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蘇千橙被關起來了
金主溺愛:萌妻上門,請簽收 作者:紅衣落盡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蘇千橙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原本所有的情勢,竟然會全部逆轉,應該是指控淩禦行的矛頭,此刻她卻成了鮮血淋漓的箭靶!
“蘇小姐,請你配合我們警方查案,請交出你身上所有的物品,以便我們調查。”
警察直接就拿走了蘇千橙的包,進行了一番搜索,包裏並沒有搜到什麽。
然而,接下來在搜查她外套的口袋時,一條綴著碎鑽的紅包石項鏈當場就被拿了出來。
“這條就是淩先生失竊的項鏈!”
律師立刻指出。
蘇千橙懵了,立刻搖頭大聲否認,
“不,我沒有拿過他的項鏈!我不知道為什麽這項鏈會在我的口袋裏!”
警察皺起眉,顯然是看多了這種扒手慣用的借口,口氣很不屑,
“蘇小姐,你已經犯了盜竊罪,根據法律,我們現在必須對你進行拘留。”
“不!不!我沒有偷竊!淩禦行你好卑鄙!我根本就沒拿過你的項鏈!為什麽要冤枉我!”
她猛地回頭瞪向淩禦行,然而男人依舊隻是維持漫不經心的姿態,嘴角一抹嘲諷的弧度,看著蘇千橙那嬌小柔弱的身軀,被高頭大馬的警察銬上手腕,直到她被帶下去羈押,他這才慵懶地撣了撣衣角,站起身,朝高局長伸手道:
“高局,今晚辛苦你了。有時間我做東,大家一起出來吃個便飯。”
“淩少客氣,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淩禦行滿意地點頭離開。
坐進氣派張揚的黑色賓利車,男人一掃先前的儒雅君子的表象,嘴角揚起一抹陰沉、高深莫測的弧度,對前座的律師吩咐道:
“高律師,蘇千橙犯了錯,她就職的學校,應該也要有知情權吧?”
男律師怔了怔,立刻會意過來他的意思,
“淩先生,我知道怎麽做了。”
黑眸之中流露滿意之色,揮了揮手,黑色的賓利車啟動,很快隱入在暮色之中。
蘇千橙陷入了絕境!
打了電話回蘇家懇求家人來保釋!
是繼母林美娟接的電話!
一聽完她的話,林美娟當即就冷冰冰嚴厲地拒絕,
“不行!可馨這才結婚,你就捅這麽大的簍子出來!你是想讓可馨還有蘇家跟著你一起丟人嗎?!”
“媽!”
蘇千橙急得求她,
“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我沒有偷他的東西!你相信我!”
“別叫我媽!你親媽早死了!我林美娟也生不出隻會丟盡蘇家臉麵的東西!”
毫不留情地掛了電話,林美娟大聲吩咐傭人,
“這段時間電話必須第一時間接起來,如果是蘇千橙打來的直接掛掉,不準讓蘇先生知道!”
真是賤人生賤人,有她在,那個賤人的女兒就別想過的舒心。
林美娟保養精致的臉上,浮現起惡毒,當年被何沁月奪走多少,她現在就要如數加倍從她女兒身上償還出來。
要怪就怪你何沁月不該仗著千金小姐的身份,霸占了蘇聯雄那麽多年!
看守所裏,蘇千橙心生絕望,央求著警察要求再讓她打一通電話。
好不容易得到同意後,她鼓起所有勇氣,打到了任職的幼兒園,
“喂……金院長嗎?我是蘇千橙……我被人冤枉盜竊關進了拘留所,但是院長,我真的是被冤枉的,警察說必須要有保釋人,我才能出去,金院長,能不能麻煩你來保釋我一下……我用生命發誓,我真的什麽都沒做……”
“蘇老師,不是我不肯去保釋你!你知不知道,關於你盜竊的事情現在已經都在幼兒園裏流傳開了,你班裏學生的家長甚至都找到幼兒園來抗議,不允許幼兒園讓一個背負盜竊罪名的老師來教他們的孩子。還有,你如果真是無辜的,為什麽不請求家人保釋,而要打電話讓我來保釋你呢?!”
金院長繼續說道:
“這樣吧,幼兒園裏,暫時先給你留職停薪的處分,如果你真是清白的,到時候還能繼續任職,如果不是的話,那很抱歉蘇老師,恐怕幼兒園必須要開除你了。”
“金院長!金院長!”
