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7章 撕心裂肺
神秘戀人:總裁晚上見 作者:公子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掛了電話,蘇靖歡換了身衣服,對著鏡子整理了一番,才出了門。
開著車,直接去往蕭家。
離婚大半個月,這是他第一次開始直麵這段婚姻。
尤其是從對高歌這段執念中清醒過來後,他越來越能理智的看待他跟蕭茵之間的關係。
平心而論,這麽多年,蕭茵對他夠好了,一個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幾乎把能給他的全給了他,就算是分手,他也欠蕭茵一句感謝。
辦理離婚證那天,他就該說的,隻是鼓不起勇氣,如今什麽都看開了,反而放下了。
車子很快就到了蕭家。
別墅外一片蕭瑟,鐵門緊閉,聽不到一絲動靜。
蘇靖歡下了車,走過去叩響了門。
“咣咣咣——”
連著敲了好多下,才聽見裏麵傳來腳步聲。
門一開,保姆就愣了一下,“姑爺,您怎麽過來了。”
“過來找茵茵說點事,她人在嗎?”
保姆怔了一下,試探道,“姑爺,您不知道嗎?”
蘇靖歡一愣,下意識道,“知道什麽?”
“小姐病了,白血病,挺嚴重的,我聽姥爺說要換骨髓,這半個月都在醫院躺著呢。”
這個消息像是一道驚雷在蘇靖歡腦子裏炸開了,隻有白血病在他腦子裏盤旋,嗓子像是梗著東西,半天才發出聲音。
“她什麽時候病的?”
“這得有二十來天吧,”保姆想了想道,“之前小姐不肯去醫院,兩個星期前才同意住院。”
兩個星期前……那不就是,他們離婚之後……
這一瞬間,蘇靖歡突然明白,為什麽之前死活不肯離婚的蕭茵,那麽幹脆的答應了他的離婚要求,甚至一句抱怨的話都沒有。
那麽倔強的人,隻怕最不肯用這種方式留住他,她甚至更清楚,即便她當時說了生病的事情,以他當時的狀態,肯定也不會相信。
蘇靖歡的心,猛然間劇痛起來。
你不是任性嗎,你不是刁蠻嗎,怎麽這時候,你卻懂事起來,你這是要讓我欠你多少……
“姑爺,您是不是跟小姐吵架了?小姐雖然有點任性,但是人還是善良的,小姑娘家嘴巴厲害,你也別太往心裏去,夫妻間哪有隔夜仇,這種時候,她肯定最想要你在身邊陪著。”
“她在哪家醫院,病房號多少。”
保姆麵色一喜,趕緊將地址抱出來,慕雲澤道了聲謝,就開車走了。
“嘔——”
蕭茵趴在床邊,對著垃圾桶,幾乎將膽汁都吐出來了。
每次化療完之後,她就不能進食,就算是味道一點味,就會犯惡心,今天也是這樣。
曲挽歌在旁邊看著,心都揪了起來。
蕭茵吐了好一會兒,才拿過紙巾擦了擦嘴,有氣無力道,“媽,你把吃的拿出去吧,我聞著就惡心。”
曲挽歌想勸她吃點,但是吐成這樣,估計什麽也吃不下,隻好把東西先拿出去,又把房間通風換氣了一下,等味道散去之後,蕭茵的臉色稍微好看了些。
曲挽歌給她倒了杯水,放在床頭,低聲道,“骨髓的事情,已經有著落了,你不要想太多,安心養好身體去做手術才是正事兒,一會兒我帶你出去散散步,好不好?”
大半個月,蕭茵都呆在這間病房,哪裏也不肯去,她就像是縮回了自己的蝸牛殼,以為不出來,就不會受到傷害,但是這樣做,等於是把自己的心封閉了起來,醫生說讓他們多多開導她,帶她出去多接觸一下外界,不然很容易產生心理問題。
但是蕭茵就是不肯出去,她渴望陽光,卻又懼怕陽光,三次化療,已經讓她的頭發脫掉了一半,醫生一直建議他們把頭發剃了,但是蕭茵不同意,這樣的結果就是每次化療完之後,就大把大把的脫發。
每到這時候,蕭茵就會變得更加抑鬱,更加的不願意出去,跟人接觸。
所以,曲挽歌提到“出去”兩個字,她眉毛就皺了皺,淡漠道,“不去。”
“醫生說多曬太陽,有利於頭發再生,你總這麽窩在病房,隻會越來越嚴重。”
“生長的有我掉的快嗎?”蕭茵扯了扯嘴角,“這麽一副醜樣子,我自己都覺得惡心,出去招人嫌嗎?”
