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春進來時正好聽到這些話,當即道:“可不是嗎?奴婢當時嚇得魂都快沒了,與齊寬一起不停地求神拜佛。”
瑕月笑道:“這麽說來,本宮母女能夠平安,是你們二人的功勞了?”
知春嘿嘿一笑道:“是主子與小公主福澤深厚,奴婢可不敢居功。不過奴婢知道有一個人該記上一功。”
瑕月好奇地道:“是誰?宋太醫嗎?”
阿羅輕笑道:“奴婢知道,她一定是在說皇上。”
知春抿嘴道:“是啊,昨天皇上一路抱著主子進來,等放下主子的時候,皇上兩隻手一直在發抖,太後瞧見後讓宋太醫給皇上看了一下,說是因為用力過度引起的。”停頓片刻,她笑言道:“主子,皇上待您越來越好了呢。”
“多嘴。”瑕月嘴裏斥著知春,眸中卻忍不住透出笑意,顯然她心裏也是歡喜的。
阿羅認真地道:“上天是公平的,奴婢相信主子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瑕月眸光溫柔地道:“上天能夠賜予本宮一個健康可愛的孩子,本宮已經心滿意足的,其它事情,本宮不強求。”
阿羅點一點頭,隨後道:“主子,您剛醒,身子還弱,再歇一會兒吧。”
說了這麽一陣子,瑕月亦覺得累了,逐就著阿羅的手躺下,不一會兒便沉沉睡去,待得醒來時,隻覺頰邊癢癢的,迷迷糊糊伸手去抓,卻抓到一隻寬厚的手掌,連忙睜開眼來,隻見弘曆正笑眯眯地看著她。
弘曆溫言道:“朕還以為你要一直睡到晚上呢,總算是醒了。”
瑕月撐起身子道:“皇上來了怎麽也不喚醒臣妾?”
“又沒什麽要緊的事,喚醒做什麽,再說……看你睡著的樣子,也挺有意思的。”這般說著,弘曆握緊瑕月的手,動容地道:“謝謝你為朕生了一位可愛的小公主。”
瑕月側頭道:“依皇上這麽說,那臣妾是不是也要謝謝皇上當日抱臣妾回來。”
弘曆哂然一笑道:“是該好好謝謝,朕的手,一直到今天都酸著呢,連奏折都沒法批。”
瑕月聞言緊張地道:“真的嗎?那可怎麽辦,要不再傳太醫看看吧?”
弘曆笑道:“朕與你說笑的,歇了一夜已經沒事了。對了,朕剛才去看過長樂,永璜這孩子還真是有心,居然抓了那麽多蝴蝶給她玩耍,看來以後又多了一個疼愛她的人。”
瑕月疑惑地道:“長樂?”
弘曆溫言道:“是啊,朕給咱們女兒取的名字,喜歡嗎?”
“長樂……一世長樂無央……”瑕月喃喃重複了幾遍,揚起一抹明媚的笑容,垂目道:“臣妾很喜歡,多謝皇上為長樂賜名。”
“長樂是朕的女兒,是大清的長公主,富貴榮華此生皆無憂,所以,朕對她唯一的期盼,就是一生快樂開心,無憂無愁。”
瑕月嫣然笑道:“有皇上這樣疼愛,長樂一定可以長樂無央。”
弘曆輕撫著她精致的臉頰,道:“長樂是她的閨名,至於封號,待朕仔細斟酌之後再為她擬取,朕第一位公主的封號,可是得慎重一些。”
瑕月能夠感覺到他對長樂毫無保留的疼愛,柔聲道:“一切皆由皇上決定。”
長樂出生第二日就得弘曆賜名之事,很快便傳遍了後宮,令眾人又羨又妒,其中嫉妒的莫過於金氏,她的兒子出生到現在已經半歲了,卻一直沒有名字,輸給永琮倒也罷了,畢竟他是嫡長子,可現在卻又輸給長樂,實在令她不甘心。
不過,她並非沉不住氣之人,再者……她很清楚,那拉瑕月這個孩子絕對不會長命,所以她將一切怨恨嫉妒很好的隱藏在內心深處,絲毫不露於外。
金氏抱著六阿哥逗弄之時,看到永璋在殿門口躊躇,揚眉道:“永璋,怎麽不進來?”
見金氏看到了自己,永璋隻得抬步入內,卻不曾開口,看到他這個樣子,金氏道:“你若有話不妨與本宮說。”
永璋低頭盯著自己腳尖,小聲道:“今兒個下課的時候,四弟說明兒個去延禧宮看望長樂,兒臣……兒臣……”
金氏哪會不明白他的意思,道:“你也想去是不是?”
