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爸都是一聲不吭,媽和張思琪卻像一對老朋友一樣平靜的交談著。


    阿奕給我們沏茶倒水,隻是沒有人喝一口!


    嗓子幹的難受,嗓子眼卻像堵了一團棉花一樣什麽話都說不出來,也任何東西都咽不下去。


    但耳朵還好用,大腦還能正常的運轉。


    從她們的談話中我聽到一個曲折離奇的故事,關於我的故事。


    二十七年前的某一天,媽在醫院裏順利的生下一名女嬰。


    對於家裏已經有了一名男孩的爸媽來說,這個女孩是很受歡迎的。一家四口,兒女雙全多好的生活,當時家裏度過了很美好的一段幸福時光。


    可惜的是好景不長,三個月後的一天晚上,女孩卻突然發起高燒渾身抽搐。還沒有等送到醫院就沒了氣息。


    不死心的爸媽仍然把孩子送到醫院,哀求醫生救救他們的孩子,但是都被醫生無情的拒絕了。爸媽跪在地上求他們,哭訴著自己的孩子並沒有死,不管付出任何的代價,隻要能把孩子救活,花多少錢都行。


    但這不是錢的問題,不管怎麽哀求,都沒有一個醫生會去救一名早已死去的小孩!


    最後,希望破滅的爸媽抱著孩子漫無目標的走在風雨裏,幾乎走了一夜……


    媽一直在自責,不停的責怪自己粗心。為什麽早沒有發現孩子發燒了?如果早發現一點點,那就不至於發生這樣的後果。


    爸見媽幾乎都要魔怔了,就強行把她送回家,哄騙她喝下一杯摻了安眠藥的水。


    媽終於睡著後,爸自己抱著孩子出去埋了。


    等媽醒來發現孩子不見了,瘋一般的抓住爸不依不饒,一定要讓他把孩子抱回來。不抱回來就沒完……


    而這樣的情景恰好被前來探望的老院長看見,當時的老院長還不老,是媽媽最好的朋友加閨蜜。


    她見我媽這個樣子也不勸,隻是把我爸拉到一旁告訴他:“昨天院裏新來一個被遺棄的女嬰,跟你們家曉馨一樣大,長的也差不多……”


    於是,我就被爸抱回家。


    媽看見我第一眼,竟然以為這就是自己的孩子,根本就沒死!


    於是爸也將錯就錯,拿我當成自己親生的女兒一般疼愛。


    大概是因為那次的疏忽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我被抱回家後爸媽就對我嗬護有加,對我甚至比對哥哥還要好。


    而這件事,除了我爸媽和當年的院長就沒有第四個人知道了。


    幾個人一直都對這件事絕口不提,甚至老院長還做了人生中唯一一次違規的事情,我沒有收養證明!


    因為我是剛剛被丟到孤兒院,還沒有來得及辦入院手續。


    於是,老院長悄悄的把我交給爸媽,從此後我就是謝曉馨。


    所以,去年我和阿奕怎麽查都沒查出來。是因為爸媽拿出來的出生證明是真的,隻是不屬於我罷了。


    爸媽說完已經是淚如雨下,我也是震驚的不得了。


    撲過去趴到媽媽懷裏大哭,斬釘截鐵的告訴她:“我就是曉馨,不是撿來的。我當年就沒死……我不管,我就是你們生的孩子。”


    媽摟著我,輕輕拍著我肩膀,像小時候哄我一樣:“傻丫頭,既然你親媽已經都找上門了,你就去認了吧。畢竟她才是給你生命的那個人。”


    說這話的時候,媽媽的身體都在顫抖。我可以感覺到她的不舍和口不對心!


    “不,您不要再說了。我是不會相信的,我隻認你們是我的父母,沒有別人,沒有任何人……”


    當天晚上,除了我抱住媽媽不撒手,哭的昏天黑地外。很多事情我都不記得了,包括張思琪是什麽時候悄悄離開的,一點印象都沒有。


    她搬走了,連夜搬走的!


    搬去什麽地方我沒問,也沒有人敢跟我提。張思琪就像是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在我的生活裏靜悄悄的消失了。


    貌似一切又回到了以前的生活軌跡,早上送小謝謝上幼兒園,然後回到家無所事事。


    吃吃零食追追劇,時間過的很快,感覺用不了多久又到時間去接小謝謝了。


    按說,終於回到我想要的“平靜”生活。但是心怎麽就平靜不了了呢?


    我的生活並沒有因為張思琪的離開,就變的跟以前一樣。身邊人除了阿奕,貌似別人對我的態度都變得不一樣了。爸媽從那以後再見我,雖然表麵上看跟以前沒有什麽不一樣,但是目光中還是出現一絲小心翼翼。


    我不喜歡這樣的感覺,這樣的目光讓我覺得我們不在是一家人。


    不過我不會說出來就是了,說出來就證明我很敏感,我很在意這件事!


    好吧,我是很在意。


    不隻是父母,二叔對我也頗多不滿。事情發生後他特意回來問了阿奕,倆人從書房出來後我過去打招呼,人家連理都沒理我,從我身邊大步走過去了。


    其實別人我都可以忍受,但是小謝謝也這樣對我,讓我根本就受不了。


    張思琪搬走後,小謝謝對我就變得淡淡的。以前那個總喜歡黏著我,各種淘氣調皮搗蛋的小家夥雖然還是那樣的淘……


    但是她卻不再黏著我。


    每天不是找張嫂就是找阿奕,我在她的身邊最久,但卻是視而不見!


    我知道小家夥這是在生我的氣,張思琪走的第二天她曾經問過我婆婆哪去了?當時我沒好氣的告訴她,讓我攆走了。


    於是從那以後就對我淡淡的,我以為一個兩歲多的小孩子能堅持多久?過兩天這勁過去也就好了。


    但我沒想到的是,都已經半個月過去了。這個勁也沒過……


    若不是我堅持一定要親自接送她去幼兒園,就連上學放學也是不用的。沒想到張思琪的影響力能有這麽大,我不認她竟然能讓這麽多人對我不滿。


    我實在是想不通,我這麽做有什麽錯?當年是她拋棄我的,我難道不應該恨她嗎?


    恨她在我很小的時候就不要我,現在在我長大後又來離間我和我女兒的感情!


    為什麽大家不去責備她,反而到覺得我不應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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