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大智若愚”來形容大哥再合適不過。


    如果不是他的影迷,那麽提到大哥,很多人都會冒出個印象,這個人老愛說錯話。當初我跟他不熟悉的時候,也這麽覺得。那大家就會想,這個人是不是很笨呢?後來我發現,他其實不是笨,而是脾氣太急導致說話也急,往往都是腦子裏想了十句,說出來的隻有五句,加上他講話自成一派風格,經常顛三倒四,那被人抓住話柄斷章取義就太容易了。


    在他看來,自己所有的智慧都來源於從小出來跑江湖,看得多了,學得多了,被騙得多了,自然也就懂得了很多東西。而在我看來,其實他做過的很多大事小事都透露著智慧,隻是他懶得去說,或者也不太會說而已。


    2013年4月,大哥連發四條微博,宣布已經將個人收藏的四棟古房屋捐給了新加坡。此事引起軒然大波,一時間引來批評無數。有人攻擊他為何把“國寶”捐給外國,有人質疑他沒有這個資格,更有人直接認定他這種行為是違法的。一個月後,大哥接受中央電視台《新聞1+1》白岩鬆的訪問,將這件事情娓娓道來。自那之後,關於這件事的爭論也就漸漸銷聲匿跡了。


    很多人開始也會諷刺:“你看,又說錯話了吧!真笨。”可是私下聊起這件事,大哥笑笑說,那幾條微博我是故意發的,就想丟出來試試反響,如果大家真的會討論,這件事就會引起社會的關注,那麽首先,所有還保存著這些老建築的地方,當地的政府和文物保護部門就會重視這件事。其次,我家裏剩下的那些老房子才會被關注,將來有一天才能找到合適的地方被接納。之所以想出這個辦法,主要是我過去曾經數次跟國內的相關單位談過,他們要麽就是一口答應下來後就沒了下文,要麽就是有那種商家想拿我的名頭去開發房地產賺錢,如果不想辦法解決,那我自己花了幾千萬收藏的這些古屋就會慢慢壞掉,畢竟我不可能永遠靠自己的力量去保護它們,我需要在自己百年之後為它們找到一個去處。


    看到這裏也許大家會明白,其實他並不笨,他很清楚自己想做的是什麽,隻是很多時候懶得解釋。現在看來,這件事情發展的態勢與結果,與他的預期幾乎完全相同。


    《十二生肖》是大哥籌備了7年、拍攝了整整1年的電影,可見其重視程度。他還特意邀到黃永玉老先生出山為他親筆題寫片名。影片於2012年賀歲檔上映,最終在中國內地取得了9.12億元的票房。就在這部電影上映幾個月之後,2013年4月,法國皮諾家族宣布將兔首和鼠首送還中國。


    弗朗索瓦·皮諾(francois pinault)在法國富豪榜名列第五,資產超過70億美元,著名奢侈品牌gi集團就在他旗下,他酷愛藝術收藏,擁有的藝術品超過2000件,是佳士得拍賣行的最大股東。這次他們宣布捐回的兩個銅首曾於2009年在巴黎以2億人民幣被拍賣,當時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如今皮諾家族從持有人手中買下了兩件獸首,並宣布無償捐贈回中國,這讓很多人拍手稱快,最高興的當然是大哥。


    2013年7月,大哥有個新加坡富豪朋友剛好跟gi的老板碰麵,提到兩個獸首回歸的事情,對方告訴他,皮諾之所以想要把兩個銅首送回中國,就是因為有次坐飛機的時候看到了《十二生肖》,這部電影讓他下定決心這樣做。


    想要拍攝《十二生肖》的緣由,就是圓明園十二生肖銅首的拍賣事件。大哥在製作這部電影的漫長過程中,也曾經想過有沒有可能因為自己這部電影,影響到一些人,最終讓國寶回到中國。他一直覺得這隻是一個美好願望,沒想到有一天真的成為了現實。


    發生在2013年的這兩件事情,外界並沒有去為他歌功頌德,他也沒去反複強調自己做過什麽。我以7年宣傳工作的職業病,條件反射地想到,這些事如果放在別的藝人身上,大概已經發了n篇新聞稿做了n次訪問了吧……可這對他而言,隻是兩件很開心的事情,僅此而已。


