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曉素放下端在手上的果汁,緩緩起身,迎著李王熱辣辣的目光。


    “丫頭——”他拉起她的手,一下子把她攬在了懷裏,“讓你受委屈了!”


    她有些不理解地抬起頭看著他,不明白他怎麽突然間說這樣的話。


    “丫頭,我本來想著派車去接你,但是還不到時候,隻能委屈你自己打車過來,”李成鑫吻了吻她的額頭,說,“這個時候的車子不好打吧?”


    “還行,沒等多久——”她笑著說,“那麽急切地想見我嗎?”


    “想,每時每刻都想——”他有些呼吸急促地說道,“你呢?”


    “我也想——”她羞澀地說道,頭深深地埋進了他的懷裏。


    “嗬嗬,我的丫頭啊——”他高興地說著,“你真是李王的心肝寶貝了——”


    他捧起她的臉,細細地看著,然後深深地吻了上去。


    他的嘴裏滿是綠茶的味道,很香,很甘甜,她的舌主動地探出和他糾纏在一起。


    她的嘴裏滿是橙汁的味道,鮮甜鮮甜的,他很喜歡。


    兩人猶如熱戀中的愛人,狂熱地吻著,那種醉心的感覺,讓他們陶醉在彼此的擁吻中——


    狂熱的吻過後,李成鑫並沒有像往常一樣,一把抱起他的丫頭,直接走進浴室。


    他笑著替她捋了捋額前的幾縷發絲,撫摸著她滿頭的秀發說:“丫頭,今天李王高興,想寫寫字,你來給我鋪紙,磨墨!”


    “嗯!”她點點頭,沒想到他今天還有這份雅興。


    她還從來沒有看過他寫字,隻是聽說他喜歡字畫,喜歡書法,今天她居然要做一回他的禦用書童,她心裏還真有些受寵若驚了!


    “來,我們到那邊書房裏去——”李成鑫拉著她的手,來到了書房裏。


    啊,好大的書房!


    梁曉素從心裏驚呼了出來!


    本以為他的臥室就是最大的了,沒想到這個書房比臥室還大。


    一整套古色古香的書櫃和桌椅,牆壁上掛著一副字,寫得龍飛鳳舞的,很有藝術氣息,貌似不懂書法的人一般看不懂的,但是這四個字梁曉素還是看懂了:海納百川。


    看得出筆力很遒勁,字寫得磅礴而又大氣,掛在他的座位後麵,顯得很有霸氣。


    靠窗的地方,放著一個大桌子,上麵鋪著毛氈子,擺放著筆墨紙硯一整套的文房四寶,看來這就是李王“練功”的地方。


    “李王,你每天都寫字嗎?”她有些好奇地問道,看牆角放著那麽多的宣紙。


    “嗬嗬,不是每天,有興致了才寫幾幅,比如今天我心情好,我就想寫寫字,尤其是還有我的丫頭在身邊——”李成鑫從後麵抱著她,很溫情地在她耳邊親了親,弄得她心裏啊,好一陣癢癢的。


    聽著這話,她甜甜地笑了!


    她把毛筆從筆架上取下來,往硯台裏加了一點點酒,然後拿起硯台旁邊的墨汁,倒了進去,接著用旁邊的小龍墨研磨了一下,房間裏即刻充滿了墨汁的香味兒,還有白酒的醇香。


    最後,她小心地為他鋪上了宣紙。


    看著她這麽“專業”地做著這些,李成鑫覺得很奇怪,難道小丫頭也懂書法?這些事情,小關最早都不知道該怎麽做,她怎麽這麽熟練呢?


    “丫頭,你是行家啊!”李成鑫誇獎道,“你也練書法嗎?”


    “我沒怎麽練——”梁曉素笑著說,“小時候放假經常住在姑姑家,我姑父是個中學教師,他喜歡練書法,我這些都是從他那兒學的。”


    “哦,那你也會寫字了?”李成鑫很吃驚地看著丫頭,沒想到她還真是懂的!


    “我寫得不好,好久沒寫了——”梁曉素不好意思地說道。


    小時候梁曉素在姑姑家倒是跟著姑父練了一陣子,那時候姑父為了帶著表哥丁華明練書法,也讓她跟著一起練,兩個人有個伴兒,也有個比較和競爭。


    可是丁華明生來淘氣,靜不下來,總不好好練,梁曉素從小就文靜,姑父交代她每天寫多少個字,她都認認真真寫完了,幾年下來,也確實有點書法的底子了。


    隻是上了大學後,就很少再練字了,參加工作後就更沒有怎麽寫過了!她都不記得自己最後一次寫字是在什麽時候,真心有些日子沒摸過毛筆了。


    這一放下,筆就不好提起來了,再寫字都幾乎找不到感覺了!


    “嗬嗬,沒關係,來,寫個字讓李王看看——”李成鑫很高興地說道。


    梁曉素有些為難地看著他,怎麽他自己還沒寫呢,就要她來寫,她真心有些不敢獻醜!


    可是看著李王那樣子,她又不好拒絕!


