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偉明從酒店的床,上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鍾了。這一次醒來,他的身邊沒有睡著徐麗影。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機,上麵有二十五個未接電話,全部都是徐麗影打過來的。因為他將自己的手機調成了靜音模式,就連震動也關了,所以並沒有接到任何一個電話。
就在他睡覺的時候,他好像有好幾次聽到有人敲門的聲音,但是一個通宵之後,他睡得還是挺死的,也不知道自己是真的聽到有人敲門,還是因為自己出現了幻聽。
而就在方偉明的手機上,還有徐麗影發過來的十多條短信。短信的大致內容就是問方偉明在什麽地方,要不要一起吃飯,怎麽不接電話,是不是出事了之類的。
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後給徐麗影回了電話。
昨天去到警察局的時候,已經是夜裏十二點多了。因為步行街發生了混亂,所以警局裏的上級也是開啟了應急處理,一大堆人被調集出去維護步行街的治安。
不過他們過去的時候,步行街的人都已經走光了,這樣做,隻是在浪費時間而已。
的確,浪費了很多的時間。
在吳倩抓人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見到警局調動多少的人手,而且這次行動的所有警員,全部都是吳倩手下的隊員。反而是在抓到人之後,一下子調動了這麽多人。這讓方偉明很是不解,不是抓人的時候,才是重點,才應該將大量的警力施加在上麵嗎?
可是警局卻是做了這樣一個奇怪的舉動,感覺所有的人都在忙手忙腳,但是卻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忙些什麽。將方偉明單獨留在了審訊室中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也沒有任何人過來給他做筆錄。
而且方偉明也不知道吳倩去哪兒了。
一個小時過去了,幾乎是到了夜裏兩點,方偉明都快要睡著的時候,才有一個看上去很不在狀態的警察走進了審訊室。
這個警察麵容瘦削,然後雙眼都有一道很長的黑眼圈,看上去就好像腎虛了一樣。
他詢問了方偉明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期間問了很多的廢話,而且他做筆錄的樣子好像很是漫不經心,有好多次他記錄的時候,都隻是草草地在比基恩上寫下了幾個字。不知道他是在作速記呢,還是隻是不想寫。
總之這個口供其實半個小時就能做完的,但是卻偏偏做了一個多小時。等到他做完口供之後。已經是夜裏三點鍾了。
做完口供之後,這個警察招呼也沒有打,直接從審訊室裏走了出去,留下一臉懵逼的方偉明。
“什麽情況?!”方偉明目送了這個警察離開審訊室,按道理來說,自己現在應該可以走了吧?可是這個警察卻什麽都沒有給方偉明說,方偉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
既然警察沒有讓自己走,那麽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亂動了。
接著,方偉明又在審訊室裏坐了半個小時,手機都被他玩膩了。
然後這個腎虛警官又走了進來。不過他進來的第一反應是吃了一驚,麵部表情不亞於剛剛他離開的時候,方偉明的表情。
“你還沒有走啊?”這個警察問道方偉明。
聽到這話之後,方偉明一臉的莫名其妙:“我可以走了嗎?”
“是啊,錄完你的口供了,你可以走了。”
聽到這句話之後,方偉明都快要氣炸了,明明隻需要半個小時就能解決的事,自己明明一點鍾之前就可以離開這個破警察局的,然後安心地回到酒店睡大覺的,但是卻是硬生生地拖到了三點半!
這可惜這裏是警察局,要是在其他的地方,方偉明不大鬧一場,套個說法才怪!
怒氣衝衝的方偉明一甩手,也沒有理睬這個腎虛警察,直接從審訊室裏大步走了出去。
在離開警察局的時候,方偉明問了問一個看上去還算是正常、不是奇葩的女警察吳倩去了哪兒。
得知吳倩已經會自己住的旅館了,方偉明也就直接走出了警察局。
方偉明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警察局是坐落在什麽地方,隻知道自己從哪個步行街坐警車來這裏,畫了可能有二十分鍾的時間,這說明這裏離他住的酒店還是挺遠的。
他看了看周圍冷清的環境,就知道這裏應該不會有出租車經過了。於是乎方偉明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想要用打車軟件叫一輛車。但是他掏出手機的時候,手機隻剩下百分之十一的電量了!
