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時有一個侍者進來了,他走到酒店老板耳畔小聲低語了幾句。從老板的表情可以看出老板很驚訝。


    老板稍微考慮了一下,先讓侍者下去。然後對台下的人說道:“今天真是大喜的日子,除了各位貴賓的到來,又來了幾位特殊的客人,所以大家不介意再加一張桌子吧。”


    所有人都笑了,都再想是誰這麽有麵子,竟然可以不用預定,直接就到這裏來參加綠洲酒店的開業典禮。


    “當然不介意了。”下麵的人紛紛說道。


    “謝謝大家。”酒店老板向大家鞠了一躬,然後指揮酒店的工作人員臨時加了一張餐桌,當然規格和其他人都是一樣的。


    準備完畢之後,老板笑盈盈的說道:“請進。”


    隨後便進來了幾個人,他們的穿著確實讓在場的人一陣唏噓,因為的穿著不是任何地方的服飾,而是神族的服飾,他們竟然是生活在島上的神族。


    自古以來,創世神創造了各大種族,其中以神族和魔族的天生資質最高,他們幾乎是出生就是天階戰力,不用像其他種族那樣還得後天修煉。所以在創世之初,神族和魔族就是整個星域的統治階級。但是他們由於自身的優勢,所以大多看不起其他的種族,造成其他種族的不滿,所以他們和其他種族之間的矛盾衝突不斷。


    當時人族的實力最為弱小,他的身體資質比起其他種族差太多,後來創世神將自己的神技和一些神兵交給人族,人族雖然資質不高,但是潛力巨大,沒多久人族便戰勝其他種族,成為了星域新的統治種族。敗落的神族和魔族後裔都隱居在了一個島上,那就是島。


    多年以來,神族很少與人族相往來。沒想到竟然還有神族的人來到盛宇城,難道他們也是來參加學院之爭的嗎?


    這群神族的人都跟在一個青年的身後,這個年輕人的眉宇間有一個火的標誌,而他身後的人的衣服上也都有火的標誌,這應該是火神的族人。這個青年就是火神的兒子,阿羅約。


    酒店老板迎了上去,把火神的兒子請到了新擺設的桌子旁。然後老板回到了大廳中央。


    “這個人是誰啊。”風魂低聲問道。


    “這是神族的人。”天漠答道。


    “哦,怪不得酒店老板像個哈巴狗一樣的巴結他,說來也奇怪,神族的人不好好在島上呆著,來這裏幹嘛?”風魂繼續問道。


    艾倫看了看那個火神的兒子,“你說他們來幹嘛,說不定也是來參加學院之爭的。”


    “他們也上學嗎?”大卡傻嗬嗬的問道。


    “當然了,他們雖然厲害,但是也不是一出生就什麽都知道吧,他們也有學院,隻不過那些神族學院是不招收人族學生的,而且他們也很少參加學院之爭,不知道他們這次來是給了盛宇學院多大的麵子啊。”艾倫解釋道。


    天漠笑了,“這神族的人可不好惹,你們兩個注意點啊。”然後他指了指風魂和大卡,生怕他倆鬧事。


    “沒事,怕他不成。”風魂一臉的無所謂。


    “他們這次來,肯定還有很多神族的成員,這回盛宇學院的學院之爭可就熱鬧了,人神大戰啊,”


    “我們精靈和那些矮人也不是好惹的。”娜美立刻表示對艾倫的觀點很不滿。


    艾倫點了點頭,“我也希望這次學院之爭有很多種族的參與,那樣才有看頭,如果隻是人族一家獨大,實在不利於全星域的發展。”


    “哈哈哈。”他們都笑了。


    酒店老板見人都到齊了,便站到大廳的中央,說道:“歡迎各位的到來,今天大家除了可以品嚐本店的美食外,還為大家準備了一份禮物。”說完這話,酒店老板一個手勢,整個大廳開始動了起來,所有的桌子開始向外散開,在大廳中央讓出一塊長50寬50的空地。


    “這是什麽情況?”風魂問道。


    “噓,看看就知道了。”天漠告訴風魂。


    大廳的這塊空地的地麵開始打開,出現了一塊高台。高台上有三個被一大塊紅色的布覆蓋的東西。


    等到一切安靜以後,酒店老板走到了這塊高台上。


    “這就是我們新開的分店為大家準備的禮物。”然後他刷的一下將整塊布掀了起來。


    大家定睛一看,裏麵有三樣物體。一個是寬大的盤子裏放了一道看起來就美味無比的菜,另一邊則是一摞金塊。更讓大家吃驚的是,中間竟然還有一個美女。


    “這是幾個意思。”風魂更不明白了。


    艾倫和天漠仔細看了看,也不是很明白。


    酒店老板看到大家都很疑惑,便走到那道菜旁邊,“這是我們盛宇城第一美食,由烈雀王所做成的‘鳳舞九天’。”


    艾倫有點明白了。


    “大家都知道,烈雀是整個星域最快的飛禽之一,它的肉食也是當今世界最美味的食材之一,而烈雀王的肉更是極其稀有的,我們這裏一年也就隻是抓到一隻烈雀王。也就是說這道菜一年隻能吃一次,所以在座的各位今天有口福了。”酒店老板笑著對大家說道。


    “哦。”天漠他們才知道是這麽回事。烈雀確實難以捕捉,而且烈雀的攻擊性很強,捕抓他們可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而且這還是烈雀王的肉,十萬隻烈雀才會出現一隻烈雀王,有些召喚師都求之不得的靈獸,這裏還當作美食。天漠也隻是聽過,沒有吃過。


    尼彌西斯卻沒有把這道美味當回事,他的綽號是殺雀王,他的攻擊速度連烈雀都不在話下,當年他練劍數百萬的烈雀曾死在他的手裏,當然烈雀王也不下十幾隻。


    酒店老板繼續介紹,“這邊是相當於十萬金幣的金條,這我就不用多說了。”


    風魂和大卡看到金條,眼睛都開始發光了。但是在座的也就隻有他倆的眼睛發光,其他都沒有表示。因為他們幾乎都是不缺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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