蘇千橙叫著,那頭金院長卻不願再多言,直接掛了電話。
短短一天時間之內,她“盜竊”的事情,就在幼兒園傳遍了。
能做到這一切的,除了淩禦行,恐怕不會再有第二個人想了。
心下慘然一笑,她站起身,第三度朝班房外的值班警察開口,
“警察先生……”
“怎麽了?又想打電話了?”
警察走了過來,似笑非笑地問了句,就直接讓她走了出來。
蘇千橙來到電話旁,目光平靜地抬頭看向警察,
“警察先生,能把淩禦行的電話給我嗎?我有話想對他說。”
那個警察挑了下眉頭,提供了淩禦行的號碼,高深莫測地說了句,
“好好跟淩先生談談吧,說不定他就願意撤訴了。”
“謝謝,我知道了。”
蘇千橙挽起苦笑,心下一片冰涼,拿起警察提供的號碼撥打了過去。
在距離蘇千橙打過電話後,整整等了一天,直到晚上七點半,外麵才傳來警察的呼喝,
“蘇千橙,有人來保釋你了,出來吧!”
蘇千橙猛地抬起頭,忙不迭從冰冷堅硬的椅子上站起來,大眼中帶著期盼,然而等來到外麵,看到那個西裝革履,從容不迫交疊著一雙長腿,坐在招待沙發區的男人後,灰敗之色霎時取替了小臉上的期盼。
她失望的表情,被淩禦行一點不漏地盡收眼底,一絲冷意浮現,示意身邊的律師,對方當即會意,拿著一份文件就走了上去,
“蘇千橙小姐,我是代表淩先生為你辦理保釋手續,但是在保釋之前,蘇小姐必須簽署一份文件。”
“什麽文件?”
蘇千橙流露出不解的表情。
“根據淩先生的意思,作為淩先生保釋蘇小姐的條件,蘇小姐必須要就盜竊之事向淩先生道歉,並且承諾賠償淩先生因此事而受到的精神損失,共計一萬元整。如果蘇小姐同意以上條件的話,就在這份文件上簽字,然後我會代表淩先生為蘇小姐辦理保釋手續。”
“蘇小姐,請你配合我們警方查案,請交出你身上所有的物品,以便我們調查。”
警察直接就拿走了蘇千橙的包,進行了一番搜索,包裏並沒有搜到什麽。
然而,接下來在搜查她外套的口袋時,一條綴著碎鑽的紅包石項鏈當場就被拿了出來。
“這條就是淩先生失竊的項鏈!”
律師立刻指出。
蘇千橙懵了,立刻搖頭大聲否認,
“不,我沒有拿過他的項鏈!我不知道為什麽這項鏈會在我的口袋裏!”
警察皺起眉,顯然是看多了這種扒手慣用的借口,口氣很不屑,
“蘇小姐,你已經犯了盜竊罪,根據法律,我們現在必須對你進行拘留。”
“不!不!我沒有偷竊!淩禦行你好卑鄙!我根本就沒拿過你的項鏈!為什麽要冤枉我!”
她猛地回頭瞪向淩禦行,然而男人依舊隻是維持漫不經心的姿態,嘴角一抹嘲諷的弧度,看著蘇千橙那嬌小柔弱的身軀,被高頭大馬的警察銬上手腕,直到她被帶下去羈押,他這才慵懶地撣了撣衣角,站起身,朝高局長伸手道:
“高局,今晚辛苦你了。有時間我做東,大家一起出來吃個便飯。”
“淩少客氣,這都是我應該做的。”
淩禦行滿意地點頭離開。
坐進氣派張揚的黑色賓利車,男人一掃先前的儒雅君子的表象,嘴角揚起一抹陰沉、高深莫測的弧度,對前座的律師吩咐道:
“高律師,蘇千橙犯了錯,她就職的學校,應該也要有知情權吧?”
男律師怔了怔,立刻會意過來他的意思,
“淩先生,我知道怎麽做了。”
黑眸之中流露滿意之色,揮了揮手,黑色的賓利車啟動,很快隱入在暮色之中。
蘇千橙陷入了絕境!
打了電話回蘇家懇求家人來保釋!
