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笙維持著那個動作緩了好一陣子,才終於有力氣站起來,除了臉色有點蒼白外,看不出任何的異樣。
整個後背都在疼,扯得整塊頭皮都在一跳一跳的疼,她吸了口氣,臉上的笑有幾分勉強,“你這一推,又要多付一千美金的醫療費了。”
男人冷笑,“季予南能為了他女朋友出頭,總不會也為了你出頭吧,撞一下一千美金,你他娘的當搶銀行啊。”
“我不是名人,不用付我誤工費、損失費,季總會不會為我出頭我不知道,至於後背上的傷,我會去醫院看,如實報銷。”
“哼,”那人不屑的冷哼了一聲,“慕小姐的兩萬塊我會與她本人聯係,至於你……”
目光上上下下的打量著時笙,從包裏掏出十美金扔在她的臉上,“多的,我一毛錢都不會給。”
時笙咬了咬唇,她沒有雄厚的背景,也不是身嬌體貴的千金小姐,受些委屈也已經習慣了。
剛來美國的時候,語言不通,又沒錢,受的白眼比她在國內從小到大加起來的都多。
她唯一的心願就是等媽媽醒過來,然後回國。
再也不來這地方了,再也不跟這群眼高於頂、傲慢無禮的人打交道了。
以前沒來之前總羨慕同學去哪個哪個國家留學,去哪個國家旅遊,連空氣都是香甜的,但隻有出了國才知道,自己的祖國才是最好的,哪怕他並不完美,但在她心中,中國,永遠是最好的。
跟這些人鬧起來,她半點便宜都占不到。
後背隻是疼,還能站著,也能走路,應該隻是皮外傷。
時笙咽下委屈,彎腰撿起錢。
那人哼笑一聲,走了。
時笙給季予南打電話。
那邊接的很快:“有事?”
應該是在醫院,背景聲音很雜。
“季總,事情已經處理好了,對方會支付兩萬元美金給慕小姐作為賠償,到時候會親自跟慕小姐洽談。”
季予南皺了皺眉,兩萬美金他看不上眼,但也知道以慕清歡現在的身價能得到這個賠償,已經算是很高了。
所以他沒說什麽,‘恩’了一聲準備掛電話。
“季總,”時笙再次叫住他,一本正經的問,“受了傷算工傷嗎?能不能去財務部報醫藥費?”
季予南:“……”
他真想敲開那個女人的腦袋看看,是不是沒長腦子。
“啊。”慕清歡的聲音拉回了他的注意力,季予南垂眸,她正緊緊的拽著身下的床單,整張臉煞白煞白的。
醫生正在給她用消毒藥水清洗傷口。
見她痛成這樣,停下動作柔聲安撫,“很快就好了,您再忍忍。”
“予南,疼,”女人的眼睛又大又圓,此刻噙著淚水,可憐巴巴的盯著他:“我不清洗了,好疼。”
“乖,別鬧,傷口不清洗幹淨容易感染,”他安撫了兩句,電話那邊時笙還在等他回話,“醫藥費去找財務報,明天準你一天休假,今天去完醫院後直接回去休息。”
“謝謝季總。”
季予南又道:“憑醫院的收款單據報,沒有單據一分都沒有。”
以時笙愛錢的個性,不憑單據,估計直接就在街上的藥店裏買藥擦擦了。
混蛋。
時笙腹誹了一句,掛了電話。
她打車去了母親所在的醫院,沒有直接去外科包紮,而是先去了媽媽的病房。
護工看到她有些驚訝,“時小姐,你怎麽這個點來了?”
時笙一般都是下班之後來,每次來也呆不了太長時間。
“我今天休假,來看看媽媽。”
“夫人今天的情況穩定多了,你不用太擔心。”
護工是個上了年紀的美國婦女,兒女都不在身邊,見時笙這麽孝順,便對她特別的好,費用收的低,還經常自己在家熬了湯給時笙帶過來讓她補身體。
對病床上的時母也照顧得盡心盡力。
“你最近的臉色看著很差,是不是又熬夜工作了?這裏我看著,你在沙發上躺著睡一會兒。”
時笙搖頭,“謝謝你史密斯太太。”
她現在哪裏躺得下去呀,整個後背都是火辣辣的疼。
“我去趟洗手間。”
她走進來時是正對著史密斯太太的,洗手間在進門的位置,她需要轉身折回去。
“哦,我的上帝,時小姐你是不是受傷了,背上的襯衫怎麽那麽大塊血跡,衣服都破了。”
時笙從受傷到現在還沒照過鏡子,也不知道後背傷傷成什麽樣了。
但看史密斯太太驚訝的樣子,似乎比自己想的要嚴重。
她是不是應該走法律程序,雖然麻煩,但至少能得到一筆賠償。
史密斯太太衝過去,盯著時笙的後背來回的看,傷口已經結痂,衣服粘在上麵,她不敢動手去掀,也不知道裏麵傷的重不重。
“趕緊去包紮一下,很容易得破傷風的,怎麽傷成這樣?在哪裏傷到的?”
