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的早晨,方家裏卻彌漫著不同尋常的味道。
阿飄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背脊挺得很直,看向對麵正在喝茶的男人,一臉防備。
喝茶的男人姿態優雅,即便是翹著二郎腿,但舉止都散發著難以效仿的貴氣。
他一身西裝,頭發也是服帖的梳成大背頭,鼻梁上駕著一副金屬框眼鏡,看起來與方旭這破舊的出租屋格格不入。
“倒追了三年終於追到了?”男人開口,看向阿飄的眼神裏夾雜幾分不屑,“很好追嘛。”
阿飄:我想你誤會了,因為分明就是我追的方旭。
“陳琛!”方旭瞪他,“趙玄戈,他是我現在的……”
“男朋友。”阿飄接著方旭的話回答,模樣與平時截然不同。大概是因為趙玄戈的身體太具有欺騙性,所以他隻需收起表情,微眯著眼,就很自然地散發出精英分子的氣場。
方旭:到底一隻阿飄為什麽會有這麽強的領地意識啊!
“哦?”陳琛挑眉,友好地伸出手來,說的話卻不怎麽友好,“你好,我是陳琛,方旭的前任。”
方旭:#$%@^&*你丫再說一遍!誰是你的前任啊!
然而某隻涉世未深的阿飄很明顯相信了陳琛的話,握著沙發邊上的手都有些泛白。
方旭看得擔心,隻好解釋道,“他是我們隔壁大學曆史係的高材生,不是什麽前任,你不要亂想。”
“唉,堂堂b大才子趙玄戈,沒想到這麽小氣,真沒意思。”陳琛聳聳肩,一臉無奈。
方旭隻感覺頭疼,隻因為這倆人從小就有仇,而且看起來,還是陳琛單方麵地仇恨著趙玄戈。
他倆從小就在一個學校,隻不過趙玄戈一直都是年級第一,而陳琛則永遠被他壓在第二名。雖然高中分科之後,他倆各自拿了文理科的年級第一,但是說起來,趙玄戈依舊是陳琛心底的刺,紮的時間太久遠,已經深得難以拔出。
而方旭會認識陳琛,也還是拜趙玄戈所賜。
陳琛太希望超過趙玄戈,所以即便是感情方麵也不肯放過。
自從聽說了學校裏有男生向趙玄戈告白之後,陳琛便開始有意識的接觸著傳聞中的方旭。
這一來二往的,兩個人也相熟起來,陳琛本就對男性沒有那方麵的意思,所以後來倒反和方旭成了好友。
“我今天找你來,是有別的事情。”方旭連忙轉移開話題,反應遲鈍如他都能感受兩人此刻針鋒相對的氣場。
“什麽事情?說來聽聽。”陳琛對方旭還是很客氣,畢竟超過自己這麽多年的男神最後跟了方旭這樣的普通人,他還是有信心找到比方旭條件更好的對象。
幸好方旭是不知道陳琛此刻的想法,不然他絕對能用掃把把這個自大的家夥掃出去!
“我有一塊玉佩。”方旭從阿飄手裏拿過玉佩遞給他。
陳琛接過來,打量幾眼,回答,“方旭,我是曆史係的不錯,但是複原玉佩這種工藝,我應該還是不太可能勝任。”
“不是。”方旭搖頭,終於開口問道,“你相信鬼神嗎?”
聽到問話,陳琛麵色突然沉穩下來,語氣也認真起來,“我們對未知的事情總要保有敬畏,與相不相信無關。”
“前段時間,這塊玉突然破裂了,然後我生活裏就出現了一些超乎平常的事情。”方旭歎了口氣,又補充道,“我會找你幫忙,不過是因為有人說在x省的一出古墓見過玉佩上的花紋。可是那不尋常的東西,卻在一次偶然裏告訴我,其實這個東西出現的地方應該是d省。”
“你是希望我幫你查清楚玉佩的出處?”陳琛很快就明白了方旭的意思。
其實這對他而言不算難事,隻要鑒定出玉佩的年代,然後再按照年代的記錄,在兩個省市尋找出對應的古墓,最後比對花紋即可。
方旭點頭,他和陳琛雖也算熟稔,但他沒有麻煩別人的習慣。
不過現在事情實在太過複雜,他不得不求證這些個還算專業的人士。
“我會盡快查出來。”陳琛果然答應了下來,可遲疑片刻又問,“可就算查出來又能如何,你就算是去到了古墓又能如何?”
