它本來的軌跡。</br>
林暮生很感謝阿莎。一是因為她救了自己,二嘛……</br>
是她把鄭格格帶到自己身邊的,讓自己的下半生可以完美無缺!</br>
“我能提個要求嗎?”鄭格格推開他的臉,認真的說,“關於婚禮的。”</br>
見她終於有興趣討論了,林暮生興奮的坐起來:“隨便提,隻要你喜歡!”</br>
鄭格格笑了笑:“我們能舉行中式的婚禮嗎?像古代的婚禮一樣!”</br>
“你喜歡那樣的?”林暮生有些意外,“是喜歡穿旗袍嗎?”</br>
“不是旗袍的那種。”鄭格格搖頭,“是非常古代的那種,蓋蓋頭的。”</br>
明白了!林暮生親了她一口,“放心,我會給你一場漂漂亮亮的婚禮!”</br>
讓鄭格格沒想到的是,林暮生能把婚禮整那麽大!</br>
“真漂亮!”</br>
大紅錦緞的婚服送來的時候,鄭格格都驚呆了,連林震也在旁邊蹦躂。</br>
“和電視看見的一樣!”老頭子摸了摸婚服上秀的鳳凰,“嘖嘖,這是金線。還有這個,這是天然的珍珠!”</br>
鄭格格無法形容禮服的豪華程度,密密麻麻的金線勾勒出展翅欲飛的鳳凰,長長的裙擺像是鳳凰的尾巴,上麵綴滿了珍珠和翡翠。連她想要的蓋頭,都是在純金打造的頭冠上,密密的垂下一簾金穗,正好擋在臉前。</br>
“丫頭,你快去試試,估計能壓死你。”對於林震破壞氣氛的話,林暮生當沒聽見。讓人把婚服送到樓上,又拿出幾個絲絨盒子。“這是我在ck那邊專門定製的,你看看喜不喜歡!”</br>
鄭格格一聽趕緊問:“是贏太太嗎?”</br>
“嗯,她親自設計的。”</br>
“真的……”鄭格格有些過意不去,她知道贏擎蒼多寶貝辛晴,這麽短的時候設計出幾套首飾一定很辛苦。挨個打開盒子,一套翡翠鑲金的,一套珍珠的,還有一套是非常現代的鑽石首飾。</br>
林暮生見她挨個摸摸,舍不得的目光裏又有些糾結,便開口說:“這些設計都是贏太太平時就畫的,沒有多辛苦,你不要多想。”</br>
“有什麽可想的?”林震粗聲道,“我們跟贏家比也不差。”</br>
鄭格格感動的看了林震一眼:“老爺子,謝謝!”</br>
她知道林震的意思,是想讓自己知道她現在是林家人,是有身份有後*台的</br>
,就像之前林暮生說的。</br>
“你是林家少奶奶,沒人可以欺負你,我也不行。”</br>
林震卻瞪了她一眼:“你叫我什麽?”</br>
“唔……”鄭格格有些不好意思,正要改口,被林暮生捂住嘴,“爸,金鐲子呢?”</br>
鄭格格不明所以的看著他,林暮生給她解釋:“這裏的習俗,兒媳婦改口錢是要送金鐲子的,越多越重表現越被丈夫家重視。”</br>
林震哼了一聲,蹬蹬蹬跑上樓,沒一會又蹬蹬蹬跑下來。鄭格格見他手拎著個塑料袋,跟超市的那種沒什麽區別。然後走到自己跟前:“給!”</br>
“謝謝……爸。”鄭格格結巴了一下,不是不好意思叫,而是被手裏的東西沉的。</br>
滿滿一袋子金鐲子啊,看著就跟夜市上隨便買的玩意似的。</br>
“你肯定看也沒看,直接讓人把金店裏的鐲子打包了吧?”林暮生挑挑揀揀的在裏麵翻了翻,“你看看這個圖案,這是送給老人的好不好?”他拿起一個晃了晃。</br>
鄭格格聽到他說打包時,就笑了,再看了眼他手上,指頭粗細的金鐲子上雕著福祿壽的圖案,直接就笑出了聲。</br>
