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初戀
成龍:還沒長大就老了 作者:成龍 朱墨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十四五歲的時候,我還在戲劇學院。
這個年紀本應是情竇初開的時候,但我從小就跟一群男孩子混在一起,在師父的監督之下過著很艱苦的訓練生活,每天不挨打就已經萬幸了,所以完全不會去想女孩子這件事。盡管學校裏也有一些師姐妹,但對我們而言她們就像自己的親姐妹,不會有任何其他想法。
偶爾聽到師兄們說些這方麵的悄悄話,我的腦海裏會浮現出來的女孩形象,就是很久以前那個山頂上的小夥伴,法國領事家的女兒,那個我曾經為了保護她而跟別人打架的“小女朋友”。在我的概念裏,女人應該是像母親那樣溫柔體貼的樣子,總是在我受到傷害的時候關心我。我也希望將來長大以後可以保護她們,就像故事書裏的大俠那樣。
當時在香港,潮州戲已經有了幾十年的傳承。一路唱下來,到我們那個階段,順應觀眾的喜好,開始加入武打動作,就需要我們這種會打的演員了。當時這種加入了武打的戲碼被稱為“神功戲”,每年鬼節的時候,就會有人邀請我們演出,大家在街上貼出海報,當街搭一個棚就現場表演。“神功戲”一出現,很快就變得很受歡迎,慢慢地,名聲就從香港傳到了東南亞。
那時我在戲班裏做小兵,其實就是負責打的臨時演員。有一年,我們被邀請去泰國演出,就在那時候,我喜歡上了戲班裏的當家花旦。
她也是香港人,比我大一歲,如果我15,那她就是16。
那時大家都很小,也很單純,我每天都要跟她配戲,打來打去地混在一起,就忽然喜歡人家了,人家喜不喜歡我呢?當時也不知道,但就每天想辦法靠近她。
泰國演出結束,我們回到香港。我又要開始四處混片場,每天早上6點會有大巴車來接我們開工,晚上收工再把大家送回去,回去之後要把賺的錢交給師父保管。
回到香港的時候,我們兩個人已經開始談戀愛。那時候懵懵懂懂的,每天都想著怎麽能跟她多待一會兒,但師父管得嚴,我就每天6點多假裝出門開工,其實半路就溜去九龍公園。她每天都要早上10點以後才能從家裏出來,我就一個人坐在公園,從6點等到10點多,等待的時間裏,看到旁邊很多人在打太極,我就在旁邊打功夫,旁邊的人都停下來看我打。就這樣耗幾個小時,看到她來了,就特別開心。那時候兩個小孩子,隻是一起肩並肩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常常用手搭著她的肩膀,一搭就是五六個小時,手都麻了,都不好意思把手拿回來。中午兩個人一起買點吃的,就這樣一直坐到晚上10點,她要回家的時候,我也就假裝收工回去。回去之後還要跟師父講我“過鍾”,就是說今天開了工賺了錢。我還把爸爸從澳大利亞寄來的生活費抽出一些,交給師父,假裝是當天賺的錢。
你看那時的我們,真的好單純。
爸爸不久之後回來香港,幫我買了一個小房子。她就每天10點鍾來我家,幫我收拾房間,洗衣服,下午4點鍾回家。就在那個階段,我離開了戲劇學院,開始混片場,做武行。
有一次,我們在一起被她爸爸撞見,事情瞞不住了,遭到她父母的強烈反對。她爸爸甚至當麵對我說,你做武行沒有出息的,不要碰我女兒。我的自尊心極度受挫,差點當場掉下眼淚。
家長的反對給她很大壓力,我們坐在一起聊天,說著說著她就會哭起來。看她哭我很心疼,就說,咱們兩個私奔去澳大利亞好不好,你回家拿了passport我們就走。她說不行,不能這樣對待自己的爸媽。
