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章 真的會就此錯過嗎
一寵到底,愛上男閨蜜 作者:大叔有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算是一個妹妹,明燦,你這介紹還能更不走心一些嗎?氣的以沫差點沒咬碎自己的後槽牙。
漂亮女人對以沫好看的微笑,“你好,我叫韓梅梅。”
以沫表麵上微笑,心裏卻在腹誹,她的明燦哥又不是李雷,她這個韓梅梅是要鬧哪樣。
“你好,叫我以沫就可以。”
韓梅梅聽到以沫這麽一說,頓時很開心,“你就是那個常以沫?”
以沫不明白這韓梅梅為何如此興奮,她盡量保持微笑,點了點頭。
韓梅梅親密的挽著明燦的胳膊,笑的促狹,“明相濡,你還說她隻是一個普通的妹妹,明明就是你的娃娃親啊。”
以沫心裏很不高興,這個女人怎麽連這個都知道,她和明燦哥的關係到底有多好。
明燦哥溫潤一笑,回答的雲淡風輕,“那都是大人當時覺得好玩,我和她真能成,那你現在在哪兒啊?”
韓梅梅笑的一臉幸福,嬌嗔的低聲在明燦哥耳邊說,“在猛力追你的路上啊。”
兩人相視笑著,完全把以沫一個大活人當成了空氣一般的存在,以沫她也不笨,算是看明白聽清楚,他們兩個到底是什麽關係。
賭氣的冷著一張小臉,沒好氣的說,“你們恩愛吧,我走了。”
明燦看了她一眼,像是被鬥敗的小雞,垂頭喪氣的往酒店裏走。
韓梅梅的說話聲打斷明燦的思緒,“我們走吧,看來她的確不喜歡你。”
明燦抿嘴輕笑一下,轉身離開。
韓梅梅說,“燦,我們結婚吧,我爸媽總是催我,而且我總覺得會隨時失去你,如果不是我苦求你的助理告訴我你來到這裏,我肯定聯係不到你,找不到你,我害怕失去你。”
明燦沒有說話,不拒絕也沒答應。
韓梅梅想起剛才那個以沫,她心裏是清楚的,在明燦心裏始終放不下的就是那個以沫,剛剛知道她就是以沫的時候,她確定,明燦會突然來這裏,一定又是因為那個以沫。
“燦,你是不是還放不下她?當初她都狠心的差點讓你去坐牢,難道都已經這樣,你還是無法忘記她嗎?”
明燦沉聲說著,“她不是朋友,也不是戀人,是親人,所以,沒有放不放下,忘不忘記。”
“那你到底要守護她到什麽事情,前幾天的娛樂頭條我看過,她是……”
明燦打斷韓梅梅的話,“有些不實的報道,看看就算了。”
“燦……”韓梅梅覺得自己很失敗,追了他這麽多年,為什麽她就沒在他心裏占據一點點兒的位置。
明燦看著韓梅梅,對她微微的笑了一下,她對他的好,對他的愛,他心裏都很清楚,他也一直在試圖愛上她,“結婚的事,我會考慮的。”然後還開玩笑的說了一句,“不過你剛才那求婚,太隨意了吧。”
韓梅梅一下子欣喜若狂,“真的嗎?如果我好好的求婚,你就會娶我嗎?”
明燦不禁笑了,看她的傻樣子,“笨蛋,那種事情當然需要我來嘍。”
韓梅梅心花怒放,一邊走路還一直盯著明燦的臉看,明燦拿她沒辦法,大手扣在她的腦袋上,把她的腦袋轉正,“好好看路。”
韓梅梅撅著櫻桃小嘴抱怨,“這個時候,不是應該親人家一下下的嗎。”
明燦笑而不語,原諒他還做不到。
而那個隻知道生悶氣,耍大小姐脾氣的以沫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口是心非的對明燦哥各種嫌棄。
“真是的,不就交個女朋友嗎,有什麽好顯擺的,大把年紀沒女朋友才奇怪好不好。”
“帶著女朋友跑這麽遠來約會,而且家裏人都還不知道,說不定那個女的現在還是別人的女朋友吧。”
“臭明燦哥,虧得剛才她差點還感動到痛哭流涕,原來根本不是因為擔心她才來的,真是薄情的男人啊,當初還說什麽,對她最好。”
“啊,氣死她了,早知道剛才就死皮賴臉的跟在他們兩個,做電燈泡了。”
“話說,他們兩個現在去哪兒了?不會迫不及待的去開房間了吧?”
