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被他找到了一座農莊,在農莊後麵居然發現了溫溪的一隻鞋子。
明瑾瑞眼睛一亮,但線索就在這裏斷了,不知道溫溪又去了哪裏。
*
而此時,溫溪正在一間小小的房間裏,悠悠轉醒,她晃了晃腦袋,喃喃道,“我這是在哪兒?”
一個年輕男孩朝她走來,遞給她一杯溫開水,“小姐,你醒了?”
溫溪點點頭,“你是?”
“我是救你的人,你當時就摔在路邊。”年輕男孩白皙的臉頰上不禁浮起一抹紅潤,他在這農場也做了很多年了,這裏人煙稀少,別說是像打扮穿著這麽華麗的小姐,就算是城裏人都不肯往這裏多邁一步。
所以,他還是頭一次看到長得這麽好看的小姐。
“謝謝你啊。”
年輕男孩臉頰紅了紅,他擺擺手,“沒什麽,都是我該做的。”
“不過……”男孩清澈的視線看了過去,“你是誰,為什麽會摔倒在那種地方呢?”
溫溪捂著自己的腦袋,突然開始回想起來,可是腦子裏的記憶始終是零零碎碎的,而且如同一灘散沙,根本就聚攏不了,沒過一會兒,她就發現自己的腦子像是被扔在絞肉機裏一樣,難受到不行!
“啊,好痛!好痛!”她痛呼著,掙紮著要打自己的腦袋,而且還不是一般的打,是那種自我傷害,恨不得要把腦子給粉碎掉似的。
男孩生怕她傷著自己,連忙牢牢抱住了她,“你別這樣……”
他溫柔的安慰她,用盡自己最大的柔情,最後好不容易將她安撫下來,
可是她的胸口還是劇烈的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氣,就像是喘不上氣來一樣。
男孩猜想到,她在摔倒之前肯定是受了很大的刺激,他心裏發自內心的為這個女孩子心疼,因為她長得那麽美,簡直就像是他夢裏的安琪兒一樣……
男孩抱著她,她好香,身體好綿軟,他便舍不得放開了。
然後他給她唱他們農場裏的曲子,那般輕柔和緩的曲子,溫溪沒過一會兒便睡了,睡得漸漸平穩。
男孩抱著她,放肆的打量著她的五官,漂亮得好像是上帝最珍愛的工藝品。
明瑾瑞用最大力量去尋找,把周圍的空間都搜遍了,當搜到那家農場裏,詢問那個男孩的時候,男孩剛剛把溫溪給安置睡下。
“你有沒有看到一個很漂亮的女孩?”明瑾瑞扳住他的肩膀,焦急的詢問著,眼裏燃著熊熊的火光,男孩感受得到,都恨不得要把他給燃燒殆盡了。
他看著眼前的明瑾瑞,下意識就想到了溫溪。
嘖嘖,眼前的這個男人和那個女孩簡直是絕配,男的帥,女的靚麗,這兩人才是一個世界的人,同樣都氣質超群。
要不是那個女孩摔倒,他這輩子都不會有那麽好的運氣,碰到這麽好一個女孩。
但偏偏遇上了,他認為不僅僅是運氣,還有緣分,還有命在裏麵。
人性裏的自私開始發揮作用了,他幻想著,如果那個女孩子要是一輩子不恢複記憶,那麽他是不是就可以擁有她一輩子了?
這就相當於,你中六合彩,好不容易中到了一筆很大的獎金,當時現在對方卻告訴你,是號碼錯了,這獎勵不是你的!
這種患得患失,他怎麽能忍受呢?
於是他衝著明瑾瑞撒了謊,“抱歉,我沒看到。”
眼前的這個男人得到的東西已經夠多了,一看就是擁有金錢財富,權力地位,他想要什麽得不到,對於他來說,那個女孩不是獨一無二的,隻要他想,很快就又可以有前仆後繼的女人往他身上撲。
但是自己不一樣,如果得到了那個女孩,他一定會好好珍惜,因為她是自己的唯一。
所以男孩潛意識的認為自己這麽做,是為了溫溪好。
而且他也認為,溫溪之所以會那麽手上都是血的逃出來,是被眼前的這個男人氣的。
明瑾瑞失魂落魄的走了,男孩鬆了一口氣,而等他進門的時候,溫溪也醒了,眨著一雙與世無爭的透徹眼睛看著他。
男孩被她看得有些心虛,“你怎麽了?”
