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感覺怎麽樣?”


    “我很好,大人。”


    羅蘭的眼神中,流露出明顯的崇拜之色:“我感覺自己現在甚至能夠射下天空中的雄鷹。”


    洛薩心道,射下雄鷹應該是不可能,這就跟自己剛加完點以後,感覺自己力大無窮,實則隻提升了三點一個道理。


    他吩咐道:“那就試試你的弓吧,倫納德,把我讓你帶來的廢甲拿來,固定在二百碼外。”


    羅蘭取出箭失,搭在弓弦上。


    拉動弓弦,臉上竟然露出了驚異之色。


    最終,臉色竟被憋得漲紅,弓弦也僅開了不到一半!


    嗖——


    弓箭沒有命中目標,從釘在一旁的鱗甲甲片旁擦過,不知飛往何處了。


    他的臉色漲紅:“大人,我的力氣不夠,竟然開不了這弓。”


    洛薩皺起眉。


    是因為這弓原本是林地精靈射手所使用的,而不是普通士兵所能使用的嗎?


    想想也是,係統軍營的轉職是無法提高人身體素質的,隻是提供了戰鬥經驗,技巧,還有裝備。


    敕令騎士更慘,連裝備都不提供。


    倫納德一巴掌拍在他的後腦勺上:“你這個蠢材,烏爾姆剛得到天父賜福,就能像個老練騎手一樣,騎在馬背上如履平地,怎麽就你不行?”


    倫納德是知道內情的,這老貨也算是洛薩的心腹,同樣屬於那種,有能力,但不多的屬下,能管好築新城的事就算不錯了。


    不然洛薩肯定也給他加加擔子。


    “不用急,羅蘭,你用你的舊弓再試射一次。”


    洛薩安慰道:“會出現這種狀況,你應該也清楚是因為什麽。”


    羅蘭點了點頭:“我們不是精靈,身體比他們弱,手臂也沒那麽長。”


    羅蘭再度挽起自己原本的獵弓,這一次,直接拉滿,脫手箭失疾飛,穩穩當當命中了釘在木靶上的甲片。


    仔細看去,竟是入木三寸。


    拿來看它那箭鏃,毫發無傷,隻是箭杆有些開裂。


    弓箭都是這個時代軍隊裏的貴重物,弓如此,箭更甚。


    這個時代,西方的遊牧騎兵勢弱的原因,也在於他們冶鐵技術糟糕,許多箭失仍在使用骨質箭鏃的緣故。


    經過檢驗,哪怕是換了弓,隻用這特製的箭失,鱗甲和劄甲,在兩百碼內,都能輕易洞穿。


    板甲沒有庫存,所以就沒檢驗。


    也沒那個必要。


    因為現在廣泛裝配板甲的,也就部分富裕的十字軍騎士,窮苦騎士連一套鎖子甲都湊不齊,更別提更金貴的板甲了。


    許多大貴族雖然購買了很多套板甲,但往往是為了收藏或是炫耀。


    洛薩也沒考慮過最近要打一場內戰的事。


    薩拉森人廣泛裝備著鱗甲,劄甲,能夠洞穿絕大多數這兩種甲就已經足夠了。


    至於重裝弓騎的騎弓就不用提了。


    雖然要比這一時期的遊牧騎兵普遍使用的三十磅輕弓強,達到五十磅。


    但在馬背上難以使勁,導致弓騎在騎射時很難對全副鎧甲的敵人造成有效殺傷,除非停馬開弓,才能完全發揮出威力。


    這種拜占庭式具裝騎兵,更像是東方金國,如鐵浮屠一般的同行。


    此時的大金國,國力雖然已呈日薄西山之勢,但幅員遼闊,有幾千萬人口,仍是東方帝國中最強的一個,要排在宋,遼之前。


    其實單論人口,軍隊數目還有富有程度,宋才是最強的,但南宋朝廷……不提也罷。


    “羅蘭兄弟,可以讓我試試你那把弓嗎?”


    說話的是紮克。


    他作為重裝弓騎兵,射術也是相當不錯的。


    羅蘭有些不情願地將弓遞了過去:“給你你也用不了。”


    紮克試了試,見果然如此,也不惱,笑著說道:“的確是用不了,這把弓起碼一百磅往上了。”


    “也給我試試吧。”


    洛薩輕咳了聲,讓羅蘭將那把精靈弓取來,挽弓搭箭。


    在兩人驚異的目光中,直接拉滿。


    嗖——


    箭如流星,輕易洞穿了木靶的頭部,向遠方疾飛而去,不知所蹤。


    “大人,您好大的力氣!”


    洛薩輕笑道:“看到沒,弓箭兵也不是那麽容易做的,明天你到讓娜騎士長那裏報到,協助她整訓新兵,往後再挑一些拔尖的,來生命之樹這兒來轉職。”


    人前小小顯聖一波,洛薩心中還是很得意的,這麽長時間沒練習箭術,竟然沒有半點退步。


    弓也是好弓,沒校準第一次射都能命中,它功不可沒。


    羅蘭躬下身:“是!”


