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的兩天時間裏檢察院沒有找到人,東港分局也沒有找到,金慧嫻仿佛人間蒸發了一樣,不知去向。就在人們以為她很有可能自暴自棄地再次選擇自殺時,一個噩耗傳來。


    殺人了,殺人了,金慧嫻開始殺人了!


    一個男孩的家鄉把電話打到了東港分局,接到報警以後幾乎是全員出動,滿城搜捕金慧嫻。我喬裝去了一趟醫院,那個男生挨了一刀但並沒有生命危險。孩子的母親是一名老師,父親做一點小生意,家境不錯。在醫院裏他們情緒很激動,罵金慧嫻是個殺人狂魔,這種女人就應該拉去槍斃。連同床的病人、醫生和護士也都這樣說,這個瘋女人太凶殘,怎麽連一個孩子都不放過?


    我很悲痛。


    人們隻看事件表麵,卻不知道這背後到底隱藏著多大的悲哀。你們況且知道心疼自己受傷的孩子,那金慧嫻呢?她已經被剝奪了去疼愛自己孩子的權利。我知道作為一名警察,我應該樂觀角度去處理案件,而不是以自我主觀意識去分析判斷,但正因為我是一名警察,就更不應該包庇事實。


    一個悲憤的母親就這樣變成了一個嗜血狂徒這是一個社會的悲哀,歸根究底是誰一手造成的呢?明明可以妥善解決,卻因為草率與自私將一個女人推上絕路。


    受害就一定可憐,凶手就一定可恨嗎?


    斷然不是。


    當一個故事追究其本質是,我們很難說清誰對誰錯。


    我和米娜說,不論如何一定要找到金慧嫻,不能讓她一錯再錯。法律神聖,不可逾越,雖然有人為原因的紕漏,但不意味我們國家的法律是不公正的,也不會不給她一個公平處理,至少,我們一直在努力。


    恰好今天,我接到了邢院電話,他說,他已經將我寫的材料提交給了省高法,上麵的人下令積極徹查此案,務必要給金慧嫻一個公道!


    公道二字已表明省高法的立場,明智的人都會知道這裏麵是有冤屈。


    我打了無數次她的電話,並開始懊悔自己在火車上的行為。我關上了她希望的門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她自己關上了自己的門!所以,她沒有接聽我的電話,一意孤行。


    “你帶上相機跟我走一趟。”


    “去哪?”


    “大興律師事務所。”


    這是我們市最好的一間律師事務所,卻做出了極其惡心的事兒。拿了當事人的錢卻沒有履行相應的義務,這是詐騙。


    到了以後,我們找到了這個律師。


    寫個人很懂法,問我們要批捕文件。當我把批捕文件亮出來以後,他就傻了眼。一個玩法律的最後折在法律裏,這對於一個律師而言是一場災難,或許還有重生希望,但對金慧嫻來說卻是一次徹底的毀滅,所以我不會同情他,法律也不會允許。


    到了檢察院我們就把他拘起來,並在一個鍾頭以後做了突擊審訊。


    按照他的意思說,金慧嫻一次性交齊了所有的律師費,他們事務所有規定不會因為庭後結果而退還費用。我和他強調了一件事,就是金慧嫻繳納了費用以後,就沒有按照流程走過對應的司法程序,法院從始至終就沒有開庭,那麽他說的“庭後”是子虛烏有的。


    我說,這不是他違約的真正原因,是不是有什麽人向他施壓?


    他很猶豫。


    我拍桌子告訴他,他的行為已經觸犯了律師法有管規定,自己就是搞法律的不會不明白,這對一個律師而言意味這什麽。


    “考一個律師資格不容易吧?”我說,“人都有犯錯的時候,我們檢察院也不會毀了誰的一生,我給你一個機會,你替你的委托人也就是金慧嫻女士重新提起訴訟,完成你一個律師必須履行的職責。”


    做律師的都習慣深思熟慮,所以他開始思前想後。我看了一下時間,爭分奪秒,所以我沒有給他太多考慮時間,“兩條路你自己選,第一我以職責詐騙罪逮捕你,你的律師資格不但會被吊銷,還有可能遲牢飯;第二你以你當事人名字重新提起訴訟,我向你保證,對你之前所做既往不咎,我希望你在我走出去之前,給我一個答複。”


    我起身,收拾東西,然後大步往外麵走。


    門剛打開,他的聲音就傳了過來,說他同意了。我心滿意足地微笑,把保證書遞到他麵前,“好好看看,上麵寫得很清楚,隻要訴訟結束就會自動失效。”


    “我簽。”


    他提起筆在上麵簽了字。


    “半個鍾頭內整理好材料,我會讓人跟你一起去法院。”說完我把米娜拉到一旁,吩咐讓她走一趟電視台,多約幾個記者出來跟蹤采訪,把事情鬧得越大越好。


    米娜微微皺眉,擔心,“這太危險了吧?”


