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房很寬敞,一麵牆的書櫃都擺滿了書。溫梓卿的書桌上非常整潔,一隻玉質的筆筒,一塊鎮紙,還有盛夏送給他手工的陶瓷禮物。禮物與這裏的擺設格格不入,但看得出來主人十分珍惜。
書房的門被打開,溫梓卿的拖鞋走在光滑的地板上,幾乎沒有任何聲音。
我雖然倒在椅子上,可他一進來我便知道了。
“念離。”他叫我。
我抬起頭來,將桌子上的文件推了推,有些疲憊:“這是金美英給我的辯護詞,已經做好了,你看看。”
溫梓卿修長的身影站在我的旁邊,燈光的映襯下在書桌上投下一片陰影。
他仔細的翻了翻:“寫的不錯,有理有據,我和別的律師也問過,他說我們的贏麵其實很大,金美英就很好,辯護詞你再斟酌一下,我看這樣就可以了。”
我沒有說話。
溫梓卿看了我一眼:“怎麽?覺得還不夠好?”
我搖搖頭:“不是,寫的已經很好了,就算是我寫也不可能比她再好了。”
溫梓卿拉起我,讓我靠在他的懷裏,柔聲道:“那怎麽了?怎麽又悶悶不樂的?”
“我在想,如果我是對方辯護律師的話,我會怎麽辯護。”我輕聲道。
溫梓卿:“你怎麽辯護?”
我鬆開他,看著他的眼睛:“我會說,盛夏根本沒有在一個健康的環境下長大,有證據證明何念離與溫梓卿的關係並不好,甚至一度鬧過離婚。”
溫梓卿想說什麽,我製止了他:“我不是在責怪你,而是事實。你想,對方也一定會不惜一切代價,運用能找到的所有證據來攻擊我們。我離開溫家好幾年是事實,我帶著盛夏走了幾年這件事不是找不到證據的。”
溫梓卿頓了一下,沒有說話。
“我如果是對方的律師,我對從自己被綁架流產開始說起,證明盛夏呆在溫家其實並不安全,隨時都會麵臨著威脅。”
我每說一句心裏便沉下一分,卻執意說完:“還有,對方律師會說,我是因為流掉了自己的孩子,才拚命的留下盛夏。甚至我的醫療記錄也會被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對方會舉證證明我不再有生育能力,我留下盛夏隻是一個執念,並不是真心愛他。”
溫梓卿:“我們最後鬧上法庭,就有心理準備,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要麵對的事情。法庭上一切的遮羞布都會被掀開,裏麵是白是黑都要拿到陽光下麵曬一曬。是魏安心一定要起訴我們,你要留下盛夏,就隻有這一次機會。”
我渾身無力,覺得胃裏都抽搐起來:“我知道,這些我都懂。但是……我不能讓這些證據上到法庭。”
溫梓卿沉吟道:“你阻止不了魏安心。”
“但是我能阻止我自己。”
溫梓卿盯了我好一會,眼神變得柔軟起來,將我抱在懷中:“何念離,我該說你什麽好,平時見你一副刺蝟的樣子,怎麽某些時候非要露出肚皮給別人看。”
我抱著溫梓卿,覺得自己無力到了極點,可他就像一條線一樣,總是拴著我,給我最後一絲力氣,不讓我跌落下去。
我不能讓這些證據上法庭,因為我不能讓盛夏看見我們這個樣子。
大人醜惡的嘴臉,相互攻擊的無所不用其極的樣子,對孩子來說,那就是一把把尖刀在心上劃出無數的傷疤,不會致命,但疤痕會越來越深,永遠都不會消失。
我抓著他的衣襟留下眼淚來:“我太懦弱了,太無能了,保護不了盛夏。”
“你是我見過的最勇敢的母親。”溫梓卿輕笑:“如果你都懦弱的話,我都不知道誰還能稱得上是勇敢了。”
我抱著溫梓卿,至少我在這一刻覺得我們兩個人的心是緊緊貼在一起的。蒙蒙的夜色從窗邊照了進來,散落了一地的月光。我發現,即使我再不願意承認也好。
給我最大傷害的人是他,給我最深愛意的人也是他,在我最無助的時候第一個想到可以依靠的人還是他。
我將自己的意見告訴了美英,她極力反對。
“離姐,我知道你這是在保護盛夏,但不是你這邊不出手,對方就會給你留有餘地的。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從來都是你爭我奪,你退一步,難道對方還能可憐你麽!”
