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花了一個上午的時間,研究了一遍這些天來收集的那些離婚證據。


    他在我房間裝監控拍到的照片以及視頻這不合法,必要的時候還想說動李夢華為我作證小三的事實。她不是很想上位嗎?我倒是很希望她能跟我統一戰線。


    那份奶粉的檢驗報告是他下毒害我的證據,梁錦凡騙我的那份婚前體檢報告已經在他軟禁我的那段時間被毀了,在我還來不及備份的情況下。後來獲得自由之後我又試圖再去找那個醫生,但我失望的發現對方已經辭職了,辭職時間是傅瑾陌第一次替我拿到證據不久以後,看來那人是怕惹事所以逃掉了,所以騙婚這件事我沒有證據。


    我手中僅有的有力的證據就是梁錦凡對我下毒這個,其他的無論是出軌還是什麽,我都沒有實質性的證據。


    直到真的到對簿公堂的這天我才發現從前的我太過唯唯諾諾,我一直認為有了十全的把握才能打官司,我不做沒有把握的事,卻沒想被梁錦凡鑽了空子先將我傷得體無完膚。


    整理好這些之後,我在微信上跟胡漢三聊了聊,我問他追查梁錦凡小三的事情查得怎麽樣了,胡漢三問我為何這麽急,我說我現在改變主意了,我想立刻離婚。


    胡漢三說他查出了一點端倪,梁錦凡的新出軌對象好像來頭蠻大的,遮掩得很嚴實,他發動自己的力量都查不到。他現在不敢確認手中的證據,還需要我給他一點時間,他答應晚上之前給我答複。


    詢問胡漢三的同時,我又跟李夢華聊了聊,我需要說動李夢華,然後爭取一點她跟我合作促成離婚的勝算。我跟李夢華說我這邊已經有進展了,梁錦凡的確榜了一個來頭很大的富家千金,不過現在還是曖昧階段,他還偷偷把我的房子賣了拿了四百萬不知道幹嘛去了,我問李夢華能不能猜到他去幹了啥,我說我覺得他可能拿去討好那個女人了。李夢華一聽就火冒三丈的,她說一晃她都三天沒有見到梁錦凡了,沒想到梁錦凡背著她幹了這些蠢事,她一定要去搞清楚。


    我苦笑著說昨天我被梁錦凡騙去高利貸了,親手簽字將我的房子轉讓了出去,我說我現在什麽都沒有了,我想立刻跟梁錦凡離婚,不知道她必要的時候她能不能幫我一把。李夢華問我要怎麽幫,我說很簡單,我的離婚理由將會是梁錦凡出軌,必要的時候希望李夢華承認這個事實,這將是最有力的證詞。我說隻有梁錦凡徹底跟我離婚了,她才有跟那個神秘富家女競爭的機會。


    我也不知道李夢華是不是傻,總之我說什麽她都相信了,她也答應了。


    晚上下班我回了娘家一趟,我媽問我怎麽又一個人回來我給圓了過去,我找出放在家裏的那份奶粉樣品和檢驗報告,奔赴市中心的某餐廳。在這餐廳裏,我同學給我介紹的律師在那等我。


    我給出了所有我能給的證據,我問我能有多少勝算不再有其他損失的和平離婚,律師想了想,他說既然獲得了小三的證人支持,可以先把梁錦凡出軌的證據放出來,他下毒害我的證據要先留下來,以防對方有後招。


    從餐廳出來,等車的時候我拿出手機撥打胡漢三的電話,畢竟胡漢三說過晚上之前給我答複,現在已經是晚上了。不過讓我奇怪的是,胡漢三的手機始終是關機,我根本就沒有打通。


    胡漢三的電話沒打通,高子俊倒是給我打了電話,他說梁錦凡被關了幾天吃了點苦頭之後已經被放出去了,萬一梁錦凡敢來欺負我,叫我如果有需要的話可以給他打電話。


    想到他對我也算赤誠,我卻不是很看得起他,我有些心塞的笑笑,我禮貌的謝謝他說我有需要的時候會找他。


    回到酒店的時候已經九點多了,才剛洗完澡我又接到了李夢華的電話,她在電話裏大聲的哭,質問我為何隻告訴她梁錦凡偷偷賣了我的房子,卻不告訴她他受傷的事。


    我沒想到李夢華竟然如此維護梁錦凡,我算漏了這一茬,我無言以對,我第一次發現跟李夢華合作其實是個錯誤,她除了給了我視頻的底片,其他地方卻總是在拖我後腿,我也不指望她真的會堅定的給我做證人了。


    李夢華哭得厲害,不停的在質問我,我根本就不想理她,直接掛斷了電話,並拉黑了。


    第二天我還是沒聯係上胡漢三,但我已經等不得了,多等一天我都害怕,害怕離婚這件事會發生變故。


    我通過我的律師正式將梁錦凡告上法庭,婚前生子,騙婚,出軌,私裝監控,私下賣房觸我底線,我以他對我諸多傷害而我們感情破裂為由要求離婚,還找了點關係,以最快的速度開了庭。