    “媒體是人民的眼睛,但因為我們這些部門的不透明化而變得渾濁,所以網絡上才會胡猜亂想,眾說紛紜,隻要工作透明化媒體也會變成一把利刃,這也是杜絕謠言的唯一有效辦法,我這是在幫他們啊!”


    “我懂了,這就去辦!”


    “等等。”我想了想,然後說,“對外就說是我們市政府要以公正公明的態度來處理金慧嫻的案子,全程交由各媒體進行監督!”


    “我突然想起來我有個朋友就在市長熱線工作,我去找她幫忙。”


    “嗯。”


    翌日早。


    各小報、網絡記者相繼出現在市法院門口,對金慧嫻一案密切關注。我奇怪地問米娜,不是讓她去電視台嗎,怎麽找的都是網路和報社的人?米娜沒有急於回答我的問題,而是拉著我去見了一個人。


    看到這個人的時候我有些吃驚,居然是我之前在火車上遇到的那個女孩。


    “很驚訝吧?”她微微一笑。


    米娜開始和我解釋,說這就是她的那個朋友,叫李想,在電視台市長熱線工作。這些網絡媒體朋友正是李想安排的,因為,從電視台的角度來講影響力不如網絡,另外就算成功采訪拍攝也未必可以播得出去,因為電視台是事業單位,每年政府都在撥款,所以隻有上麵一聲令下片子肯定禁播的。所以她才出了這麽一個主意,通過網絡曝光。


    我點了點頭,是夠聰明的。


    “徐哥哥,之前在火車上你突然走了,是不是以為我是網媒的?”


    “不是嗎?”我說,“你不是還說你去西藏嗎,怎麽又突然跑回來了?”


    她不好意思一笑,“我和您說實話,都是我們台長安排的,想采訪您,您不是也沒和我這個機會嘛。”


    “感情你們早就認識啊?”米娜驚訝地盯著我們看著,“貌似還發生了點不愉快,不過不打不相識,現在都是朋友了。”


    李想說,“徐哥哥,你說我幫了你這麽大的一個忙,還冒這麽大的風險,你看是不是……”


    “等這個事兒過去了,你約個時間我奉陪到底!”


    “太好啦!”她喜出望外,也有些得意忘形,“雖然我們工資沒多少,但為了交朋友還是花得起錢的,這頓我請了。”


    我怎麽好意思讓一個女孩請我吃什麽,所以飯後偷偷地結了款。


    不久以後,金慧嫻給我回了條短信。


    我看後驚喜地撥打了她的電話,通了以後我問她現在在哪?並把訴訟的事兒告訴了她,讓她不要衝動再做傻事了。


    聽後,她在電話裏喜極而泣。


    我又問她一遍,在哪,能見一麵嗎?


    她答應了。給了我一個見麵地址以後,我第一時間趕到了這個地方。那裏,是一個荒廢了的小公園,有旋轉木馬,有滑梯,而金慧嫻穿著單薄的,髒兮兮的衣服,坐在中間一個秋千上蕩來蕩去。


    見麵以後,她說,年輕的時候她經常帶女兒來這裏玩,每一次回到這裏,總能看到自己女兒的影子。說著,她在憔悴的臉上擠出一個幸福的笑容,“蕊蕊,你小心點,不要摔到了!”她忽然緊張著,撲倒在滑梯前,然後又咬破嘴唇痛哭。


    叫喊著說回不去了,回不去了,好想這隻是一場夢。


    她又狂抽自己嘴巴,讓自己快點醒來。


    我衝過去阻止,然後,她抬起瘦黃的臉,“我每一次哭著睡著都能夢到蕊蕊死了,然後卻笑著醒來慶幸這隻是一個夢,我開始找蕊蕊卻怎麽也找不到,我才忽然想起這根本不是夢,蕊蕊真死了……,我也不想活了……”她的嘴唇已經咬爛生瘡,膿血從嘴角滲透?


    這一刻我該說什麽,告訴她節哀順變?


    就是靈丹妙藥也沒有辦法醫治她,這都是命。


    我很大聲告訴她,就算死,也要先看了那幫滾蛋受到懲罰以後,到時候如果她還想死,我不會攔著她,但現在不行。


    我把自己衣服脫下,披在她瑟瑟發抖的身上禦寒,“跟我走。”


    “去哪?”她揚臉問我。


    “去法院,我都給你安排好了,到了法院就把你知道的都說出來!”


    她點頭。


    我扶起她,緩慢地離開了這個曾經幸福,卻在此刻堆滿痛苦回憶的傷心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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