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我紙巾、山楂、蜜棗、口香糖等等,還留下了一串串揮灑的筆跡,那些筆跡真的跟他為人也很接近,一樣狂傲不羈,一樣瀟灑飄逸,我想這才是我喜歡上他的真正理由吧!也許是吧,嘻嘻~!


    也許女人天生就是有醋意的吧,當我看到他和全賢雅在一起的時候,我的心裏就是莫名地很不高興,感覺很不好。


    男人用情就是要專一嘛,怎麽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三心二意的呢?盡管後來我知道是全賢雅粘著他,可他也拖泥帶水的,立場不堅定嘛!好在後來,他還是選擇了我,並用一種揮灑的男子漢似的示愛方式征服了我,那一刻我幸福又委屈地哭了。


    這個死陽,就這麽一個吻就讓我原諒了他,並心甘情願地做了他的女朋友。


    在一起了以後,陽比以前更加照顧我、疼愛我了,每次我們一起去逛街,他總是主動地來牽我的手,那手掌寬厚而溫暖,讓人覺得踏實。想著想著,菲不覺中也握住了病床上的那雙大手掌。


    然後,走路總是讓我走在人行橫道內側;過馬路總是他擋在有車的一側;我臉上出汗的時候,他總會給我遞來一張紙巾;我不高興的時候,總會哄我,逗我開心;我快樂的時候,他總會陪著我一起樂;……很多很多,陽都能細心地感覺得到,照顧到我的想法、我的感受,他是個外粗內細,鬆鬆垮垮的外表底下有一顆堅強的責任心和細心的人,而且是很善良豁達的一個男生。


    跟他在一起,我真的感覺很幸福,我笑的時候比過去多多了。跟他相處久了之後,就感覺越來越離不開他了,他的風趣幽默、他的才思敏捷,他的不拘一格,他的善良豁達,他的樂觀隨性等等都深深地吸引了我,我也不知道怎麽突然從他身上會看到這麽多優點。反正,這就是愛上他了,我覺得他已經成為我生活習慣的一部分了!


    那次白色情人節是他給我的最大的一次意外。在地下通道吉它彈唱,進行公眾表演,那麽多的路人駐足觀望,他能那樣安靜地唱著,那樣自得其樂地唱著,那一刻他就是一個流浪歌手,而我就是那個流浪歌手的情人!最後還賺了好幾十塊錢呢,然後他用這錢給我買了一串白色玫瑰花,潔白無暇,餘香飄逸。這件事我永遠都會記得,當時我真的開心得要死!嗬嗬~!做設計的人,身上總是不缺少浪漫細胞。


    還有那次登山,也是讓我印象最深刻的一回。他不停地流著汗,喘著氣,到了步履蹣跚的時候,也還是要堅持背著我,決不把我放下,直到把我從半山腰一步步背到了山腳下,那一次我真的很感動。


    這樣的男人,是一個頂天立地的男人,也是值得托付終身的男人!那一刻,他就通過了我對他所設的愛情考驗期。後麵又給我煲愛情雞湯,買一大堆我喜歡吃的水果,感覺他就像是我的一件貼心小棉襖,無時無刻不在溫暖嗬護著我。


    而後同居在一起的分分秒秒更讓人覺得寶貴,每次看到他津津有味地吃著我做的早餐,我總是很欣慰;每次看到他辛苦忙碌的樣子,我總是很心疼;每次手牽手地一起漫步,總是讓我覺得有種平淡的幸福。


    見丈母娘,嘿,丈母娘!看電影,為我彈吉它,一起喝幹啤等等,嗬嗬~!好多好多開心的事呀,跟他在一起,每時每刻,我都會感到開心!


    就除了那一次,就我出差回來而沒來接我那一次。那一次我真的很不高興,一個人等了他那麽久,他還沒有回來,甚至連一個電話都沒有,氣壞我了,可惡!可第二天一看到他那個酒醉的樣子,我又忍不住一切都釋懷了,一點都不怪他了。這個人呐,這麽大了,還是不會照顧自己,不能讓人放心。腸胃不好,還要喝酒,逞能!


    而和他、李萌、王雷一起海島露營的那一次,是我最開心,感覺最快樂的一次。那次教他學遊泳,他第一次看到我穿泳裝的樣子,那個樣子真的很好笑,傻傻的、愣愣的,跟個木頭人似的,哼,我就是要看到他這樣魂不守舍的樣子,給他一個驚喜!


    讓他噴血!我的身材可是很好的。哈哈~!可是我隻穿給我喜歡的人看,平常遊泳我也是很少穿三點式泳裝的。還有做遊戲時我親了他時,他那得意的樣兒,比中了六合彩還高興,其實當時我心裏也美滋滋的,那可是我第一次主動親男生耶!這個壞小子,盡會出一些餿主意!後來他唱的那首《恰似你的溫柔》,可真好聽,彈得也好,唱得更好,我知道他那是為我一個人唱的,我心裏好高興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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