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偷的用手指頂了一下身邊的公輸無雙,他看了看我,偷偷的對我搖頭。
我用口型問:“你知道是什麽嗎?”
公輸無雙搖頭,回我一個無聲的答案:“我也不知道。”
而楚方則簇著眉頭,認真的思考起來,好半天才問道:“不知道您先生還在世嗎?”
“在,但也不在了。”陳太這樣回答。
有點意思啊?到底是在,還是不在呢?這回答的也太古怪了吧。
楚方深吸一口氣,說:“看來您也知道一些事情才找來的我,我能問一下是誰讓你來的嗎?”
這時候,我忽然聽出來楚方口吻裏帶著的一股子冰冷,就好像麵對的不再是一個女人,而是敵人的態度。
緊接著,我發現公輸姐弟倆也神色戒備起來。
“是賭城的‘四爺’介紹我來的。”陳太小心翼翼的回答,早已沒有了剛才初見麵時的那份從容。
“我想想,是誰……”楚方琢磨了一下,拍著腦袋說:“還真沒印象,怎麽知道我呢?楚家任職的不多,能知道我在這裏的更少,他叫什麽名字?”
“叫袁奉己。嗯,袁大師確實是這個名字。”陳太猶豫了一下後肯定的說道。
楚方扭頭去看公輸無靜。
公輸無靜則說道:“袁家的人,你跟袁家的人有仇嗎?”
楚方撇撇嘴,說:“我知道是誰了,當年那個被我欺負很慘的小胖子。”
“袁家的香術第一,可袁家別的本事也不算太差吧,姐夫。”公輸無雙說道。
楚方看著那塊黑色的牌子,上麵猶如鮮血一樣寫著的‘鬼’字,說道:“我這是被挑戰了。”
“挑戰?”公輸姐弟倆同時驚呼。
“嗯哼!”楚方點點頭,對陳太說道:“這件事情我接下了,至於你先生的事情,你確定需要我出手?”
“袁大師說,您一定有辦法解決我先生的事情。”陳太說道。
“我想知道另一件事情,才會答應是否真的救你先生。”楚方說道。
陳太立刻道:“大師您想知道什麽?”
“你先生是怎麽得罪袁奉己那個死胖子的?”楚方問道。
“得罪?”陳太驚呼一聲,失態的站起來,說道:“不不不,我先生怎麽可能得罪袁大師,袁家在賭城經營很多年,每一代的‘四爺’,陳家都沒有任何怠慢,更不會得罪袁家的人。”
楚方微微蹙眉,指著那塊黑色的帶著‘鬼’字的牌子說道:“這東西叫做‘伏鬼令’,諧音就很好聽,叫做‘福貴令’。既然你說沒有得罪,那麽就一定是和袁家關係很好是吧?”
“是這樣的。”陳太說道。
楚方嗬嗬一笑,站起來說:“那你可以回去了,告訴袁奉己,有本事就來這裏找我,弄這種事情沒有必要。既然是你丈夫自願的,那也算是參與到我們當中來了,我不出手,十天之內袁奉己也會出手的。你回去吧,至於這房子,你現在帶來合同,一百萬的價格可以簽約了。”
這話說的好霸道,完全不給這位陳太一點機會。
陳太卻毫不介意,聽完之後驚訝道:“是真的嗎?”
“放心吧,如果十天之後你丈夫還沒有複原,你可以來找我。”楚方說道,頓了頓他指著那塊牌子說:“這個留下。”
陳太點點頭,從隨身的包裏拿出一份合同,說:“這是買賣合同,您簽字就可以生效,剩下的事情我會讓助手幫您辦理其他的手續。”
“行了,我知道了,錢的事情回頭我會打給你。”
“這個不著急,您什麽時候給都可以。”陳太歉意的說道,很顯然她也是被利用的人。隻不過,她比較可憐,是被自己的丈夫和袁奉己同時利用。
楚方大筆一揮,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想了想,對我說道:“過來,你也簽名。”
我指著自己的鼻子問道:“幹嘛我簽名?”
“讓你簽名就簽名,怎麽那麽多廢話!”楚方怒道,我感覺到他現在似乎有些不耐煩。
我趕忙趴在上麵寫上自己的名字,然後心裏莫名其妙的就想到,身後這棟別墅就有自己一份了嗎?