“老婆,你回頭挑挑,不能帶的就去金店溶了,打套金碗筷放到餐館去!”林暮生倒是會安排,反正是不會留給他爸的。</br>
林震擺擺手:“隨便你們。”然後一臉期盼的問林暮生,“看完丫頭的了,該看我的了吧?”</br>
“你的什麽?”林暮生一臉奇怪的問,“爸,難道你也想穿旗袍?”</br>
“你這個死小子”林震揮了揮拐杖,轉身氣呼呼的上樓去了。半道還吼了句,“我不去參加婚禮了!”</br>
鄭格格推了推幸災樂禍的男人:“你幹嘛讓老人生氣,回頭再氣出個好歹來。”</br>
“沒事,醫生說了,讓他沒事吼吼,預防老年癡呆!”</br>
一直到婚禮前兩天,林震才看到了他的衣服,深紫色的唐裝。老頭從林暮生手裏拿過衣服時,還故意說:“這麽深的顏色,一點都不好看。”</br>
“那你別穿!”林暮生作勢要拿回來,林震拍開他的手,抱著衣服就上樓了。</br>
五月的最後一天,鄭格格出嫁,阿莎和鄭澤看著一聲喜服的新娘表情各異。</br>
“嘖嘖,真好看!”阿莎摸了摸喜服上的刺繡,“這個是我媽那邊最好的師傅繡的,尋尋哥說都是了不得的人物才有資格穿。”</br>
鄭格格拉著她的手感激道:“幫我謝謝辛阿姨,她的腿剛好就操心我的事,下個月我回國一定親自上門探望她!”</br>
“別客氣啦!”阿莎抱了抱她,“我媽喜歡做這些,有人喜歡她的設計她才會高興!”</br>
鄭格格點點頭,又看向自己的弟弟。</br>
“姐……”鄭澤沒想到這麽快他姐就答應了嫁了,原本還以為能拖到明年。</br>
“我很好,我會幸福的!”鄭格格拍了拍他的肩膀,“從此以後,你要走自己的人生了!”</br>
鄭澤吸了吸鼻子:“我會的!”</br>
從此以後,姐姐就屬於另一個男人了。他一定要努力成為姐姐最好的後路,讓她永遠可以回頭。</br>
敲門聲響起,一個漂亮的男人走進來。</br>
“尋尋哥!”阿莎笑眯眯被萬傾思摟進懷裏。</br>
鄭格格微笑的打招呼:“萬先生。”</br>
“叫我名字就好。”萬傾思點了下頭,然後摸了摸阿莎的肚子,“不要站太久,小心身體。”</br>
阿莎剛剛懷孕兩個月,如果不是鄭格格是她最好的朋友,萬傾思是不會讓她跑來的。</br>
“沒事啦!我又沒幹嘛。”阿莎完全不理解準爸爸焦躁的心情,無所謂的說,然後突然眼睛一亮,“格格,你以後生個女兒吧,我們做親家!”</br>
鄭格格好奇的問:“你怎麽知道你懷的是兒子?”</br>
“我媽讓中醫看過了,是男孩!”</br>
萬傾思抿了抿嘴角,他才不要和林暮生做親家,於是轉移話題:“時間到了,出去吧。”</br>
林家的婚禮,像一場盛世華美的電影。</br>
十裏紅妝鋪滿街道,一隊吹著嗩呐的樂隊開道。新郎騎著白馬在最前麵,身後是穿著唐裝的童子拋灑花瓣。金頂紅身的八人大嬌裏,坐著身披霞帔的新娘。</br>
鄭格格手裏拿著蘋果,看著眼前的金穗隨著轎子的節奏搖擺,心卻漸漸平靜下來,透過轎簾的縫隙,她的目光落在林暮生身上。這個男人,從今以後會與她不離不棄,生死與共。</br>
風吹過,像是低訴著什麽,林暮生暮然回首。</br>
兩人相視而笑,滿街繁華從眼底淡出。</br>
擇一人終老,守一人白頭……</br>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