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8章 親了頭豬
神秘戀人:總裁晚上見 作者:公子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蘇靖歡的確是白曉冉叫來的。
她知道自己跟蘇靖歡已經不可能了,但是也不想這麽成全蕭茵,憑什麽她在外逃亡,蕭茵卻可以跟蘇靖歡在一起,蕭茵為什麽跟她合作,她心裏一清二楚,所以怎麽可能便宜她。
她算計好了一切,故意讓蘇靖歡這個時候來,為的就是讓他看清楚蕭茵到底是怎樣一副麵孔,如果不是慕雲澤的提早出現打亂了這個計劃,她現在已經成功了。
慕雲澤帶著高歌去了醫院,做了個檢查,她身體無恙,就是有些受到驚嚇,別的傷倒是不嚴重,都是些皮外傷。
白曉冉那一巴掌打得很重,當時看起來隻是有個紅紅的巴掌印,等到醫院的時候,已經腫了起來,一邊臉高一邊臉第,還有眼角的那道被玻璃劃破的傷口,就像是開了個外眼角一樣,看上去有點大小眼兒,說不出的滑稽,高歌對著鏡子,自己嫌棄得不行,慕雲澤卻始終沒說話。
高歌知道,這個男人是心疼了,怎麽能不心疼呢,平時自己逗著玩,稍微使點勁,在她身上落下個紅印都要心疼半天,現在這人被打成這樣,他能不心疼?簡直整顆心都要揪起來了。
慕雲澤全程陰著個臉,給高歌處理傷口的護士,大氣都不敢喘,處理完傷口,連話也不敢說,直接就跑了,高歌想緩解一下氣氛,笑著道,“我現在終於知道什麽叫打腫臉充胖子,你看,這臉腫了,看著就是大了一圈。”
她說著,嗬嗬笑了兩聲,連她自己都覺得這個笑話冷得不行,慕雲澤自然是沒什麽笑容,他捏起她的下巴,仔細的端詳了一會兒,才悶聲道,“都打成。”
高歌……
她磨牙道,“難為你對著豬頭還能親下去。”
慕雲澤揉了一把她的頭發,“別人都是被豬親了,我是親了頭豬。”
高歌……
“慕雲澤,你大爺!”
高歌臉一黑,一個掃堂腿直擊慕雲澤下盤。
對方輕鬆躲過,坐在床邊,揉了揉她的耳垂,就像是愛撫自己的愛寵一樣,動作說不出的溫柔。
他們都沒說話,周圍靜謐而溫馨,好一會兒,高歌才道,“剛才忘了問醫生,不知道會不會留傷疤。”
“留了最好。”
慕雲澤嘀咕了一句,醜點以後就沒人會惦記了。
高歌沒聽清,下意識問道,“你說什麽?”
總裁大人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我說現在整容技術不是很厲害,真要留疤了,到時候微整一下就行。”
隨後又補充道,“留不留疤我都喜歡。”
高歌心裏甜,嘴上卻道,“我以後還得上鏡呢,到時候還是整一下吧。”
慕雲澤拍了拍她的肩膀,低聲道,“走吧,回家了。”
高歌點頭應下。
慕雲澤一路牽著她,從診室出來,朝電梯走去。
vip樓層的病號比較少,所以走廊上人不多,也正因為人不多,所以在看見曲挽歌的時候,高歌的視線能那麽清明。
高歌看見她的一瞬間,愣了一下,而後心裏冒出的第一個想法,就是蕭茵也在這家醫院。
他們走之後,那間陰暗的倉庫又發生了什麽,高歌沒有問,也不想知道,她隻是從慕雲澤打電話的語氣中,隱隱聽見,蕭茵昏倒被送進了這家醫院,曲挽歌會出現在這裏,除了蕭茵,她想不出別的原因。
跟高歌一樣,曲挽歌似乎也沒料到會在這裏碰到他們倆,身形微微一頓,樣子有些說不出的狼狽,高歌瞥了她一眼,而後移開了視線,那樣子,就像是在對待一個完全陌生的人一樣。
“等等。”
曲挽歌突然喚道,“高歌,請等一下。”
這大概是她第一次喚高歌的名字,那兩個熟悉的字,在口中念出來的時候,竟有幾分生僻跟艱澀。
高歌頓住腳步,抬起眼簾,看向這個女人。
她的臉色看起來很憔悴,身形也有幾分單薄,今天她原本已經打算要離開海城的,如果不是發生這件事,她們大概這輩子都不會見麵了。
現在這個女兒能出現在她麵前,除了替蕭茵求情,她想不出任何的原因。
所以愣神隻是一瞬間,高歌回過神後,淡漠的望著她。
她眼角的傷痕隻是抹了藥,並沒有包紮,看上去有點紮眼,曲挽歌看著那處傷口,那種眼神,幾乎要高歌以為她想伸手碰一下,但是也隻是幾乎,在觸碰到高歌的視線時,她就回國了神,抿起嘴唇,輕聲道,“你的傷沒事吧。”
“還好,比起你那次的一棍子,這點傷算是輕的了。”
曲挽歌手指顫了一下,而後攥緊拳頭,似乎是被高歌的話傷到了。
她會受傷嗎?
