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怎麽可能,我那天壓根沒有和她發生過關係,除了扶她上樓,將她放上了床,我連碰都沒有碰過她。就是怕自己酒後無法自控,我才特意回了車裏。又怎麽會在內褲上查出精斑。
不對,這一定有詐,絕對是以前做事情時不小心遺留的,被她蓄意的保存了起來,真是虧她有心,蓄意已久啊。
通過這件事,也已經證實我之前的猜測沒有錯誤,她果然在很早以前就對我動了想法,要不然是絕不會留這一手的。我猛地抬頭,看向兩位警察。
“這是我以前留下的,被她有心利用了。但我敢肯定絕對不是前天的,我前天根本沒有和她發生過關係,我請求你們能夠重新檢精斑的測殘留時間。”
我近乎歇斯底裏,此時才恍然大悟。
“夠了,證據確鑿了你還不承認。我們既然檢測,能不檢測時間嗎?你以前留下的?那你還不止一次對受害者實施過侵犯咯?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吧,還能爭取一個從寬處理。”
證據確鑿?我去你的證據確鑿。我又沒有犯罪,我憑什麽爭取從寬處理。聽他的口氣,好像並不知道我和秦宛霞以前發生過關係,但我現在可真是百口莫辯。
“我之前和她發生過幾次關係,不過這都是她自願的,我從沒有侵犯她。不對,這一定是以前殘留後,被她通過特殊措施保存了起來,然後嫁禍給我的。警察同誌我前天真的沒有和她發生關係,你們一定要相信我。”
我心裏的保留的一絲冷靜徹底被攻破,開始有些激動起來。這真的是一個局,可最終我還是落入了他們精心策劃的圈套裏。他們這樣做,到底對他們又有什麽好處,單單隻是為了出口氣?我百思不得其解。
“自願?自願人會辭職?自願人會告你強.奸?你留著讓法官相信你吧,好,這事兒你不承認,我們先放著。那我問你,既然前天你沒有侵犯她,你為什麽還要給她二十萬的封口費?”
警察一話三問的說道,此時根本就是將我認定成了犯人,也根本不聽我解釋。我隻感到深深的絕望,好你個秦宛霞,竟將我的一絲善心,變成了封口費,你可真夠歹毒的啊,唉。
“我知道我說什麽你們都不會相信我,但我真的沒有強暴過她。這二十萬是我同情她,覺得自己虧欠她給她的補償,畢竟我們原來有過那麽幾天情人關係。她被迫辭職,孩子又小,我想她以後用錢的地方多,所以才給她取了二十萬,我就放在她枕頭旁,給的時候她還在睡覺,這哪裏是什麽封口費啊。”
“嗬,你可不愧是言總,說的真的是冠冕堂皇。好,我們暫時就當你說的是真的,那據酒店提供的監控來看,你為什麽給她錢後,沒有直接走。而是在裏麵停留了一段時間,你確定那一段時間裏,你不是為了求她不要報案嗎?”
我不得不佩服他們辦案人員的策略,繞來繞去,還是把我定性為強暴了她之後做的挽救措施。
“我說我是頭暈,在房間裏的沙發上坐了一會兒,你們信不?”
“信,為什麽不信,你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都會核實的。既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那你為什麽在案發第二天就離開了我市,你上哪去了,又去幹什麽?”
我簡直快要崩潰了,現在種種證據,都指向我是強.奸犯,我根本就說不清。一個個問題接二連三的朝我問來,可我的回答雖說都是真的,但在那所謂的證據麵前,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顯得那麽的蒼白無力,而且我還不能不說。
“因為我妻子知道我和秦宛霞的事情,她心情不好,還一度出了車禍。所以我陪她一起去拉薩散心,這得到消息以後,我們就立馬趕了回來。我知道你們調查過,你也別問我為什麽妻子出車禍了,還出去玩。但我告訴你,這就是事實,我沒有幹的事情,就是沒有幹。”
我開始有些煩躁起來,言語中充滿了不耐,還沒等他們開口,我接著說道:
“我要見我的律師,我是被冤枉的。”
“嗬,怎麽事情到你這都那麽的寸。我們知道你有律師,放心這是你的權利。”
......
