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2章:生日禮物
情深入骨:前夫別來無恙 作者:蘇子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按照原本的計劃,過完生日他們就離開巴黎了。離開酒店,洛晨夕哆嗦了兩下,她還是不喜歡這種嚴冬的季節,雖然美,可這樣的冷,也不是她能挨得住的。
這次回去,六個人一起。本以為會直接回到a市,誰知道,朦朦朧朧下飛機,卻到了如今還算溫暖的沿海城市,這一冷一熱的溫差,讓人還真有些適應不過來。
“我們不是直接回去嗎?”
三個男人笑了笑,這可是他們都計劃好的,差點忘了,她們三個還不知道。
“年後就舉行婚禮了,再冷一點,就不好拍婚紗照了。”
這麽一說,她們三個才想起來,還有這件事。這哪裏像是要結婚的人,壓根就是在過糊塗日子,尤其是晨夕,她是完完全全把這件事給忘記了。
之前,傅司毅本是計劃帶著夕兒去玩一趟,董珍提醒,兩個人的婚紗照還沒定下來。這個季節,還是選溫暖一些的城市比較好,太冷了,怕把人給凍著。
傅司毅一番思量,三個人商議後,這才選在了沿海城市,陽光充足,正好,這會又能騰出時間來。
起初,幾個人是很興奮的。他們早就安排好了一切,本想著,拍婚紗照,肯定會是很幸福的一件事。被一大群人伺候著,專業的化妝造型攝影,走的是外景,幾個人一起,當時也不覺得那麽辛苦。
隻是,等拍完後,晨夕總算知道,為什麽那些模特會說,自己每天的工作是很辛苦的。
原來,拍照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這兩三天下來,晨夕隻覺得,渾身僵硬,連臉部的肌肉都僵住了。她也不知道拍了幾套禮服,更不知道總共拍了多少照片。
除了她們三個人一起的,還有單獨的,隻是想想,晨夕便覺得很辛苦。
婚紗照總算拍完了,幾個人這才回到a市。
看到熟悉的房子,這深秋時節,帶著即將步入冬天的氣息,讓洛晨夕心裏一暖。外麵雖然好玩,可她還是覺得家裏好。而她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家裏,睡個夠。
便在他們回來時,幾個人一起結婚的消息,已經傳遍了整個a市,眾人紛紛讚譽,這場盛大的婚禮,總算要來了。
讓他們意外的是,何家並沒有講究門當戶對,而是遵從了年輕人的意思,讓他跟隨自己的心。
當然,也有不看好的,總覺得,豪門媳婦不好當,外表光鮮,誰知道背地裏會是什麽樣子。
畢竟,總有些人,是吃不著葡萄,愛說葡萄酸的。
晨夕也不管別人怎麽說,她隻顧著調整生物鍾,睡了兩天,人才精神了起來。
這日,傅司毅會來得早些。雖然是晴天,可這溫度,已經比不上過去了。
“冷不冷?”
“我一個大男人,哪有什麽冷的。今天怎麽沒睡覺了?”前兩天,他每次回來,都是看著她呼呼大睡的樣子。
“我又不是小豬,成天就是吃吃睡睡,現在緩過來,人也精神了。”
“既然精神了,那就去看看,你的生日禮物?”
禮物?
洛晨夕眼前一亮,她差點把這件事給忘了,自己的生日禮物,到現在還沒看到,太虧了。
本以為是什麽東西藏在身後,傅司毅卻帶著她出了門。壹號公館本就在安靜清幽的山頂上,在附近住著的,也隻有往下走的幾戶人家,晨夕都不熟悉。
這會看傅司毅還帶著她往一條她沒去過的小路走去,不由得好奇起來。
“你這是帶我去哪?”
“一會你就知道了。”
約莫順著水泥小路走了十來分鍾,洛晨夕看著眼前的一5;151121779088459片林子傻了眼。
這是……
“你不是喜歡下雪嗎?我記得,你以前說過,如果住的地方,旁邊能有一片紅梅林子,在嚴冬時間,迎著皚皚白雪盛開,肯定很美。”
“這些是……”
“你喜歡的紅梅。等今年冬天,下大雪的時候,你就能看到你最喜歡的雪中盛開的紅梅了。喜歡嗎?”
洛晨夕拚命點頭,她怎麽也沒想到,他準備的生日禮物,竟是這個。她還以為,自己當時不過是這麽說過一次,他早就忘了。
誰知道,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肯定準備了很久吧?”