高歌自嘲的想,她的心不知道有多強大,為了跟她斷絕關係,她都肯向她下跪,她真想不出,這個女人會被什麽傷到。
“曲女士來,不是跟我噓寒問暖的吧,我們非親非故,你要真是這樣,我還真有點承受不起,想說什麽就一次性說清楚吧,如果是蕭茵的事,那你就別開口了,證據確鑿,我想警方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如果是別的話——”
她咧嘴,嘲諷的笑了下,“除了爭吵,我實在想不出,我們之間還有什麽別的可以聊。”
這個世上,如果說還有誰能傷到曲挽歌,大抵就隻有高歌了,她的話,就如同她整個人一樣,帶著尖銳的刺,跟傷敵一萬自損八千的狠毒。
她臉色白了白,嘴唇抿得更緊了,但是她並沒有提起蕭茵,而是道,“我隻是想起來,有一件東西,忘了還給你,你父親給你的東西。”
她說著,伸開手,掌心攥著一個銀質的長命鎖,那個年代的東西,做工自然不及現在,但是保存得卻相當完好,那長命鎖的正麵鐫刻著“長命富貴”的字樣,背麵獨獨刻了一個“歌”字,那是她的名字。
“這是當年你父親專門為你訂做的,我走的時候,夾在了衣服裏,這東西對我來說,也沒什麽意義,但是對你來說,應該是很重要吧,現在算是物歸原主了。”
她知道自己跟蘇靖歡已經不可能了,但是也不想這麽成全蕭茵,憑什麽她在外逃亡,蕭茵卻可以跟蘇靖歡在一起,蕭茵為什麽跟她合作,她心裏一清二楚,所以怎麽可能便宜她。
她算計好了一切,故意讓蘇靖歡這個時候來,為的就是讓他看清楚蕭茵到底是怎樣一副麵孔,如果不是慕雲澤的提早出現打亂了這個計劃,她現在已經成功了。
慕雲澤帶著高歌去了醫院,做了個檢查,她身體無恙,就是有些受到驚嚇,別的傷倒是不嚴重,都是些皮外傷。
白曉冉那一巴掌打得很重,當時看起來隻是有個紅紅的巴掌印,等到醫院的時候,已經腫了起來,一邊臉高一邊臉第,還有眼角的那道被玻璃劃破的傷口,就像是開了個外眼角一樣,看上去有點大小眼兒,說不出的滑稽,高歌對著鏡子,自己嫌棄得不行,慕雲澤卻始終沒說話。
高歌知道,這個男人是心疼了,怎麽能不心疼呢,平時自己逗著玩,稍微使點勁,在她身上落下個紅印都要心疼半天,現在這人被打成這樣,他能不心疼?簡直整顆心都要揪起來了。
慕雲澤全程陰著個臉,給高歌處理傷口的護士,大氣都不敢喘,處理完傷口,連話也不敢說,直接就跑了,高歌想緩解一下氣氛,笑著道,“我現在終於知道什麽叫打腫臉充胖子,你看,這臉腫了,看著就是大了一圈。”
她說著,嗬嗬笑了兩聲,連她自己都覺得這個笑話冷得不行,慕雲澤自然是沒什麽笑容,他捏起她的下巴,仔細的端詳了一會兒,才悶聲道,“都打成。”
高歌……
她磨牙道,“難為你對著豬頭還能親下去。”
慕雲澤揉了一把她的頭發,“別人都是被豬親了,我是親了頭豬。”
高歌……
“慕雲澤,你大爺!”