    “你不許笑我——我寫得不好——”她弱弱地說道。


    “哈哈——不笑不笑,現在會寫字的孩子很少了,你能寫就是相當了不起的!李王高興還來不及呢,怎麽會笑你!”李成鑫疼愛地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


    梁曉素調皮地皺了皺鼻子,對著李王做了個鬼臉,然後一把抱著他的脖子,撒嬌道:“說真話,不許笑我,我好久沒寫字了,寫出來很難看的——”


    “哈哈——不難看不難看,隻要是你寫的,李王就喜歡,我要收藏起來,留作紀念!一輩子的紀念!”李成鑫摟著她的腰,笑嗬嗬地說道。


    “嗬嗬,那我得好好寫——”梁曉素笑著說,“爭取寫個絕世之品給你收藏!”


    說完,她拿起筆,穩了穩情緒,把毛筆蘸滿了墨汁之後,卻是久久不敢下筆!


    “寫吧,丫頭,好不好沒關係——”李成鑫鼓勵道,“寫得不好,我們就再來一副,今天不行下次還可以接著寫,就當練筆,大膽寫!”


    李成鑫一聲令下,梁曉素果然抬起手腕開始落筆了——


    一筆一劃的,她寫得極其認真,也可以說寫得極其艱難!


    畢竟很久沒寫了,手都有點發抖!


    李成鑫站在旁邊,屏息凝視地看著他的丫頭寫字,心裏是異常高興的!


    他是怎麽也想不到丫頭還有這個底子,還會書法!這太讓他意外了!


    他總覺得自己很老土,不會彈鋼琴不會講英文,不懂那些個小資調調,平時就愛寫寫字,打打拳,聽聽音樂,丫頭是他最愛的女人,可是,他們之間的差異是非常巨大的!首先是成長的環境不同,他出生在一個艱苦的年代,一個平窮的家庭,青年時期經曆過上山下鄉,他少年時期的成長是與苦難相伴的!


    可是,他的丫頭不是啊!丫頭是祖國的花朵是八零後的新一代,是獨生子女,她的家庭條件雖然不優越,但是,她是在一個相對很平穩很幸福的家庭裏長大的,她沒有體驗過苦日子,她的成長是在蜜罐裏泡大的!


    他們之間是完全不同的兩代人!


    現在,丫頭有這個愛好,他覺得他們之間又多了一個共同點!他們除了性,除了愛,還可有共同的話題,共同的愛好!這多好啊!


    以後隻要丫頭在身邊,沒事兒的時候,他們還可以一起寫寫字,他還可以教她寫,這是多麽美好的一件事兒啊!嗬嗬!想到這些,他幾乎是從心裏樂了出來!


    當她終於寫完了,他站在她身後一看,不斷地點頭道:“不錯,真不錯!我的丫頭果然是個才女!”


    隻見宣紙上寫著兩個端端正正的大字:品荷。


    梁曉素寫的是楷體,很端正,很有筆力!雖然好久沒寫了,看得出她的功底很紮實!


    “哈哈,我的丫頭,你也喜歡荷花?”他從後麵環抱著她,笑嗬嗬地問道。


    “嗯,我從小就喜歡荷花——”她點頭說道。


    他不得不在心裏感歎了!難道上天真是有意把丫頭送到他的身邊嗎?他第一眼看到她的時候,就覺得她是荷花仙子,那麽飄逸那麽脫俗,那麽純潔,那麽單純,原來,她的心裏也一樣裝著荷花!”


    “丫頭,你就是那最美麗的荷花仙子,在李王心裏,你就是那一朵最聖潔的荷花!”他抱著她的腰身,伏在她耳邊說道。


    嗬嗬——她從心底裏樂了出來!果真如此,她真是太高興太幸福了!


    “李王——我是荷花仙子,那你是什麽?”


    她把頭微微後仰,貼著他的脖子問道。


    “嗬嗬,你覺得我是什麽呢?”他親了親她的臉蛋,親昵地說。


    “嗯——我覺得,你是那一碧萬頃的荷塘,我就在你的懷裏,好不好?”


    “好,我喜歡——這樣我就天天能看到我的荷花仙子翩翩起舞了!”他高興地說道。


    “李王——”她轉過身,摟著他的脖子,眼睛熱辣辣地看著她,“我愛你——”


    說著她主動吻上了他的唇……


    他被她如此的主動給陶醉了,滿滿的幸福蕩漾在心頭。


    丫頭,太可愛的丫頭啊!此生有丫頭足以!


    兩人的舌再次纏綿在一起!


    這回,他還真是想一把把她抱到床上去,可是,他沒有,他從她甜潤潤的口裏出來後,笑著說:“來,看看李王寫字……”


    今晚,他要認認真真地為丫頭寫幾幅字。


    她很快為他鋪上宣紙,把自己寫的那張放到了地上。


    李成鑫很有型地站在桌前,提起筆,笑著看了看丫頭,說:“你說寫什麽?”


    她驚喜地看著他,沒想到他會讓她點字,想了想,她說:“天然去雕飾,清水出芙蓉!”


    “好!”他很爽快地答應著,然後開始落筆。


    “天”字寫完後,梁曉素心裏就驚歎了:李王的字和他的人一樣,很有個性,大氣,有力!


    待他把這句詩寫完,梁曉素情不自禁地鼓掌道:“李王,寫得太好了!這幅字送給我,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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