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薩並不知道自己的兩位侍從,已經將般若的身份腦補成了女巫,或者說知道了也不會在乎。


    因為這個世界並不存在獵巫運動,女巫甚至能堂而皇之,充當一國皇帝的顧問。


    而且,這種腦補也不能算錯。


    事實上,他覺得一般水平的女巫,根本不可能是般若的對手。


    係統給出的五項屬性中。


    力量最好理解,涵蓋了攻擊力,速度,負重能力等方方麵麵。


    敏捷則代表了速度和反應神經。


    體力代表戰鬥的續航能力,恢複能力以及血條。


    耐力同樣代表續航能力,但更多的是防禦力。


    精神力也好理解,即藍條。


    般若即便不算技能,單從屬性上來看,也算是跟巫師一個檔次的超凡者了。


    隻不過是甘道夫這種煉體流巫師。


    再加上她手中的那麵,在設定中是用鬼門關碎片製作成的盾牌,妥妥的神器,無論是物理攻擊還是巫術,幾乎都沒有辦法穿透它。


    ...


    一望無際的高原上,一支打著紅白條紋旗幟的車隊正緩緩行進。


    穿著五花八門,紋章各異的騎士和扈從們,在隊伍前優哉遊哉地騎著馬。


    身後是布衣的奴仆和侍從,以及十餘名穿著鏈甲衫的軍士。


    隊伍的最前方,一名頭頂佩著孔雀翎羽裝飾,身穿藍色罩袍的騎士,頤指氣使道:“都警醒些,這裏可是通往蒂羅爾的商道中,最危險的一段路,那些窮得隻能啃卷心菜和蕪菁的逃奴和強盜,隨時有可能抄著糞叉和斧頭,從山坡上衝下來跟我們拚命。”


    “如果驚嚇到尊貴的伯爵夫人,你們所有人都將被掛在絞刑架上。”


    軍士們有氣無力地回道:“是,老爺。”


    孔雀騎士的神情有些嚴峻。


    瑞士窮鄉僻壤,山地繁多。


    西部好歹屬於施瓦本大區,也就是帝國皇帝所屬的霍亨斯陶芬家族的核心統治區域,還比較穩定。


    但越往東,越靠近由特倫托主教區管轄的邊界,便越加貧困和混亂。


    百姓困頓,再加上領主剝削嚴重,便會產生大量逃跑的農奴,進山為寇,再加上這裏位於兩地交界,兩方領主又都懶得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去清剿。


    似乎是印證了孔雀騎士的預感,地平線盡頭的土丘上,突然出現了十幾個黑點,黑點越來越多,也越來越大,終於得窺全貌。


    赫然是三十餘名穿著鎖子甲和皮甲的騎兵。


    他們絕非孔雀騎士所提防的山民或是強盜,而是一支騎兵部隊!


    他們一字排開,站在山坡上,冷冷注視著不遠處的車隊。


    車隊立刻停住了。


    軍士和奴仆人心惶惶。


    誰都知道,這種空曠的地帶是騎兵的天下,如果戰敗了,他們連跑都跑不掉。


    馬車上,伯爵夫人嫵媚的聲音響起:“弗雷德,發生什麽事了?”


    “伯爵夫人,有敵人來了。”


    孔雀騎士湊到馬車邊低聲提醒了一句,隨即高喊道:“所有人準備迎敵,保護夫人的馬車,不許任何人靠近。”


    隨即,他帶著兩名騎兵跟他一同上前,向逐漸靠近的騎兵隊伍喊話。


    “站住!這是來自奧格斯堡的卡爾夫家族的車隊,你們冒犯的,是流淌著尊貴血脈的女伯爵,請立刻退開。否則,我和我的士兵們,將會割斷你們的喉嚨,任由山上盤踞的野狗群嚼碎你們的骨頭。”


    騎兵們離得越發近了。


    他們大概有三十餘人的樣子,有的穿著件破夾襖,有的則穿著鏈甲衣,裝備看上去一般,但散發出的剽悍氣勢,還是令孔雀騎士頗感棘手。


    為首的騎兵,臉上露出了一絲譏諷的笑,他挽起一把獵弓。


    箭矢“奪”得一聲,釘在了孔雀騎士手持的鳶盾上。


    他的態度已經很明確了,自始至終,他們就沒有談判的想法。


    騎士暴怒,大喊道:“騎士們,跟隨我前進,其餘人依靠馬車防禦!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車陣!”