高歌臉一黑,一個掃堂腿直擊慕雲澤下盤。
對方輕鬆躲過,坐在床邊,揉了揉她的耳垂,就像是愛撫自己的愛寵一樣,動作說不出的溫柔。
他們都沒說話,周圍靜謐而溫馨,好一會兒,高歌才道,“剛才忘了問醫生,不知道會不會留傷疤。”
“留了最好。”
慕雲澤嘀咕了一句,醜點以後就沒人會惦記了。
高歌沒聽清,下意識問道,“你說什麽?”
總裁大人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我說現在整容技術不是很厲害,真要留疤了,到時候微整一下就行。”
隨後又補充道,“留不留疤我都喜歡。”
高歌心裏甜,嘴上卻道,“我以後還得上鏡呢,到時候還是整一下吧。”
慕雲澤拍了拍她的肩膀,低聲道,“走吧,回家了。”
高歌點頭應下。
慕雲澤一路牽著她,從診室出來,朝電梯走去。
vip樓層的病號比較少,所以走廊上人不多,也正因為人不多,所以在看見曲挽歌的時候,高歌的視線能那麽清明。
高歌看見她的一瞬間,愣了一下,而後心裏冒出的第一個想法,就是蕭茵也在這家醫院。
他們走之後,那間陰暗的倉庫又發生了什麽,高歌沒有問,也不想知道,她隻是從慕雲澤打電話的語氣中,隱隱聽見,蕭茵昏倒被送進了這家醫院,曲挽歌會出現在這裏,除了蕭茵,她想不出別的原因。
跟高歌一樣,曲挽歌似乎也沒料到會在這裏碰到他們倆,身形微微一頓,樣子有些說不出的狼狽,高歌瞥了她一眼,而後移開了視線,那樣子,就像是在對待一個完全陌生的人一樣。
“等等。”
曲挽歌突然喚道,“高歌,請等一下。”
這大概是她第一次喚高歌的名字,那兩個熟悉的字,在口中念出來的時候,竟有幾分生僻跟艱澀。
高歌頓住腳步,抬起眼簾,看向這個女人。
她的臉色看起來很憔悴,身形也有幾分單薄,今天她原本已經打算要離開海城的,如果不是發生這件事,她們大概這輩子都不會見麵了。
現在這個女兒能出現在她麵前,除了替蕭茵求情,她想不出任何的原因。
所以愣神隻是一瞬間,高歌回過神後,淡漠的望著她。
她眼角的傷痕隻是抹了藥,並沒有包紮,看上去有點紮眼,曲挽歌看著那處傷口,那種眼神,幾乎要高歌以為她想伸手碰一下,但是也隻是幾乎,在觸碰到高歌的視線時,她就回國了神,抿起嘴唇,輕聲道,“你的傷沒事吧。”
“還好,比起你那次的一棍子,這點傷算是輕的了。”
曲挽歌手指顫了一下,而後攥緊拳頭,似乎是被高歌的話傷到了。
她會受傷嗎?
高歌自嘲的想,她的心不知道有多強大,為了跟她斷絕關係,她都肯向她下跪,她真想不出,這個女人會被什麽傷到。
“曲女士來,不是跟我噓寒問暖的吧,我們非親非故,你要真是這樣,我還真有點承受不起,想說什麽就一次性說清楚吧,如果是蕭茵的事,那你就別開口了,證據確鑿,我想警方會給你一個合理的解釋,如果是別的話——”
她咧嘴,嘲諷的笑了下,“除了爭吵,我實在想不出,我們之間還有什麽別的可以聊。”
這個世上,如果說還有誰能傷到曲挽歌,大抵就隻有高歌了,她的話,就如同她整個人一樣,帶著尖銳的刺,跟傷敵一萬自損八千的狠毒。
她臉色白了白,嘴唇抿得更緊了,但是她並沒有提起蕭茵,而是道,“我隻是想起來,有一件東西,忘了還給你,你父親給你的東西。”
她說著,伸開手,掌心攥著一個銀質的長命鎖,那個年代的東西,做工自然不及現在,但是保存得卻相當完好,那長命鎖的正麵鐫刻著“長命富貴”的字樣,背麵獨獨刻了一個“歌”字,那是她的名字。
“這是當年你父親專門為你訂做的,我走的時候,夾在了衣服裏,這東西對我來說,也沒什麽意義,但是對你來說,應該是很重要吧,現在算是物歸原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