“沒有啊,我隻是很感謝你救了我。”
男孩聽到溫溪這麽一說,微微一笑,他相信日久生情,時間長了,這個女孩一定會愛上他的。
*
溫溪失蹤了,明瑾瑞的什麽自製成熟冷靜全都不複存在了,他恨不得要發瘋了。
公司也不去了,每天就去找溫溪。
明安悅有來找過明瑾瑞幾次,看到他滄桑頹廢的樣子,都忍不住暗暗為他心疼。
可轉念一想,這就是個過程,要不了多久,明瑾瑞就會蛻變。
時間是治愈一切的良藥,他會發現自己的好,一定會的。
於是在明瑾瑞失魂落魄的這段時間,明安悅可以說是無孔不入,她就是要利用這段時間,打開明瑾瑞的防線。
而且她也開始運用一些自己原來最不齒的辦法,穿和溫溪一模一樣的衣服,打扮得和溫溪近乎一模一樣,這樣就可以在明瑾瑞脆弱的時候,愈發能喚起他的共鳴。
可是她並沒有半點得逞,因為明瑾瑞隻要一看到她,就大呼小叫起來,“滾!給我滾!我不想見到你!”
後來她來的次數越來越多,他恨不得要把她給扭送去警局。
現在是溫溪沒找到,他無心跟她算賬,否則的話,他早跟她清算這筆賬目了。
而男孩這邊,溫溪雖然沒有恢複記憶,但是她的iq到底在那裏。
她看得出,農場這邊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朝別處輸送的那些東西往往被商家把價格壓得很低,於是她便想出了一個辦法,在網上做農場一日遊,寫一些帶圖片的文章吸引一些孩子啊,還有在城市待久了渴望回歸自然的大人什麽的,這樣就可以多多賺錢。
這其實是很好的商業方案,可以帶動這一片,也可以脫貧致富。
可是被男孩發現寫這些之後,他很生氣,大發雷霆!
“我們又不缺錢,你做這些多餘的事做什麽?”
男孩吼完之後,發現溫溪瑟瑟發抖,縮在牆角掉眼淚,他又於心不忍起來,抱了抱她,“好吧,如果你想要去做什麽,就盡管去做吧,我支持你!”
他揉著她的發絲,他並不是不讚同她的做法。
她是真的很有商業頭腦,可以想出很多他想不出來的點子!
可是他真的好害怕,害怕如果這裏一被很多人熟知,那麽他就沒辦法把她給私藏起來了。
到時候,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他的寶貝,那個男人也會找回來,也會發現她。
他真的太害怕失去了。
都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是這個道理。
人在一無所有的時候,是無所畏懼的,可人在擁有太多之後,就會越來越懼怕,恐懼。
農場開始旅遊活動的第一天,男孩萬萬沒想到,居然會來這麽多人,他們一天居然就賺了原來一年才能賺到的錢!
他不禁暗暗衝溫溪豎起了大拇指,溫溪也笑了,站在門口,被一群小朋友團簇著,笑嘻嘻的迎賓。
“姐姐,你長得好漂亮啊。”
“姐姐,你的頭發好好看,能給我紮一個嗎?”
“姐姐,你的發夾好好看啊,能給我一個嗎?”
溫溪簡直化身成為孩子王,她原本是個心理醫生,然而現在卻被孩子們給圍繞在正中間,這是她原來想也不敢想的生活,而現在她體驗到了。
而男孩看到溫溪現在一副已經入鄉隨俗的模樣,也無比欣慰。
應該是他多想了吧,隻要給他時間,用真情去融化這個女孩,到時候就算那個男人再找回來又怎麽樣,女孩的心已經屬於他了。
溫溪還別出心裁的在農場裏設置了很多項目,諸如射擊氣球,還有圈娃娃一類,然後還可以親手喂一些小動物。
那些孩子們看到那些小兔子寶寶,一個個眼睛瞪得溜圓,都像是能閃閃發光了。
他們開心得合不攏嘴,露出一口像糯米一樣的白白牙齒。
溫溪置身於中,就像是叢林裏的仙女一樣,美麗大方。
而此時,明瑾瑞仍然在辦公室裏,比對著很多人提供的線索,胡子拉碴,不修邊幅的模樣讓人很難相信,幾天前,他還是一個商界帝王,這時,他的助理走了進來,“boss,幾天前,你詢問我團建活動的情況,我看了下,附近這個農場很不錯,剛剛我已經從去嚐試的員工那收到照片了。”
他說完,明瑾瑞抬起頭來,通紅通紅的眼睛把他嚇了一跳,嚇得完全失語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工作的事,最近一概不要跟我提!”
明瑾瑞說著,已經拿起外套走了過來,助理被嚇得手一抖,手裏的照片便洋洋灑灑的掉落到了地上。
明瑾瑞正要一腳跨過去,陡然他看到了什麽,突然渾身上下都散發出強烈的氣勢。
助理忙道,“總裁,對不起,我弄髒了你的辦公室,我這就來收拾,這就來……”
但已經來不及了,因為明瑾瑞快他一步,蹲下身去,撿起了一張照片。
明瑾瑞眼睛一亮,但線索就在這裏斷了,不知道溫溪又去了哪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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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此時,溫溪正在一間小小的房間裏,悠悠轉醒,她晃了晃腦袋,喃喃道,“我這是在哪兒?”