    這些年來,大哥有自己獨到的處世哲學。他喜歡交往各行各業的朋友,跟頂尖的人們學習不同的東西。他從很多年前就開始做慈善,他的基金會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不收取任何管理費用的機構,所有的運營成本都由他自己承擔。他年輕時曾經巧妙地與黑社會周旋,經曆過不少驚心動魄的時刻。跟很多有錢人、大明星不同的是,他從來不迷信,不去看什麽風水,也不去找什麽大師。


    在這裏,讓我們把時間拉回到40多年前,看看這個“笨人”與生俱來的智慧。那時候的大哥還隻是片場的一個小武行,所做的事情,是那樣的微不足道。


    從師父的戲劇學院離開之後,大哥每天嘻嘻哈哈混在片場,跟著武術指導們打零工。演的都是那種看不見臉的人肉背景,或者當小偷給別人打一巴掌,或者在一群人中被主角一腳踹開。白天沒事做,就混在片場觀察所有的人在怎樣幹活,後來慢慢看明白,原來拍一場戲有那麽多學問。單講“action”好了,就分“開機”“rolling”“開始”幾個階段。那時大家常常要在片場扮演死屍,死屍當然是不能動的,但很多人因為沒經驗,導演剛剛喊開機就開始閉氣,等到真正開始的時候,就快要憋不住了,尤其有時身上還橫七豎八插著刀和劍,一起一伏地動,導演自然就發飆了。自從學到action是怎麽一回事之後,大哥每次都等到真正“開始”的那一刻再閉氣,然後就是死也堅持住不動,一條結束之後,導演就會指著大哥對旁邊的人說,那個人死得不錯!


    有一次在某個片場,導演要拍兩個大俠在雨中對打,一群死屍在後景處橫七豎八,身上都插著刀。那天特別冷,所有群眾演員都泡在水裏,很多人沒辦法堅持閉氣,再加上冷的緣故,就看到滿地的刀在那邊上下動。導演大吼:“哢哢哢,不要動啊!你們已經死掉了明白嗎?”接著,導演指著大哥跟副導演說,就那個人,他死得最好,明天叫他來繼續開工!


    後來大哥在武行裏的名氣,就是從“死得最好”慢慢累積起來的,跟著大家演死屍演得多了,自然就有機會去做一些露臉的戲。而當年那段經曆,後來被放進了周星馳的電影《喜劇之王》裏。


    1998年,大哥和周星馳同時開拍新戲,大哥拍的是《玻璃樽》,星爺拍的是《喜劇之王》。兩個劇組片場離得很近,兩人就說好各幫對方客串一場戲,於是就有了後來大家在《喜劇之王》裏看到的那一幕,“成龍”被副導演叫到導演麵前。“喂,過去死給導演看看。”“導演,你想我怎麽死?”“中槍死。”他做了一遍。“這樣才對嘛,換衣服!”“謝謝導演。”“這位大哥,你在哪兒學的戲啊?”“我沒學過戲。”“哎呀,你真是天才。”“你用點心就行了,用點心。”


    當年經常有人嘲笑他,演個死屍演那麽認真,真是傻到家了。你再怎麽努力,不還是那個一天隻拿幾塊錢的小武行嗎?但也許正是這樣的“大智若愚”,讓他一步步走到了今天吧。回想起當初從一個窮小子忽然變有錢的過程,也非常有“大哥本色”。


    “《笑拳怪招》上映之後,其實我已經很紅了,但自己還不知道,還在拿幾千塊的片酬。忽然有一天何冠昌去找我,那可是香港的影壇教父,所有香港明星見到他沒有不鞠躬的,我自己也是很小就跟著他拍戲了。當時他約我在美麗華飯店二樓喝咖啡,我一個人去了,沒有經紀人也沒有助理,一坐下來,就先很尊敬地叫‘何先生’,他就遞給我一張支票。我拿過來剛要看的時候,服務員走過來了,何先生就抓起支票塞進了我的襯衫口袋,當時還都沒看清楚。就聽他說,你出來到我們公司,我們會怎麽怎麽打造你。我說哦。當時腦子裏想的是支票上麵寫了個‘1’,後麵多少個零也不清楚。記得當時自己叫了個橘子水,他叫了個咖啡。我就跟何先生說,我想上個廁所。等一到了廁所,我就趕緊把門關起來,把支票拿出來,個、十、百、千、萬、十萬……好多個零啊!10萬啊!我簡直開心死了,我有十萬了!等我回到座位,何先生說,你回去考慮一下。我說,好。回到公司裏,跟我的同事陳自強說,我剛剛見了何冠昌。他說,怎麽樣?我說他給了我一張十萬的支票,他拿過來一看,說,這不是10萬,這是100萬。哇……我當時的感覺就是,要瘋掉了!


