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陳瀟。給我訂九十九束雛菊送到家裏來。”


    “少爺,你要菊花幹嘛。要送末末不是該送玫瑰。”


    陳瀟有些摸不著頭腦,想不通薄淩的邏輯。


    “叫你送你就送,哪那麽多話。”


    這下高興了,薄淩悠閑地坐在沙發上,等著自己的“驚喜”。


    薄淩把所有的花都找瓶子插好擺在地上擺了一個大大的心形。他興衝衝跑上樓。


    “末末。我有個驚喜要給你。”


    “什麽驚喜。”


    “你出來就知道了。”薄淩用一條黑布握住黎末的眼睛,把她抱下樓。


    睜開眼的一瞬間,黎末又是生氣又是感動。透明的瓶子在陽光底下折射出五顏六色的光。白色的雛菊在瓶子裏插著。


    這個小心眼的男人,一束雛菊而已,吃什麽醋啊。


    “別太激動,都是小事兒。”薄淩擦了擦黎末眼角的淚,得意的說著,卻被黎末狠狠地掐了一把胳膊上的軟肉。


    “有必要這麽浪費嗎。買這麽多得花多少錢啊。趕緊的,把銀行卡都給我交出來。”黎末掐住薄淩不放手,疼的薄淩直吸氣。


    “末末,你放開好不好。也沒花多少錢。一共也就一千多,陳瀟說人還打折了。”


    薄淩心虛的討好黎末,還特地炫耀一下打折這件事。


    黎末眼睛一轉,心裏就有了主意。她叫薄淩去車庫找了一個房車,把這些花都放在裏麵。帶著薄淩和家裏的傭人就到了市區。


    黎末帶著帽子,墨鏡把自己捂得嚴嚴實實。讓人把花都擺在地上。拿出事先做好的廣告開牌放在薄淩腳邊。


    “帥哥賣花了賣花了哦,一束五十一束五十。帶花瓶一百。”


    要在薄淩站在路邊的時候,那些小姑娘就開始偷偷往這邊看了,一個一個紅著臉竊竊私語。


    黎末一嗓子喊下去就連大媽都擠進來買花。


    薄淩被黎末嗬斥著不讓亂動。就麵無表情負責給那些饑渴的女性生物遞花,總有鹹豬手在接花的時候,摸到他的手背。


    黎末站在薄淩身後樂得清閑,咧開嘴等著大把的票子落在口袋。沒一會,九十九束雛菊就被一搶而光。那些阿姨和小姑娘還如狼似虎的盯著薄淩,想沒好幾天沒吃過肉的餓狼。看的心驚膽戰,趕緊把薄淩拉進車裏,揚長而去。


    短短一個小時就掙了七千多,黎末坐在座位上歡樂的聽鈔票摩擦的聲音。


    “大爺,想吃什麽,今兒小的請客。”黎末狗腿的趴在薄淩身邊諂媚的笑著。


    “我愛吃人肉。”薄淩瞥了她一眼,狹長的眼睛微微眯起來,給了她一個意味深長的笑容,黎末感覺自己的心尖都在顫抖。妖孽呦……


    後來,方澤總是有意無意的約黎末出去。有時候是去看電影,有時候會去咖啡廳聊天。雖然薄淩大多是時候都會不滿,但要是收到自己該得報酬,他也就滿足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


    今天黎末又接到方澤電話,說一起去看珠寶展覽館。


    黎末看著琳琅滿目的收拾在櫃子裏閃閃發光,她想起了薄淩送自己的那串項鏈。


    她記得聽薄淩說過,“緋愛”全世界隻有那麽一條,所有的工序是由他親自完成的。黎末露出淡淡的笑,連她自己都沒注意到。


    “末末,末末。”


    方澤觀察到黎末突然沒在說話,不知道在想什麽,竟然突然笑了。那種甜蜜的笑容,讓人從心底感覺到快樂。


    “嗯。怎麽了。”


    “你剛才在想什麽。竟然笑了,真美。”


    “有嗎。沒什麽的。這些珠寶真漂亮呀,能把他們設計的這麽美的人一定也很美。”黎末有些害羞,打了個馬虎眼轉移了話題。


    “那你為什麽最開始不選擇珠寶設計而選擇服裝設計呢。”


    方澤好奇的問黎末。


    “我以前條件不是太好,接觸不到這些名貴的珠寶。還是做服裝比較實際。”


    黎末不覺得這個原因難以啟齒,反而實話實說。


    “哈哈。末末真爽快。我有個好友是設計珠寶的,很出名。不過他就設計過一條項鏈,價值連城。你有興趣我可以介紹給你認識的。”


    黎末聽著怎麽這麽耳熟,就設計過一條項鏈,價值連城……


    “他也在a市,還挺出名,不知道你聽說過沒。他叫薄淩。”