一個年輕男孩朝她走來,遞給她一杯溫開水,“小姐,你醒了?”
溫溪點點頭,“你是?”
“我是救你的人,你當時就摔在路邊。”年輕男孩白皙的臉頰上不禁浮起一抹紅潤,他在這農場也做了很多年了,這裏人煙稀少,別說是像打扮穿著這麽華麗的小姐,就算是城裏人都不肯往這裏多邁一步。
所以,他還是頭一次看到長得這麽好看的小姐。
“謝謝你啊。”
年輕男孩臉頰紅了紅,他擺擺手,“沒什麽,都是我該做的。”
“不過……”男孩清澈的視線看了過去,“你是誰,為什麽會摔倒在那種地方呢?”
溫溪捂著自己的腦袋,突然開始回想起來,可是腦子裏的記憶始終是零零碎碎的,而且如同一灘散沙,根本就聚攏不了,沒過一會兒,她就發現自己的腦子像是被扔在絞肉機裏一樣,難受到不行!
“啊,好痛!好痛!”她痛呼著,掙紮著要打自己的腦袋,而且還不是一般的打,是那種自我傷害,恨不得要把腦子給粉碎掉似的。
男孩生怕她傷著自己,連忙牢牢抱住了她,“你別這樣……”
他溫柔的安慰她,用盡自己最大的柔情,最後好不容易將她安撫下來,
可是她的胸口還是劇烈的起伏,大口大口的喘氣,就像是喘不上氣來一樣。
男孩猜想到,她在摔倒之前肯定是受了很大的刺激,他心裏發自內心的為這個女孩子心疼,因為她長得那麽美,簡直就像是他夢裏的安琪兒一樣……
男孩抱著她,她好香,身體好綿軟,他便舍不得放開了。
然後他給她唱他們農場裏的曲子,那般輕柔和緩的曲子,溫溪沒過一會兒便睡了,睡得漸漸平穩。
男孩抱著她,放肆的打量著她的五官,漂亮得好像是上帝最珍愛的工藝品。
明瑾瑞用最大力量去尋找,把周圍的空間都搜遍了,當搜到那家農場裏,詢問那個男孩的時候,男孩剛剛把溫溪給安置睡下。
“你有沒有看到一個很漂亮的女孩?”明瑾瑞扳住他的肩膀,焦急的詢問著,眼裏燃著熊熊的火光,男孩感受得到,都恨不得要把他給燃燒殆盡了。
他看著眼前的明瑾瑞,下意識就想到了溫溪。
嘖嘖,眼前的這個男人和那個女孩簡直是絕配,男的帥,女的靚麗,這兩人才是一個世界的人,同樣都氣質超群。
要不是那個女孩摔倒,他這輩子都不會有那麽好的運氣,碰到這麽好一個女孩。
但偏偏遇上了,他認為不僅僅是運氣,還有緣分,還有命在裏麵。
人性裏的自私開始發揮作用了,他幻想著,如果那個女孩子要是一輩子不恢複記憶,那麽他是不是就可以擁有她一輩子了?
這就相當於,你中六合彩,好不容易中到了一筆很大的獎金,當時現在對方卻告訴你,是號碼錯了,這獎勵不是你的!
這種患得患失,他怎麽能忍受呢?
於是他衝著明瑾瑞撒了謊,“抱歉,我沒看到。”
眼前的這個男人得到的東西已經夠多了,一看就是擁有金錢財富,權力地位,他想要什麽得不到,對於他來說,那個女孩不是獨一無二的,隻要他想,很快就又可以有前仆後繼的女人往他身上撲。
但是自己不一樣,如果得到了那個女孩,他一定會好好珍惜,因為她是自己的唯一。
所以男孩潛意識的認為自己這麽做,是為了溫溪好。
而且他也認為,溫溪之所以會那麽手上都是血的逃出來,是被眼前的這個男人氣的。
明瑾瑞失魂落魄的走了,男孩鬆了一口氣,而等他進門的時候,溫溪也醒了,眨著一雙與世無爭的透徹眼睛看著他。
男孩被她看得有些心虛,“你怎麽了?”