永璋應了一聲,旋即飛快地看了金氏一眼,怯聲道:“額娘,兒臣可以去嗎?”他知道金氏一向不喜自己與永璜他們往來,上次答允他幫著永璜捉蝴蝶已是很極為難得了,所以剛才他在門口猶豫了很久,始終不敢進來問。
“你若是想去就去吧。”金氏的回答令永璋欣喜不已,迭聲道:“多謝額娘。”
金氏笑一笑,在將六阿哥交給奶娘抱下去後,道:“對了,你們幾個之前捉蝴蝶抓得怎麽樣了?好看嗎?”
“抓了二十來隻,至於好看……”永璋想了一下道:“兒臣瞧著有些一般,畢竟那個時候都夏末了,隻有少數幾隻還算好看。”
金氏微一點頭道:“如今雖然入秋了,但蝴蝶偶爾還能見幾隻,上次本宮在禦花園就曾瞧見一隻特別漂亮的,你若是遇到有好看的,記得讓宮人捕了送去。”
“嗯。”永璋高興地應著,但很快又垮下了臉,“等宮人拿了捕網過去,隻怕蝴蝶早就飛遠了,哪裏還抓得到。”
金氏撫著他皺起來的眉頭,笑言道:“本宮還以為是什麽大事呢,這有什麽麻煩的,讓宮人隨身帶著捕網就是了,又不是多麻煩的事兒。”
翌日,永璋跟著永璜他們一起從上書房出來,在去延禧宮的途中,永珹瞧見不遠處的野薔薇花間有蝴蝶飛舞,連忙道:“大哥三哥,你們看,那幾隻蝴蝶好漂亮啊!”
永璜仔細看了一眼,道:“是挺好看的,可是咱們又沒有帶網,沒法捕捉。”
永璋從宮人手中接過捕網,獻寶似地道:“大哥,你看這是什麽?”
永璜驚喜地道:“哪裏來的?”
“額娘昨兒個說她曾在禦花園看到一隻很漂亮的蝴蝶,她知道我幫大哥捉蝴蝶給長樂,想著說不定能再遇到,便讓我隨身帶著,沒想到這麽快就用到了。”
瑕月笑道:“這麽說來,本宮母女能夠平安,是你們二人的功勞了?”
知春嘿嘿一笑道:“是主子與小公主福澤深厚,奴婢可不敢居功。不過奴婢知道有一個人該記上一功。”
瑕月好奇地道:“是誰?宋太醫嗎?”
阿羅輕笑道:“奴婢知道,她一定是在說皇上。”
知春抿嘴道:“是啊,昨天皇上一路抱著主子進來,等放下主子的時候,皇上兩隻手一直在發抖,太後瞧見後讓宋太醫給皇上看了一下,說是因為用力過度引起的。”停頓片刻,她笑言道:“主子,皇上待您越來越好了呢。”
“多嘴。”瑕月嘴裏斥著知春,眸中卻忍不住透出笑意,顯然她心裏也是歡喜的。
阿羅認真地道:“上天是公平的,奴婢相信主子以後一定會越來越好的。”
瑕月眸光溫柔地道:“上天能夠賜予本宮一個健康可愛的孩子,本宮已經心滿意足的,其它事情,本宮不強求。”
阿羅點一點頭,隨後道:“主子,您剛醒,身子還弱,再歇一會兒吧。”
說了這麽一陣子,瑕月亦覺得累了,逐就著阿羅的手躺下,不一會兒便沉沉睡去,待得醒來時,隻覺頰邊癢癢的,迷迷糊糊伸手去抓,卻抓到一隻寬厚的手掌,連忙睜開眼來,隻見弘曆正笑眯眯地看著她。
弘曆溫言道:“朕還以為你要一直睡到晚上呢,總算是醒了。”
瑕月撐起身子道:“皇上來了怎麽也不喚醒臣妾?”
“又沒什麽要緊的事,喚醒做什麽,再說……看你睡著的樣子,也挺有意思的。”這般說著,弘曆握緊瑕月的手,動容地道:“謝謝你為朕生了一位可愛的小公主。”
瑕月側頭道:“依皇上這麽說,那臣妾是不是也要謝謝皇上當日抱臣妾回來。”
弘曆哂然一笑道:“是該好好謝謝,朕的手,一直到今天都酸著呢,連奏折都沒法批。”
瑕月聞言緊張地道:“真的嗎?那可怎麽辦,要不再傳太醫看看吧?”
