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當天晚上,我躺在床上仔細的考慮了整件事。
我覺得這件事對我最大的教訓是,遇事要冷靜,把情緒放一邊,先思考。
其實這點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困難,因為人都是情緒化的動物,當一件事發生以後,首先刺激的就是你的情緒,當你已然帶著情緒去處理事情的時候,往往你看不到事情的全貌和本質。
就像這次,其實柳如月完全可以找我來商量解決的,但她心疼我,不肯讓我年紀輕輕就幫她來背負這樣的負擔。如果我當時沒那麽衝動,冷靜思考一下,就能發現其中的端倪。
好在現在知曉也不算晚,否則,一旦木已成舟,再察覺,恐怕後半生有我後悔的了。
為了想好對策,我有必要先解決我自己的困惑。
第二天一早,我沒有著急去公司,而是先跟柳如月談了一番。
“我問你個事兒,你一定要如實回答我。”我說道。
“你問吧。”她說。
“這事兒上次我問過你,那就是你和鄭總到底有沒有發生什麽?你上次回答沒有對吧?”我說道。
她一愣,“看來你還是不相信我。”
“不是。”我說道,“我得先了解清楚情況,再判斷這事兒怎麽解決,如果我自己都還沒搞明白,怎麽解決?”
她看著我,說道,“沒有,真的沒有,我願意發誓,用我的生命發誓。”
“好,我願意相信,但你得回答我,為什麽鄭總在沒有得到任何東西的情況下,就把錢給你?雖然我想那些錢對他來說或許九牛一毛,可那畢竟也是一百多萬,也不是個小數目,我想不出像他那樣的人,有什麽理由會在沒有任何好處的情況下就把錢給你。我不相信他是那種先救人於水火再言利益的人,那為什麽?”我說道。
柳如月一愣,歎了一口氣,說道,“好吧,我告訴你,他當然不是那種人,當他看到我有求於他的時候,已經無數次的向我求歡,索要我的身體,但我都沒有給他,我告訴他,隻要他答應給錢,我就和他結婚,遲早都會是他的,但他不肯。”
這比較符合我的推斷,我覺得他就是這樣的人,不見兔子不撒鷹。
她繼續說道,“後來為了證明我是認真的,我便回去拿了戶口本,告訴他,隻要他給我錢,我可以立刻和他結婚。”
“然後呢?他就同意了?”我說道。
“沒有。”柳如月說道,“他沒有同意,而且,我看他對和我結婚這事兒似乎並不上心,當然更不可能那個時候就給他,於是我跟他談了個條件。”
“什麽條件?”我問道。
“我告訴他,如果他答應借錢給我結婚以後再發生關係,我……我允許他結婚以後在外麵找別的女人,找多少我都不管。而且……而且我還承諾,婚前簽一份協議,就算離婚,也不要他的任何財產。”柳如月說道。
我一愣,雖然心裏很不舒服,但仍然有些震驚,柳如月為了她爸爸,幾乎已經搭上了後半生的幸福,可她那爸爸,唉
“他答應了?”我問道。
“他考慮了一天,然後答應了。但是他要我簽了字據,保證拿了錢要跟他結婚。”柳如月說道。
這下我能夠相信了,因為柳如月所承諾的條件,簡直就是鄭總這幫有錢人的理想呀,在掌握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以後,就算家裏的老婆再漂亮,那也耐不住新鮮的刺激!誰不想多睡幾個姑娘,如果不結婚,這當然好實現,可問題是他們也是這個社會的正常人,他們得結婚,得有家室,這才算得上成功人士,你見過哪個成功人士單身的?雖然這為他們尋歡作樂提供了方便,可這對他們而言並不利,因為一個沒有成家的人,第一感覺上往往不那麽可靠,而這正是他們這些公務員和生意人最忌諱的。
最理想的當然是,家裏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這種狀態,可一般情況下,他們隻能背著老婆偷雞摸狗,擔心被老婆發現,一來怕壞了名聲,二來擔心老婆提出離婚而損失了自己的財產。
可柳如月開出的條件,完全讓他打消了所有的顧慮!既能名正言順的搞婚外情,也不擔心離婚後會分走他的財產。再說,他也早就打定了柳如月逃不出他的五指山,因為那畢竟是一大筆錢,柳如月就那點工資,她的男朋友我也就是個打工的窮屌絲,肯定拿不出這麽多錢來,所以為了以後更大的幸福,等幾天也值得。
柳如月見我發愣,說道,“於浩,我的這些決定是不是徹底傷透了你的心?”