也就是在那個階段,我跟著各種劇組,地方跑得越來越多,發現外麵的誘惑也越來越多。所謂誘惑不是指女孩子,而是發現原來外麵有那麽多好玩的東西!我天性愛玩,過去在戲劇學院每天苦哈哈地練功,動不動就被師父打,哪裏會有什麽娛樂。現在發現打保齡球那麽好玩,打台球那麽好玩,地下賭場那麽吸引人,跟那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也有好多樂趣。
這樣一來,我就開始找借口躲著她了。總是跟她說“我忙”,“我要出去開工”,其實就跑出去跟朋友打台球了。我也想帶她一起去玩,但她不喜歡那種地方,就在家等我。
可是那時候我很壞。假如我回家,一看到上麵亮著燈,馬上就轉頭悄悄溜走,去找朋友玩,小孩子心性,像剛脫了韁的野馬,總覺得跟她待在家裏沒意思。有時候跟她逛著街,就無端地找個理由和她吵架,接著就以此為借口跑去玩。要麽就是走在街上的時候,我忽然間就躲起來,她當然就找不到我了,那時候不像現在有手機,可以隨時聯絡。我躲在一個地方看她找不到我,隻好自己上車離開。看她上車走了,我就又興高采烈去打保齡球了。
晚上打電話到她家,還要算準她父母不在的時候。她接到電話就很著急,問我去哪裏了。我就說:“不知道啊,一回頭就不見你了,我還找了你好半天呢。”
現在回想起那時的自己,真的是很慚愧,很對不起她。
再後來我就慢慢紅了,跟她在一起的時間少之又少,她還是不離不棄。
其實她是很紅的花旦,那時也一直有很多有錢人追她,她從沒答應過。她曾經說過,你不娶,我不嫁。
等我真的開始大紅大紫的時候,跟她的距離已經慢慢拉開。
後來我跟嬌姐在一起,她聽說我們倆有個兒子,就開始躲起來不再見我。雖然不見我,但她會見我的爸爸媽媽。我的爸爸媽媽都很喜歡她。那時隻要我的父母從澳大利亞回到香港,她都會每天去陪他們,反而是我因為工作太忙都沒時間照顧父母。她跟我身邊所有的朋友也都很好,我隻能通過朋友去打探她的消息。
當初我們在一起,我還是窮小子的時候,曾經對她說,將來等我買了車,第一個一定給你坐。等我真的有錢買了車的時候,我們兩個已經分手了。我不斷打電話給她,想跟她說我終於買車了,我一定要遵守承諾,我想請你第一個來坐我的車。她一直不肯。最後這個承諾也沒有達成。我們還曾經走在香港的街頭,路過那種名表店,我也跟她說,等我有錢了一定要買一塊給你。後來我買了一款名牌女表給她,她也拒絕接受。
有段時間,聽說她開了個服裝店。打聽到地址之後,我就開車過去,把車停在服裝店對麵的馬路邊看著她。她有時候在跟顧客交談,有時候會出來倒個水,有時候一個人發呆,很孤單的樣子。我坐在車裏看很久,心裏很難過。
回到公司,我就招呼所有同事下班去她店裏買衣服,買完回來所有單子都由我付。還讓大家每天都去買,隨便買。那時候她應該很奇怪,怎麽忽然之間生意這麽好?
看她孤單,我也會找一些人去店裏跟她聊天。“服裝店怎麽樣啊?我也很想在哪裏開個服裝店,你要不要開個分店?我們一起幫你開啊。”她隻是簡單地說:“不要,我連一個都搞不定。”
後來有一天,同事回來跟我說,她的店門口貼著“清貨”,不知是不是要關門了。我趕緊叫同事去看看是怎麽一回事。同事回來後說,她不想做了,生意很難做,每天都是在消耗,不如把剩下一點東西賣完,幹脆關掉。
我叫同事去她店裏,商量能不能把鋪子買下來,但由她來繼續打理,被拒絕了。最後,隻好讓同事去把她店裏剩下的所有衣服全都買下來,包括衣架在內。她這才答應。
我最近才知道,她當時是知道我派人去買衣服,才決定關門的。不然明明每天那麽多人去買她的衣服,生意怎麽會不好做?