    片刻後。


    一根根枝葉交替著,將遠方飛到不知何處的箭失運送到洛薩這邊來。


    生命之樹傳來抱怨的情緒,埋怨洛薩險些將弓箭射中它的根莖。


    “抱歉。”


    洛薩道了聲歉,神情中卻絲毫沒有歉意,生命之樹這麽大的塊頭,就算被攻城弩炮射了一箭也不會有什麽問題。


    他將箭失塞回羅蘭的箭袋中:“物歸原主。”


    羅蘭連忙道:“謝大人,也謝神樹先生。”


    枝葉微微搖晃,算是接受了羅蘭的謝意。


    洛薩勉勵道:“羅蘭,以後努力鍛煉,我相信你很快就能拉開這把精靈弓。”


    他沒有把這把精靈弓據為己有的想法,這把弓雖說有些非凡之處,但實際上也就對普通人而言很不錯罷了。


    羅蘭僅僅是個小地方的獵戶,射術準一些,但放眼草原部落裏,比他射術強的比比皆是。


    經轉職後,這射術是上來了,但身體素質還是原來那樣,還不如曾經擔任希伯倫城衛軍的紮克身體強壯。


    不過洛薩對林地射手這支新部隊期待感更高了。


    一百名能拉開一百磅以上重弓的精銳射手這是什麽概念?


    哪怕在極度重視弓箭的清初軍隊裏,都屬於絕對的高手了。


    換上破甲箭,任你什麽具裝騎兵,統統射穿了賬,放眼整個歐陸,刨除超凡因素以外,也屬於頂格的弓箭兵了。


    進到新哈布斯堡,這裏的內堡已經接近完全竣工,依附外圍城牆的建築已經相當完善,看上去比前段時間儼然一個大型工地的模樣,要整潔有序了許多。


    倫納德恭敬道:“大人,工程進度很快,要不了多久您就能住進來了。”


    “不急,在我規定的時間內建好就行。”


    洛薩在新哈布斯堡的公示欄上,看到了一幅畫:雙頭鷹張開雙翼,庇護著一對簇擁著孩童的夫妻。


    “這是誰畫的?”


    倫納德連忙道:“大人,是我親手畫的。”


    洛薩稱讚道:“很不錯,老倫納德沒想到你還有這種本事?”


    倫納德很誠懇地說道:“總要讓大家知道,他們的好日子是怎麽來的,往常,每年都有因為饑荒餓死的。”


    “有道理。”


    洛薩若有所思。


    他不是慈善家,對底層平民好,起初,絕大多數是因為他也曾出身於平民階層,對平民更有同理心。


    現在嘛,這個理由仍舊排在首位,但底層平民比異教徒的地方豪強更加容易收買也成了主要原因之一。


    “倫納德,給我拿張紙,我要寫封信給庫爾斯。”


    倫納德的做法給了他啟發,他打算用貼大字報...大字報不靠譜,現在文盲太多,還是簡筆漫畫的形式更實用。


    “是。”


    “你再自己從庫房裏取五十枚金幣作為自己的獎賞。”


    這不是什麽重要的事,因為有座天使的凋像在,他的領民對他的好感度一向很高,增加個內宣方式,也就是錦上添花罷了。


    ...


    洛薩在新哈布斯堡住了一宿,便回到了希伯倫。


    眼下,近期內已經沒有什麽需要處理的瑣事,他又可以享受一段悠閑的時光了。


    狩獵火龍當然不可能隻算上洛薩跟般若兩個。


    他倆輸出能力有限,而暴虐龍又是皮糙肉厚的主兒,就算暴虐龍站在自己麵前,任由自己攻擊,恐怕也殺不了它。


    畢竟洛薩最主要的攻擊手段,除了借來讓娜的聖槍以外,也就是使用“巨龍之息”了。


    但那暴虐龍是能在岩漿裏泡澡的,幾乎等同於火焰免疫。


    別看這一龍種沒有翅膀,實際上,就算在整個火龍族群內,暴虐龍都能排在中等偏上的行列,許多有翼火龍都要排在它的下麵。


    】


    再加上,這頭暴虐龍若計算壽命,保守估計都有五百年,已經屬於成年龍的範疇。


    絕對是需要洛薩,讓娜,芙琳,切利尼娜還有般若組成五人小隊,才能考慮對付的。


    在希伯倫的宅邸。


    洛薩躺在般若的膝枕上,自言自語道:“不過也不是不能提前針對。”


    “據說,那頭暴虐龍應該還處於睡眠狀態,不然這麽多年下來,也不可能沒被人發現。”


    “趁著它還睡著,先來一波集火,再進行正義的群毆?”


    “但若是不湊巧引發火山噴發呢?”


    般若低頭看了一眼洛薩,忍不住嘴角微微翹起:“大人,興許那頭火龍早就已經不在了呢?畢竟那本古書記載的,距離現在已經很多年了。”


    洛薩笑道:“這倒不會,我已經拜托妮莎亞替我找人探查過了,那裏仍舊有火龍的氣息,不會弄錯的。”


    “那裏是哪裏?”


    “哈拉特火山群,那裏是聖裔家族的地盤,距離拜火教兩聖地很近。”


    般若皺起眉:“所以,我們要先穿越拉烏夫的地盤,再進入到哈希姆?”


    “深入敵境,聽起來是有些危險,但那裏已經是距離我們最近的有龍類出沒的地點了,若是總窩在領地裏,我恐怕這輩子都很難將龍裔血脈覺醒了。”


    洛薩認真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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