    梁錦凡先是措手不及,很快便又回過神來也找了律師,對方律師死皮賴臉的說他跟我感情沒有破裂,他不想跟我離婚。


    我要求離婚的原因被他們一一反駁。


    他說他沒有婚前生子,這一點他家鄉的鄉親可以作證,李陽隻是他的表侄,況且李陽已經十歲,而梁錦凡二十八歲,梁錦凡堅稱自己十七歲的時候連戀愛都沒談過。對於李夢華這個前女友的存在,他也否認了,他說李夢華隻是他一起長大的發小而已,年紀比他大,而且還是鄰居,所以感情才會不錯。


    他說他也沒有騙婚,因為得癌症的事隻是一場誤診,後來事情澄清了就完了。


    他說他沒有出軌,跟李夢華也沒有過不正當關係,李夢華隻是他家的保姆,他看李夢華可憐才會在李夢華離婚之後帶到城裏來做保姆。


    而對於裝監控的事他倒是承認了,但他反咬一口說他裝監控隻是因為懷疑我出軌,他沒有錯,他很愛我,並且願意原諒我的出軌。


    對於私下賣房的事情他也承認了,他痛心疾首的哭著說他這麽做隻是為了我,他隻是創業失敗了被高利貸追債不得已而為之,還拿出了曾經開過公司很快就宣告破產的證據,他說他知道自己在這件事上錯了,他希望用一生的時間贖罪,也希望我能原諒他。


    他堅稱我們的感情沒有破裂不願意離婚,事情到了這裏仿佛就僵住了似的,這個時候我才悲哀的發現我拿不出更有力的證據。


    我這時候才明白律師建議我將下毒害我的證據留作後手的意義,我心裏暗想,別以為這些是我全部的本事,我會讓你笑不出來。


    對於他的反駁,我的律師團隊也在為我找其他證據,但讓我鬱悶的是,在法庭的取證上,梁錦凡家鄉的那些人一致都否認了他婚前生子的事實,而最重要的是,找不到那個孩子,做親子鑒定這個說法也不成立。


    李夢華也態度大變,否認了她和梁錦凡的故事,也不肯再為我作證。我搬出了她在我房間偷穿我的情趣睡衣睡在我床上,還偷拿梁錦凡的外套這件事,但她卻隻說那隻是她對梁錦凡的單相思,沒發生過關係,構不成出軌。


    我覺得自己好像到了一個死胡同裏麵,而梁錦凡,恰好堵死了我所有的退路。


    不得已,我呈出了那份證據,我在法庭上淚流滿麵的陳述了梁錦凡為了偷情而在奶粉上做手腳給我喝加了安眠藥和致幻藥的毒奶粉的事,我說不但放了安眠藥方便偷情,還加了能導致得精神病的藥,想把我害成精神病,並因此害我失去了我的孩子,這就是罪無可恕了。


    梁錦凡方一個措手不及,他一臉慌張,我也得意的冷笑。我想流產以後我對奶粉有毒這事絕口不提的情況下,他大概已經遺忘了牛奶有毒的這件事,畢竟他自以為將奶粉已經丟了,卻不知道我已經偷偷弄到了一點保存下來了。


    梁錦凡臉色蒼白的狡辯,他堅持不認賬,他說他是給我買了奶粉,但他買的時候奶粉是沒有問題的,他說我陷害他。


    法庭找來了當初給我做檢查的那個醫生取證,醫生給我作證證明了我肚子裏的孩子還在的時候,的確因為有毒奶粉而可能變成癡呆兒的事實。


    梁錦凡啞口無言,但他還是不承認,他方認為這是我不想要孩子用的苦肉計,他說是我為了跟他離婚嫁給高富帥,這才不肯要我和他的孩子。


    雙方的爭執一時間達到高朝,對於梁錦凡方狡辯的功力我啞口無言,僵持不下之下,隻好宣布休庭。


    而當休庭完之後,事情卻有了一個神逆轉。


    剛剛還高喊著自己無罪的梁錦凡,卻毫不猶豫的將事情推到了李夢華頭上,而李夢華那個蠢貨,竟然也毫不反抗的認下了這件事。


    李夢華在法庭上淚流滿麵的承認,正是因為暗戀梁錦凡太愛梁錦凡,所以她一時衝動做出了在我奶粉裏下藥的這種事,她以為等我瘋了傻了,她就能取代我了,卻沒想到這事被早早的發現了。


    她在法庭上發瘋,她說她恨毒了我,她隻恨自己沒能一次性殺死我。


    我從未想過,我自以為千真萬確的證據,到了這裏竟然有這麽個答案,李夢華竟然心甘情願的認罪。


    離婚官司最後卻變成了刑事事件,最後的結果竟然是,梁錦凡無罪,李夢華以故意傷人罪被捕入獄。


    據我國刑法第232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李夢華雖然給我下毒,但由於及時發現尚未釀成大禍情節較輕,最後判了六年。


    我不知道李夢華是什麽原因才會心甘情願為梁錦凡頂罪的,我覺得唯一的原因,如果不是因為她太過愛他的話,那麽就是跟他們的兒子有關吧!畢竟,李夢華本來就是個願意為了孩子付出一切的人。


    看著李夢華淚流滿麵的被庭警帶走的時候,我心裏滿是悵然,從前我煩死了李夢華,可是這一刻我才發現她真的是個苦命女子。我們被同一個男人玩弄,我失去了所有財產,而她,幹脆失去了六年的青春與自由。孰是孰非,誰的付出比較多,誰又能說得清楚?


    一審結束,我與梁錦凡沒能成功離婚。


    而當一審結束,我才再次見到了胡漢三,卻沒想,是在醫院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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