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父方母自然也跟琳琅說了這事,畢竟要是不說的話,女兒到時為了回來參加兒子的婚禮,特意擠時間回來,然後發現白回來一趟,豈不是麻煩。


    琳琅聽方父方母說,方大嫂聽了自己的話後,還真分手了,不由暗道分的好!總算是解決這事了,要不然以後看著方大嫂,再想到原身世界,她對方大哥和方家做的事,還不夠膈應的。


    當下琳琅聽了這個消息後,便道:“好端端的就退婚了,不說讓她賠償我們家精神損失費了,那給她的幾十萬彩禮、三金、置衣錢等要回來吧。”


    方父方母聽了琳琅的話,不由猶豫,道:“這……會不會不合適。”


    琳琅道:“有什麽不合適的,都說好日子要結婚了,結果她搞這一出,不知道多少人家笑話咱們家,然後她還耽誤大哥兩三年,咱們隻是收回給她的錢,沒找她要精神損失賠償,已經很不錯了。就算你們不要,我給她的十幾萬,我是肯定要拿回來的。”


    方父方母聽了琳琅的話,不由大驚,道:“你怎麽給了她十幾萬?!”


    琳琅道:“她沒跟你們說過嗎?她自從認識我哥後,總是打著各種各樣的借口,找我借錢,兩三年來,借了十幾萬了,但隻說借,一直沒還過,都是在我飛信上留有借款文字證明的,我要回來,絕對沒任何問題,因為就是告上法院,我有飛信她的借錢文字證明,也是肯定要的回來的。”


    方父方母聽說方大嫂兩三年來,竟然從女兒這兒弄去了十幾萬,相當於一年從女兒這兒搞去了五六萬,比他們小縣城的平均工資還多,當下不由氣憤,想著這個前兒媳,這不變相地相當於,是他們女兒在養著她嗎?這姑娘是怎麽好意思從自己女兒手上拿錢的?!


    要知道,她還從他們兒子手上也拿走了一些錢,他們當時隻想著兩人馬上就要結婚了,兒子賺錢給兒媳花,也是應該的,所以也沒說什麽。


    沒想到,合著不是自家兒子一個人養著她,還讓自己女兒養著她呢,且從自己女兒那兒要的錢,比從兒子那兒要的還要多!畢竟兒子賺的錢,沒女兒多,前兒媳就是想要,也要不了。


    所以這會兒方父方母聽琳琅說,她會要回她的錢,他們肯定不會反對,畢竟那是琳琅的錢,他們有什麽理由,阻止人家要回來。


    而且,他們也打算將幾十萬彩禮等東西要回來。


    本來他們還不好意思要,現在聽說前兒媳那樣不要臉,竟然還偷偷找他們女兒撈過錢,人品這麽差勁,他們對要錢這個事,頓時沒那麽不好意思了。


    就像女兒說的,她快要結婚了,突然提退親的事,錯不在他們,他們憑什麽不能將彩禮等東西要回來。


    當下琳琅便找到方大嫂,讓她歸還原身借給她的那十幾萬塊錢,說要是不還,她就告到法院,飛信上借錢的證據在那兒,她甭想賴掉,要敢賴掉,到時她就讓法院強製執行,再不還,她搞不好會判刑,最輕也會讓她變成失信被執行人,而信用出了問題的人,看到時誰敢娶她。


    方大嫂本來看琳琅找她要錢,還想罵人來著,想說當時她是她嫂子,給嫂子用的,憑什麽要還。


    但看琳琅說,借錢的證據都在飛信上,不還是不可能的,當下不由嚇倒了,匿名到網上問這事,哪怕她將自己好一通美化,別人還是跟她說,肯定得還,因為男女之間借的錢,還能因感情的緣故,不一定非要還,但,方琳琅相對她來說是外人,兩個普通人之間,一個人借另一個人的錢,想不還,那怎麽可能。


    但……方大嫂早將那些錢花了——一些自己買買買用光了,一些給了家裏,因為她家裏有弟弟,父母要攢錢給弟弟買房子,所以她便大手一揮,讚助了家裏一些買房錢,當時是想著,反正方琳琅有的是錢,她從她那兒拿點錢用用怎麽了。


    所以不是自己掙的錢,花的就是不心疼,而且還很窮大方。


    哪曉得現在要還呢。


    她從方琳琅那兒弄來的錢,再加上方家給的彩禮錢,她家裏給弟弟在縣城首付了一套房,還裝修了,錢都花光了,哪來的錢還方琳琅?


    但不還也是不可能的,因為琳琅的話,嚇到她了,她到網上一些免費法律谘詢網站谘詢了一下,發現琳琅說的是真的,這樣一來,她哪敢不還,無論是坐牢,還是成為失信被執行人,她都不想的啊,畢竟她可不想接下來,因為這個身份,嫁不到好人家啊。


    於是當下,隻得跟父母說了這事,想讓他們給她一點錢,她好還琳琅。


    但,她家裏重男輕女,隻有她給家裏錢的份,想讓家裏給她錢,怎麽可能,想屁吃。


    方大嫂看父母不給錢,又怕還不上琳琅的錢,到時她真告自己,隻得從幾個較正規的網貸公司,貸了一些錢,還給了琳琅。


    而這還不算,方家也提出了,讓他們家還幾十萬彩禮、三金、置衣錢的事,這個她就不用管了,因為錢全被她父母拿走了,還的話,也是她父母的事,她倒不用擔心,因為這個世界的彩禮法規就是這樣規定的,誰最終拿了這個彩禮,就由誰還,不是得女生自己還。


    幸好彩禮方麵有這樣的規定,要不然,要像方琳琅借自己的錢那樣,她給了父母,想讓父母還給她,她好還給方琳琅,她父母不還給她,她也沒辦法,隻能自己還,那就慘了,畢竟彩禮可是有幾十萬的。


    而她父母,自然是不想還的,畢竟他們都拿錢,給兒子買房子了,哪有錢給方家,就是有,他們也不願意吐出來,所以方父方母催他們還彩禮,他們根本不搭理,隻讓他們找他們的女兒要,他們不知道這個事。


    方父方母看前兒媳家想吞下這幾十萬的錢,自然不高興了,當下方大哥便起訴女方還錢。


    要說,方大哥可真是氣死了,下個月就要結婚了,都跟親戚朋友說了,結果女方說不願意就不願意了,他能不生氣嗎?


    親戚朋友見了他,都問他是怎麽一回事,他都不好意思出門,就怕大家問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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