弘曆笑道:“朕與你說笑的,歇了一夜已經沒事了。對了,朕剛才去看過長樂,永璜這孩子還真是有心,居然抓了那麽多蝴蝶給她玩耍,看來以後又多了一個疼愛她的人。”
瑕月疑惑地道:“長樂?”
弘曆溫言道:“是啊,朕給咱們女兒取的名字,喜歡嗎?”
“長樂……一世長樂無央……”瑕月喃喃重複了幾遍,揚起一抹明媚的笑容,垂目道:“臣妾很喜歡,多謝皇上為長樂賜名。”
“長樂是朕的女兒,是大清的長公主,富貴榮華此生皆無憂,所以,朕對她唯一的期盼,就是一生快樂開心,無憂無愁。”
瑕月嫣然笑道:“有皇上這樣疼愛,長樂一定可以長樂無央。”
弘曆輕撫著她精致的臉頰,道:“長樂是她的閨名,至於封號,待朕仔細斟酌之後再為她擬取,朕第一位公主的封號,可是得慎重一些。”
瑕月能夠感覺到他對長樂毫無保留的疼愛,柔聲道:“一切皆由皇上決定。”
長樂出生第二日就得弘曆賜名之事,很快便傳遍了後宮,令眾人又羨又妒,其中嫉妒的莫過於金氏,她的兒子出生到現在已經半歲了,卻一直沒有名字,輸給永琮倒也罷了,畢竟他是嫡長子,可現在卻又輸給長樂,實在令她不甘心。
不過,她並非沉不住氣之人,再者……她很清楚,那拉瑕月這個孩子絕對不會長命,所以她將一切怨恨嫉妒很好的隱藏在內心深處,絲毫不露於外。
金氏抱著六阿哥逗弄之時,看到永璋在殿門口躊躇,揚眉道:“永璋,怎麽不進來?”
見金氏看到了自己,永璋隻得抬步入內,卻不曾開口,看到他這個樣子,金氏道:“你若有話不妨與本宮說。”
永璋低頭盯著自己腳尖,小聲道:“今兒個下課的時候,四弟說明兒個去延禧宮看望長樂,兒臣……兒臣……”
金氏哪會不明白他的意思,道:“你也想去是不是?”
永璋應了一聲,旋即飛快地看了金氏一眼,怯聲道:“額娘,兒臣可以去嗎?”他知道金氏一向不喜自己與永璜他們往來,上次答允他幫著永璜捉蝴蝶已是很極為難得了,所以剛才他在門口猶豫了很久,始終不敢進來問。
“你若是想去就去吧。”金氏的回答令永璋欣喜不已,迭聲道:“多謝額娘。”
金氏笑一笑,在將六阿哥交給奶娘抱下去後,道:“對了,你們幾個之前捉蝴蝶抓得怎麽樣了?好看嗎?”
“抓了二十來隻,至於好看……”永璋想了一下道:“兒臣瞧著有些一般,畢竟那個時候都夏末了,隻有少數幾隻還算好看。”
金氏微一點頭道:“如今雖然入秋了,但蝴蝶偶爾還能見幾隻,上次本宮在禦花園就曾瞧見一隻特別漂亮的,你若是遇到有好看的,記得讓宮人捕了送去。”
“嗯。”永璋高興地應著,但很快又垮下了臉,“等宮人拿了捕網過去,隻怕蝴蝶早就飛遠了,哪裏還抓得到。”
金氏撫著他皺起來的眉頭,笑言道:“本宮還以為是什麽大事呢,這有什麽麻煩的,讓宮人隨身帶著捕網就是了,又不是多麻煩的事兒。”
翌日,永璋跟著永璜他們一起從上書房出來,在去延禧宮的途中,永珹瞧見不遠處的野薔薇花間有蝴蝶飛舞,連忙道:“大哥三哥,你們看,那幾隻蝴蝶好漂亮啊!”
永璜仔細看了一眼,道:“是挺好看的,可是咱們又沒有帶網,沒法捕捉。”
永璋從宮人手中接過捕網,獻寶似地道:“大哥,你看這是什麽?”
永璜驚喜地道:“哪裏來的?”
“額娘昨兒個說她曾在禦花園看到一隻很漂亮的蝴蝶,她知道我幫大哥捉蝴蝶給長樂,想著說不定能再遇到,便讓我隨身帶著,沒想到這麽快就用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