說實話,是這樣的。起碼我內心的疙瘩現在沒有解開,她應該跟我說的,而不是為了這些錢就把自己徹徹底底的給賣了,而且還是以這種‘打折’的方式,廉價的把自己給賣了。
她隻考慮不想讓我替她背負這些,卻沒有考慮過,以這樣的方式離開我,對我造成的傷害,遠遠大於這些錢的背負。
當然,我也說了,她的確是有苦衷,出發點是為我好,是愛我的。所以,即使我心裏的疙瘩還未解開,但她值得被原諒。
“我知道,你一定很恨我,我可以理解,我也沒有別的辦法,隻能以後來彌補你了。”柳如月拉著我的手說道。
“沒事兒。”我說道,“我能理解,這事兒完了就讓它過去吧,好嗎?我們以後都不許再提這事兒了。”
她感動的看著我,“真的能過去嗎?”
“當然。”我說道,“隻有一樣,下次再遇到這種事兒,無論多難,不要自己作決定,跟我商量。因為我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我們,你懂嗎?你的困難就是我的困難,如果你不肯讓我替你分擔,那不是愛,也不是偉大,而是自私。”
柳如月眼淚在眼眶裏打轉,使勁兒的點頭,“我保證,再也不會了,我已經失去你一次了,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我點點頭,將她攬入懷裏,我想自己心裏這個疙瘩,應該很快會解開吧。
“可是,我還是想問,你上哪兒去弄那麽多錢?可別再去街上擺攤兒挨打了!”她說道。
我啞然失笑,“這麽多錢,我就是被打死,也換不回來。”
“那你告訴我,你剛才都說了,我們得商量,我有權知道,我不想你因為這事兒再受傷害。”
這她倒是學的挺快。
“放心,我會告訴你的,等這事兒完了,我也向你保證,不會傷害到自己,而且我今天就能拿到錢。”我說道。
“好吧,那鄭總那兒,你打算怎麽辦?”她擔心道。“我還簽了那個字據,我擔心會很麻煩。”
那字據我倒是不擔心,因為那種東西完全不具備任何的法律效應,但我估計他不會輕易罷休,得想個讓他無法拒絕的辦法。
我將想好的辦法告訴了柳如月。
柳如月聽了後仍然一籌莫展,“這樣行嗎?”
我覺得這件事對我最大的教訓是,遇事要冷靜,把情緒放一邊,先思考。
其實這點說起來容易,做起來卻困難,因為人都是情緒化的動物,當一件事發生以後,首先刺激的就是你的情緒,當你已然帶著情緒去處理事情的時候,往往你看不到事情的全貌和本質。
就像這次,其實柳如月完全可以找我來商量解決的,但她心疼我,不肯讓我年紀輕輕就幫她來背負這樣的負擔。如果我當時沒那麽衝動,冷靜思考一下,就能發現其中的端倪。
好在現在知曉也不算晚,否則,一旦木已成舟,再察覺,恐怕後半生有我後悔的了。
為了想好對策,我有必要先解決我自己的困惑。
第二天一早,我沒有著急去公司,而是先跟柳如月談了一番。
“我問你個事兒,你一定要如實回答我。”我說道。
“你問吧。”她說。
“這事兒上次我問過你,那就是你和鄭總到底有沒有發生什麽?你上次回答沒有對吧?”我說道。
她一愣,“看來你還是不相信我。”
“不是。”我說道,“我得先了解清楚情況,再判斷這事兒怎麽解決,如果我自己都還沒搞明白,怎麽解決?”