“冤有頭債有主,我隻是希望那東西不要再纏著我。”方旭如實回答,他隻想要正常的生活。
陳琛不再回答,收起方旭的玉佩,便站起身打算離開。
“不留下來吃飯?”方旭有所挽留。
“你認為我看著他的臉吃得下飯嗎?”陳琛看了眼阿飄,眼底的嫌惡很是明顯。
方旭好笑地搖搖頭,不再客氣就把人送出了門口。
陳琛臨到門口,卻頓下了腳步,回頭看著方旭有些意味深長。
“怎麽了?”方旭不解。
“方旭,你要明白,每年有很多人死於考古,但並不是因為外界和身體的原因。”陳琛的話有些複雜,說完也不解釋地走開。
“所以和什麽有關?”方旭無奈地聳聳肩,卻是關緊了大門。
阿飄站在他身後,眼神裏滿是複雜。
古墓裏確實有太多未知,就算是有他在,也不能保證方旭的安全。
周末是難得的二人世界,方旭和阿飄吃完晚餐後,便慢悠悠地走到小區樓下散步。
小區不大,十多分鍾就能走完一圈。
就在他們走第二圈的時候,方旭卻發現了不對勁,似乎有人在跟蹤他們,而且跟蹤得完全沒有要隱藏的意思。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向跟在自己身後的小女孩,她披著的頭發長至肩下,身上是一條民族風的連衣裙,把皮膚襯得很是白皙。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皮膚過於白皙,或者說是夜裏路燈的原因,她臉色有些蒼白,唇色都有些不明顯。
“小妹妹,你跟著我們做什麽?”方旭耐心地問道,對於長相如此可愛的小朋友,他是語氣都不敢放重一點。
小女孩的眼睛大而無神,隻抬頭看了他一眼,沒有回答。
方旭無奈,隻好拉著阿飄繼續走,而默不作聲的小女孩卻一直在後麵跟。
方旭回頭看了好幾眼,想起自己還有東西要買,索性帶著阿飄走出了小區到對麵街的小超市。
果不其然,看到了跟在自己身後的小女孩。
她似乎是有些忌憚強烈的白熾燈光,所以站在小超市的門外,透過厚重的玻璃窗呆呆地望著他們。
方旭於心不忍,到底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孩子,竟然大晚上的還放出來亂跑,男孩還好,小小個姑娘,多危險。
想到這裏,他結賬時也順手拿了顆棒棒糖。
結賬處的小哥看著方旭手裏的棒棒糖,不禁打趣道,“沒想到您還有這喜好。”
方旭搖搖頭,指了指外邊,“給那小女孩買的,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孩子,這麽晚了還在外麵。”
說完,他便拿起裝好東西的塑料袋,跟著阿飄走出了小超市。
小哥愣怔地望著方旭離開的方向,伸手錯了錯眼睛,目瞪口呆。
外麵的街道上四下無人,哪裏來的小孩?!
阿飄坐在客廳的沙發上,背脊挺得很直,看向對麵正在喝茶的男人,一臉防備。
喝茶的男人姿態優雅,即便是翹著二郎腿,但舉止都散發著難以效仿的貴氣。
他一身西裝,頭發也是服帖的梳成大背頭,鼻梁上駕著一副金屬框眼鏡,看起來與方旭這破舊的出租屋格格不入。
“倒追了三年終於追到了?”男人開口,看向阿飄的眼神裏夾雜幾分不屑,“很好追嘛。”
阿飄:我想你誤會了,因為分明就是我追的方旭。
“陳琛!”方旭瞪他,“趙玄戈,他是我現在的……”
“男朋友。”阿飄接著方旭的話回答,模樣與平時截然不同。大概是因為趙玄戈的身體太具有欺騙性,所以他隻需收起表情,微眯著眼,就很自然地散發出精英分子的氣場。
方旭:到底一隻阿飄為什麽會有這麽強的領地意識啊!
“哦?”陳琛挑眉,友好地伸出手來,說的話卻不怎麽友好,“你好,我是陳琛,方旭的前任。”
方旭:#$%@^&*你丫再說一遍!誰是你的前任啊!
然而某隻涉世未深的阿飄很明顯相信了陳琛的話,握著沙發邊上的手都有些泛白。
方旭看得擔心,隻好解釋道,“他是我們隔壁大學曆史係的高材生,不是什麽前任,你不要亂想。”
“唉,堂堂b大才子趙玄戈,沒想到這麽小氣,真沒意思。”陳琛聳聳肩,一臉無奈。
方旭隻感覺頭疼,隻因為這倆人從小就有仇,而且看起來,還是陳琛單方麵地仇恨著趙玄戈。
他倆從小就在一個學校,隻不過趙玄戈一直都是年級第一,而陳琛則永遠被他壓在第二名。雖然高中分科之後,他倆各自拿了文理科的年級第一,但是說起來,趙玄戈依舊是陳琛心底的刺,紮的時間太久遠,已經深得難以拔出。
而方旭會認識陳琛,也還是拜趙玄戈所賜。
陳琛太希望超過趙玄戈,所以即便是感情方麵也不肯放過。
自從聽說了學校裏有男生向趙玄戈告白之後,陳琛便開始有意識的接觸著傳聞中的方旭。
這一來二往的,兩個人也相熟起來,陳琛本就對男性沒有那方麵的意思,所以後來倒反和方旭成了好友。
“我今天找你來,是有別的事情。”方旭連忙轉移開話題,反應遲鈍如他都能感受兩人此刻針鋒相對的氣場。
“什麽事情?說來聽聽。”陳琛對方旭還是很客氣,畢竟超過自己這麽多年的男神最後跟了方旭這樣的普通人,他還是有信心找到比方旭條件更好的對象。
幸好方旭是不知道陳琛此刻的想法,不然他絕對能用掃把把這個自大的家夥掃出去!
