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一聲嬰兒的啼哭,洪亮的從禪房傳出,他的一顆心才落了地。


    母子平安,曲挽歌生了一個漂亮的女兒。


    那孩子真的很漂亮,那麽小,五官卻能看出一些曲挽歌的輪廓。


    她膚色很白,又白又光滑,就像是剝了殼的雞蛋,讓人砰都舍不得碰一下。


    很奇怪,明明不是他的孩子,但是抱著這個孩子的時候,他卻有種說不出的親切感,大概是因為小家夥是曲挽歌的骨肉吧。


    曲挽歌的身體很不好,她本身就有很嚴重的貧血,當初他勸她生下孩子的原因,就是因為醫生告知,她的體質不適合做墮胎手術,如果中途出現什麽意外,很可能連大人都保不住。


    曲挽歌懷孕這些個月,他一直在給她補身體,但是收效並不算大,她生完孩子,人就昏了過去,在床上整整昏睡了三天才蘇醒。


    這三天裏,高建群像所有新手父親一樣,體貼入微的照顧著孩子,他寫信寄回老家,告訴他的父母,他有了女兒,甚至說可能一年半載的時間就會辦喜事。


    他想把他的快樂分享給所有人,他的女兒,和妻子。


    他甚至為孩子取了一個好聽的名字——高歌。


    姓取自他,歌取自曲挽歌的歌字。


    他憧憬著未來美好的一切,卻沒想到,三天後,曲挽歌醒來,第一句話就是:你什麽時候放我走。


    她臉上沒什麽表情,甚至可以說是冷漠。


    那一刻,他覺得自己整顆心都涼了。


    八個月的相處,八個月的相依為命,他以為她跟她一樣,已經有所動搖,卻沒想到,她生完孩子,醒來的第一句話,就是離開。


    她甚至連自己的親生骨肉看都不看一眼。


    他忍著憤怒,忍著難受,問她,蕭振東離開的兩年時間裏,你就沒有一刻想留下來的想法?


    曲挽歌扯著嘴角,淡漠道,沒有。


    哪怕是為了孩子?


    那根本就不是我所期待的孩子!


    一句話,徹底粉碎了高建群心裏最後一絲幻想。


    他突然覺得自己很可笑,也很可憐,這個女人的狠心跟絕情,他比誰都清楚,卻還在期待著有奇跡能出現。


    真是愚蠢!


    曲挽歌不愛他,不管他用盡什麽辦法,這個女人都不屑於看他一眼。


    他的心突然就冷了。


    他突然想不明白,這樣一個女人,自己到底愛她什麽,喜歡她什麽?


    可是愛情如果能說得清楚,誰還會為愛受傷?


    他死心了。


    他對曲挽歌說,出了月子我就放你走,至少給我時間幫孩子找個奶媽。


    曲挽歌同意了。


    那一個月,對他來說,就像是世界末日一樣難捱。


    而他懷裏,小小的高歌,就像個天使一樣無憂無慮。


    她慢慢睜開了眼睛,那雙眼睛,又大又明亮,是他見過最好看的眼睛,她的眼睫很長,嘴唇粉嘟嘟的,不管他從曲挽歌那裏承受多少白眼,隻要看見這孩子,心情就莫名的變好。


    他起初想給孩子喂奶粉,但是小家夥非常挑,奶粉一口不肯喝,非要喝母乳,可是曲挽歌並不喜歡這個孩子,她甚至不肯用奶水直接喂這孩子,每次聽見小家夥餓得扯著嗓子哭,他心都揉在一起。


    那哭聲惹得曲挽歌煩了,才肯用碗擠出一碗乳汁,小家夥喝的眼睛都眯起來,高建群看得心都化了。


    一個月時間,過得很快,曲挽歌養好身體走得時候,高歌的五官輪廓已經清晰了不少。


    她像極了曲挽歌,漂亮的像是個瓷娃娃,可即便這樣,也沒有動搖曲挽歌離開的決心。


    她離開那天,甚至沒有看孩子一眼。


    她就這麽走了,留下他一個單身漢,帶著一個剛剛滿月的女嬰。


    那段日子並不好過,他要工作,又要照顧孩子,每天都安排的滿滿當當,晚上還經常被孩子的啼哭聲弄醒。


    起初他找了個保姆,幫忙帶孩子,但是沒兩天,保姆就辭職了,原因是因為孩子太鬧,他一開始不相信,如果不是餓了,或者要大小便的時候,小家夥基本上不會哭,所以他又找了兩個保姆,但是這兩位離開的原因,也是因為小家夥太鬧騰。


    他這才意識到,這小家夥人生得厲害,不是他抱著,就扯著嗓子哭,哭得嗓子都啞了,也不肯停。


    那一刻,他突然有一種被深深需要著的感覺。


    他辭了工作,帶著孩子回了海城,租了一套房子,開始在家裏幫人寫論文,做翻譯。


    當初賺的那一筆錢,他始終沒敢動,孩子現在小,花費少,將來長大了,上學,都是要用錢的,他還沒有做好未來的打算,所以這筆錢就存了下來。


    寫論文賺得錢並不多,但是貴在時間可以自由支配,他就有充足的時間來照顧小家夥。


    小家夥很乖,他工作的時候,將她放在旁邊的嬰兒車裏,她自己能玩一上午,等他工作完了,走過來抱著她換尿布,小家夥就咧嘴衝他笑,這個時候,不管有多累,他也覺得特別滿足。


    高歌十個月大的時候,他重新開始找工作。


    他的學曆很高,跟著導師那些年又積累了不少經驗,很輕易的就找到了一份高薪工作。


    他又請了保姆,找顧孩子,自己開始在工作上大展拳腳。


    他有能力,眼光又好,還踏實肯幹,公司老板特別喜歡這樣的人才。


    半年時間,就從普通員工,晉升為金融顧問,那個年代年薪已經六位數,那是相當可怕的。


    高歌在一歲零四個月的時候,學會了說話,她說的第一句話,就是“爸爸”。


    也是這個時候,他得到消息,曲挽歌跟蕭振東結婚了,後來,遇見了以前的同學,才聽他們說,蕭振東結婚的時候,給他郵寄了請帖,但是他們當時都不知道他在哪兒高就,這份請帖就擱置了。


    他淡淡笑了笑,沒說話。


    蕭振東不知道,曲挽歌卻是知道的,明知道卻不肯說,隻是不想讓蕭振東見到他,不想他破壞她唾手可得的幸福。


    他選擇性的忘記了那個叫曲挽歌的女人,忘記了自己曾經深愛過她,忘記了自己愛她愛到放棄尊嚴,他餘下的生活裏,隻有一個叫高歌的女兒,那是他全部的愛與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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