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猜的不錯,丁秀秀之前隻是想壓琳琅一頭,討好傅老爺子,好讓傅老爺子對自己家這一支更好,將來將集團交給自己的丈夫。


    現在經過上次的事,那可是恨上了琳琅,便更想找琳琅的麻煩了,隻是暫時沒找到辦法,所以看起來老實了罷了。


    琳琅雖然猜到了,但並不怕丁秀秀如何,身為時空旅行者,自然有保命方法,一般情況下,不會命殞各個世界的,當然了,要是運氣不好,那就另說了。


    既然丁秀秀不能怎麽著她,那其他方麵的攻擊,琳琅就不怕了,畢竟隻要不會丟掉小命,還能繼續有錢吃吃喝喝,那都不是事。


    丁秀秀自然不知道琳琅一點也不怕她搞什麽小動作,每天的主要任務還是盯著琳琅,想找到能攻擊或害到琳琅的地方,就想給自己扳回一城。


    而因丁秀秀和傅硯沒有溝通,所以傅硯可不知道丁秀秀作死的行為,要知道的話……估計也不會阻止,因為傅硯也因琳琅沒選他,對琳琅不滿啊。


    雖然不會阻止丁秀秀作死,但一旦丁秀秀沒成功,反而影響到了他,他估計又會跳起來,責怪丁秀秀不該給他添麻煩。


    人就是這樣,身邊人作死,他如果也想找別人的麻煩,就會縱容,但一旦身邊人作死給他帶來了麻煩,他就會裝作無辜的樣子,斥責對方。


    ——這樣的現象,據琳琅觀察,在很多家庭都有,好比一個家庭,對誰家不滿,男主人一般不好意思出頭,就會讓女主人出頭,女主人出頭成功自然好,出頭不成功,男主人又會站出來,斥責女主人,以表示自己不知情,自己是無辜的,而這時,聰明的人會罵這家人,一個唱紅臉一個唱白臉,都不是好東西;不聰明的,就會說那人家丈夫還不錯,但妻子是個潑婦,總歸,男主人還有一半機會保住好名聲,女主人的名聲無論如何是保不住了。


    這樣的劇情是不是很眼熟?反正現實中經常發生,琳琅走過不少世界,見怪不怪了。


    不過丁秀秀很難找到琳琅的短處攻擊她,因為琳琅很少出門,就是想吃什麽東西,也是網上購物送到家。


    對丁秀秀來說,也許網絡購物有些low,她寧願去逛那些實體奢侈品店,享受店員對她的奉承,但琳琅對奢侈品興趣不大,她隻對美食、遊戲、小說等東西感興趣,且對能不能享受別人的奉承,也無所謂,所以對逛實體奢侈品店,並沒興趣。


    因為琳琅逛的世界太多,每個世界,奢侈品都不一樣,這樣一來,在她眼裏,丁秀秀覺得是奢侈品的那些名牌包包衣服等,就靠著名氣撐出來的東西,在琳琅看來,還不如幾千年前的文物,分文不值,跟普通衣服包包沒什麽兩樣,畢竟除掉名氣,的確跟普通衣服包包沒什麽兩樣。


    再者,對能跨越時空的琳琅來說,那些所謂名牌的東西,不說過個幾千年,也許過個幾百年甚至一百年,就消失在曆史長河中了,沒什麽買來收藏的價值。


    所以對琳琅來說,每到一個世界,還是對該世界的美食、娛樂產品更感興趣,吃的快樂,玩的快樂,就是琳琅追求的。


    事實上,琳琅覺得丁秀秀也沒時間找她的麻煩,因為,可別忘了,傅硯有多少鶯鶯燕燕,當初原身可是被那些鶯鶯燕燕氣的不輕,琳琅不覺得換了丁秀秀,會比原身好到哪裏去,畢竟就丁秀秀的性格來看,比原身可要差多了,原身都受不了那些鶯鶯燕燕找茬,丁秀秀能受的了?


    受不了會怎麽辦?無非就是跟那些女人鬥了。


    而丁秀秀既然要忙著跟那些女人鬥,自然就沒時間找她的麻煩了。


    琳琅的猜測不假,丁秀秀本想找琳琅麻煩的,但因看到傅硯跟某個網紅上了娛樂新聞頭條,氣死了,沒心情找琳琅的麻煩了,轉而跑去收拾那個網紅去了。


    至於找傅硯的麻煩……丁秀秀可不敢,因為當初說好是商業聯姻,各玩各的,她沒找傅硯算賬的立場,怕到時質問傅硯怎麽跟其他女人來往,會被傅硯罵她說話不算數。


    但,雖然當初說好是商業聯姻,各玩各的,被人打臉打到跟前,她自然受不了這個刺激,要找對方的麻煩。


    想著找不了傅硯的麻煩,還找不了一個小網紅的麻煩?


    於是當下便派人找那個小網紅的麻煩去了,一時也沒時間找琳琅的麻煩。


    琳琅聽說了這事,暗道丁秀秀果然比原身性格差多了,要知道原身會跟那些女人鬥,是因為對方找她的麻煩,她才反擊的,要不然,跟傅硯說好商業聯姻,各玩各的,傅硯跟其他女人來往,她不會管的。


    但丁秀秀可不會管對方有沒有找她的麻煩,她隻要看傅硯跟其他女人來往,就找其他女人的麻煩。


    而傅硯的女人可不少,琳琅看丁秀秀這樣的表現,預計她將來可能都沒太多時間找她的麻煩,她不用操心她來找她麻煩的事了,頂多偶爾關注下。


    傅硯自然聽說了丁秀秀找他那些床伴的麻煩,但因對方沒鬧到他跟前,對他沒什麽影響——那些床伴就是床伴,也不是喜歡的人,她們也知道分寸,所以也不敢找他主持公道,隻能自己跟丁秀秀鬥的。


    既然兩方都不鬧他,傅硯自然沒意見,樂得看女人為他爭風吃醋。


    卻說雖然琳琅旅行的目的是吃吃喝喝,但整天吃吃喝喝玩玩樂樂,有時也會無聊啊,每當這個時候,琳琅就會給自己找點“正經”事情做做。


    之所以把正經兩個字打引號,是指這事對琳琅來說是正經,但在外人眼裏,隻怕也不是什麽正經事。


    這不,這天琳琅就問傅墨:“你好像搞了個短視頻公司,是吧?”


    傅墨點了點頭,道:“是啊。”


    琳琅道:“給我簽個約吧,我懶得找你公司裏那些人了,就直接找你了。”


    嗯,簽個最好的約,好能賺的錢都歸自己,到時就算傅墨出事了,自己通過這個賬號撈了不少錢,也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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