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好幾天,直到有一天,除了按時送飯菜和送熱水以外,方旭都沒有再見過阿飄,他看起來很忙。
而且就算是見麵,他和阿飄也是相對無言的模式,整打整算起來,他也有三天沒有開口說過話了。
這天,阿飄給方旭送完晚餐後,卻沒有離開石洞,反而手裏來回摩挲著什麽,有些猶豫的模樣。
“你……是不是有什麽事情?”方旭開口,他還想著用愛感化阿飄,當然不會太過冷漠。
“送你東西。”阿飄展開手掌,隻見裏麵放著一隻很小的銀戒指,戒指上麵鑲嵌著一顆寶藍色的石頭,精美小巧,很是好看。
“送我?”方旭臉色一變,“你這麽快就找到了兩個魂魄?”
阿飄連連搖頭,“還沒這麽快,如果你著急……”
“我不著急!”方旭急忙打斷阿飄的話,轉移話題道,“你今天怎麽想到送這個給我?”
“這本來就是你的。”阿飄笑道,示意方旭戴上戒指。
方旭一頓,下意識就把戒指套在了手指上,心底莫名就升起一股熟悉感。
他低頭對上戒指泛起的藍光,頓時感到一陣頭疼,青澀而稚嫩的對話也回蕩在腦海裏。
——方旭,我娘說了,我是巫師,以後都不可以娶人。
——不可以娶,那你就嫁給我吧。
——你要娶我?
——嗯,這個給你。
——這是什麽?
——這是我們家祖傳的戒指。
——拿來有什麽用?
——你收了就是我們家的童養媳,以後可以嫁給我。
——唔……我一定會好好收著。
塵封了多年的回憶再次出現在方旭的腦海裏,他像是個第三者一樣看著兩個青蔥的少年坐在河邊相送了戒指。
少年的模樣和現在沒有太大的差別,隻一眼就能認出,一個是他,另一個就是趙玄戈。
原來當年的他曾經對趙玄戈許下這樣的承諾嗎,那麽最後為什麽又會變成那樣的慘劇,一個守在古墓裏百年不見天日,而另一個被當成怪物永世不得輪生。
回憶像是跑馬燈一眼出現在方旭的腦海裏。
那年他和趙玄戈還一同住在部落,兩家隻隔有一排籬笆。
那時的他比趙玄戈年長三歲,自小就跟著父母到河邊捕魚,體格也要比同年齡的人壯上許多。
而趙玄戈卻不同,即便是取了個極有魄力的名字,但卻是自小體弱多病,十指不碰陽春水。
他們兩家住得很近,自小方旭就有了要照顧病弱小弟弟的思想,就連他們家裏最好的東西一般都是先給趙玄戈,自己也呆頭呆腦的沒有什麽嫉妒的念頭。
但相比起方旭小時候的淳樸,趙玄戈卻是個從小就心裏滿是心機的腹黑,總是能在方旭自己都沒有發現的時候就哄騙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他會成為部落的巫師,這是趙玄戈懂事以後就一直知道的事情。
不過他那個時候年紀小,隻知道巫師的地位在部落裏很高,有資格掌握每個人的生死,卻不知道想要成為巫師是不能有親人愛人,沒有自我的。
大概是因為部落裏麵的人都知道他最後會成為巫師,所以他從小就沒有多少朋友,唯一會主動和他交往的人就隻有住在隔壁的方旭。
說實話,他起初並不喜歡方旭,理由也很簡單,因為方旭確實有些反應慢,他實在不喜歡和沒腦子的人交朋友。可認識得越久,趙玄戈才發現,有個單純得如同白紙的朋友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開始喜歡逗弄方旭,看他紅著臉慌張得想哭的模樣,心頭就會無比的滿足。甚至裝出比原身更虛弱的樣子,給方旭機會趕跑那些欺負自己的小孩,然後在自己麵前逞逞威風。
以致於他還很小就有了喜歡方旭的認知,有多喜歡呢,比最愛吃的雞腿還喜歡。
隻不過那個時候,他們兩人之間的感情還沒有發酵,即使聰明如趙玄戈,他也不明白逗弄方旭時為何心底會有滿足感,也不明白靠近方旭的時候為何心跳會驟然地變快。
直到侃侃的出現。
侃侃確實是他的親妹妹,隻不過同父異母。
而且還是因為侃侃的母親病重,娘家人才把已經五歲大的侃侃送到趙家,而那個時候趙玄戈的年齡已經是侃侃兩倍,對這樣年紀小的黃毛丫頭自然是不感興趣。
好在侃侃也不怎麽喜歡他,反而總是跟他一樣,喜歡圍著方旭轉。
這下他就不樂意了,方旭是他的人,隻能被他一個人欺負,自然也隻能和他玩。
於是,他就開始暗中使絆子,就連侃侃都不知道自己小時候會有這麽一段倒黴的時間。
後來有一天,趙玄戈回家的時候突然聽到了父母的對話,似乎是說要把侃侃嫁給當年隻有十三歲的方旭。
他也是在這個時候醒悟過來,原來自己對方旭的感情已經不簡單,他不僅想要做方旭唯一的朋友,更是想要以親人的身份生活在方旭身邊。
所以侃侃要嫁給方旭,他是堅決不同意!