就這樣,又耗了一個多小時,才算“放過了我”,沒做停留,又輾轉將我押赴到了第二看守所。此時外麵天已經黑了,我本以為今天就算過去了,可進了看守所我才意識到這才剛剛開始。
一進去,我就被大聲喝令抱頭靠牆,站著不許動。然後又一遍遍的問話,一句句的回答。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我全身被脫光,赤.裸裸的站在那裏接受身體檢查,就連隱私部位也不放過,我的那一處暗傷也再次被提及。
我之前隻是聽說過,但沒有切身經曆過,今天可算是領教到了。一通仔細的檢查完畢以後,我被直接用冷水淨身、消毒。然後穿上犯人的囚服和拖鞋,頭發也被剃光。等這一係列的程序走完以後,才將我送到監舍,坐板背監規。
還必須要求盤腿坐板,背完幾十條的監規和行為規範。不大的監舍裏,我大致掃過,足有二十多號人,非常擁擠,如此炎熱的夏天,竟然沒有空調。隻有一台破舊不堪的電風扇,在那咿咿呀呀的叫著。
這簡直就是噩夢般的生活,我怎麽也沒有想過我言語,這一輩子還會進這種地方。簡直是讓我生不如死,潮濕的環境裏,充滿了各種汗臭味、騷味。裏麵被收監的人一個個凶神惡煞,還向我投來不善的眼神。在看守人員走後,有些膽子大的老油子,走到我麵前,問我是犯什麽事進來的。
我因為煩躁,沒有去搭理他們。但等到熄燈以後,所發生的事情讓我終生難忘......
此時我蜷縮在板床上,全身抽搐。最後迫於式微,我還是將我所“涉嫌”的罪名說了出來,但結果則是更加殘暴。
我這才知道,原來在裏麵,偷盜和經濟犯罪屬於“高待遇”人群,而搶劫和強.奸在裏麵幾乎是人人喊打,我不敢相信我會被一群犯人教育我做人,直到現在回想起那一夜,我還膽戰心驚。
<未完待續>
不對,這一定有詐,絕對是以前做事情時不小心遺留的,被她蓄意的保存了起來,真是虧她有心,蓄意已久啊。
通過這件事,也已經證實我之前的猜測沒有錯誤,她果然在很早以前就對我動了想法,要不然是絕不會留這一手的。我猛地抬頭,看向兩位警察。
“這是我以前留下的,被她有心利用了。但我敢肯定絕對不是前天的,我前天根本沒有和她發生過關係,我請求你們能夠重新檢精斑的測殘留時間。”
我近乎歇斯底裏,此時才恍然大悟。
“夠了,證據確鑿了你還不承認。我們既然檢測,能不檢測時間嗎?你以前留下的?那你還不止一次對受害者實施過侵犯咯?我勸你還是老實交代吧,還能爭取一個從寬處理。”
證據確鑿?我去你的證據確鑿。我又沒有犯罪,我憑什麽爭取從寬處理。聽他的口氣,好像並不知道我和秦宛霞以前發生過關係,但我現在可真是百口莫辯。
“我之前和她發生過幾次關係,不過這都是她自願的,我從沒有侵犯她。不對,這一定是以前殘留後,被她通過特殊措施保存了起來,然後嫁禍給我的。警察同誌我前天真的沒有和她發生關係,你們一定要相信我。”
我心裏的保留的一絲冷靜徹底被攻破,開始有些激動起來。這真的是一個局,可最終我還是落入了他們精心策劃的圈套裏。他們這樣做,到底對他們又有什麽好處,單單隻是為了出口氣?我百思不得其解。
“自願?自願人會辭職?自願人會告你強.奸?你留著讓法官相信你吧,好,這事兒你不承認,我們先放著。那我問你,既然前天你沒有侵犯她,你為什麽還要給她二十萬的封口費?”
