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與程咬金兩人整整看了一個下午,還不想離開。


    顯然,兩人已被這一項運動深深的吸引了。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愛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來,籃球可是被當成一項賺錢的工具。


    球員與球隊,以及讚助商都賺了錢。


    其實,男人喜愛的東西都差不多一樣。


    這若是足球的話,那麽李世民一定更加喜愛才是。


    隻不過,目前來說盛唐集團似乎還沒有讓足球生產出來。


    不過相信不遠的未來,一定會生產的。


    兩人一直看到了最後,當球場的燈亮起的時候,這裏竟然還沒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卻是越來越多。這些人與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這可以感覺到了集團的人對於籃球的喜愛程度。


    並且,在這裏打球是不收費的。


    隻不過需要買一個籃球。


    而一個籃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個籃球可以打個三五年的不在話下。


    一天下來,平均不到半文錢啊。關鍵如果打得好。還能賺錢!


    而且一個球可以有十個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隻要有人喜歡看,那麽就有市場!看的越多市場越大!


    李世民見現場的人還沒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場試試。試試看看打球是怎麽樣的感覺!


    有一種看著別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錯覺!實際上他一會兒會十分尷尬!


    李世民真的覺得自己又行了。


    於是,與程咬金說:“知節!陪我玩玩!看看這球怎麽打?”


    “黃老爺這……這裏恐怕不行!”


    程咬金指著邊上的球場道。


    因為這裏的都是高手,他們的水平實在是連入門都不是。


    他是在擔心。擔心兩人會在這裏丟人啊。有可能連球都碰不到,那也是尷尬。


    但是李世民卻是一點都不害怕。一種這有什麽的陣勢。


    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怕什麽?他們會吃我們?你怎麽現在開始怕這怕那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程咬金連忙說道,他想解釋,但是李世民卻是直接說:


    “那下場吧。我們開始吧!”


    “可是我們沒有帶球!”


    “他們不是有球嗎?”


    李世民反道。


    說罷,他直接下到了球場之中。


    這剛到球場,與其他人一起玩,他們卻是搶不到球。


    而且動作還略顯笨拙。


    應該跳的,卻是不跳。不跳的,直接亂來。真是十足的菜鳥級別的!


    球來了,也隻能眼睜睜的看著球遠離自己。


    雖然是這樣,但是他們卻是樂此不彼。


    最後,總算是讓他們拿到了球。


    這球一到他們手中,這兩人感覺到自己就是天下無敵一般。


    學著剛才看到的球員的動作,往著籃筐砸了過去。


    這一砸,直接將籃筐給砸得哐當響。


    這一打,球又飛得老遠。


    當人們想去搶的時候。


    程咬金速度賊快,直接搶了球。


    人們根本就沒有機會。


    程咬金做出的動作與李世民一般。


    人們又想著去搶,但還是晚了一步。


    李世民先他們一步,他的身體素質變得及好。


    加上程咬金的體格亦是強壯。


    因此,兩人竟然沒有一會兒時間就霸占了球場。


    感覺整個球場就是兩人的。


    球也在他們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們搶奪籃球。生怕受傷。


    玩著玩著,大家都在邊上休息了。


    還有人直接到了邊上的半場玩。這兩個人太過凶殘了,他們招惹不起!都躲的遠遠的,生怕受傷了。


    當兩人玩得正開心。


    這時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個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紅隊的3號嗎?”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來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後,3號竟然朝著他們走來了。


    這個3號看起來十分年輕。


    可能還不到18歲的樣子。


    隻見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與李世民道:“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體十分強壯,是一個當中鋒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們球隊中吧?”


    李世民一聽,心中一爽。


    看樣子自己還是寶未老。


    他的體格現在還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藥的藥效正在不斷的起作用。


    可是,這籃球自己並不懂。


    怎麽加入?


    所以,他還是說道:“我隻是剛接觸到籃球,並不熟,所以就不敢答應了,萬一讓你們輸了球。”


    “這個你不必擔心,隻要你答應,我會教你怎麽打球,讓你成為最棒的中鋒!我文學部,將會獲得總冠軍!當然,你也不必太著急的答應。”


    “如果現在不答應,那你還教打球嗎?”


    李世民又問。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滿陽光。


    看著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頗為感慨。


    “請問,你叫什麽名字?”


    “我姓駱,名賓王,字觀光!”


    原來此人正是駱賓王,字觀光,婺州義烏人。唐朝大臣、詩人,與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


    駱賓王出身寒門,其名(賓王)和字(觀光)來源於《易經》中的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七歲能詩,號稱“神童”。相傳《詠鵝》就是他七歲時所作。


    駱賓王之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父死後,他流寓博山,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


    不想卻陰差陽錯的來到了長安。


    而並且還進入了集團的文學部之中,為集團寫文寫詩。


    這時的李愔大概還不知道駱賓王竟然來到了集團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好好的重用。


    畢竟這人可是一代詩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駱賓王!名字不錯!”


    “你叫什麽名?”


    駱賓王問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黃名為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釋了道。


    “黃兄!那這是?”


    駱賓王指著程咬金,這令程咬金有些尷尬。


    再怎麽的自己也是國公啊。


    更加是將軍。


    對方怎麽會不認識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與李世民兩人都經過了細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來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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