“沒辦法,誰讓我的夕兒,喜歡的都不是一般女人會喜歡的東西。我要是隨便送些首飾給你,豈不是沒有資格成為最懂你的那個人。”
“謝謝你,阿毅!這個生日禮物,我很喜歡。”
看著眼前的林子,洛晨夕已經能想象到,即將來臨的冬天,會有多美,已經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下雪花開的時候了。
林子裏特地用鵝卵石撲成了小路,方便人走進去。
她想,等紅梅盛開時,她就可以采來插在臥室裏,到時候,一定特別漂亮。
難怪,他要這麽神神秘秘的,這大概是她今年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禮物。
而此時,身在昏暗房間,整日宿醉才醒過來的穆婉晴,隨手拿了一本雜誌,便看到了雜誌上充滿幸福的畫麵,是洛晨夕那張臉,她做夢都想撕碎的那張臉。
出了正月就結婚?
“嗬嗬!終究,還是有這一天!”她呢喃了一聲,下一秒,便將雜誌狠狠砸在了地上,或許覺得還不夠暢快,起身死死踩上了好多腳,直到自己覺得心裏舒服些了,這才停下了動作。
洛晨夕!都是那個賤人,毀了自己的人生,都是她!
可是自己還能做什麽,她恨洛晨夕,也恨傅司毅對自己的冷酷無情,為什麽從來都不看她一眼。自己已經那麽努力了,為什麽就不能給自己一丁點位置。
“你們所有人都欺負我,都欺負我。”她像瘋了一樣,將雜誌一點點撕成了碎片,放進煙灰缸裏。
她笑得猙獰,隨手拿起了打火機,點燃了碎紙片,看著點點火光越燒越旺,那張讓她憎恨的臉,終於化為灰燼,她總算舒心暢快了。
可是,片刻後,她還是很心痛。她不想過著這樣的生活,她穆婉晴的人生,應該是光彩奪目的。一定是哪裏搞錯了,一定是!
可她現在,什麽都做不了。
隻能在這種痛苦中自我麻醉,若是有什麽,能讓她忘記這一切就好了。所以,她終日喝酒,以為喝醉了,就能讓自己忘記一切,可每一次,都越喝越清醒。
在酒吧賺錢,受歡迎又怎麽樣。她何嚐不知道,自己隻不過是那些男人取樂的玩具。
這次回去,六個人一起。本以為會直接回到a市,誰知道,朦朦朧朧下飛機,卻到了如今還算溫暖的沿海城市,這一冷一熱的溫差,讓人還真有些適應不過來。
“我們不是直接回去嗎?”
三個男人笑了笑,這可是他們都計劃好的,差點忘了,她們三個還不知道。
“年後就舉行婚禮了,再冷一點,就不好拍婚紗照了。”
這麽一說,她們三個才想起來,還有這件事。這哪裏像是要結婚的人,壓根就是在過糊塗日子,尤其是晨夕,她是完完全全把這件事給忘記了。
之前,傅司毅本是計劃帶著夕兒去玩一趟,董珍提醒,兩個人的婚紗照還沒定下來。這個季節,還是選溫暖一些的城市比較好,太冷了,怕把人給凍著。
傅司毅一番思量,三個人商議後,這才選在了沿海城市,陽光充足,正好,這會又能騰出時間來。
起初,幾個人是很興奮的。他們早就安排好了一切,本想著,拍婚紗照,肯定會是很幸福的一件事。被一大群人伺候著,專業的化妝造型攝影,走的是外景,幾個人一起,當時也不覺得那麽辛苦。
隻是,等拍完後,晨夕總算知道,為什麽那些模特會說,自己每天的工作是很辛苦的。
原來,拍照真的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這兩三天下來,晨夕隻覺得,渾身僵硬,連臉部的肌肉都僵住了。她也不知道拍了幾套禮服,更不知道總共拍了多少照片。
除了她們三個人一起的,還有單獨的,隻是想想,晨夕便覺得很辛苦。
婚紗照總算拍完了,幾個人這才回到a市。
看到熟悉的房子,這深秋時節,帶著即將步入冬天的氣息,讓洛晨夕心裏一暖。外麵雖然好玩,可她還是覺得家裏好。而她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家裏,睡個夠。
便在他們回來時,幾個人一起結婚的消息,已經傳遍了整個a市,眾人紛紛讚譽,這場盛大的婚禮,總算要來了。
讓他們意外的是,何家並沒有講究門當戶對,而是遵從了年輕人的意思,讓他跟隨自己的心。
當然,也有不看好的,總覺得,豪門媳婦不好當,外表光鮮,誰知道背地裏會是什麽樣子。
畢竟,總有些人,是吃不著葡萄,愛說葡萄酸的。
晨夕也不管別人怎麽說,她隻顧著調整生物鍾,睡了兩天,人才精神了起來。
這日,傅司毅會來得早些。雖然是晴天,可這溫度,已經比不上過去了。
“冷不冷?”