曲挽歌啞口無言。
蕭振東拍了拍她的手背,低聲道,“慢慢來,她得有一個適應過程。”
說著,將水杯遞給蕭茵,溫聲道,“沒有人會嘲笑一個勇敢抵抗病魔的孩子,茵茵,這個世界善意還是大過於惡意,你都可以跟小歌冰釋前嫌,為什麽不相信別人也會對你報以善良?”
蕭茵沒說話,將臉扭到一邊,看著外麵的豔陽,好一會兒才道,“爸,您別說了,我不想出去。”
“那就不出去,”蕭振東並沒有強求,隻道,“你早晚要學著麵對真實的自己,現在又我跟你媽陪著你,以後呢?你一個人的時候,怎麽辦?”
蕭茵手指微微蜷縮。
曲挽歌心裏一疼,輕輕推了蕭振東一下,不讓他再多說。
就在這時,有人叩響了病房門。
蕭振東起身,走到門口開了門。
門外,蘇靖歡一身風塵站在那兒,門一開,就朝病房內看去,一眼就瞧見了病怏怏躺在那兒的蕭茵。
心髒驟然一縮,蘇靖歡啞聲喚道,“茵茵。”
這一切發生的太突然,蕭振東還沒有從震驚中回過神,蘇靖歡已經闖了進來。
而蕭茵在聽到蘇靖歡聲音的那一刻,整個人的臉色就變得蒼白起來,她一把抓起被子,將自己蓋住,身體不住的顫抖,聲嘶力竭道,“出去,你出去,我不是蕭茵,我不是蕭茵!”
這樣的反應,更是讓蘇靖歡的心劇烈的疼了起來。
他何曾見過蕭茵這個樣子,這個女孩兒,一直都是驕傲的,高高在上的,她從不認輸,從不妥協,但是這一刻,看到這樣一個脆弱的蕭茵在麵前的時候,蘇靖歡突然覺得自己特不是東西。
高歌說得對,他傷害了最愛他的女孩兒,隻是為了尋找一段不切實際的過去。
開著車,直接去往蕭家。
離婚大半個月,這是他第一次開始直麵這段婚姻。
尤其是從對高歌這段執念中清醒過來後,他越來越能理智的看待他跟蕭茵之間的關係。
平心而論,這麽多年,蕭茵對他夠好了,一個嬌生慣養的千金小姐,幾乎把能給他的全給了他,就算是分手,他也欠蕭茵一句感謝。
辦理離婚證那天,他就該說的,隻是鼓不起勇氣,如今什麽都看開了,反而放下了。
車子很快就到了蕭家。
別墅外一片蕭瑟,鐵門緊閉,聽不到一絲動靜。
蘇靖歡下了車,走過去叩響了門。
“咣咣咣——”
連著敲了好多下,才聽見裏麵傳來腳步聲。
門一開,保姆就愣了一下,“姑爺,您怎麽過來了。”
“過來找茵茵說點事,她人在嗎?”
保姆怔了一下,試探道,“姑爺,您不知道嗎?”
蘇靖歡一愣,下意識道,“知道什麽?”
“小姐病了,白血病,挺嚴重的,我聽姥爺說要換骨髓,這半個月都在醫院躺著呢。”
這個消息像是一道驚雷在蘇靖歡腦子裏炸開了,隻有白血病在他腦子裏盤旋,嗓子像是梗著東西,半天才發出聲音。
“她什麽時候病的?”