可到底還是個孩子,他沒有能力改變父母的決定,心裏更是明白自己以後會成為巫師,所以以後不能與人結親。
心中滿是煩惱,趙玄戈慢慢在河邊踱步,卻見到穿著褲-衩的方旭拿著一把魚叉在河邊捕魚。
隻是片刻,煩惱隨著溪流衝刷幹淨。
趙玄戈看著動作笨拙卻一連捕獲好幾條魚的方旭,嘴角情不自禁扯出一個溫柔的笑容,幸好這魚比方旭還要笨一些,不然方旭得多難過啊。
他壞心眼地想著,卻在方旭看過來的時候佯裝出了一副委屈的模樣,再然後就有了剛才的對話。
收好了方家的戒指之後,趙玄戈還是有些不放心,小心翼翼地開口問著方旭對侃侃的看法。
——你喜歡侃侃嗎?
——當然喜歡,侃侃是我們的妹妹啊。
對,侃侃是妹妹,還是我們的妹妹。
趙玄戈十分滿意聽到的這兩個字,眼眸也跟著深了幾分。
而且就算是見麵,他和阿飄也是相對無言的模式,整打整算起來,他也有三天沒有開口說過話了。
這天,阿飄給方旭送完晚餐後,卻沒有離開石洞,反而手裏來回摩挲著什麽,有些猶豫的模樣。
“你……是不是有什麽事情?”方旭開口,他還想著用愛感化阿飄,當然不會太過冷漠。
“送你東西。”阿飄展開手掌,隻見裏麵放著一隻很小的銀戒指,戒指上麵鑲嵌著一顆寶藍色的石頭,精美小巧,很是好看。
“送我?”方旭臉色一變,“你這麽快就找到了兩個魂魄?”
阿飄連連搖頭,“還沒這麽快,如果你著急……”
“我不著急!”方旭急忙打斷阿飄的話,轉移話題道,“你今天怎麽想到送這個給我?”
“這本來就是你的。”阿飄笑道,示意方旭戴上戒指。
方旭一頓,下意識就把戒指套在了手指上,心底莫名就升起一股熟悉感。
他低頭對上戒指泛起的藍光,頓時感到一陣頭疼,青澀而稚嫩的對話也回蕩在腦海裏。
——方旭,我娘說了,我是巫師,以後都不可以娶人。
——不可以娶,那你就嫁給我吧。
——你要娶我?
——嗯,這個給你。
——這是什麽?
——這是我們家祖傳的戒指。
——拿來有什麽用?