她看著我,說道,“沒有,真的沒有,我願意發誓,用我的生命發誓。”
“好,我願意相信,但你得回答我,為什麽鄭總在沒有得到任何東西的情況下,就把錢給你?雖然我想那些錢對他來說或許九牛一毛,可那畢竟也是一百多萬,也不是個小數目,我想不出像他那樣的人,有什麽理由會在沒有任何好處的情況下就把錢給你。我不相信他是那種先救人於水火再言利益的人,那為什麽?”我說道。
柳如月一愣,歎了一口氣,說道,“好吧,我告訴你,他當然不是那種人,當他看到我有求於他的時候,已經無數次的向我求歡,索要我的身體,但我都沒有給他,我告訴他,隻要他答應給錢,我就和他結婚,遲早都會是他的,但他不肯。”
這比較符合我的推斷,我覺得他就是這樣的人,不見兔子不撒鷹。
她繼續說道,“後來為了證明我是認真的,我便回去拿了戶口本,告訴他,隻要他給我錢,我可以立刻和他結婚。”
“然後呢?他就同意了?”我說道。
“沒有。”柳如月說道,“他沒有同意,而且,我看他對和我結婚這事兒似乎並不上心,當然更不可能那個時候就給他,於是我跟他談了個條件。”
“什麽條件?”我問道。
“我告訴他,如果他答應借錢給我結婚以後再發生關係,我……我允許他結婚以後在外麵找別的女人,找多少我都不管。而且……而且我還承諾,婚前簽一份協議,就算離婚,也不要他的任何財產。”柳如月說道。
我一愣,雖然心裏很不舒服,但仍然有些震驚,柳如月為了她爸爸,幾乎已經搭上了後半生的幸福,可她那爸爸,唉
“他答應了?”我問道。
“他考慮了一天,然後答應了。但是他要我簽了字據,保證拿了錢要跟他結婚。”柳如月說道。
這下我能夠相信了,因為柳如月所承諾的條件,簡直就是鄭總這幫有錢人的理想呀,在掌握了大量的社會財富以後,就算家裏的老婆再漂亮,那也耐不住新鮮的刺激!誰不想多睡幾個姑娘,如果不結婚,這當然好實現,可問題是他們也是這個社會的正常人,他們得結婚,得有家室,這才算得上成功人士,你見過哪個成功人士單身的?雖然這為他們尋歡作樂提供了方便,可這對他們而言並不利,因為一個沒有成家的人,第一感覺上往往不那麽可靠,而這正是他們這些公務員和生意人最忌諱的。
最理想的當然是,家裏紅旗不倒,外麵彩旗飄飄這種狀態,可一般情況下,他們隻能背著老婆偷雞摸狗,擔心被老婆發現,一來怕壞了名聲,二來擔心老婆提出離婚而損失了自己的財產。
可柳如月開出的條件,完全讓他打消了所有的顧慮!既能名正言順的搞婚外情,也不擔心離婚後會分走他的財產。再說,他也早就打定了柳如月逃不出他的五指山,因為那畢竟是一大筆錢,柳如月就那點工資,她的男朋友我也就是個打工的窮屌絲,肯定拿不出這麽多錢來,所以為了以後更大的幸福,等幾天也值得。
柳如月見我發愣,說道,“於浩,我的這些決定是不是徹底傷透了你的心?”
說實話,是這樣的。起碼我內心的疙瘩現在沒有解開,她應該跟我說的,而不是為了這些錢就把自己徹徹底底的給賣了,而且還是以這種‘打折’的方式,廉價的把自己給賣了。
她隻考慮不想讓我替她背負這些,卻沒有考慮過,以這樣的方式離開我,對我造成的傷害,遠遠大於這些錢的背負。
當然,我也說了,她的確是有苦衷,出發點是為我好,是愛我的。所以,即使我心裏的疙瘩還未解開,但她值得被原諒。
“我知道,你一定很恨我,我可以理解,我也沒有別的辦法,隻能以後來彌補你了。”柳如月拉著我的手說道。
“沒事兒。”我說道,“我能理解,這事兒完了就讓它過去吧,好嗎?我們以後都不許再提這事兒了。”
她感動的看著我,“真的能過去嗎?”
“當然。”我說道,“隻有一樣,下次再遇到這種事兒,無論多難,不要自己作決定,跟我商量。因為我們不再是兩個人,而是我們,你懂嗎?你的困難就是我的困難,如果你不肯讓我替你分擔,那不是愛,也不是偉大,而是自私。”
柳如月眼淚在眼眶裏打轉,使勁兒的點頭,“我保證,再也不會了,我已經失去你一次了,不想再有第二次了。”
我點點頭,將她攬入懷裏,我想自己心裏這個疙瘩,應該很快會解開吧。
“可是,我還是想問,你上哪兒去弄那麽多錢?可別再去街上擺攤兒挨打了!”她說道。
我啞然失笑,“這麽多錢,我就是被打死,也換不回來。”
“那你告訴我,你剛才都說了,我們得商量,我有權知道,我不想你因為這事兒再受傷害。”
這她倒是學的挺快。
“放心,我會告訴你的,等這事兒完了,我也向你保證,不會傷害到自己,而且我今天就能拿到錢。”我說道。
“好吧,那鄭總那兒,你打算怎麽辦?”她擔心道。“我還簽了那個字據,我擔心會很麻煩。”
那字據我倒是不擔心,因為那種東西完全不具備任何的法律效應,但我估計他不會輕易罷休,得想個讓他無法拒絕的辦法。
我將想好的辦法告訴了柳如月。
柳如月聽了後仍然一籌莫展,“這樣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