“沒事,我不小心撞了一下,沒多嚴重,都沒感覺到有多疼。”
時笙急忙安撫她,要不然她可能會被史密斯太太一口一句的‘天呀,上帝啊’給吵得暈過去。
“我等一下去買點藥擦擦。”
“oh,no,不行不行,你這傷口必須要找專業的醫生包紮,不然會感染的。”
時笙本來打算先在洗手間的鏡子裏看看傷得有多嚴重,再決定要不要去包紮。
因為美國的醫藥費實在太貴。
如果傷的不重,她就去藥店買藥擦一下,然後用自己的卡開幾瓶媽媽平時用的藥,拿單據去公司報銷。
不容時笙拒絕,史密斯太太已經將她推出了病房。
無法,她隻能被迫去找醫生包紮。
傷口不深,麵積卻有點大。
為了保險起見,醫生建議她打一針破傷風。
都來包紮了,時笙自然不會為公司省錢,該做的檢查一樣不落的做了。
包紮完後,醫生給她開了藥,誇讚:“時小姐,你很勇敢,verygood。”
結了痂粘住的衣服從傷口上扒下來,都沒聽她哼過一聲。
時笙的臉色很白,汗水打濕了頭發和衣服,整個人像是從水裏撈出來的一般。
因為疼,聲音也顯得很虛弱,“謝謝。”
時笙在媽媽的病房裏呆到九點,這是今年她呆的最長的一次。
之前忙著趕各種兼職,都是看一眼說幾句話就匆匆的走了。
史密斯太太送她到門口。
時笙感激道:“我媽媽就麻煩你了,史密斯太太,我明天休假,我給你做你最愛吃的紅燒雞翅。”
“oh,真的嗎?那真是太謝謝了。”
史密斯太太愛吃中國菜,但時笙實在太忙了,基本很少做。
“你回去路上小心點,美國的晚上太不安全。”
“我會的。”
時笙走後,史密斯太太折回病床旁,對病床上躺著的時母感慨,“其實我並不愛吃中國菜,但你女兒真的是太優秀了,從她做的菜裏能吃出幸福的味道。”
對啊。
幸福的味道。
哪怕她們的生活看起來糟糕透了,依然過的很幸福。
時笙每次來,都是麵帶笑容的。
“所以,你快點醒過來吧,別讓她再這麽疲憊了,她的模樣看起來太糟糕了,今天還受了傷,如果不是我強硬的讓她去包紮,她可能就隨便買點藥應付了。”
病床上的人沒有半點反應。
隻有儀器發出的冰冷單調的聲音。
史密斯太太歎了口氣,躺到了屬於自己的小床上。
……
時笙下了出租車,本來還有一段路是可以開進去的,但司機死活不願意,說這一段太亂,時笙隻好下車走路回去。
她走得很快,顛簸之下,背上的傷口很疼。
但在這種隨時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也顧不了那麽多了,她隻想快點回家,關上門,似乎這樣就能把一切危險隔絕在外。
這地方雖然經常出事,基本上每晚都會聽到警車的聲音,但時笙在這裏住了兩年,從來沒遇到過。
時笙越走越快,最後幾乎是開始小跑了。
腳昨天才磨破了皮,今天雖然貼了創可貼,但跑步的時候還是感覺到疼。
腳疼、背疼、劇烈的奔跑。
沒一會兒身上就出了一身的汗。
傷口估計又出血了。
離她住的地方沒多遠了。
時笙剛鬆了一口氣,幾道黑影就從旁邊的陰影中躥了出來,速度太快,她甚至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站在她麵前的。
貧民區的路燈大多都是壞了,隻有幾盞還亮著,發出微弱的光芒。
隻夠勉強視物。
躥出來攔住她的是幾個黑人,看他們好像都不太清醒,但時笙沒聞到酒味。
她心裏咯噔一聲。
沒喝酒,精神又異常,那就剩一種可能了。
……吸毒。
這一帶聚集了一個城市最下九流的人,有吸毒犯也是正常。
時笙咬了咬唇,慢著步子往後退,她覺得自己最近真的是糟糕透了,什麽爛事情都讓她給遇到了。
住這裏兩年沒出過事,今天就來了。
她強迫自己鎮定,手伸進包裏,握住了那柄買來防身用的水果刀。
美國雖然持槍合法,但不是人人都能買得起槍的,貧民區的人,身上很少會有槍支。
整個後背都在疼,扯得整塊頭皮都在一跳一跳的疼,她吸了口氣,臉上的笑有幾分勉強,“你這一推,又要多付一千美金的醫療費了。”
