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日。
馬院長交代了一個東港分局無法破獲的案子讓我去辦。
與以往公安機構偵辦案子的形式不同,檢察院所處理的案件多是兩個方麵,一是對官員犯法檢舉檢查,二是對為疑難雜案、冤假錯案進行調查,馬院長交代的這個案子屬於第二種,注定不是普通案子。
看過東港分局發來的郵件以後,我對案子也有了一個簡單了解。
案子始初在市郊茅草屋中發現了一具男屍,男屍麵部被鈍器砸得粉碎,無法辨認,腹部還有一處並不致命的利器傷,胃內物中檢測出酒精和極少量的麵食。死亡原因已經證實,是有麵部鈍器粉碎性的骨折傷而導致的顱內血管破裂,壓迫神經發生障礙加速腦耗氧量,再加之死者生前喝過酒,加快血液流速導致這一傷後並發症的迅速發展,最終死亡。
東港方麵對男屍身份展開兩日調查,最終證實該男子是一普通下崗職工,叫王建偉,無業,下崗後沉迷於賭博和嗜酒,已婚,妻子叫辛雨,是個盲人,家裏還有一個上幼兒園的女孩,家庭條件結局。
新雨在一家蛋糕店裏上班,雖然是盲人但從來不耽誤工作,店裏來往顧客評價說看不出來她是個盲人。
警察曾多次去找辛雨,但辛雨表示王建偉很少回家,隻要一回來就管她要錢,她若不給,王建偉就會打她,甚至連自己的女兒也不放過,辛雨特別恨他,所以從來不會關心他生前去過什麽地方,有沒有和誰結仇。
無奈。
東港方麵開始對王建偉賭博場地、交往的人進行仔細調查,發現王建偉曾欠下不少賭債,催債的人曾在王建偉死後去過他家裏催債,還對王建偉妻子辛雨進行過恐嚇。於是他們將嫌疑集中在催債人身上,但等找到這個催債人時卻發現他死在一片林子裏,耳朵和右手都被人砍斷,滿地鮮血。
又一起命案讓案件陷入困境。
而在隨後的調查中,居然又發生第三起命生,死者是辛雨工作的冰淇淋店內的另一名員工,名叫茹萍。因為三起命案死者死法兒不同,不像是同一名凶手所謂,但巧合的是這三個人都和辛雨存在一定關聯,然而卻無法從辛雨身上找到突破口,所以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為此。
案件無法破獲,媒體一直關注,長此以往是怕會造成不良影響,所以市裏麵將案子轉到檢察院全權偵辦。
潦草看完郵件以後,我將筆記本電腦合上以後陷入皮椅,透過窗望著遠空縹緲的蒼穹,思念著遠隔千裏的人兒。我強求著自己無法平靜的心,必須要平靜下來。我隻能暗暗祈求如果真的有神明,保佑身在遠方的小梅。
下午。
我穿戴整齊,推開辦公室的門,親自去拜會這個叫辛雨的女人。
她住在市郊破舊的二層廉租房裏,到了的時候我頗感震驚。正如郵件資料裏描寫的那樣,完全看不出她是一個盲人。
“你是?”她問。
一個隻有四五歲的小女孩躲在她身後,緊張地抓著媽媽的衣角,“是個叔叔。”
聽到“叔叔”這兩個字辛雨受驚一般急忙關門,好在我摳住門邊緣及時阻止,然後告訴她不要害怕,我是檢察院的。她這才放下了戒備,但還是略微有些緊張和尷尬,然後氣喘籲籲地問我有什麽事?
