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妻子的去向之後,李輝心裏已經踏實很多。
而且曾碧柔聲淚俱下,這也讓李輝不敢再懷疑妻子,可是……副校長明明對妻子有意思啊?
不管怎麽樣得先讓妻子回來再說。
平時和妻子就很少吵架,但總有意見不合的時候,這個在他倆結婚之初,兩人就約法三章了:1、吵架的時候不要大聲吼且不能和對方進行人生攻擊。2、有格調地吵架,不扯八百年前的舊賬。3、學會道歉。
不管妻子是不是出軌了,這次妻子離家出走事件表麵上顯然是李輝不對。所以李輝馬上給妻子發了個道歉的短信——我錯了,我不該被人引誘,曉冉,回來吧,這個家裏需要你。
車已經快開到報社了,李輝才想起來自己沒去有鏡子的地方看看,背上是什麽字兒引得老婆拋夫棄女這麽生氣呢!
到了報社之後,李輝第一件事兒就是去報社十樓的衛生間看看自己背上究竟是什麽字兒,因為十樓基本都是會議室和站台,沒什麽人,可以預防有人看到自己傻逼行徑。
一個大男人在廁所脫衣服,這樣的舉動會容易讓人誤解,如果被認為是男同性戀或者其他的怪異者就不好了。
脫了襯衫看著鏡子裏自己,自己的背整體看著還挺白,光溜溜的,唉,乍一看覺得自己好像最近又長胖了一點,難不成自己是壓力越大,越容易啤酒肚的類型?
李輝背對著鏡子站著,頭往後看鏡子,隻能看到自己背上最中間,有一團黑呼呼的東西,模模糊糊,看不太清楚是什麽。
唉,就算有字兒,也被自己的一身臭汗給糊沒了吧,真就和拳頭一般大的一團黑的,誰看的出來是什麽字啊?不過昨晚上俞修美剛寫,肯定清晰的很。
媽的!俞修美怎麽能做出這種蠢事來呢?
李輝很無奈,用清水擦了一下自己後背那團黑的,沒想到水根本就擦不幹淨,而且在脊背中間,一抹手都一團黑,不知道是用什麽寫的,油汙的很。
李輝壓壓怒火,就這樣回到辦公室,他首先想給俞修美同誌打個電話聲討一下她的無恥行為,但剛剛回到自己辦公室就有人敲門。
打開一看是主編,姚世春領著一個身材勻稱高挑的長發女孩兒走進來。
主編介紹了一下名字——尹雪莉、是他最小的妹妹的女兒,交代李輝好好照顧,很快就回去了。
李輝這才認真觀察這個女孩兒,漂亮也算漂亮,但臉蛋兒有點黑,而且一雙眼睛有些渾然未開的冷冰,瞅著李輝也不笑,整個人瘦的有點像非洲難民。
李輝就奇怪了,因為一般很文靜的人不會喜歡做記者。
做記者需要口能說,手能寫,頭能想,腿腳能奔走的人。這姑娘長得像一根兒高蔥,表情是一副利刀,頭發已算長發及腰,李輝覺得她更適合做模特。
“尹雪莉對吧!以前是新聞專業嗎?幾幾年的?”還得李輝主動和她溝通,這年頭美女實習生都是大爺。
“我是學廣告的,九一年的,但我爸媽非讓我回來做記者,說輕鬆。”
李輝苦笑,“你爸媽做過記者嗎?就說輕鬆。”
尹雪莉搖搖頭,“我大舅做主編,我爸媽說看著輕鬆。”
“唉,好吧,你爸媽隻見到了你大舅成功之後的樣子,你大舅做記者做了十年才當的編輯,他吃過的苦比我吃的鹽都多,你覺得他輕鬆嗎?”