“我有一塊玉佩。”方旭從阿飄手裏拿過玉佩遞給他。
陳琛接過來,打量幾眼,回答,“方旭,我是曆史係的不錯,但是複原玉佩這種工藝,我應該還是不太可能勝任。”
“不是。”方旭搖頭,終於開口問道,“你相信鬼神嗎?”
聽到問話,陳琛麵色突然沉穩下來,語氣也認真起來,“我們對未知的事情總要保有敬畏,與相不相信無關。”
“前段時間,這塊玉突然破裂了,然後我生活裏就出現了一些超乎平常的事情。”方旭歎了口氣,又補充道,“我會找你幫忙,不過是因為有人說在x省的一出古墓見過玉佩上的花紋。可是那不尋常的東西,卻在一次偶然裏告訴我,其實這個東西出現的地方應該是d省。”
“你是希望我幫你查清楚玉佩的出處?”陳琛很快就明白了方旭的意思。
其實這對他而言不算難事,隻要鑒定出玉佩的年代,然後再按照年代的記錄,在兩個省市尋找出對應的古墓,最後比對花紋即可。
方旭點頭,他和陳琛雖也算熟稔,但他沒有麻煩別人的習慣。
不過現在事情實在太過複雜,他不得不求證這些個還算專業的人士。
“我會盡快查出來。”陳琛果然答應了下來,可遲疑片刻又問,“可就算查出來又能如何,你就算是去到了古墓又能如何?”
“冤有頭債有主,我隻是希望那東西不要再纏著我。”方旭如實回答,他隻想要正常的生活。
陳琛不再回答,收起方旭的玉佩,便站起身打算離開。
“不留下來吃飯?”方旭有所挽留。
“你認為我看著他的臉吃得下飯嗎?”陳琛看了眼阿飄,眼底的嫌惡很是明顯。
方旭好笑地搖搖頭,不再客氣就把人送出了門口。
陳琛臨到門口,卻頓下了腳步,回頭看著方旭有些意味深長。
“怎麽了?”方旭不解。
“方旭,你要明白,每年有很多人死於考古,但並不是因為外界和身體的原因。”陳琛的話有些複雜,說完也不解釋地走開。
“所以和什麽有關?”方旭無奈地聳聳肩,卻是關緊了大門。
阿飄站在他身後,眼神裏滿是複雜。
古墓裏確實有太多未知,就算是有他在,也不能保證方旭的安全。
周末是難得的二人世界,方旭和阿飄吃完晚餐後,便慢悠悠地走到小區樓下散步。
小區不大,十多分鍾就能走完一圈。
就在他們走第二圈的時候,方旭卻發現了不對勁,似乎有人在跟蹤他們,而且跟蹤得完全沒有要隱藏的意思。
他停下腳步,回頭看向跟在自己身後的小女孩,她披著的頭發長至肩下,身上是一條民族風的連衣裙,把皮膚襯得很是白皙。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皮膚過於白皙,或者說是夜裏路燈的原因,她臉色有些蒼白,唇色都有些不明顯。
“小妹妹,你跟著我們做什麽?”方旭耐心地問道,對於長相如此可愛的小朋友,他是語氣都不敢放重一點。
小女孩的眼睛大而無神,隻抬頭看了他一眼,沒有回答。
方旭無奈,隻好拉著阿飄繼續走,而默不作聲的小女孩卻一直在後麵跟。
方旭回頭看了好幾眼,想起自己還有東西要買,索性帶著阿飄走出了小區到對麵街的小超市。
果不其然,看到了跟在自己身後的小女孩。
她似乎是有些忌憚強烈的白熾燈光,所以站在小超市的門外,透過厚重的玻璃窗呆呆地望著他們。
方旭於心不忍,到底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孩子,竟然大晚上的還放出來亂跑,男孩還好,小小個姑娘,多危險。
想到這裏,他結賬時也順手拿了顆棒棒糖。
結賬處的小哥看著方旭手裏的棒棒糖,不禁打趣道,“沒想到您還有這喜好。”
方旭搖搖頭,指了指外邊,“給那小女孩買的,也不知道是誰家的孩子,這麽晚了還在外麵。”
說完,他便拿起裝好東西的塑料袋,跟著阿飄走出了小超市。
小哥愣怔地望著方旭離開的方向,伸手錯了錯眼睛,目瞪口呆。
外麵的街道上四下無人,哪裏來的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