看她難看的臉色便知剛才被嚇得不輕。
辛雨是一個自我保護意識很強的女人,如果我說自己是來請她協助調查的話,一定會遭到她的拒絕。於是我婉轉地撒了一個謊,說自己是代表檢察院來探望她的,知道她家裏情況不好送點錢過來。
當我低頭去掏錢時,砰的一聲傳來,再抬起頭門已經關上了。
她的聲音從裏麵傳出來,“你們不要再來了,我什麽都不知道。”
人家都說盲人眼睛瞎,但心不瞎,果然如此。
“現在是星期天,中午十二點,孩子不用上幼兒園,但你下午應該還要去上班,沒關係,我就在門口等你。”
我說完,門又開了。
辛雨的臉再一次露出來,無可奈何,隻好把我從門外請到了屋內。
“我可以不以告你們侵犯我的生活?”這是進屋後她說的第一句話,語氣裏滿滿的都是厭惡與排斥。
“當然可以。”我平靜回答,“但在你告我之前,我還是要先把案子調查清楚。我聽說你不配合警察調查,為什麽?”
“因為我恨他。”她不避諱地回答,甚至咬緊牙關,“男人都在賺錢養家可他卻隻知道敗家,我每個月就那麽點薪水,孩子上學平時生活都不夠用,每個月還要拿出一半給他去喝酒賭博,我要是不給他就打我,你看!”
她憤憤不平地擼開自己的袖子,露出小臂上一片還沒有痊愈的淤傷。
我問她,那茹萍呢?
她將女兒送回房間裏,關上門,回來以後狠不留情反駁我,“是不是隻要死了人你們就來找我?”
“你誤會了。”
“你們不就是認為人是我殺的嗎,我做錯什麽了嗎你們都來針對我?”她情緒激動,落淚,“人就是我殺的行吧,我恨他,我殺了他,你現在就把我抓走吧!”
我遞送過一張紙巾,影響到家屬情緒是我工作的不到位,深表歉意。
“如果沒有雪兒我情願他是我殺死的,我太累了,我真的想過一死了之。”
雪兒應該是她女兒。
此刻。
小女孩從房間裏麵衝出來,打我,罵我是壞人,喊著說她媽媽不是殺人犯,還說,經常有一個可怕的壞叔叔來找她媽媽,那個壞叔叔才是凶手。壞叔叔?!我就問她,是什麽樣的壞叔叔?辛雨一把將自己女兒拉過去,抱在懷裏,逃避說從來沒有什麽壞叔叔,都是孩子在胡說八道。
她慌張的模樣已經說明孩子沒有撒謊,於是我苦口婆心地警示她,死者與她有直接關係,所以知情不報是會構成刑事責任的。聽到這一句話她徹底慌了,說她的女兒不能沒有媽媽。我乘勝追擊勸她交代。
“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我要去上班了。”她拉著女兒的小手,抓起衣服就往外麵走。
迫於無奈,我也隻好離開。
鎖上門她們匆匆忙忙地走了,直到走了很遠以後我才抬開步子,不緊不慢地跟在她們後麵。辛雨的女兒期間一直回頭張望,應為是在看我有沒有跟蹤她們。我沒有躲避,那樣反倒像是做賊似的,還是很大膽地繼續跟著,一直到了辛雨工作的那間蛋糕店才停下。
辛雨進去以後把雪兒帶進更衣室裏,不久後她獨自穿著工作服走出開始忙碌。
是一個不容易的女人。
帶著一個孩子艱苦度日何等艱難,況且她還是個盲人。
怕影響到她的生活,我沒有不依不饒地追進去,而是轉開身緩緩離去。