美英已經長大了,再也不是那個跟在我後麵需要我指導的小姑娘了。
她漸漸長成了我從前的樣子,成熟,堅強,不肯服輸,也從不讓步。
“美英,我已經決定了,把這些刪出去吧,不管結果如何,我都不會再用的。”
“離姐!”美英皺眉叫到。
“美英,咱們都上過法庭,你也代理過這樣的案子是不是,你說離婚的雙方在爭搶孩子撫養權的時候到底是怎麽樣的醜惡嘴臉,你難道不知道麽。”
美英沉沉道:“我正是知道才要勸你,對方計劃好了等著上庭將你剝皮抽骨,所以我們才不能退啊!”
“我不怕被剝皮抽骨。”我看著她:“我隻怕我的盛夏會因此而難過。”
我來到顧小言的店裏,這個時間店裏正好是人少的時候,她陪我坐在椅子上歎氣。
“何念離,我有的時候我不知道是在羨慕你,還是該同情你了。”顧小言托著下巴:“明明好命的假了一個又愛你又有錢又帥氣的老公,灰姑娘也不過如此吧。可偏偏總是有這些事情降臨在你身上,可見人是不能在某方麵太好命的,否則就會遭到老天的嫉妒。”
我想喝酒,想一醉解千愁,但是我不能。
我不能冒著萬一的危險讓別人拍到我喝酒酗酒來對我進行攻陷,我隻能托著濃濃的茶,一口一口的抿著。
見我情緒不高,她便道:“不如咱們等這事情過去了就去旅行吧,誰都不帶就咱倆……當然了,得你付錢。”
我哭笑不得,一時間竟覺得她不要臉的讓人輕鬆。
電視機裏麵的尋人啟事依舊在播著,人有時真是讓人不舒服的動物。一個人如果被生活所擾,同時發現有別人比自己過的更不好的時候,反而能找到一絲隱秘的安慰。
至少盛夏沒有逃學也沒有和別人私奔,也沒有離家出走。
我不敢放大這種安慰,生怕老天會覺得我不夠善良而奪走我可憐的運氣。
“現在的小姑娘也真是的,怎麽能說走就走呢,父母得多擔心。”顧小言皺眉看著電視機。
我不知道對方經曆的什麽,也不想評價,隻是說:“我倒反而希望是孩子青春期叛逆,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一個女孩子被迫失蹤,到底會遭到什麽可怕的事情就難講了。”
顧小言也不好再說什麽,隻能點點頭:“總之希望她快點回來吧,她父母也太可憐了。”
我在顧小言店裏的時候接到了張加林的電話說孩子找到了,我一楞:“真的麽?那個女孩子回家了?”
“不是,是跟她一起離開的男孩子找到了。”
我放下電話,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該擔心。據說一起離開的男孩女孩隻有一個回來了?這不太正常吧。
我將疑慮和張加林說了,他笑道:“你關心的也太寬了,欣欣就是和你學的,學會亂管閑事了。”
“於欣怎麽了?”
“她去給那個失蹤女孩的媽媽做律師了唄。”張加林的聲音十分無奈:“你不是讓我幫忙問問案情麽,於欣便遇到了那個母親,她一下子就心軟了,要給人家做免費律師,天天往外跑呢。”
我笑了一下:“於欣那叫做正義感,怪不得和你是一對兒。”
張加林語帶自豪的道:“那是,我媳婦麽。”
那姑娘其實也挺幸運的,這麽多人都在關心她的去向。不過既然男孩子回來了,女孩也應該要有消息了,我便將這件事情放在腦後。
金美英雖然不讚成我的觀點,但她很充分做到了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事。她在建議不接受的情況下,根據當事人的意見修改了辯護詞。
我看了她修改的辯護詞,知道她是真的用心了:“謝謝你,美英,這麽幫我。”
金美英無奈的笑了笑:“離姐,我依舊不同意你的做法,但我尊重你。你放心吧,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的。”
開庭之前,我沒有再和魏安心見麵,我們彼此都很謹慎,不想給對方留下任何的把柄。
很快,約定開庭的日子就來了。
x市基層法院,我都數不清自己來過了多少次,這裏的保安和法警都認得我,這裏的沒一個房間我差不多的摸的門兒清。
但我這卻是第一次作為一個當事人來到這裏參加庭審。
一種久違的緊張感充斥著我的心頭,盛夏和溫梓卿都在我的身邊,溫老爺子身體不好便沒有過來,溫母也來了。
盛夏十分沉默,我在這個時候也不知道自己能對他說什麽,好像有一肚子的話,到了嘴邊卻隻是道:“你一會兒在法庭旁觀席上就和奶奶呆在一起。”
盛夏低著腦袋點了點。
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麽,隻能摸了摸他的頭。
“盛夏。”魏安心從門口向我們走來。
書房的門被打開,溫梓卿的拖鞋走在光滑的地板上,幾乎沒有任何聲音。
我雖然倒在椅子上,可他一進來我便知道了。
“念離。”他叫我。
我抬起頭來,將桌子上的文件推了推,有些疲憊:“這是金美英給我的辯護詞,已經做好了,你看看。”
溫梓卿修長的身影站在我的旁邊,燈光的映襯下在書桌上投下一片陰影。
他仔細的翻了翻:“寫的不錯,有理有據,我和別的律師也問過,他說我們的贏麵其實很大,金美英就很好,辯護詞你再斟酌一下,我看這樣就可以了。”
我沒有說話。
溫梓卿看了我一眼:“怎麽?覺得還不夠好?”