警察一話三問的說道,此時根本就是將我認定成了犯人,也根本不聽我解釋。我隻感到深深的絕望,好你個秦宛霞,竟將我的一絲善心,變成了封口費,你可真夠歹毒的啊,唉。
“我知道我說什麽你們都不會相信我,但我真的沒有強暴過她。這二十萬是我同情她,覺得自己虧欠她給她的補償,畢竟我們原來有過那麽幾天情人關係。她被迫辭職,孩子又小,我想她以後用錢的地方多,所以才給她取了二十萬,我就放在她枕頭旁,給的時候她還在睡覺,這哪裏是什麽封口費啊。”
“嗬,你可不愧是言總,說的真的是冠冕堂皇。好,我們暫時就當你說的是真的,那據酒店提供的監控來看,你為什麽給她錢後,沒有直接走。而是在裏麵停留了一段時間,你確定那一段時間裏,你不是為了求她不要報案嗎?”
我不得不佩服他們辦案人員的策略,繞來繞去,還是把我定性為強暴了她之後做的挽救措施。
“我說我是頭暈,在房間裏的沙發上坐了一會兒,你們信不?”
“信,為什麽不信,你所說的每一句話,我們都會核實的。既不會冤枉一個好人,更不會放過一個壞人。那你為什麽在案發第二天就離開了我市,你上哪去了,又去幹什麽?”
我簡直快要崩潰了,現在種種證據,都指向我是強.奸犯,我根本就說不清。一個個問題接二連三的朝我問來,可我的回答雖說都是真的,但在那所謂的證據麵前,我所說的每一句話,都顯得那麽的蒼白無力,而且我還不能不說。
“因為我妻子知道我和秦宛霞的事情,她心情不好,還一度出了車禍。所以我陪她一起去拉薩散心,這得到消息以後,我們就立馬趕了回來。我知道你們調查過,你也別問我為什麽妻子出車禍了,還出去玩。但我告訴你,這就是事實,我沒有幹的事情,就是沒有幹。”
我開始有些煩躁起來,言語中充滿了不耐,還沒等他們開口,我接著說道:
“我要見我的律師,我是被冤枉的。”
“嗬,怎麽事情到你這都那麽的寸。我們知道你有律師,放心這是你的權利。”
......
就這樣,又耗了一個多小時,才算“放過了我”,沒做停留,又輾轉將我押赴到了第二看守所。此時外麵天已經黑了,我本以為今天就算過去了,可進了看守所我才意識到這才剛剛開始。
一進去,我就被大聲喝令抱頭靠牆,站著不許動。然後又一遍遍的問話,一句句的回答。最讓我受不了的是,我全身被脫光,赤.裸裸的站在那裏接受身體檢查,就連隱私部位也不放過,我的那一處暗傷也再次被提及。
我之前隻是聽說過,但沒有切身經曆過,今天可算是領教到了。一通仔細的檢查完畢以後,我被直接用冷水淨身、消毒。然後穿上犯人的囚服和拖鞋,頭發也被剃光。等這一係列的程序走完以後,才將我送到監舍,坐板背監規。
還必須要求盤腿坐板,背完幾十條的監規和行為規範。不大的監舍裏,我大致掃過,足有二十多號人,非常擁擠,如此炎熱的夏天,竟然沒有空調。隻有一台破舊不堪的電風扇,在那咿咿呀呀的叫著。
這簡直就是噩夢般的生活,我怎麽也沒有想過我言語,這一輩子還會進這種地方。簡直是讓我生不如死,潮濕的環境裏,充滿了各種汗臭味、騷味。裏麵被收監的人一個個凶神惡煞,還向我投來不善的眼神。在看守人員走後,有些膽子大的老油子,走到我麵前,問我是犯什麽事進來的。
我因為煩躁,沒有去搭理他們。但等到熄燈以後,所發生的事情讓我終生難忘......
此時我蜷縮在板床上,全身抽搐。最後迫於式微,我還是將我所“涉嫌”的罪名說了出來,但結果則是更加殘暴。
我這才知道,原來在裏麵,偷盜和經濟犯罪屬於“高待遇”人群,而搶劫和強.奸在裏麵幾乎是人人喊打,我不敢相信我會被一群犯人教育我做人,直到現在回想起那一夜,我還膽戰心驚。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