男人冷笑,“季予南能為了他女朋友出頭,總不會也為了你出頭吧,撞一下一千美金,你他娘的當搶銀行啊。”
“我不是名人,不用付我誤工費、損失費,季總會不會為我出頭我不知道,至於後背上的傷,我會去醫院看,如實報銷。”
“哼,”那人不屑的冷哼了一聲,“慕小姐的兩萬塊我會與她本人聯係,至於你……”
目光上上下下的打量著時笙,從包裏掏出十美金扔在她的臉上,“多的,我一毛錢都不會給。”
時笙咬了咬唇,她沒有雄厚的背景,也不是身嬌體貴的千金小姐,受些委屈也已經習慣了。
剛來美國的時候,語言不通,又沒錢,受的白眼比她在國內從小到大加起來的都多。
她唯一的心願就是等媽媽醒過來,然後回國。
再也不來這地方了,再也不跟這群眼高於頂、傲慢無禮的人打交道了。
以前沒來之前總羨慕同學去哪個哪個國家留學,去哪個國家旅遊,連空氣都是香甜的,但隻有出了國才知道,自己的祖國才是最好的,哪怕他並不完美,但在她心中,中國,永遠是最好的。
跟這些人鬧起來,她半點便宜都占不到。
後背隻是疼,還能站著,也能走路,應該隻是皮外傷。
時笙咽下委屈,彎腰撿起錢。
那人哼笑一聲,走了。
時笙給季予南打電話。
那邊接的很快:“有事?”
應該是在醫院,背景聲音很雜。
“季總,事情已經處理好了,對方會支付兩萬元美金給慕小姐作為賠償,到時候會親自跟慕小姐洽談。”
季予南皺了皺眉,兩萬美金他看不上眼,但也知道以慕清歡現在的身價能得到這個賠償,已經算是很高了。
所以他沒說什麽,‘恩’了一聲準備掛電話。
“季總,”時笙再次叫住他,一本正經的問,“受了傷算工傷嗎?能不能去財務部報醫藥費?”
季予南:“……”
他真想敲開那個女人的腦袋看看,是不是沒長腦子。
“啊。”慕清歡的聲音拉回了他的注意力,季予南垂眸,她正緊緊的拽著身下的床單,整張臉煞白煞白的。
醫生正在給她用消毒藥水清洗傷口。
見她痛成這樣,停下動作柔聲安撫,“很快就好了,您再忍忍。”
“予南,疼,”女人的眼睛又大又圓,此刻噙著淚水,可憐巴巴的盯著他:“我不清洗了,好疼。”
“乖,別鬧,傷口不清洗幹淨容易感染,”他安撫了兩句,電話那邊時笙還在等他回話,“醫藥費去找財務報,明天準你一天休假,今天去完醫院後直接回去休息。”
“謝謝季總。”
季予南又道:“憑醫院的收款單據報,沒有單據一分都沒有。”
以時笙愛錢的個性,不憑單據,估計直接就在街上的藥店裏買藥擦擦了。
混蛋。
時笙腹誹了一句,掛了電話。
她打車去了母親所在的醫院,沒有直接去外科包紮,而是先去了媽媽的病房。
護工看到她有些驚訝,“時小姐,你怎麽這個點來了?”
時笙一般都是下班之後來,每次來也呆不了太長時間。
“我今天休假,來看看媽媽。”
“夫人今天的情況穩定多了,你不用太擔心。”
護工是個上了年紀的美國婦女,兒女都不在身邊,見時笙這麽孝順,便對她特別的好,費用收的低,還經常自己在家熬了湯給時笙帶過來讓她補身體。
對病床上的時母也照顧得盡心盡力。
“你最近的臉色看著很差,是不是又熬夜工作了?這裏我看著,你在沙發上躺著睡一會兒。”
時笙搖頭,“謝謝你史密斯太太。”
她現在哪裏躺得下去呀,整個後背都是火辣辣的疼。
“我去趟洗手間。”
她走進來時是正對著史密斯太太的,洗手間在進門的位置,她需要轉身折回去。
“哦,我的上帝,時小姐你是不是受傷了,背上的襯衫怎麽那麽大塊血跡,衣服都破了。”
時笙從受傷到現在還沒照過鏡子,也不知道後背傷傷成什麽樣了。
但看史密斯太太驚訝的樣子,似乎比自己想的要嚴重。
她是不是應該走法律程序,雖然麻煩,但至少能得到一筆賠償。
史密斯太太衝過去,盯著時笙的後背來回的看,傷口已經結痂,衣服粘在上麵,她不敢動手去掀,也不知道裏麵傷的重不重。
“趕緊去包紮一下,很容易得破傷風的,怎麽傷成這樣?在哪裏傷到的?”