楚方讓公輸無靜送走陳太。
我坐到楚方的對麵,指著黑色的‘伏鬼令’問道:“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一次挑戰。那個死胖子一定是不服我,在挑戰我。”
“挑戰?”我好奇,沒想到‘四爺’之間竟然還有挑戰。
楚方道:“嗯,是挑戰。這種情況多數會發生在同一個城市內,但是很少是兩個城市之間的‘四爺’出現碰撞。九姓不光是說 ,而且還是一個重要的聯盟。內部是不允許死鬥的,但是這種近乎於‘文鬥’的方式,卻不禁止。”
“文鬥?”我看向楚方。
公輸無雙插口解釋道:“楊哥兒,文鬥的方式就好像是考題,對方出題,你來解答, 前提是不能去對手所在的城市裏找答案,很難的!”
我明白了,這特娘的就是無聊了吃飽了撐的嘛。
我指著那‘伏鬼令’說道:“不行就扔了,沒事幹嘛招這閑心。”
楚方看了我一眼,說:“白癡,如果能扔就好了,我既然接下來,就說明我接受了文鬥,你知道為什麽叫‘伏鬼令’嗎?”
“不知道!”我回答的幹淨利落,反正我是真的不知道。
楚方說:“剛才不是說了麽,這還有一個諧音叫做‘福貴令’,按照文鬥的要求,這種背後還有一份巨額的賭金在裏麵,看來這個袁胖子沒少賺錢啊,竟然敢對我發這個。”
“很值錢?”
“當然!隻要我贏了他,就可以拿走他一半的身家。”楚方說道,然後想了想補充了一句:“我的身價不夠資格申請‘福貴令’,你就明白了。”
我咧咧嘴,連楚方這種有錢人都不能申請?那得是多少錢才行?
我很烏鴉嘴的問道:“那你要是輸了怎麽辦?”
“呸!你能不烏鴉嘴嗎?”楚方作勢要踹我。
我趕忙站起來,說道:“我這不是為你考慮麽?”
我用口型問:“你知道是什麽嗎?”
公輸無雙搖頭,回我一個無聲的答案:“我也不知道。”
而楚方則簇著眉頭,認真的思考起來,好半天才問道:“不知道您先生還在世嗎?”
“在,但也不在了。”陳太這樣回答。
有點意思啊?到底是在,還是不在呢?這回答的也太古怪了吧。
楚方深吸一口氣,說:“看來您也知道一些事情才找來的我,我能問一下是誰讓你來的嗎?”
這時候,我忽然聽出來楚方口吻裏帶著的一股子冰冷,就好像麵對的不再是一個女人,而是敵人的態度。
緊接著,我發現公輸姐弟倆也神色戒備起來。
“是賭城的‘四爺’介紹我來的。”陳太小心翼翼的回答,早已沒有了剛才初見麵時的那份從容。
“我想想,是誰……”楚方琢磨了一下,拍著腦袋說:“還真沒印象,怎麽知道我呢?楚家任職的不多,能知道我在這裏的更少,他叫什麽名字?”
“叫袁奉己。嗯,袁大師確實是這個名字。”陳太猶豫了一下後肯定的說道。
楚方扭頭去看公輸無靜。
公輸無靜則說道:“袁家的人,你跟袁家的人有仇嗎?”
楚方撇撇嘴,說:“我知道是誰了,當年那個被我欺負很慘的小胖子。”
“袁家的香術第一,可袁家別的本事也不算太差吧,姐夫。”公輸無雙說道。
楚方看著那塊黑色的牌子,上麵猶如鮮血一樣寫著的‘鬼’字,說道:“我這是被挑戰了。”
“挑戰?”公輸姐弟倆同時驚呼。
“嗯哼!”楚方點點頭,對陳太說道:“這件事情我接下了,至於你先生的事情,你確定需要我出手?”
“袁大師說,您一定有辦法解決我先生的事情。”陳太說道。
“我想知道另一件事情,才會答應是否真的救你先生。”楚方說道。
陳太立刻道:“大師您想知道什麽?”