是繼母林美娟接的電話!
一聽完她的話,林美娟當即就冷冰冰嚴厲地拒絕,
“不行!可馨這才結婚,你就捅這麽大的簍子出來!你是想讓可馨還有蘇家跟著你一起丟人嗎?!”
“媽!”
蘇千橙急得求她,
“我真的是被冤枉的,我沒有偷他的東西!你相信我!”
“別叫我媽!你親媽早死了!我林美娟也生不出隻會丟盡蘇家臉麵的東西!”
毫不留情地掛了電話,林美娟大聲吩咐傭人,
“這段時間電話必須第一時間接起來,如果是蘇千橙打來的直接掛掉,不準讓蘇先生知道!”
真是賤人生賤人,有她在,那個賤人的女兒就別想過的舒心。
林美娟保養精致的臉上,浮現起惡毒,當年被何沁月奪走多少,她現在就要如數加倍從她女兒身上償還出來。
要怪就怪你何沁月不該仗著千金小姐的身份,霸占了蘇聯雄那麽多年!
看守所裏,蘇千橙心生絕望,央求著警察要求再讓她打一通電話。
好不容易得到同意後,她鼓起所有勇氣,打到了任職的幼兒園,
“喂……金院長嗎?我是蘇千橙……我被人冤枉盜竊關進了拘留所,但是院長,我真的是被冤枉的,警察說必須要有保釋人,我才能出去,金院長,能不能麻煩你來保釋我一下……我用生命發誓,我真的什麽都沒做……”
“蘇老師,不是我不肯去保釋你!你知不知道,關於你盜竊的事情現在已經都在幼兒園裏流傳開了,你班裏學生的家長甚至都找到幼兒園來抗議,不允許幼兒園讓一個背負盜竊罪名的老師來教他們的孩子。還有,你如果真是無辜的,為什麽不請求家人保釋,而要打電話讓我來保釋你呢?!”
金院長繼續說道:
“這樣吧,幼兒園裏,暫時先給你留職停薪的處分,如果你真是清白的,到時候還能繼續任職,如果不是的話,那很抱歉蘇老師,恐怕幼兒園必須要開除你了。”
“金院長!金院長!”
蘇千橙叫著,那頭金院長卻不願再多言,直接掛了電話。
短短一天時間之內,她“盜竊”的事情,就在幼兒園傳遍了。
能做到這一切的,除了淩禦行,恐怕不會再有第二個人想了。
心下慘然一笑,她站起身,第三度朝班房外的值班警察開口,
“警察先生……”
“怎麽了?又想打電話了?”
警察走了過來,似笑非笑地問了句,就直接讓她走了出來。
蘇千橙來到電話旁,目光平靜地抬頭看向警察,
“警察先生,能把淩禦行的電話給我嗎?我有話想對他說。”
那個警察挑了下眉頭,提供了淩禦行的號碼,高深莫測地說了句,
“好好跟淩先生談談吧,說不定他就願意撤訴了。”
“謝謝,我知道了。”
蘇千橙挽起苦笑,心下一片冰涼,拿起警察提供的號碼撥打了過去。
在距離蘇千橙打過電話後,整整等了一天,直到晚上七點半,外麵才傳來警察的呼喝,
“蘇千橙,有人來保釋你了,出來吧!”
蘇千橙猛地抬起頭,忙不迭從冰冷堅硬的椅子上站起來,大眼中帶著期盼,然而等來到外麵,看到那個西裝革履,從容不迫交疊著一雙長腿,坐在招待沙發區的男人後,灰敗之色霎時取替了小臉上的期盼。
她失望的表情,被淩禦行一點不漏地盡收眼底,一絲冷意浮現,示意身邊的律師,對方當即會意,拿著一份文件就走了上去,
“蘇千橙小姐,我是代表淩先生為你辦理保釋手續,但是在保釋之前,蘇小姐必須簽署一份文件。”
“什麽文件?”
蘇千橙流露出不解的表情。
“根據淩先生的意思,作為淩先生保釋蘇小姐的條件,蘇小姐必須要就盜竊之事向淩先生道歉,並且承諾賠償淩先生因此事而受到的精神損失,共計一萬元整。如果蘇小姐同意以上條件的話,就在這份文件上簽字,然後我會代表淩先生為蘇小姐辦理保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