——你收了就是我們家的童養媳,以後可以嫁給我。
——唔……我一定會好好收著。
塵封了多年的回憶再次出現在方旭的腦海裏,他像是個第三者一樣看著兩個青蔥的少年坐在河邊相送了戒指。
少年的模樣和現在沒有太大的差別,隻一眼就能認出,一個是他,另一個就是趙玄戈。
原來當年的他曾經對趙玄戈許下這樣的承諾嗎,那麽最後為什麽又會變成那樣的慘劇,一個守在古墓裏百年不見天日,而另一個被當成怪物永世不得輪生。
回憶像是跑馬燈一眼出現在方旭的腦海裏。
那年他和趙玄戈還一同住在部落,兩家隻隔有一排籬笆。
那時的他比趙玄戈年長三歲,自小就跟著父母到河邊捕魚,體格也要比同年齡的人壯上許多。
而趙玄戈卻不同,即便是取了個極有魄力的名字,但卻是自小體弱多病,十指不碰陽春水。
他們兩家住得很近,自小方旭就有了要照顧病弱小弟弟的思想,就連他們家裏最好的東西一般都是先給趙玄戈,自己也呆頭呆腦的沒有什麽嫉妒的念頭。
但相比起方旭小時候的淳樸,趙玄戈卻是個從小就心裏滿是心機的腹黑,總是能在方旭自己都沒有發現的時候就哄騙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他會成為部落的巫師,這是趙玄戈懂事以後就一直知道的事情。
不過他那個時候年紀小,隻知道巫師的地位在部落裏很高,有資格掌握每個人的生死,卻不知道想要成為巫師是不能有親人愛人,沒有自我的。
大概是因為部落裏麵的人都知道他最後會成為巫師,所以他從小就沒有多少朋友,唯一會主動和他交往的人就隻有住在隔壁的方旭。
說實話,他起初並不喜歡方旭,理由也很簡單,因為方旭確實有些反應慢,他實在不喜歡和沒腦子的人交朋友。可認識得越久,趙玄戈才發現,有個單純得如同白紙的朋友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他開始喜歡逗弄方旭,看他紅著臉慌張得想哭的模樣,心頭就會無比的滿足。甚至裝出比原身更虛弱的樣子,給方旭機會趕跑那些欺負自己的小孩,然後在自己麵前逞逞威風。
以致於他還很小就有了喜歡方旭的認知,有多喜歡呢,比最愛吃的雞腿還喜歡。
隻不過那個時候,他們兩人之間的感情還沒有發酵,即使聰明如趙玄戈,他也不明白逗弄方旭時為何心底會有滿足感,也不明白靠近方旭的時候為何心跳會驟然地變快。
直到侃侃的出現。
侃侃確實是他的親妹妹,隻不過同父異母。
而且還是因為侃侃的母親病重,娘家人才把已經五歲大的侃侃送到趙家,而那個時候趙玄戈的年齡已經是侃侃兩倍,對這樣年紀小的黃毛丫頭自然是不感興趣。
好在侃侃也不怎麽喜歡他,反而總是跟他一樣,喜歡圍著方旭轉。
這下他就不樂意了,方旭是他的人,隻能被他一個人欺負,自然也隻能和他玩。
於是,他就開始暗中使絆子,就連侃侃都不知道自己小時候會有這麽一段倒黴的時間。
後來有一天,趙玄戈回家的時候突然聽到了父母的對話,似乎是說要把侃侃嫁給當年隻有十三歲的方旭。
他也是在這個時候醒悟過來,原來自己對方旭的感情已經不簡單,他不僅想要做方旭唯一的朋友,更是想要以親人的身份生活在方旭身邊。
所以侃侃要嫁給方旭,他是堅決不同意!
可到底還是個孩子,他沒有能力改變父母的決定,心裏更是明白自己以後會成為巫師,所以以後不能與人結親。
心中滿是煩惱,趙玄戈慢慢在河邊踱步,卻見到穿著褲-衩的方旭拿著一把魚叉在河邊捕魚。
隻是片刻,煩惱隨著溪流衝刷幹淨。
趙玄戈看著動作笨拙卻一連捕獲好幾條魚的方旭,嘴角情不自禁扯出一個溫柔的笑容,幸好這魚比方旭還要笨一些,不然方旭得多難過啊。
他壞心眼地想著,卻在方旭看過來的時候佯裝出了一副委屈的模樣,再然後就有了剛才的對話。
收好了方家的戒指之後,趙玄戈還是有些不放心,小心翼翼地開口問著方旭對侃侃的看法。
——你喜歡侃侃嗎?
——當然喜歡,侃侃是我們的妹妹啊。
對,侃侃是妹妹,還是我們的妹妹。
趙玄戈十分滿意聽到的這兩個字,眼眸也跟著深了幾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