我請朋友轉告說希望買一棟房子給她,或者送她一些什麽,都被拒絕了。她甚至搬去香港一個很鄉下的地方,變得不太出門。嬌姐托朋友請她來家裏吃飯,她也從來不肯。
服裝店門口那次,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她真是一個很有骨氣的女孩子。聽說她到今天都還沒有結婚。我依然很想找到她,再見到她。
這個年紀本應是情竇初開的時候,但我從小就跟一群男孩子混在一起,在師父的監督之下過著很艱苦的訓練生活,每天不挨打就已經萬幸了,所以完全不會去想女孩子這件事。盡管學校裏也有一些師姐妹,但對我們而言她們就像自己的親姐妹,不會有任何其他想法。
偶爾聽到師兄們說些這方麵的悄悄話,我的腦海裏會浮現出來的女孩形象,就是很久以前那個山頂上的小夥伴,法國領事家的女兒,那個我曾經為了保護她而跟別人打架的“小女朋友”。在我的概念裏,女人應該是像母親那樣溫柔體貼的樣子,總是在我受到傷害的時候關心我。我也希望將來長大以後可以保護她們,就像故事書裏的大俠那樣。
當時在香港,潮州戲已經有了幾十年的傳承。一路唱下來,到我們那個階段,順應觀眾的喜好,開始加入武打動作,就需要我們這種會打的演員了。當時這種加入了武打的戲碼被稱為“神功戲”,每年鬼節的時候,就會有人邀請我們演出,大家在街上貼出海報,當街搭一個棚就現場表演。“神功戲”一出現,很快就變得很受歡迎,慢慢地,名聲就從香港傳到了東南亞。
那時我在戲班裏做小兵,其實就是負責打的臨時演員。有一年,我們被邀請去泰國演出,就在那時候,我喜歡上了戲班裏的當家花旦。
她也是香港人,比我大一歲,如果我15,那她就是16。
那時大家都很小,也很單純,我每天都要跟她配戲,打來打去地混在一起,就忽然喜歡人家了,人家喜不喜歡我呢?當時也不知道,但就每天想辦法靠近她。
泰國演出結束,我們回到香港。我又要開始四處混片場,每天早上6點會有大巴車來接我們開工,晚上收工再把大家送回去,回去之後要把賺的錢交給師父保管。
回到香港的時候,我們兩個人已經開始談戀愛。那時候懵懵懂懂的,每天都想著怎麽能跟她多待一會兒,但師父管得嚴,我就每天6點多假裝出門開工,其實半路就溜去九龍公園。她每天都要早上10點以後才能從家裏出來,我就一個人坐在公園,從6點等到10點多,等待的時間裏,看到旁邊很多人在打太極,我就在旁邊打功夫,旁邊的人都停下來看我打。就這樣耗幾個小時,看到她來了,就特別開心。那時候兩個小孩子,隻是一起肩並肩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常常用手搭著她的肩膀,一搭就是五六個小時,手都麻了,都不好意思把手拿回來。中午兩個人一起買點吃的,就這樣一直坐到晚上10點,她要回家的時候,我也就假裝收工回去。回去之後還要跟師父講我“過鍾”,就是說今天開了工賺了錢。我還把爸爸從澳大利亞寄來的生活費抽出一些,交給師父,假裝是當天賺的錢。
你看那時的我們,真的好單純。
爸爸不久之後回來香港,幫我買了一個小房子。她就每天10點鍾來我家,幫我收拾房間,洗衣服,下午4點鍾回家。就在那個階段,我離開了戲劇學院,開始混片場,做武行。
有一次,我們在一起被她爸爸撞見,事情瞞不住了,遭到她父母的強烈反對。她爸爸甚至當麵對我說,你做武行沒有出息的,不要碰我女兒。我的自尊心極度受挫,差點當場掉下眼淚。
家長的反對給她很大壓力,我們坐在一起聊天,說著說著她就會哭起來。看她哭我很心疼,就說,咱們兩個私奔去澳大利亞好不好,你回家拿了passport我們就走。她說不行,不能這樣對待自己的爸媽。