而他的手機電量在百分之十之下的時候,可謂是一秒鍾就可以用百分之一的電量。他趕緊打開軟件,想要叫一輛車。
就在他已經填好目的地信息的時候,自己的手機“唰”地一下就自動關機了……
而他的手機在來到警察局的時候,還剩下有百分之四十的電量,就是因為那些坑爹的警察一直在拖時間,才會讓方偉明不停地玩手機,浪費了最後一點電。
無奈的方偉明隻有在街道上走了起來,希望自己可以碰到一輛出租車。
然後他的確是碰到了一輛出租車,可是裏麵已經坐了四個人了!就算是他想要拚車,也已經沒有機會了!
無奈地他就在街上遊蕩了起來。他按照自己之前坐在警車過來的記憶,想要嚐試著按照原路走回去,或許這樣就能走回自己所在的酒店。就算是走不到酒店,回到那條步行街的話,方偉明也是可以自己走回到酒店中的。
但是他走半個多小時後,就放棄了這樣的想法。不過走了這麽長一段路之後,方偉明算是來到了比較“繁華”的地方——和警察局所在的居民區想必的話。而這附近也出現了旅館。
方偉明想著現在肯定是回不去酒店裏了,然後自己也累的和狗一樣,最好就是隨便找一個地方睡了得了。可是這幾天是賭石大會的時間,大多數旅館都住滿了人,而方偉明也沒有這麽好的運氣,一次就能找到沒有住滿人的旅館。
連續遇上的三個旅館,沒有一家是有空房間的。
又走了半個小時,方偉明又放棄了隨便找個地方睡覺的想法,想著隨便找個網吧,開個包廂,然後睡一個晚上得了。
可是搞笑的是他一路上沒有看到一家網吧!
方偉明完全不知道現在確切的時間是多久,而且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的時間。不過他可以確信一點,自己沒有走錯路——他記得坐在警車上的時候,看到這裏有一個很大的廣告牌。
這個廣告牌之所以讓他影響深刻,就是因為很挫。這種設計就好像是鄉村殺馬特葬愛家族一樣,帶著一種濃厚的鄉土味兒。
難道自己真的要走回到酒店裏去了?
方偉明覺得自己絕對做不到,根據開車的時間算起來,他現在完全沒有走完自己到步行街的二分之一的路程,也就是說他可能還要再走上兩個小時。雖然方偉明不知道現在確切的時間,但是他百分百可以確定的就是再走兩個小時的話,天都亮了。
天亮了,他就有機會打車回旅館了。
可是看著這冷冷清清地街道,方偉明在想什麽時候才會有車啊……
又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之後,方偉明看到了一家7-11!這家7-11簡直就是方偉明的救命稻草!
走了這麽久之後,方偉明都有點餓了。他進去隨便點了一些關東煮,然後麻煩老板給自己的手充一下電。然後就先趴在點裏的座位上休息。
他就這樣慢慢地睡著了。
等他醒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他從老板那裏拿回了自己的手機,一看時間,已經是早上六點半了。他感謝了老板之後,就打了一輛車,回到了酒店中。
到了酒店,方偉明沒有洗澡,隻是刷了刷牙,然後就睡了下去。
這就是方偉明通宵一夜所做的那些烏龍的事。
手機那頭傳來了傑倫老師的歌,不一會兒,徐麗影就接了電話。
“怎麽了?”方偉明打了個哈欠。
“你現在在哪兒呢?”徐麗影還以為方偉明跑路了,“你不會已經回橫濱了吧?”
“沒有,我就在酒店裏,睡覺呢。”
徐麗影有些驚訝:“你睡到現在?”
“嗯,”方偉明從床,上坐了起來,伸了個懶腰,“昨天晚上出了點事,鬧了一個通宵。”
“昨天晚上在玉撫街發生的事?”徐麗影看了今天的新聞,知道了昨天在那條步行街,也就是玉撫街上發生的事。
“玉撫街?”方偉明其實還不知道這條街的名字,“就是在我們酒店的下麵嗎?”
“是啊。”
“嗯,我有朋友是警察,正好在那裏遇上了,結果被拉到警察局裏做口供去了。”
聽到了這個消息之後,徐麗影那邊遲疑了一下,這個莫名的停頓讓方偉明覺得怪怪的。
就在方偉明打算問徐麗影問什麽不說話的時候,徐麗影搶先用一個很是關心的語氣說了話:“那你沒事吧?”