    “我就去跟當時的老板羅維導演講,我剛見了何冠昌先生。他說,怎麽樣啊?我說他們給我100萬。羅導演說,那有什麽了不起?我現在就給你開戶頭,先給你兩萬,兩年以內給你存10萬,這樣幾年後你就有100萬了。我說,哦,那好吧。當時覺得一直跟著羅導演工作,自己也不好意思離開公司,我就拿著那張支票出了門,跑去街上的影印店去影印,影印完了留給自己做紀念,還送了幾張給朋友做紀念。有朋友跟我開玩笑說,我靠!你就把它花掉啊!反正也沒有合同,這張支票就是cash啊,他們就算知道了也告不了你的!我說,不行,做人不能這樣子。我爸爸說,出來做事情要講誠信。回到公司,我請陳自強還了那張支票給何冠昌,自己還不好意思去見人家。


    “不到一個禮拜之後,何冠昌他們又來找我了。他們說,我們不是說隻給你100萬,這100萬隻是你的定金。我說,啊?他們說,是的,如果你跟我們拍,我會給你200萬。聽了這個數字我愣住了,可是要跟他們合作,就要跟原來的公司解約,這讓我覺得很別扭,也不知道該跟誰商量,就找當時的好朋友秦祥林和曾誌偉聊。這兩人都是我的死黨,我不會談生意,後來整個過程就是他們倆幫我談。秦祥林是當年的第一小生,他的最高片酬到達過10萬。聽我講了我有100萬的定金,他嚇死了,說:‘我靠,我的10倍!還是定金!’他說,我是過來人,做演員的有這樣的機會不容易,你現在這一刻紅,也不知道明天會怎麽樣,不如趁現在拿到自己想拿到的東西。這樣吧,今天晚上你想一想,你就想,自己這輩子想要多少錢就夠了,明天一早你答複我,我盡量幫你達成目標。


    “我記得當時自己還在拍戲,第二天6點起來就要出工,可是晚上就怎麽都睡不著,當時年紀也小,哪裏敢想這些,就覺得特別慌張,但是又特別興奮,心花怒放。起身去到洗手間,對著那裏的鏡子,就跟自己說,人家竟然給我200萬啊……就這樣子想,也不知道是想了多長時間,忽然間聽到外麵門鈴‘叮咚’一聲,居然已經6點了。我一開門,秦祥林就說,你沒睡覺?我說我想了一個晚上。他說,那你快跟我講,多少?我說,我這輩子有500萬就夠了。他說,行!


    “結果大明星秦祥林成了我第一個‘經紀人’,帶著我去跟何冠昌他們見麵,一開始他們開給我的片酬是240萬。那時候我每天都是6點的早班拍戲,自己編劇、導演、主演,壓力很大,晚上好不容易收了工,就被他們拉著在老爺酒店談,談到後來我就已經受不了了,覺得很煩,就說好吧好吧就簽了吧。簽完之後就沒人纏著我了,收工之後也輕鬆了。簽完之後,何冠昌他們就飛回香港了,大概是兩個禮拜之後,我當時還在台中拍戲,有一天回酒店,發現酒店的整個玻璃全部砸爛了,是羅維導演找人砸的。當時他的太太來罵我:‘我們怎麽對你?誰他媽的把你從澳大利亞請回來的?那時候沒人要你,是我們給你機會!你這樣對我們!’我當時又羞愧又懊惱,一直哭,覺得自己是個沒信用的人,哭完以後就通過曾誌偉跟何冠昌他們說,你們告我吧,那240萬我給你退回去,我不要了。


    “直到我發現羅維導演改了我的合約,把十萬改成了千萬,要讓我賠1000萬違約金之後,我發現他不是我想象的那樣,才一狠心離開了公司,去跟嘉禾合作。拍第一部片子《師弟出馬》,片酬480萬。你看我是不是傻人有傻福,100萬沒要,240萬沒要,後來竟然得到了480萬,在當時,這已經是我一輩子的夢想了。”


    這位傻人有傻福的大哥,在我眼裏正是大智若愚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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