也就是在那個階段,我跟著各種劇組,地方跑得越來越多,發現外麵的誘惑也越來越多。所謂誘惑不是指女孩子,而是發現原來外麵有那麽多好玩的東西!我天性愛玩,過去在戲劇學院每天苦哈哈地練功,動不動就被師父打,哪裏會有什麽娛樂。現在發現打保齡球那麽好玩,打台球那麽好玩,地下賭場那麽吸引人,跟那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也有好多樂趣。
這樣一來,我就開始找借口躲著她了。總是跟她說“我忙”,“我要出去開工”,其實就跑出去跟朋友打台球了。我也想帶她一起去玩,但她不喜歡那種地方,就在家等我。
可是那時候我很壞。假如我回家,一看到上麵亮著燈,馬上就轉頭悄悄溜走,去找朋友玩,小孩子心性,像剛脫了韁的野馬,總覺得跟她待在家裏沒意思。有時候跟她逛著街,就無端地找個理由和她吵架,接著就以此為借口跑去玩。要麽就是走在街上的時候,我忽然間就躲起來,她當然就找不到我了,那時候不像現在有手機,可以隨時聯絡。我躲在一個地方看她找不到我,隻好自己上車離開。看她上車走了,我就又興高采烈去打保齡球了。
晚上打電話到她家,還要算準她父母不在的時候。她接到電話就很著急,問我去哪裏了。我就說:“不知道啊,一回頭就不見你了,我還找了你好半天呢。”
現在回想起那時的自己,真的是很慚愧,很對不起她。
再後來我就慢慢紅了,跟她在一起的時間少之又少,她還是不離不棄。
其實她是很紅的花旦,那時也一直有很多有錢人追她,她從沒答應過。她曾經說過,你不娶,我不嫁。
等我真的開始大紅大紫的時候,跟她的距離已經慢慢拉開。
後來我跟嬌姐在一起,她聽說我們倆有個兒子,就開始躲起來不再見我。雖然不見我,但她會見我的爸爸媽媽。我的爸爸媽媽都很喜歡她。那時隻要我的父母從澳大利亞回到香港,她都會每天去陪他們,反而是我因為工作太忙都沒時間照顧父母。她跟我身邊所有的朋友也都很好,我隻能通過朋友去打探她的消息。
當初我們在一起,我還是窮小子的時候,曾經對她說,將來等我買了車,第一個一定給你坐。等我真的有錢買了車的時候,我們兩個已經分手了。我不斷打電話給她,想跟她說我終於買車了,我一定要遵守承諾,我想請你第一個來坐我的車。她一直不肯。最後這個承諾也沒有達成。我們還曾經走在香港的街頭,路過那種名表店,我也跟她說,等我有錢了一定要買一塊給你。後來我買了一款名牌女表給她,她也拒絕接受。
有段時間,聽說她開了個服裝店。打聽到地址之後,我就開車過去,把車停在服裝店對麵的馬路邊看著她。她有時候在跟顧客交談,有時候會出來倒個水,有時候一個人發呆,很孤單的樣子。我坐在車裏看很久,心裏很難過。
回到公司,我就招呼所有同事下班去她店裏買衣服,買完回來所有單子都由我付。還讓大家每天都去買,隨便買。那時候她應該很奇怪,怎麽忽然之間生意這麽好?
看她孤單,我也會找一些人去店裏跟她聊天。“服裝店怎麽樣啊?我也很想在哪裏開個服裝店,你要不要開個分店?我們一起幫你開啊。”她隻是簡單地說:“不要,我連一個都搞不定。”
後來有一天,同事回來跟我說,她的店門口貼著“清貨”,不知是不是要關門了。我趕緊叫同事去看看是怎麽一回事。同事回來後說,她不想做了,生意很難做,每天都是在消耗,不如把剩下一點東西賣完,幹脆關掉。
我叫同事去她店裏,商量能不能把鋪子買下來,但由她來繼續打理,被拒絕了。最後,隻好讓同事去把她店裏剩下的所有衣服全都買下來,包括衣架在內。她這才答應。
我最近才知道,她當時是知道我派人去買衣服,才決定關門的。不然明明每天那麽多人去買她的衣服,生意怎麽會不好做?
我請朋友轉告說希望買一棟房子給她,或者送她一些什麽,都被拒絕了。她甚至搬去香港一個很鄉下的地方,變得不太出門。嬌姐托朋友請她來家裏吃飯,她也從來不肯。
服裝店門口那次,是我最後一次見到她。她真是一個很有骨氣的女孩子。聽說她到今天都還沒有結婚。我依然很想找到她,再見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