下午我去了一趟東港分局,和我做案件交接的是東港分局的一名法醫和一個中隊長,通過他們我對案情過程也有了一個更為細致的了解,案件主要的難點在於不是一名凶手在作案,這個論點主要依據是第二起命案中死亡的這個催債人,致命傷是胸口嵌入的斧傷,傷口創口寬闊,比較亂,是二次甚至多次同一位置劈砍造成,而在死者腿上一處四厘米刺傷創口,發現時刀還插在腿上,並且刀柄上留下了凶手的指紋。
他們認為腿部刺傷和前胸致命斧傷不是同一凶手所為。
理由呢?我問。
馬院長交代了一個東港分局無法破獲的案子讓我去辦。
與以往公安機構偵辦案子的形式不同,檢察院所處理的案件多是兩個方麵,一是對官員犯法檢舉檢查,二是對為疑難雜案、冤假錯案進行調查,馬院長交代的這個案子屬於第二種,注定不是普通案子。
看過東港分局發來的郵件以後,我對案子也有了一個簡單了解。
案子始初在市郊茅草屋中發現了一具男屍,男屍麵部被鈍器砸得粉碎,無法辨認,腹部還有一處並不致命的利器傷,胃內物中檢測出酒精和極少量的麵食。死亡原因已經證實,是有麵部鈍器粉碎性的骨折傷而導致的顱內血管破裂,壓迫神經發生障礙加速腦耗氧量,再加之死者生前喝過酒,加快血液流速導致這一傷後並發症的迅速發展,最終死亡。
東港方麵對男屍身份展開兩日調查,最終證實該男子是一普通下崗職工,叫王建偉,無業,下崗後沉迷於賭博和嗜酒,已婚,妻子叫辛雨,是個盲人,家裏還有一個上幼兒園的女孩,家庭條件結局。
新雨在一家蛋糕店裏上班,雖然是盲人但從來不耽誤工作,店裏來往顧客評價說看不出來她是個盲人。
警察曾多次去找辛雨,但辛雨表示王建偉很少回家,隻要一回來就管她要錢,她若不給,王建偉就會打她,甚至連自己的女兒也不放過,辛雨特別恨他,所以從來不會關心他生前去過什麽地方,有沒有和誰結仇。
無奈。
東港方麵開始對王建偉賭博場地、交往的人進行仔細調查,發現王建偉曾欠下不少賭債,催債的人曾在王建偉死後去過他家裏催債,還對王建偉妻子辛雨進行過恐嚇。於是他們將嫌疑集中在催債人身上,但等找到這個催債人時卻發現他死在一片林子裏,耳朵和右手都被人砍斷,滿地鮮血。
又一起命案讓案件陷入困境。
而在隨後的調查中,居然又發生第三起命生,死者是辛雨工作的冰淇淋店內的另一名員工,名叫茹萍。因為三起命案死者死法兒不同,不像是同一名凶手所謂,但巧合的是這三個人都和辛雨存在一定關聯,然而卻無法從辛雨身上找到突破口,所以案件一時陷入僵局。
為此。
案件無法破獲,媒體一直關注,長此以往是怕會造成不良影響,所以市裏麵將案子轉到檢察院全權偵辦。
潦草看完郵件以後,我將筆記本電腦合上以後陷入皮椅,透過窗望著遠空縹緲的蒼穹,思念著遠隔千裏的人兒。我強求著自己無法平靜的心,必須要平靜下來。我隻能暗暗祈求如果真的有神明,保佑身在遠方的小梅。
下午。
我穿戴整齊,推開辦公室的門,親自去拜會這個叫辛雨的女人。
她住在市郊破舊的二層廉租房裏,到了的時候我頗感震驚。正如郵件資料裏描寫的那樣,完全看不出她是一個盲人。
“你是?”她問。
一個隻有四五歲的小女孩躲在她身後,緊張地抓著媽媽的衣角,“是個叔叔。”
聽到“叔叔”這兩個字辛雨受驚一般急忙關門,好在我摳住門邊緣及時阻止,然後告訴她不要害怕,我是檢察院的。她這才放下了戒備,但還是略微有些緊張和尷尬,然後氣喘籲籲地問我有什麽事?