尹雪莉終於笑了,她笑起來的樣子很可愛,眼睛彎彎,露出兩顆小虎牙,“沒辦法,我想去找工作,做廣告,他們連讓我麵試的錢都不給,逼著我做記者。”
李輝發現這個尹雪莉對記者沒有興趣,其實沒有興趣的話,基本做不成任何事情,她一看就是沒怎麽吃過苦的,穿的衣服也很時尚,她的身上洋溢著大學生的朝氣還有幼稚。
李輝就安排她看看報紙,然後找出幾篇她喜歡的稿子,讓她待會兒看完了說說新聞的行文結構等一些基本功。
她坐在這辦公室的茶幾上翻著這幾天的報紙,安安靜靜,似乎對自己的這個男老師很不屑一顧。
李輝真覺得自己閑的蛋疼,這女孩兒一點兒也不貼心,他不喜歡。這會兒他忙著找俞修美興師問罪,打電話是不行了,李輝直接在網上找她,之前互相加了qq,隻是李輝不太喜歡網聊。
李輝看她好像在線,他直接打字:俞修美,你腦袋是不是被門夾了,在我背後寫字兒是什麽意思啊?你這是故意玩我嗎?我是個有家室的人,現在老婆已經離家出走了!你要不要這麽幼稚!接下來一個月我希望我們不要再見麵了!
他寫了等了一小會兒,沒人回應,正當他準備關了對話框,她忽然回複一句:我不是故意的,你不喜歡我嗎?難道你準備永遠和我保持地下的關係,又不準我和別人好?我要你光明正大和我在一起,難道我配不上你嗎?
李輝嘖嘖兩聲,瞧瞧,就是個蕩婦!他回複:我已經清楚跟你說過,我希望做你的藍顏知己,而不是什麽地下情人,是你主動勾引我!還有你昨晚上在我背上寫了什麽字兒啊?什麽時候寫的,為什麽我完全不知道?
俞修美回複:兩個字,我的。是用我幾千塊一隻的眼線筆寫的,水洗不掉而且一般的沐浴乳也洗不掉,隻有卸妝油能溶解,你趴在我身邊睡著了,怎麽會知道呢?而且……我明明沒有答應放你走,你就敢走,我也生氣!難道我比不上你老婆嗎?
……“我的”,這就是妻子看見李輝背上的字,和拳頭一樣大的字。
換位思考,假如李輝看見妻子身上被別的男人寫“我的”兩個字是什麽心情?生不如死。
被標記的人明明是自己的老公,卻被別的女人打上自己的標簽……,會有一種人生都是假的感覺。
俞修美是這麽可怕的女人,李輝心裏打起了寒顫,就因為她沒答應放自己回家,所以就要害人?
而且曾碧柔聲淚俱下,這也讓李輝不敢再懷疑妻子,可是……副校長明明對妻子有意思啊?
不管怎麽樣得先讓妻子回來再說。
平時和妻子就很少吵架,但總有意見不合的時候,這個在他倆結婚之初,兩人就約法三章了:1、吵架的時候不要大聲吼且不能和對方進行人生攻擊。2、有格調地吵架,不扯八百年前的舊賬。3、學會道歉。
不管妻子是不是出軌了,這次妻子離家出走事件表麵上顯然是李輝不對。所以李輝馬上給妻子發了個道歉的短信——我錯了,我不該被人引誘,曉冉,回來吧,這個家裏需要你。
車已經快開到報社了,李輝才想起來自己沒去有鏡子的地方看看,背上是什麽字兒引得老婆拋夫棄女這麽生氣呢!
到了報社之後,李輝第一件事兒就是去報社十樓的衛生間看看自己背上究竟是什麽字兒,因為十樓基本都是會議室和站台,沒什麽人,可以預防有人看到自己傻逼行徑。
一個大男人在廁所脫衣服,這樣的舉動會容易讓人誤解,如果被認為是男同性戀或者其他的怪異者就不好了。
脫了襯衫看著鏡子裏自己,自己的背整體看著還挺白,光溜溜的,唉,乍一看覺得自己好像最近又長胖了一點,難不成自己是壓力越大,越容易啤酒肚的類型?
李輝背對著鏡子站著,頭往後看鏡子,隻能看到自己背上最中間,有一團黑呼呼的東西,模模糊糊,看不太清楚是什麽。
唉,就算有字兒,也被自己的一身臭汗給糊沒了吧,真就和拳頭一般大的一團黑的,誰看的出來是什麽字啊?不過昨晚上俞修美剛寫,肯定清晰的很。
媽的!俞修美怎麽能做出這種蠢事來呢?