這個語氣很是溫柔,和徐麗影平時女強人的形象可謂是格格不入。
他看了看自己的手機,上麵有二十五個未接電話,全部都是徐麗影打過來的。因為他將自己的手機調成了靜音模式,就連震動也關了,所以並沒有接到任何一個電話。
就在他睡覺的時候,他好像有好幾次聽到有人敲門的聲音,但是一個通宵之後,他睡得還是挺死的,也不知道自己是真的聽到有人敲門,還是因為自己出現了幻聽。
而就在方偉明的手機上,還有徐麗影發過來的十多條短信。短信的大致內容就是問方偉明在什麽地方,要不要一起吃飯,怎麽不接電話,是不是出事了之類的。
他揉了揉自己的眼睛,然後給徐麗影回了電話。
昨天去到警察局的時候,已經是夜裏十二點多了。因為步行街發生了混亂,所以警局裏的上級也是開啟了應急處理,一大堆人被調集出去維護步行街的治安。
不過他們過去的時候,步行街的人都已經走光了,這樣做,隻是在浪費時間而已。
的確,浪費了很多的時間。
在吳倩抓人的時候,根本就沒有見到警局調動多少的人手,而且這次行動的所有警員,全部都是吳倩手下的隊員。反而是在抓到人之後,一下子調動了這麽多人。這讓方偉明很是不解,不是抓人的時候,才是重點,才應該將大量的警力施加在上麵嗎?
可是警局卻是做了這樣一個奇怪的舉動,感覺所有的人都在忙手忙腳,但是卻不知道他們到底在忙些什麽。將方偉明單獨留在了審訊室中一個小時左右的時間,也沒有任何人過來給他做筆錄。
而且方偉明也不知道吳倩去哪兒了。
一個小時過去了,幾乎是到了夜裏兩點,方偉明都快要睡著的時候,才有一個看上去很不在狀態的警察走進了審訊室。
這個警察麵容瘦削,然後雙眼都有一道很長的黑眼圈,看上去就好像腎虛了一樣。
他詢問了方偉明一個多小時的時間,期間問了很多的廢話,而且他做筆錄的樣子好像很是漫不經心,有好多次他記錄的時候,都隻是草草地在比基恩上寫下了幾個字。不知道他是在作速記呢,還是隻是不想寫。
總之這個口供其實半個小時就能做完的,但是卻偏偏做了一個多小時。等到他做完口供之後。已經是夜裏三點鍾了。
做完口供之後,這個警察招呼也沒有打,直接從審訊室裏走了出去,留下一臉懵逼的方偉明。
“什麽情況?!”方偉明目送了這個警察離開審訊室,按道理來說,自己現在應該可以走了吧?可是這個警察卻什麽都沒有給方偉明說,方偉明根本就不知道自己能不能走。
既然警察沒有讓自己走,那麽最好的做法就是不要亂動了。
接著,方偉明又在審訊室裏坐了半個小時,手機都被他玩膩了。
然後這個腎虛警官又走了進來。不過他進來的第一反應是吃了一驚,麵部表情不亞於剛剛他離開的時候,方偉明的表情。
“你還沒有走啊?”這個警察問道方偉明。
聽到這話之後,方偉明一臉的莫名其妙:“我可以走了嗎?”
“是啊,錄完你的口供了,你可以走了。”
聽到這句話之後,方偉明都快要氣炸了,明明隻需要半個小時就能解決的事,自己明明一點鍾之前就可以離開這個破警察局的,然後安心地回到酒店睡大覺的,但是卻是硬生生地拖到了三點半!
這可惜這裏是警察局,要是在其他的地方,方偉明不大鬧一場,套個說法才怪!
怒氣衝衝的方偉明一甩手,也沒有理睬這個腎虛警察,直接從審訊室裏大步走了出去。
在離開警察局的時候,方偉明問了問一個看上去還算是正常、不是奇葩的女警察吳倩去了哪兒。
得知吳倩已經會自己住的旅館了,方偉明也就直接走出了警察局。
方偉明根本就不知道這個警察局是坐落在什麽地方,隻知道自己從哪個步行街坐警車來這裏,畫了可能有二十分鍾的時間,這說明這裏離他住的酒店還是挺遠的。
他看了看周圍冷清的環境,就知道這裏應該不會有出租車經過了。於是乎方偉明拿出了自己的手機,想要用打車軟件叫一輛車。但是他掏出手機的時候,手機隻剩下百分之十一的電量了!