看她難看的臉色便知剛才被嚇得不輕。
辛雨是一個自我保護意識很強的女人,如果我說自己是來請她協助調查的話,一定會遭到她的拒絕。於是我婉轉地撒了一個謊,說自己是代表檢察院來探望她的,知道她家裏情況不好送點錢過來。
當我低頭去掏錢時,砰的一聲傳來,再抬起頭門已經關上了。
她的聲音從裏麵傳出來,“你們不要再來了,我什麽都不知道。”
人家都說盲人眼睛瞎,但心不瞎,果然如此。
“現在是星期天,中午十二點,孩子不用上幼兒園,但你下午應該還要去上班,沒關係,我就在門口等你。”
我說完,門又開了。
辛雨的臉再一次露出來,無可奈何,隻好把我從門外請到了屋內。
“我可以不以告你們侵犯我的生活?”這是進屋後她說的第一句話,語氣裏滿滿的都是厭惡與排斥。
“當然可以。”我平靜回答,“但在你告我之前,我還是要先把案子調查清楚。我聽說你不配合警察調查,為什麽?”
“因為我恨他。”她不避諱地回答,甚至咬緊牙關,“男人都在賺錢養家可他卻隻知道敗家,我每個月就那麽點薪水,孩子上學平時生活都不夠用,每個月還要拿出一半給他去喝酒賭博,我要是不給他就打我,你看!”
她憤憤不平地擼開自己的袖子,露出小臂上一片還沒有痊愈的淤傷。
我問她,那茹萍呢?
她將女兒送回房間裏,關上門,回來以後狠不留情反駁我,“是不是隻要死了人你們就來找我?”
“你誤會了。”
“你們不就是認為人是我殺的嗎,我做錯什麽了嗎你們都來針對我?”她情緒激動,落淚,“人就是我殺的行吧,我恨他,我殺了他,你現在就把我抓走吧!”
我遞送過一張紙巾,影響到家屬情緒是我工作的不到位,深表歉意。
“如果沒有雪兒我情願他是我殺死的,我太累了,我真的想過一死了之。”
雪兒應該是她女兒。
此刻。
小女孩從房間裏麵衝出來,打我,罵我是壞人,喊著說她媽媽不是殺人犯,還說,經常有一個可怕的壞叔叔來找她媽媽,那個壞叔叔才是凶手。壞叔叔?!我就問她,是什麽樣的壞叔叔?辛雨一把將自己女兒拉過去,抱在懷裏,逃避說從來沒有什麽壞叔叔,都是孩子在胡說八道。
她慌張的模樣已經說明孩子沒有撒謊,於是我苦口婆心地警示她,死者與她有直接關係,所以知情不報是會構成刑事責任的。聽到這一句話她徹底慌了,說她的女兒不能沒有媽媽。我乘勝追擊勸她交代。
“我真的什麽都不知道,我要去上班了。”她拉著女兒的小手,抓起衣服就往外麵走。
迫於無奈,我也隻好離開。
鎖上門她們匆匆忙忙地走了,直到走了很遠以後我才抬開步子,不緊不慢地跟在她們後麵。辛雨的女兒期間一直回頭張望,應為是在看我有沒有跟蹤她們。我沒有躲避,那樣反倒像是做賊似的,還是很大膽地繼續跟著,一直到了辛雨工作的那間蛋糕店才停下。
辛雨進去以後把雪兒帶進更衣室裏,不久後她獨自穿著工作服走出開始忙碌。
是一個不容易的女人。
帶著一個孩子艱苦度日何等艱難,況且她還是個盲人。
怕影響到她的生活,我沒有不依不饒地追進去,而是轉開身緩緩離去。
下午我去了一趟東港分局,和我做案件交接的是東港分局的一名法醫和一個中隊長,通過他們我對案情過程也有了一個更為細致的了解,案件主要的難點在於不是一名凶手在作案,這個論點主要依據是第二起命案中死亡的這個催債人,致命傷是胸口嵌入的斧傷,傷口創口寬闊,比較亂,是二次甚至多次同一位置劈砍造成,而在死者腿上一處四厘米刺傷創口,發現時刀還插在腿上,並且刀柄上留下了凶手的指紋。
他們認為腿部刺傷和前胸致命斧傷不是同一凶手所為。
理由呢?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