“沒事,我不小心撞了一下,沒多嚴重,都沒感覺到有多疼。”
時笙急忙安撫她,要不然她可能會被史密斯太太一口一句的‘天呀,上帝啊’給吵得暈過去。
“我等一下去買點藥擦擦。”
“oh,no,不行不行,你這傷口必須要找專業的醫生包紮,不然會感染的。”
時笙本來打算先在洗手間的鏡子裏看看傷得有多嚴重,再決定要不要去包紮。
因為美國的醫藥費實在太貴。
如果傷的不重,她就去藥店買藥擦一下,然後用自己的卡開幾瓶媽媽平時用的藥,拿單據去公司報銷。
不容時笙拒絕,史密斯太太已經將她推出了病房。
無法,她隻能被迫去找醫生包紮。
傷口不深,麵積卻有點大。
為了保險起見,醫生建議她打一針破傷風。
都來包紮了,時笙自然不會為公司省錢,該做的檢查一樣不落的做了。
包紮完後,醫生給她開了藥,誇讚:“時小姐,你很勇敢,verygood。”
結了痂粘住的衣服從傷口上扒下來,都沒聽她哼過一聲。
時笙的臉色很白,汗水打濕了頭發和衣服,整個人像是從水裏撈出來的一般。
因為疼,聲音也顯得很虛弱,“謝謝。”
時笙在媽媽的病房裏呆到九點,這是今年她呆的最長的一次。
之前忙著趕各種兼職,都是看一眼說幾句話就匆匆的走了。
史密斯太太送她到門口。
時笙感激道:“我媽媽就麻煩你了,史密斯太太,我明天休假,我給你做你最愛吃的紅燒雞翅。”
“oh,真的嗎?那真是太謝謝了。”
史密斯太太愛吃中國菜,但時笙實在太忙了,基本很少做。
“你回去路上小心點,美國的晚上太不安全。”
“我會的。”
時笙走後,史密斯太太折回病床旁,對病床上躺著的時母感慨,“其實我並不愛吃中國菜,但你女兒真的是太優秀了,從她做的菜裏能吃出幸福的味道。”
對啊。
幸福的味道。
哪怕她們的生活看起來糟糕透了,依然過的很幸福。
時笙每次來,都是麵帶笑容的。
“所以,你快點醒過來吧,別讓她再這麽疲憊了,她的模樣看起來太糟糕了,今天還受了傷,如果不是我強硬的讓她去包紮,她可能就隨便買點藥應付了。”
病床上的人沒有半點反應。
隻有儀器發出的冰冷單調的聲音。
史密斯太太歎了口氣,躺到了屬於自己的小床上。
……
時笙下了出租車,本來還有一段路是可以開進去的,但司機死活不願意,說這一段太亂,時笙隻好下車走路回去。
她走得很快,顛簸之下,背上的傷口很疼。
但在這種隨時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也顧不了那麽多了,她隻想快點回家,關上門,似乎這樣就能把一切危險隔絕在外。
這地方雖然經常出事,基本上每晚都會聽到警車的聲音,但時笙在這裏住了兩年,從來沒遇到過。
時笙越走越快,最後幾乎是開始小跑了。
腳昨天才磨破了皮,今天雖然貼了創可貼,但跑步的時候還是感覺到疼。
腳疼、背疼、劇烈的奔跑。
沒一會兒身上就出了一身的汗。
傷口估計又出血了。
離她住的地方沒多遠了。
時笙剛鬆了一口氣,幾道黑影就從旁邊的陰影中躥了出來,速度太快,她甚至沒有反應過來就已經站在她麵前的。
貧民區的路燈大多都是壞了,隻有幾盞還亮著,發出微弱的光芒。
隻夠勉強視物。
躥出來攔住她的是幾個黑人,看他們好像都不太清醒,但時笙沒聞到酒味。
她心裏咯噔一聲。
沒喝酒,精神又異常,那就剩一種可能了。
……吸毒。
這一帶聚集了一個城市最下九流的人,有吸毒犯也是正常。
時笙咬了咬唇,慢著步子往後退,她覺得自己最近真的是糟糕透了,什麽爛事情都讓她給遇到了。
住這裏兩年沒出過事,今天就來了。
她強迫自己鎮定,手伸進包裏,握住了那柄買來防身用的水果刀。
美國雖然持槍合法,但不是人人都能買得起槍的,貧民區的人,身上很少會有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