    方澤沒有注意到黎末的異樣,還在自顧自的介紹著薄淩。


    黎末覺得自己像是被一道悶雷劈中,哭笑不得。竟然是薄淩的好朋友。方澤要是知道緋愛在自己手裏會不會很吃驚。


    那天匆匆告別了方澤。黎末忙於唱片公司的事,沒怎麽再聯係他。這可吧方澤著急壞了。是不是他哪裏做的不好,讓黎末生氣了。


    薄淩一直聽方澤給他念叨一見鍾情的姑娘,聽他每天把那姑娘講的完美無缺,也有些好奇。誰能讓自己這位清心寡欲的好友動了凡心呢。


    當初英國學習的時候,方澤跟薄淩一個宿舍,兩個人興趣相投,自然而然成了朋友。


    薄淩沒有找女朋友是因為暗影堂的事太忙了,而且自己的工作又過於危險,他不想把無辜的人牽著進來。可方澤就不同了,他對女人幾乎是冷漠,不管什麽樣的女人投懷送抱,總會被他數落的體無完膚。讓薄淩一度以為自己這個好友是個gay。


    最近黎末不怎麽去見那位該死的朋友讓薄淩感覺神清氣爽。


    接到方澤的電話聽他抱怨說自己的姑娘聯係不到了,心裏來了興趣,就想把方澤約出來準備好好看看這位姑娘長什麽樣子。


    “嗨,阿淩。好久不見。”


    “說了別叫我阿淩,像個女人一樣。”薄淩不滿的錘了方澤一下,坐回座位。


    三杯酒下肚,方澤打開了話匣子開始誇他一見鍾情的姑娘。過了一會,又哀怨的跟薄淩訴苦說他的女神太忙了,兩人已經很久沒有見麵了。


    “盡聽你每天瞎扯。哪有那麽完美的女人。”薄淩不屑的唏噓,心裏卻想起了自己的末末。


    “她真的很美,很優秀。多才多藝,人也特別和善。你要是見了你一定會喜歡的。”方澤不滿薄淩的歧視,辯解道。


    “口說無憑,那照片出來。”


    “我沒有她的照片。不過我的女神可是當紅歌星,我給你上網搜一下你就能看到了。黎末,聽說過沒,名字好聽吧。”


    方澤越說,薄淩臉越黑。當紅歌星,黎末,這不是自家的小崽子是誰。


    “說白了,你就是每天勾引她,給她送一束破菊花的窮酸鬼。”


    薄淩把酒杯砸在桌上,陰沉著看方澤。


    “什麽意思,什麽破菊花,你怎麽知道我送過我女神雛菊。”方澤震驚的看著薄淩。


    “別再說你女神。她是我的女人,你嫂子。瞎叫喚什麽呢。”薄淩犯了個白眼,不滿的錘了方澤一拳。


    就是眼前這個人。每天勾引他的末末,讓自己過了那麽多天苦日子。


    “啊,不是吧。怎麽會呢。”


    “怎麽不會。他是我哥的女兒,可是我愛上她了,她也愛我。可是我不知道怎麽處理這份感情。”薄淩有些懊惱,端起麵前的酒杯一飲而盡。


    “好吧,既然你們兩情相悅,我就不插足了。不過阿淩,我告訴你?既然愛了,就不要顧忌那麽多。跟著自己心走。我覺得末末很愛你。”


    方澤身為旁觀者一眼就看透了這份感情的糾葛。


    “可是我是她叔叔呀,我這樣會毀了她的。我怎麽對得起我哥。”


    “阿淩,你怎麽這個時候卻這麽軟弱了呢。既然愛了就不玩顧忌身份了。難道你要末末一個人去支撐起你們這份愛的所有痛嗎。既然愛了,就別放開,不管以後有什麽一起撐著。你要是不敢光明正大的愛她,給她幸福,那你還是放手吧。別傷害她。”


    薄淩有些心動,陷入沉思。是不是真的自己一直以來愛的太懦弱了,所以給末末帶來更多的痛苦。


    既然黎末都不怕,那他一個男人有什麽好害怕的。有事兩個人一起麵對不就好了。


    突然間,薄淩好像什麽都想明白了,他感激的看了方澤一眼。


    “謝了兄弟。那我就不跟你計較那束花了。”薄淩碰了碰杯,笑著說。


    “滾吧你。對黎末好好的,別讓她難過。”


    方澤喝完最後一口酒。兩人相視而笑,明白對方心中所想。


    “回來了。”黎末看了薄淩一眼,繼續蹦蹦噠噠的給陽台上的花澆水。


    一縷碎發在黎末耳後滑出來,陽光下黎末的影子顯得格外柔和。


    “末末,我有事跟你說。”


    薄淩拉起黎末,把她的碎發別在耳後。溫柔的拉住她的手。


    “末末,我們在一起吧。以後不管有什麽我們一起麵對。我不會再逃跑了,不會再讓你一個人麵對那麽多痛苦。以前是我不對,我考慮的不全麵。現在我想讓你陪著我走完後半生,你願意嗎。”


    薄淩摟著黎末,在她耳邊細語?


    “嗯。好。”黎末低著頭,隻是簡單的應了一句。灼熱的眼淚卻一滴一滴滴在薄淩手上。


    “傻丫頭,不哭了。”薄淩溫柔的幫她把眼淚擦幹淨,輕輕拍著她的背安撫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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