“……”
已經在房間轉的她自己都感覺頭暈腦脹的時候,她終於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就不信明燦哥會不管她。
想到,她就立馬實施,撥通了明燦哥的號碼,剛才那個韓梅梅不是說明燦哥的手機打不通嗎?怎麽現在這麽快就通了。
“什麽事?”明燦冷若寒冰,一種他很忙,沒時間和她廢話的語氣。
以沫告訴自己,得忍,於是就學著剛才那個韓梅梅嬌嗔的聲音,“明燦哥,我剛才不小心在浴室滑倒了,現在站都站不起來。”
明燦要是再不了解她,那這些年他對她算是白認識了,冷漠回應,“打電話給酒店前台,要是嚴重就讓他們給你叫救護車。”
“可是明燦哥……”
她還沒可是完畢,那邊明燦就淡漠冷清的說,“我還有事,你別耽誤了最佳搶救時間,我掛了。”
手機聽筒傳來嘟嘟嘟的忙音,以沫對著暗了的手機屏幕張牙舞爪,真是氣死她了,明燦哥現在竟然為了那個女人,連她受傷都不管不顧。
她算是徹底明白,剛才這通電話打的,就是她在自取其辱。
這一個男人要是不愛你了,你無論是在他眼裏,還是在他心裏,就都什麽都不是了。
不對,你根本就已經不在他的心裏了。
以沫算是看清楚,她的這次獨自旅行是非常失敗的一次旅行,想見的人不想見的人,都狗血的和她千裏迢迢的來到這裏。
真是糟心的一次旅行,她要立刻馬上離開這裏,前往下一站。
然而,她心情不好,性格迷糊,剛到高鐵站,她就把自己能丟的東西都丟了,隻剩一個漫無目的還迷了路的她。
“蒼天啊,大地啊,為什麽那個小偷不連我一起偷走啊?”以沫坐在高鐵站休息廳,好不容易找回這裏,本來是想去警察局的,在熱心人的指路下,她神一般的又回到這裏。
......
漂亮女人對以沫好看的微笑,“你好,我叫韓梅梅。”
以沫表麵上微笑,心裏卻在腹誹,她的明燦哥又不是李雷,她這個韓梅梅是要鬧哪樣。
“你好,叫我以沫就可以。”
韓梅梅聽到以沫這麽一說,頓時很開心,“你就是那個常以沫?”
以沫不明白這韓梅梅為何如此興奮,她盡量保持微笑,點了點頭。
韓梅梅親密的挽著明燦的胳膊,笑的促狹,“明相濡,你還說她隻是一個普通的妹妹,明明就是你的娃娃親啊。”
以沫心裏很不高興,這個女人怎麽連這個都知道,她和明燦哥的關係到底有多好。
明燦哥溫潤一笑,回答的雲淡風輕,“那都是大人當時覺得好玩,我和她真能成,那你現在在哪兒啊?”
韓梅梅笑的一臉幸福,嬌嗔的低聲在明燦哥耳邊說,“在猛力追你的路上啊。”
兩人相視笑著,完全把以沫一個大活人當成了空氣一般的存在,以沫她也不笨,算是看明白聽清楚,他們兩個到底是什麽關係。
賭氣的冷著一張小臉,沒好氣的說,“你們恩愛吧,我走了。”
明燦看了她一眼,像是被鬥敗的小雞,垂頭喪氣的往酒店裏走。
韓梅梅的說話聲打斷明燦的思緒,“我們走吧,看來她的確不喜歡你。”
明燦抿嘴輕笑一下,轉身離開。
韓梅梅說,“燦,我們結婚吧,我爸媽總是催我,而且我總覺得會隨時失去你,如果不是我苦求你的助理告訴我你來到這裏,我肯定聯係不到你,找不到你,我害怕失去你。”
明燦沒有說話,不拒絕也沒答應。
韓梅梅想起剛才那個以沫,她心裏是清楚的,在明燦心裏始終放不下的就是那個以沫,剛剛知道她就是以沫的時候,她確定,明燦會突然來這裏,一定又是因為那個以沫。
“燦,你是不是還放不下她?當初她都狠心的差點讓你去坐牢,難道都已經這樣,你還是無法忘記她嗎?”