“我一個大男人,哪有什麽冷的。今天怎麽沒睡覺了?”前兩天,他每次回來,都是看著她呼呼大睡的樣子。
“我又不是小豬,成天就是吃吃睡睡,現在緩過來,人也精神了。”
“既然精神了,那就去看看,你的生日禮物?”
禮物?
洛晨夕眼前一亮,她差點把這件事給忘了,自己的生日禮物,到現在還沒看到,太虧了。
本以為是什麽東西藏在身後,傅司毅卻帶著她出了門。壹號公館本就在安靜清幽的山頂上,在附近住著的,也隻有往下走的幾戶人家,晨夕都不熟悉。
這會看傅司毅還帶著她往一條她沒去過的小路走去,不由得好奇起來。
“你這是帶我去哪?”
“一會你就知道了。”
約莫順著水泥小路走了十來分鍾,洛晨夕看著眼前的一5;151121779088459片林子傻了眼。
這是……
“你不是喜歡下雪嗎?我記得,你以前說過,如果住的地方,旁邊能有一片紅梅林子,在嚴冬時間,迎著皚皚白雪盛開,肯定很美。”
“這些是……”
“你喜歡的紅梅。等今年冬天,下大雪的時候,你就能看到你最喜歡的雪中盛開的紅梅了。喜歡嗎?”
洛晨夕拚命點頭,她怎麽也沒想到,他準備的生日禮物,竟是這個。她還以為,自己當時不過是這麽說過一次,他早就忘了。
誰知道,自己說過的每一句話,他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肯定準備了很久吧?”
“沒辦法,誰讓我的夕兒,喜歡的都不是一般女人會喜歡的東西。我要是隨便送些首飾給你,豈不是沒有資格成為最懂你的那個人。”
“謝謝你,阿毅!這個生日禮物,我很喜歡。”
看著眼前的林子,洛晨夕已經能想象到,即將來臨的冬天,會有多美,已經有些迫不及待想要看到下雪花開的時候了。
林子裏特地用鵝卵石撲成了小路,方便人走進去。
她想,等紅梅盛開時,她就可以采來插在臥室裏,到時候,一定特別漂亮。
難怪,他要這麽神神秘秘的,這大概是她今年收到的,最好的生日禮物。
而此時,身在昏暗房間,整日宿醉才醒過來的穆婉晴,隨手拿了一本雜誌,便看到了雜誌上充滿幸福的畫麵,是洛晨夕那張臉,她做夢都想撕碎的那張臉。
出了正月就結婚?
“嗬嗬!終究,還是有這一天!”她呢喃了一聲,下一秒,便將雜誌狠狠砸在了地上,或許覺得還不夠暢快,起身死死踩上了好多腳,直到自己覺得心裏舒服些了,這才停下了動作。
洛晨夕!都是那個賤人,毀了自己的人生,都是她!
可是自己還能做什麽,她恨洛晨夕,也恨傅司毅對自己的冷酷無情,為什麽從來都不看她一眼。自己已經那麽努力了,為什麽就不能給自己一丁點位置。
“你們所有人都欺負我,都欺負我。”她像瘋了一樣,將雜誌一點點撕成了碎片,放進煙灰缸裏。
她笑得猙獰,隨手拿起了打火機,點燃了碎紙片,看著點點火光越燒越旺,那張讓她憎恨的臉,終於化為灰燼,她總算舒心暢快了。
可是,片刻後,她還是很心痛。她不想過著這樣的生活,她穆婉晴的人生,應該是光彩奪目的。一定是哪裏搞錯了,一定是!
可她現在,什麽都做不了。
隻能在這種痛苦中自我麻醉,若是有什麽,能讓她忘記這一切就好了。所以,她終日喝酒,以為喝醉了,就能讓自己忘記一切,可每一次,都越喝越清醒。
在酒吧賺錢,受歡迎又怎麽樣。她何嚐不知道,自己隻不過是那些男人取樂的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