我搖搖頭:“不是,寫的已經很好了,就算是我寫也不可能比她再好了。”
溫梓卿拉起我,讓我靠在他的懷裏,柔聲道:“那怎麽了?怎麽又悶悶不樂的?”
“我在想,如果我是對方辯護律師的話,我會怎麽辯護。”我輕聲道。
溫梓卿:“你怎麽辯護?”
我鬆開他,看著他的眼睛:“我會說,盛夏根本沒有在一個健康的環境下長大,有證據證明何念離與溫梓卿的關係並不好,甚至一度鬧過離婚。”
溫梓卿想說什麽,我製止了他:“我不是在責怪你,而是事實。你想,對方也一定會不惜一切代價,運用能找到的所有證據來攻擊我們。我離開溫家好幾年是事實,我帶著盛夏走了幾年這件事不是找不到證據的。”
溫梓卿頓了一下,沒有說話。
“我如果是對方的律師,我對從自己被綁架流產開始說起,證明盛夏呆在溫家其實並不安全,隨時都會麵臨著威脅。”
我每說一句心裏便沉下一分,卻執意說完:“還有,對方律師會說,我是因為流掉了自己的孩子,才拚命的留下盛夏。甚至我的醫療記錄也會被作為證據,在法庭上,對方會舉證證明我不再有生育能力,我留下盛夏隻是一個執念,並不是真心愛他。”
溫梓卿:“我們最後鬧上法庭,就有心理準備,這些都是我們必須要麵對的事情。法庭上一切的遮羞布都會被掀開,裏麵是白是黑都要拿到陽光下麵曬一曬。是魏安心一定要起訴我們,你要留下盛夏,就隻有這一次機會。”
我渾身無力,覺得胃裏都抽搐起來:“我知道,這些我都懂。但是……我不能讓這些證據上到法庭。”
溫梓卿沉吟道:“你阻止不了魏安心。”
“但是我能阻止我自己。”
溫梓卿盯了我好一會,眼神變得柔軟起來,將我抱在懷中:“何念離,我該說你什麽好,平時見你一副刺蝟的樣子,怎麽某些時候非要露出肚皮給別人看。”
我抱著溫梓卿,覺得自己無力到了極點,可他就像一條線一樣,總是拴著我,給我最後一絲力氣,不讓我跌落下去。
我不能讓這些證據上法庭,因為我不能讓盛夏看見我們這個樣子。
大人醜惡的嘴臉,相互攻擊的無所不用其極的樣子,對孩子來說,那就是一把把尖刀在心上劃出無數的傷疤,不會致命,但疤痕會越來越深,永遠都不會消失。
我抓著他的衣襟留下眼淚來:“我太懦弱了,太無能了,保護不了盛夏。”
“你是我見過的最勇敢的母親。”溫梓卿輕笑:“如果你都懦弱的話,我都不知道誰還能稱得上是勇敢了。”
我抱著溫梓卿,至少我在這一刻覺得我們兩個人的心是緊緊貼在一起的。蒙蒙的夜色從窗邊照了進來,散落了一地的月光。我發現,即使我再不願意承認也好。
給我最大傷害的人是他,給我最深愛意的人也是他,在我最無助的時候第一個想到可以依靠的人還是他。
我將自己的意見告訴了美英,她極力反對。
“離姐,我知道你這是在保護盛夏,但不是你這邊不出手,對方就會給你留有餘地的。法庭上原被告雙方從來都是你爭我奪,你退一步,難道對方還能可憐你麽!”