“沒有啊,我隻是很感謝你救了我。”
男孩聽到溫溪這麽一說,微微一笑,他相信日久生情,時間長了,這個女孩一定會愛上他的。
*
溫溪失蹤了,明瑾瑞的什麽自製成熟冷靜全都不複存在了,他恨不得要發瘋了。
公司也不去了,每天就去找溫溪。
明安悅有來找過明瑾瑞幾次,看到他滄桑頹廢的樣子,都忍不住暗暗為他心疼。
可轉念一想,這就是個過程,要不了多久,明瑾瑞就會蛻變。
時間是治愈一切的良藥,他會發現自己的好,一定會的。
於是在明瑾瑞失魂落魄的這段時間,明安悅可以說是無孔不入,她就是要利用這段時間,打開明瑾瑞的防線。
而且她也開始運用一些自己原來最不齒的辦法,穿和溫溪一模一樣的衣服,打扮得和溫溪近乎一模一樣,這樣就可以在明瑾瑞脆弱的時候,愈發能喚起他的共鳴。
可是她並沒有半點得逞,因為明瑾瑞隻要一看到她,就大呼小叫起來,“滾!給我滾!我不想見到你!”
後來她來的次數越來越多,他恨不得要把她給扭送去警局。
現在是溫溪沒找到,他無心跟她算賬,否則的話,他早跟她清算這筆賬目了。
而男孩這邊,溫溪雖然沒有恢複記憶,但是她的iq到底在那裏。
她看得出,農場這邊的生意越來越不好做,朝別處輸送的那些東西往往被商家把價格壓得很低,於是她便想出了一個辦法,在網上做農場一日遊,寫一些帶圖片的文章吸引一些孩子啊,還有在城市待久了渴望回歸自然的大人什麽的,這樣就可以多多賺錢。
這其實是很好的商業方案,可以帶動這一片,也可以脫貧致富。
可是被男孩發現寫這些之後,他很生氣,大發雷霆!
“我們又不缺錢,你做這些多餘的事做什麽?”
男孩吼完之後,發現溫溪瑟瑟發抖,縮在牆角掉眼淚,他又於心不忍起來,抱了抱她,“好吧,如果你想要去做什麽,就盡管去做吧,我支持你!”
他揉著她的發絲,他並不是不讚同她的做法。
她是真的很有商業頭腦,可以想出很多他想不出來的點子!
可是他真的好害怕,害怕如果這裏一被很多人熟知,那麽他就沒辦法把她給私藏起來了。
到時候,就會有越來越多的人看到他的寶貝,那個男人也會找回來,也會發現她。
他真的太害怕失去了。
都說光腳的不怕穿鞋的,就是這個道理。
人在一無所有的時候,是無所畏懼的,可人在擁有太多之後,就會越來越懼怕,恐懼。
農場開始旅遊活動的第一天,男孩萬萬沒想到,居然會來這麽多人,他們一天居然就賺了原來一年才能賺到的錢!
他不禁暗暗衝溫溪豎起了大拇指,溫溪也笑了,站在門口,被一群小朋友團簇著,笑嘻嘻的迎賓。
“姐姐,你長得好漂亮啊。”
“姐姐,你的頭發好好看,能給我紮一個嗎?”
“姐姐,你的發夾好好看啊,能給我一個嗎?”
溫溪簡直化身成為孩子王,她原本是個心理醫生,然而現在卻被孩子們給圍繞在正中間,這是她原來想也不敢想的生活,而現在她體驗到了。
而男孩看到溫溪現在一副已經入鄉隨俗的模樣,也無比欣慰。
應該是他多想了吧,隻要給他時間,用真情去融化這個女孩,到時候就算那個男人再找回來又怎麽樣,女孩的心已經屬於他了。
溫溪還別出心裁的在農場裏設置了很多項目,諸如射擊氣球,還有圈娃娃一類,然後還可以親手喂一些小動物。
那些孩子們看到那些小兔子寶寶,一個個眼睛瞪得溜圓,都像是能閃閃發光了。
他們開心得合不攏嘴,露出一口像糯米一樣的白白牙齒。
溫溪置身於中,就像是叢林裏的仙女一樣,美麗大方。
而此時,明瑾瑞仍然在辦公室裏,比對著很多人提供的線索,胡子拉碴,不修邊幅的模樣讓人很難相信,幾天前,他還是一個商界帝王,這時,他的助理走了進來,“boss,幾天前,你詢問我團建活動的情況,我看了下,附近這個農場很不錯,剛剛我已經從去嚐試的員工那收到照片了。”
他說完,明瑾瑞抬起頭來,通紅通紅的眼睛把他嚇了一跳,嚇得完全失語了,一個字都說不出來。
“工作的事,最近一概不要跟我提!”
明瑾瑞說著,已經拿起外套走了過來,助理被嚇得手一抖,手裏的照片便洋洋灑灑的掉落到了地上。
明瑾瑞正要一腳跨過去,陡然他看到了什麽,突然渾身上下都散發出強烈的氣勢。
助理忙道,“總裁,對不起,我弄髒了你的辦公室,我這就來收拾,這就來……”
但已經來不及了,因為明瑾瑞快他一步,蹲下身去,撿起了一張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