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司毅放下手裏的事情,無奈地看著她。


    什麽時候,她學會了賣乖討好了。看著放在旁邊的水果,他沒有說話。


    這算是,哄他?


    “怎麽這麽看著我?”晨夕見傅司毅不說話,也不知道他是不是還在生氣。


    是,自己明知道他很介意這些事,尤其是楚越,她還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和他單獨出去吃飯,還把禮物給帶回來了。


    她早該猜到,他會不高興的。


    可是,如果自己別扭或者拒絕,不是更顯得,楚越都已經放下過去的事情,自己還在介懷嗎?


    說不定自己這麽做,還會弄巧成拙讓人以為,他們之間真的有什麽。


    況且,這個伴手禮,也就是平常的禮物,也不是隻有她一個人有。


    被他這麽看著,晨夕承認,自己不得不服軟認輸,他就是吃定了,自己在這個時候會先哄他就對了。


    “你不會真的這麽小氣,這就生氣了吧!我和楚越又沒什麽,他都有女朋友了,不過是過來的時候,順便吃了個飯而已。”


    “我小氣?”現在倒成了他小氣了,似乎還沒人像她這樣哄人的吧!


    明明是哄人,連一句好聽的話都沒有,應該給差評才對。


    “呃……我……”這下好了,更加不知道該怎麽解釋才好。


    傅司毅見她不吭聲,順手將人攬入懷裏。晨夕順勢坐在了他的腿上,下意識勾住了他的脖子,四目相對間,傅司毅隻是看著她。


    晨夕扛不住他這樣的眼神,隻能服軟說道:“真的生氣了?”


    “我小氣,那也隻因為,那個人是你。”傅司毅也不知道,自己該拿她怎麽辦才好。


    看她收下楚越的禮物還那麽開心,當時他是真的生氣了,也可以說,有些嫉妒。


    畢竟,楚越和她相識那麽多年,讀書的時候就認識了。他們之間也有很多過去,是傅司毅無法介入的。


    再加上那分開的這三年,他們三年沒有見麵,這三年,在夕兒身邊的,都是楚越。現在,楚越依舊在,關懷也不曾斷過。


    哪怕他知道,他的夕兒不會和楚越發生什麽,可他還是控製不住自己的情緒。


    傅司毅想著,不禁抱緊了懷裏的人。


    因為失去過一次,失而複得,他更加珍惜現在在一起的時間。


    如果可以,他真恨不得時時刻刻都和她在一起不分開,把人一直帶在身邊,寸步不離。


    可是,他更不想讓自己對夕兒的愛,成為舒服她的枷鎖。


    正因為他知道,夕兒有自己的想法,更多的,她也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去證明自己,而不是做那個一直躲在他身後,需要他庇護的人。


    愛她,才甘願為她保駕護航,讓她去做自己喜歡做的事情。


    如果有一天,她累了,倦了,想休息。他這裏,是她最踏實,永遠都不會崩塌的避風港。


    晨夕靠在他的懷裏,感覺到阿毅的情緒有些不太對,伸手抱緊了他。


    “怎麽了?不是好好的嗎?”晨夕不知道他為什麽突然情緒變得低落了,如果是因為楚越的事情,以後,她會注意。


    “對不起嘛!我不該一個人去和楚越吃飯,更不應該收他的禮物。最不應該的,是收下了,還打開看了,看了之後,還那麽喜歡。我保證,以後,我隻喜歡你一個人送給我的禮物,也隻收你送給我的禮物,好不好?”


    別看傅司毅平時雷厲風行的,在工作上毫不含糊,商界的人沒人敢和他叫板。


    可在晨夕麵前,他就是這樣的人。


    從認識的時候開始,慢慢了解,她就發現了。站在台上那麽耀眼的傅司毅,其實,也有著普通人的情緒,他甚至比其他人更加辛苦。


    而旁人,看到的都隻有他光彩奪目的一麵。


    為了這點事業和成就,曾經的他,甚至沒有自己的私人世間,經常工作到下半夜,休息的時間少得可憐。


    那麽閃耀的人,一開始的時候,也一樣要應酬,在沒有這番成就之前,他一樣要看別人的眼色。


    正因為自己是一5;151121779088459步一個腳印走過來的,看盡了人情冷暖,如今的他,才會有那麽一雙銳利的眼睛,洞悉一切。


    “還有呢?”


    “還有?”晨夕愣了一下,還有什麽?


    “嗯?”


    “嗯!反正,除了你,我以後,一定和別的男人保持距離。這個保證,可以嗎?”


    其實,看到她端著水果屁顛屁顛進來討好他的時候,傅司毅已經不生氣了。


    隻是,他想看看,夕兒會怎麽哄他。


    原來,隻是做保證!


    “你不是很喜歡那個胸針嗎?”傅司毅酸溜溜地說了一句,眼眸中已經掛著淡淡的笑意。看她承認錯誤的樣子,倒像個孩子一樣可愛。


    如果可以的話,他真希望,從一開始陪伴在她身邊的人,就是自己。


    “不喜歡,不喜歡。”晨夕的頭搖得像撥浪鼓一樣:“我隻喜歡我老公送給我的東西,比如,衣帽間裏那些。”


    “喜歡?我怎麽沒發現,我看你,都不怎麽用?”


    “用!怎麽會不用呢!你看,我每天穿的都是你給我買的衣服,鞋子,包包,都是的。我不喜歡怎麽會穿呢?你給我買的每一樣東西,我都喜歡。”


    這個時候,晨夕自然要順勢溜須拍馬把人給哄高興了,順便誇誇他,他自然就高興了。


    “首飾你不戴?”


    晨夕嘿嘿一笑:“我這是怕,上班不小心被我弄丟了,豈不是很可惜,那可是你給我買的。”


    阿毅買的首飾,自然不便宜,雖然她不知道到底有多貴,可是,那些標誌,她又不是沒見過。每天在辦公室耳濡目染的,奢侈品牌她都見過。


    這些東西,如果自己戴著去上班,那些人肯定會說得更難聽了。


    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因為,晨夕不喜歡戴太多的首飾,總覺得,自己毛手毛腳弄壞了,又要肉疼半天了。


    阿毅送給她的每一樣東西,她都知道,也格外珍惜。


    “丟了再買就是,哪有老婆不敗家的。”


    “我啊!”


    “傻妞!”傅司毅笑著捏了捏她的臉蛋,自己可不需要夕兒幫他省錢,如果她能幫自己多花一點錢,他反而會更開心。


    “我這麽傻,你還喜歡我,你豈不是比我更傻。”晨夕白了他一眼,她才不傻,她看中的男人,可是這世界上,最好的。


    “就因為你比較傻,才好管著。太聰明了,我控不住,怎麽辦。”


    “你……”見她生氣的樣子,傅司毅不由得笑了起來。


    隻要是她,不管什麽樣子,都是他用命去愛的那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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