美英已經長大了,再也不是那個跟在我後麵需要我指導的小姑娘了。
她漸漸長成了我從前的樣子,成熟,堅強,不肯服輸,也從不讓步。
“美英,我已經決定了,把這些刪出去吧,不管結果如何,我都不會再用的。”
“離姐!”美英皺眉叫到。
“美英,咱們都上過法庭,你也代理過這樣的案子是不是,你說離婚的雙方在爭搶孩子撫養權的時候到底是怎麽樣的醜惡嘴臉,你難道不知道麽。”
美英沉沉道:“我正是知道才要勸你,對方計劃好了等著上庭將你剝皮抽骨,所以我們才不能退啊!”
“我不怕被剝皮抽骨。”我看著她:“我隻怕我的盛夏會因此而難過。”
我來到顧小言的店裏,這個時間店裏正好是人少的時候,她陪我坐在椅子上歎氣。
“何念離,我有的時候我不知道是在羨慕你,還是該同情你了。”顧小言托著下巴:“明明好命的假了一個又愛你又有錢又帥氣的老公,灰姑娘也不過如此吧。可偏偏總是有這些事情降臨在你身上,可見人是不能在某方麵太好命的,否則就會遭到老天的嫉妒。”
我想喝酒,想一醉解千愁,但是我不能。
我不能冒著萬一的危險讓別人拍到我喝酒酗酒來對我進行攻陷,我隻能托著濃濃的茶,一口一口的抿著。
見我情緒不高,她便道:“不如咱們等這事情過去了就去旅行吧,誰都不帶就咱倆……當然了,得你付錢。”
我哭笑不得,一時間竟覺得她不要臉的讓人輕鬆。
電視機裏麵的尋人啟事依舊在播著,人有時真是讓人不舒服的動物。一個人如果被生活所擾,同時發現有別人比自己過的更不好的時候,反而能找到一絲隱秘的安慰。
至少盛夏沒有逃學也沒有和別人私奔,也沒有離家出走。
我不敢放大這種安慰,生怕老天會覺得我不夠善良而奪走我可憐的運氣。
“現在的小姑娘也真是的,怎麽能說走就走呢,父母得多擔心。”顧小言皺眉看著電視機。
我不知道對方經曆的什麽,也不想評價,隻是說:“我倒反而希望是孩子青春期叛逆,因為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一個女孩子被迫失蹤,到底會遭到什麽可怕的事情就難講了。”
顧小言也不好再說什麽,隻能點點頭:“總之希望她快點回來吧,她父母也太可憐了。”
我在顧小言店裏的時候接到了張加林的電話說孩子找到了,我一楞:“真的麽?那個女孩子回家了?”
“不是,是跟她一起離開的男孩子找到了。”
我放下電話,不知道是該高興還是該擔心。據說一起離開的男孩女孩隻有一個回來了?這不太正常吧。
我將疑慮和張加林說了,他笑道:“你關心的也太寬了,欣欣就是和你學的,學會亂管閑事了。”
“於欣怎麽了?”
“她去給那個失蹤女孩的媽媽做律師了唄。”張加林的聲音十分無奈:“你不是讓我幫忙問問案情麽,於欣便遇到了那個母親,她一下子就心軟了,要給人家做免費律師,天天往外跑呢。”
我笑了一下:“於欣那叫做正義感,怪不得和你是一對兒。”
張加林語帶自豪的道:“那是,我媳婦麽。”
那姑娘其實也挺幸運的,這麽多人都在關心她的去向。不過既然男孩子回來了,女孩也應該要有消息了,我便將這件事情放在腦後。
金美英雖然不讚成我的觀點,但她很充分做到了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事。她在建議不接受的情況下,根據當事人的意見修改了辯護詞。
我看了她修改的辯護詞,知道她是真的用心了:“謝謝你,美英,這麽幫我。”
金美英無奈的笑了笑:“離姐,我依舊不同意你的做法,但我尊重你。你放心吧,我會盡自己最大的努力的。”
開庭之前,我沒有再和魏安心見麵,我們彼此都很謹慎,不想給對方留下任何的把柄。
很快,約定開庭的日子就來了。
x市基層法院,我都數不清自己來過了多少次,這裏的保安和法警都認得我,這裏的沒一個房間我差不多的摸的門兒清。
但我這卻是第一次作為一個當事人來到這裏參加庭審。
一種久違的緊張感充斥著我的心頭,盛夏和溫梓卿都在我的身邊,溫老爺子身體不好便沒有過來,溫母也來了。
盛夏十分沉默,我在這個時候也不知道自己能對他說什麽,好像有一肚子的話,到了嘴邊卻隻是道:“你一會兒在法庭旁觀席上就和奶奶呆在一起。”
盛夏低著腦袋點了點。
我不知道還能說什麽,隻能摸了摸他的頭。
“盛夏。”魏安心從門口向我們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