“這得有二十來天吧,”保姆想了想道,“之前小姐不肯去醫院,兩個星期前才同意住院。”
兩個星期前……那不就是,他們離婚之後……
這一瞬間,蘇靖歡突然明白,為什麽之前死活不肯離婚的蕭茵,那麽幹脆的答應了他的離婚要求,甚至一句抱怨的話都沒有。
那麽倔強的人,隻怕最不肯用這種方式留住他,她甚至更清楚,即便她當時說了生病的事情,以他當時的狀態,肯定也不會相信。
蘇靖歡的心,猛然間劇痛起來。
你不是任性嗎,你不是刁蠻嗎,怎麽這時候,你卻懂事起來,你這是要讓我欠你多少……
“姑爺,您是不是跟小姐吵架了?小姐雖然有點任性,但是人還是善良的,小姑娘家嘴巴厲害,你也別太往心裏去,夫妻間哪有隔夜仇,這種時候,她肯定最想要你在身邊陪著。”
“她在哪家醫院,病房號多少。”
保姆麵色一喜,趕緊將地址抱出來,慕雲澤道了聲謝,就開車走了。
“嘔——”
蕭茵趴在床邊,對著垃圾桶,幾乎將膽汁都吐出來了。
每次化療完之後,她就不能進食,就算是味道一點味,就會犯惡心,今天也是這樣。
曲挽歌在旁邊看著,心都揪了起來。
蕭茵吐了好一會兒,才拿過紙巾擦了擦嘴,有氣無力道,“媽,你把吃的拿出去吧,我聞著就惡心。”
曲挽歌想勸她吃點,但是吐成這樣,估計什麽也吃不下,隻好把東西先拿出去,又把房間通風換氣了一下,等味道散去之後,蕭茵的臉色稍微好看了些。
曲挽歌給她倒了杯水,放在床頭,低聲道,“骨髓的事情,已經有著落了,你不要想太多,安心養好身體去做手術才是正事兒,一會兒我帶你出去散散步,好不好?”
大半個月,蕭茵都呆在這間病房,哪裏也不肯去,她就像是縮回了自己的蝸牛殼,以為不出來,就不會受到傷害,但是這樣做,等於是把自己的心封閉了起來,醫生說讓他們多多開導她,帶她出去多接觸一下外界,不然很容易產生心理問題。
但是蕭茵就是不肯出去,她渴望陽光,卻又懼怕陽光,三次化療,已經讓她的頭發脫掉了一半,醫生一直建議他們把頭發剃了,但是蕭茵不同意,這樣的結果就是每次化療完之後,就大把大把的脫發。
每到這時候,蕭茵就會變得更加抑鬱,更加的不願意出去,跟人接觸。
所以,曲挽歌提到“出去”兩個字,她眉毛就皺了皺,淡漠道,“不去。”
“醫生說多曬太陽,有利於頭發再生,你總這麽窩在病房,隻會越來越嚴重。”
“生長的有我掉的快嗎?”蕭茵扯了扯嘴角,“這麽一副醜樣子,我自己都覺得惡心,出去招人嫌嗎?”
曲挽歌啞口無言。
蕭振東拍了拍她的手背,低聲道,“慢慢來,她得有一個適應過程。”
說著,將水杯遞給蕭茵,溫聲道,“沒有人會嘲笑一個勇敢抵抗病魔的孩子,茵茵,這個世界善意還是大過於惡意,你都可以跟小歌冰釋前嫌,為什麽不相信別人也會對你報以善良?”
蕭茵沒說話,將臉扭到一邊,看著外麵的豔陽,好一會兒才道,“爸,您別說了,我不想出去。”
“那就不出去,”蕭振東並沒有強求,隻道,“你早晚要學著麵對真實的自己,現在又我跟你媽陪著你,以後呢?你一個人的時候,怎麽辦?”
蕭茵手指微微蜷縮。
曲挽歌心裏一疼,輕輕推了蕭振東一下,不讓他再多說。
就在這時,有人叩響了病房門。
蕭振東起身,走到門口開了門。
門外,蘇靖歡一身風塵站在那兒,門一開,就朝病房內看去,一眼就瞧見了病怏怏躺在那兒的蕭茵。
心髒驟然一縮,蘇靖歡啞聲喚道,“茵茵。”
這一切發生的太突然,蕭振東還沒有從震驚中回過神,蘇靖歡已經闖了進來。
而蕭茵在聽到蘇靖歡聲音的那一刻,整個人的臉色就變得蒼白起來,她一把抓起被子,將自己蓋住,身體不住的顫抖,聲嘶力竭道,“出去,你出去,我不是蕭茵,我不是蕭茵!”
這樣的反應,更是讓蘇靖歡的心劇烈的疼了起來。
他何曾見過蕭茵這個樣子,這個女孩兒,一直都是驕傲的,高高在上的,她從不認輸,從不妥協,但是這一刻,看到這樣一個脆弱的蕭茵在麵前的時候,蘇靖歡突然覺得自己特不是東西。
高歌說得對,他傷害了最愛他的女孩兒,隻是為了尋找一段不切實際的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