明燦沉聲說著,“她不是朋友,也不是戀人,是親人,所以,沒有放不放下,忘不忘記。”
“那你到底要守護她到什麽事情,前幾天的娛樂頭條我看過,她是……”
明燦打斷韓梅梅的話,“有些不實的報道,看看就算了。”
“燦……”韓梅梅覺得自己很失敗,追了他這麽多年,為什麽她就沒在他心裏占據一點點兒的位置。
明燦看著韓梅梅,對她微微的笑了一下,她對他的好,對他的愛,他心裏都很清楚,他也一直在試圖愛上她,“結婚的事,我會考慮的。”然後還開玩笑的說了一句,“不過你剛才那求婚,太隨意了吧。”
韓梅梅一下子欣喜若狂,“真的嗎?如果我好好的求婚,你就會娶我嗎?”
明燦不禁笑了,看她的傻樣子,“笨蛋,那種事情當然需要我來嘍。”
韓梅梅心花怒放,一邊走路還一直盯著明燦的臉看,明燦拿她沒辦法,大手扣在她的腦袋上,把她的腦袋轉正,“好好看路。”
韓梅梅撅著櫻桃小嘴抱怨,“這個時候,不是應該親人家一下下的嗎。”
明燦笑而不語,原諒他還做不到。
而那個隻知道生悶氣,耍大小姐脾氣的以沫把自己關在房間裏,口是心非的對明燦哥各種嫌棄。
“真是的,不就交個女朋友嗎,有什麽好顯擺的,大把年紀沒女朋友才奇怪好不好。”
“帶著女朋友跑這麽遠來約會,而且家裏人都還不知道,說不定那個女的現在還是別人的女朋友吧。”
“臭明燦哥,虧得剛才她差點還感動到痛哭流涕,原來根本不是因為擔心她才來的,真是薄情的男人啊,當初還說什麽,對她最好。”
“啊,氣死她了,早知道剛才就死皮賴臉的跟在他們兩個,做電燈泡了。”
“話說,他們兩個現在去哪兒了?不會迫不及待的去開房間了吧?”
“……”
已經在房間轉的她自己都感覺頭暈腦脹的時候,她終於想到了一個好辦法,就不信明燦哥會不管她。
想到,她就立馬實施,撥通了明燦哥的號碼,剛才那個韓梅梅不是說明燦哥的手機打不通嗎?怎麽現在這麽快就通了。
“什麽事?”明燦冷若寒冰,一種他很忙,沒時間和她廢話的語氣。
以沫告訴自己,得忍,於是就學著剛才那個韓梅梅嬌嗔的聲音,“明燦哥,我剛才不小心在浴室滑倒了,現在站都站不起來。”
明燦要是再不了解她,那這些年他對她算是白認識了,冷漠回應,“打電話給酒店前台,要是嚴重就讓他們給你叫救護車。”
“可是明燦哥……”
她還沒可是完畢,那邊明燦就淡漠冷清的說,“我還有事,你別耽誤了最佳搶救時間,我掛了。”
手機聽筒傳來嘟嘟嘟的忙音,以沫對著暗了的手機屏幕張牙舞爪,真是氣死她了,明燦哥現在竟然為了那個女人,連她受傷都不管不顧。
她算是徹底明白,剛才這通電話打的,就是她在自取其辱。
這一個男人要是不愛你了,你無論是在他眼裏,還是在他心裏,就都什麽都不是了。
不對,你根本就已經不在他的心裏了。
以沫算是看清楚,她的這次獨自旅行是非常失敗的一次旅行,想見的人不想見的人,都狗血的和她千裏迢迢的來到這裏。
真是糟心的一次旅行,她要立刻馬上離開這裏,前往下一站。
然而,她心情不好,性格迷糊,剛到高鐵站,她就把自己能丟的東西都丟了,隻剩一個漫無目的還迷了路的她。
“蒼天啊,大地啊,為什麽那個小偷不連我一起偷走啊?”以沫坐在高鐵站休息廳,好不容易找回這裏,本來是想去警察局的,在熱心人的指路下,她神一般的又回到這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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