李輝很無奈,用清水擦了一下自己後背那團黑的,沒想到水根本就擦不幹淨,而且在脊背中間,一抹手都一團黑,不知道是用什麽寫的,油汙的很。
李輝壓壓怒火,就這樣回到辦公室,他首先想給俞修美同誌打個電話聲討一下她的無恥行為,但剛剛回到自己辦公室就有人敲門。
打開一看是主編,姚世春領著一個身材勻稱高挑的長發女孩兒走進來。
主編介紹了一下名字——尹雪莉、是他最小的妹妹的女兒,交代李輝好好照顧,很快就回去了。
李輝這才認真觀察這個女孩兒,漂亮也算漂亮,但臉蛋兒有點黑,而且一雙眼睛有些渾然未開的冷冰,瞅著李輝也不笑,整個人瘦的有點像非洲難民。
李輝就奇怪了,因為一般很文靜的人不會喜歡做記者。
做記者需要口能說,手能寫,頭能想,腿腳能奔走的人。這姑娘長得像一根兒高蔥,表情是一副利刀,頭發已算長發及腰,李輝覺得她更適合做模特。
“尹雪莉對吧!以前是新聞專業嗎?幾幾年的?”還得李輝主動和她溝通,這年頭美女實習生都是大爺。
“我是學廣告的,九一年的,但我爸媽非讓我回來做記者,說輕鬆。”
李輝苦笑,“你爸媽做過記者嗎?就說輕鬆。”
尹雪莉搖搖頭,“我大舅做主編,我爸媽說看著輕鬆。”
“唉,好吧,你爸媽隻見到了你大舅成功之後的樣子,你大舅做記者做了十年才當的編輯,他吃過的苦比我吃的鹽都多,你覺得他輕鬆嗎?”
尹雪莉終於笑了,她笑起來的樣子很可愛,眼睛彎彎,露出兩顆小虎牙,“沒辦法,我想去找工作,做廣告,他們連讓我麵試的錢都不給,逼著我做記者。”
李輝發現這個尹雪莉對記者沒有興趣,其實沒有興趣的話,基本做不成任何事情,她一看就是沒怎麽吃過苦的,穿的衣服也很時尚,她的身上洋溢著大學生的朝氣還有幼稚。
李輝就安排她看看報紙,然後找出幾篇她喜歡的稿子,讓她待會兒看完了說說新聞的行文結構等一些基本功。
她坐在這辦公室的茶幾上翻著這幾天的報紙,安安靜靜,似乎對自己的這個男老師很不屑一顧。
李輝真覺得自己閑的蛋疼,這女孩兒一點兒也不貼心,他不喜歡。這會兒他忙著找俞修美興師問罪,打電話是不行了,李輝直接在網上找她,之前互相加了qq,隻是李輝不太喜歡網聊。
李輝看她好像在線,他直接打字:俞修美,你腦袋是不是被門夾了,在我背後寫字兒是什麽意思啊?你這是故意玩我嗎?我是個有家室的人,現在老婆已經離家出走了!你要不要這麽幼稚!接下來一個月我希望我們不要再見麵了!
他寫了等了一小會兒,沒人回應,正當他準備關了對話框,她忽然回複一句:我不是故意的,你不喜歡我嗎?難道你準備永遠和我保持地下的關係,又不準我和別人好?我要你光明正大和我在一起,難道我配不上你嗎?
李輝嘖嘖兩聲,瞧瞧,就是個蕩婦!他回複:我已經清楚跟你說過,我希望做你的藍顏知己,而不是什麽地下情人,是你主動勾引我!還有你昨晚上在我背上寫了什麽字兒啊?什麽時候寫的,為什麽我完全不知道?
俞修美回複:兩個字,我的。是用我幾千塊一隻的眼線筆寫的,水洗不掉而且一般的沐浴乳也洗不掉,隻有卸妝油能溶解,你趴在我身邊睡著了,怎麽會知道呢?而且……我明明沒有答應放你走,你就敢走,我也生氣!難道我比不上你老婆嗎?
……“我的”,這就是妻子看見李輝背上的字,和拳頭一樣大的字。
換位思考,假如李輝看見妻子身上被別的男人寫“我的”兩個字是什麽心情?生不如死。
被標記的人明明是自己的老公,卻被別的女人打上自己的標簽……,會有一種人生都是假的感覺。
俞修美是這麽可怕的女人,李輝心裏打起了寒顫,就因為她沒答應放自己回家,所以就要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