“你先生是怎麽得罪袁奉己那個死胖子的?”楚方問道。
“得罪?”陳太驚呼一聲,失態的站起來,說道:“不不不,我先生怎麽可能得罪袁大師,袁家在賭城經營很多年,每一代的‘四爺’,陳家都沒有任何怠慢,更不會得罪袁家的人。”
楚方微微蹙眉,指著那塊黑色的帶著‘鬼’字的牌子說道:“這東西叫做‘伏鬼令’,諧音就很好聽,叫做‘福貴令’。既然你說沒有得罪,那麽就一定是和袁家關係很好是吧?”
“是這樣的。”陳太說道。
楚方嗬嗬一笑,站起來說:“那你可以回去了,告訴袁奉己,有本事就來這裏找我,弄這種事情沒有必要。既然是你丈夫自願的,那也算是參與到我們當中來了,我不出手,十天之內袁奉己也會出手的。你回去吧,至於這房子,你現在帶來合同,一百萬的價格可以簽約了。”
這話說的好霸道,完全不給這位陳太一點機會。
陳太卻毫不介意,聽完之後驚訝道:“是真的嗎?”
“放心吧,如果十天之後你丈夫還沒有複原,你可以來找我。”楚方說道,頓了頓他指著那塊牌子說:“這個留下。”
陳太點點頭,從隨身的包裏拿出一份合同,說:“這是買賣合同,您簽字就可以生效,剩下的事情我會讓助手幫您辦理其他的手續。”
“行了,我知道了,錢的事情回頭我會打給你。”
“這個不著急,您什麽時候給都可以。”陳太歉意的說道,很顯然她也是被利用的人。隻不過,她比較可憐,是被自己的丈夫和袁奉己同時利用。
楚方大筆一揮,寫下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想了想,對我說道:“過來,你也簽名。”
我指著自己的鼻子問道:“幹嘛我簽名?”
“讓你簽名就簽名,怎麽那麽多廢話!”楚方怒道,我感覺到他現在似乎有些不耐煩。
我趕忙趴在上麵寫上自己的名字,然後心裏莫名其妙的就想到,身後這棟別墅就有自己一份了嗎?
楚方讓公輸無靜送走陳太。
我坐到楚方的對麵,指著黑色的‘伏鬼令’問道:“這到底是什麽意思?”
“一次挑戰。那個死胖子一定是不服我,在挑戰我。”
“挑戰?”我好奇,沒想到‘四爺’之間竟然還有挑戰。
楚方道:“嗯,是挑戰。這種情況多數會發生在同一個城市內,但是很少是兩個城市之間的‘四爺’出現碰撞。九姓不光是說 ,而且還是一個重要的聯盟。內部是不允許死鬥的,但是這種近乎於‘文鬥’的方式,卻不禁止。”
“文鬥?”我看向楚方。
公輸無雙插口解釋道:“楊哥兒,文鬥的方式就好像是考題,對方出題,你來解答, 前提是不能去對手所在的城市裏找答案,很難的!”
我明白了,這特娘的就是無聊了吃飽了撐的嘛。
我指著那‘伏鬼令’說道:“不行就扔了,沒事幹嘛招這閑心。”
楚方看了我一眼,說:“白癡,如果能扔就好了,我既然接下來,就說明我接受了文鬥,你知道為什麽叫‘伏鬼令’嗎?”
“不知道!”我回答的幹淨利落,反正我是真的不知道。
楚方說:“剛才不是說了麽,這還有一個諧音叫做‘福貴令’,按照文鬥的要求,這種背後還有一份巨額的賭金在裏麵,看來這個袁胖子沒少賺錢啊,竟然敢對我發這個。”
“很值錢?”
“當然!隻要我贏了他,就可以拿走他一半的身家。”楚方說道,然後想了想補充了一句:“我的身價不夠資格申請‘福貴令’,你就明白了。”
我咧咧嘴,連楚方這種有錢人都不能申請?那得是多少錢才行?
我很烏鴉嘴的問道:“那你要是輸了怎麽辦?”
“呸!你能不烏鴉嘴嗎?”楚方作勢要踹我。
我趕忙站起來,說道:“我這不是為你考慮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