    ...


    另一邊的山坡上,莫德爾皺起眉,詢問道:“大人,我們要插手嗎?”


    “不插手也不行了。”


    洛薩指著不遠處,兩名沒有參與進攻,在一旁遊曳的斥候騎兵:“他們已經發現我們了。”


    “即使丟掉所有輜重,我們也不可能躲過一群來去如風的輕騎兵的追擊的。畢竟般若,萊恩,還有你,隻能騎馱馬。”


    洛薩輕歎了一口氣,隨即高聲道:“侍從,取我騎槍,準備作戰。”


    他將連帽鎖子甲和罩袍的兜帽戴上,又將那頂隻露出雙眼一條縫隙的桶盔扣在頭上,世界頓時變得安靜了下來。


    他的呼吸聲,在沉悶的桶盔中回蕩,顯得越發粗重。


    萊恩將他的那杆重型騎槍遞了過去,他右手持槍,左手佩上箏形盾,又將武裝劍懸在馬鞍上。


    般若低聲道:“要我跟你一起嗎?”


    洛薩搖了搖頭:“你這匹馬恐怕不太行。”


    般若乘的這匹馬,是小鎮上的索約神父贈送的那匹馱馬,馱馬和真正的戰馬的區別,其實是相當大的。


    馱馬更側重耐力,對品種的要求也不高。


    而戰馬不僅相較於馱馬更加高大,速度快,爆發力強,就連膽量也要比馱馬大許多。


    般若皺眉道:“我不需要坐騎也能追上你。”


    洛薩愣了下,還是搖頭道:“算了,這多多少少有些驚世駭俗,你們在這裏做好準備,我相信喬伊的速度。”


    喬伊是他的那匹妮薩安戰馬,每天吃的都是精飼料,三匹馱馬攜帶的物資,有相當一部分都是專供給它的。


    在伯爵領,喬伊算得上是首屈一指的快馬了。


    他自信自己即使打不過,想要逃跑還是沒問題的。


    更何況,他對自己的實力還是很自信的,從小經曆的騎士訓練,使他堪稱是一架戰爭機器,隻不過還沒經曆過戰爭的洗禮。


    再加上他這一身精良甲冑,翻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般若點頭道:“好,那我們就在這兒準備接應你。”


    兩名侍從也已準備好了作戰,一人手持劍盾,另一人給弩機上弦,但在這種開闊地帶,他們兩個所能發揮的作用十分有限。


    洛薩當初之所以選擇他們,是想著在山地戰中發揮作用。


    未曾想第一戰居然是在開闊的高原上。


    “呼——”


    洛薩長出了一口氣。


    沉悶的桶盔裏,仿佛都蒙上了一層水霧。


    薄薄的一道視界中,那兩名在旁遊曳的斥候騎兵,已經向這邊發起了衝鋒。


    洛薩輕夾馬腹。


    馬蹄聲頓時響徹耳邊。


    洛薩緊握著手中的騎槍,隻覺腎上腺素飛快分泌,心髒如同一麵戰鼓,鼓聲雷動。


    夾槍衝鋒,是騎士們排成隊列,齊頭並進時才會使用的戰法,沒有戰友的掩護,夾槍衝鋒很容易導致騎士露出破綻。


    所以他采取的是正常持槍的姿態,這會減少衝鋒帶來的傷害,但也使他變得更加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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