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都講了。我也比較傾向於你們認為兩起案子是同一名凶手所為。不過,你們認為凶手是強jian犯這一點,我有點兒異議,你們的根據主要來源於女清潔工ru房上的咬傷,但不知你們想過沒有,第一個被害人潘毓婷身上並沒有發現類似的傷痕啊。如果真是強jian犯,他為什麽會放過侵fan潘毓婷而偏要對女清潔工下手呢?憑我的經驗,像潘毓婷這樣一個穿戴時尚,長相漂亮的年輕女孩絕對是強jian犯最理想的選擇……”


    武彪這個問題其實是問給對麵兩個人的,鄒春明啞巴了。他能耍一些小聰明討上司喜歡,卻無法解決真正的難題。


    杜若蘭不假思索的回答:“這個問題我之前想過,有兩種解釋。第一,時間問題。凶手殺害潘毓婷是在晚上8、9點左右,作案地點雖然僻靜,附近還是會偶爾經過路人,凶手必須冒著風險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作案,所以他沒有更多時間做其他的事情。溫靜華的遇害時間是在淩晨3、4點左右,這段時間路上幾乎沒有人,凶手要承擔的風險相比小很多,而且有了第一次作案經驗,他的膽量會更大,做出更多行為不足為奇。法醫算出他刺了潘毓婷23刀,遠遠少於溫靜華的31刀,這就是有力的證據。”


    “很好,那麽第二種解釋呢?”


    “第二種解釋有一定的猜測成分。首先我要說明一下,連環強jian犯是個籠統的稱呼,細分起來可以大致分為施虐狂類型與憤怒型。施虐狂型強jian犯有固定的目標人群和犯罪模式,他們的手段倒未必很凶殘,但必須為了發泄個人扭曲的xing欲。而憤怒型強jian犯會攻擊被害人全身的所有部位,而且不斷重複這些行為,包括那些與xing欲本身無關的行為,他對被害人使用的暴力往往比實際需要多得多。對本案的凶手進行分類,應該屬於後者……”


    “……憤怒型強jian犯的犯罪起因通常會由於一個生活中的具體問題而發展到極端,譬如說,一個有xing功能障礙的丈夫被妻子嘲笑,引起了他的憤怒,會轉而對其他女性進行報複以求發泄憤怒。我比較了兩個被害人的情況後濾出一條線索——潘毓婷先遇害,溫靜華後遇害,但溫靜華不但受傷多,甚至還被凶手用多得多的手段進行wu辱,這些手段體現出凶手對被害人溫靜華出奇的憤怒,這實在有些令人費解,確定了這一點,我就開始進行假設……”


    “凶手的真正目標,或者激起他憤怒的對象就是溫靜華。溫靜華很可能是在某件事情上惹惱了他,譬如說他有男性xing功能障礙,於是他急需找到一個人進行報複,他就到街上漫無目的的閑逛,搜尋目標,結果恰好碰到了那天因為等失約的男友而回校晚的潘毓婷。他尾隨潘毓婷進了僻靜的小巷,抽出尖刀衝上去往她身上瘋狂亂刺,甚至挖掉被害人的雙眼,扔下一個玩具娃娃,然後逃之夭夭了。雖然當時他的憤怒得到了發泄,但是真正的問題在溫靜華,隻要她活著,就會繼續令他發怒。於是,僅僅相隔一天,他就對溫靜華以相似卻更加殘忍的手段下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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