而他的手機電量在百分之十之下的時候,可謂是一秒鍾就可以用百分之一的電量。他趕緊打開軟件,想要叫一輛車。
就在他已經填好目的地信息的時候,自己的手機“唰”地一下就自動關機了……
而他的手機在來到警察局的時候,還剩下有百分之四十的電量,就是因為那些坑爹的警察一直在拖時間,才會讓方偉明不停地玩手機,浪費了最後一點電。
無奈的方偉明隻有在街道上走了起來,希望自己可以碰到一輛出租車。
然後他的確是碰到了一輛出租車,可是裏麵已經坐了四個人了!就算是他想要拚車,也已經沒有機會了!
無奈地他就在街上遊蕩了起來。他按照自己之前坐在警車過來的記憶,想要嚐試著按照原路走回去,或許這樣就能走回自己所在的酒店。就算是走不到酒店,回到那條步行街的話,方偉明也是可以自己走回到酒店中的。
但是他走半個多小時後,就放棄了這樣的想法。不過走了這麽長一段路之後,方偉明算是來到了比較“繁華”的地方——和警察局所在的居民區想必的話。而這附近也出現了旅館。
方偉明想著現在肯定是回不去酒店裏了,然後自己也累的和狗一樣,最好就是隨便找一個地方睡了得了。可是這幾天是賭石大會的時間,大多數旅館都住滿了人,而方偉明也沒有這麽好的運氣,一次就能找到沒有住滿人的旅館。
連續遇上的三個旅館,沒有一家是有空房間的。
又走了半個小時,方偉明又放棄了隨便找個地方睡覺的想法,想著隨便找個網吧,開個包廂,然後睡一個晚上得了。
可是搞笑的是他一路上沒有看到一家網吧!
方偉明完全不知道現在確切的時間是多久,而且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的時間。不過他可以確信一點,自己沒有走錯路——他記得坐在警車上的時候,看到這裏有一個很大的廣告牌。
這個廣告牌之所以讓他影響深刻,就是因為很挫。這種設計就好像是鄉村殺馬特葬愛家族一樣,帶著一種濃厚的鄉土味兒。
難道自己真的要走回到酒店裏去了?
方偉明覺得自己絕對做不到,根據開車的時間算起來,他現在完全沒有走完自己到步行街的二分之一的路程,也就是說他可能還要再走上兩個小時。雖然方偉明不知道現在確切的時間,但是他百分百可以確定的就是再走兩個小時的話,天都亮了。
天亮了,他就有機會打車回旅館了。
可是看著這冷冷清清地街道,方偉明在想什麽時候才會有車啊……
又不知道自己走了多久之後,方偉明看到了一家7-11!這家7-11簡直就是方偉明的救命稻草!
走了這麽久之後,方偉明都有點餓了。他進去隨便點了一些關東煮,然後麻煩老板給自己的手充一下電。然後就先趴在點裏的座位上休息。
他就這樣慢慢地睡著了。
等他醒來的時候,天已經亮了,他從老板那裏拿回了自己的手機,一看時間,已經是早上六點半了。他感謝了老板之後,就打了一輛車,回到了酒店中。
到了酒店,方偉明沒有洗澡,隻是刷了刷牙,然後就睡了下去。
這就是方偉明通宵一夜所做的那些烏龍的事。
手機那頭傳來了傑倫老師的歌,不一會兒,徐麗影就接了電話。
“怎麽了?”方偉明打了個哈欠。
“你現在在哪兒呢?”徐麗影還以為方偉明跑路了,“你不會已經回橫濱了吧?”
“沒有,我就在酒店裏,睡覺呢。”
徐麗影有些驚訝:“你睡到現在?”
“嗯,”方偉明從床,上坐了起來,伸了個懶腰,“昨天晚上出了點事,鬧了一個通宵。”
“昨天晚上在玉撫街發生的事?”徐麗影看了今天的新聞,知道了昨天在那條步行街,也就是玉撫街上發生的事。
“玉撫街?”方偉明其實還不知道這條街的名字,“就是在我們酒店的下麵嗎?”
“是啊。”
“嗯,我有朋友是警察,正好在那裏遇上了,結果被拉到警察局裏做口供去了。”
聽到了這個消息之後,徐麗影那邊遲疑了一下,這個莫名的停頓讓方偉明覺得怪怪的。
就在方偉明打算問徐麗影問什麽不說話的時候,徐麗影搶先用一個很是關心的語氣說了話:“那你沒事吧?”
這個語氣很是溫柔,和徐麗影平時女強人的形象可謂是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