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導師的人選,韓歌心裏也有了個譜。


    找一些在樂壇裏比較資深的前輩就行了,不需要他們是當下大火的明星,但他們曾經肯定火過。


    至於他們如今的地位,雖然不是娛樂圈的主流明星,平常頭條八卦新聞也不多。


    但一提起他們,路人緣依舊是比較好的,他們有很強的群眾基礎。


    韓歌粗略想了一下,腦海中便有十來個人選了,娛樂圈像這樣的資深歌星還是有不少的。


    韓歌先選定了四個歌手,然後依次聯係了一下他們的經紀人。


    既然現在自己有時間,韓歌也沒把這件事推給於夏了,索性就自己做了。


    而且自己主動去聯係,肯定比於夏出麵的效果更好。


    一直到了晚上,韓歌主動聯係了九個符合他要求的歌手,才終於把四名導師全部定下來。


    另外拒絕合作的五人,也不是因為他們不想合作,而是因為他們的檔期錯不開,在韓歌要求的時間內,他們已經有了別的約。


    當然,這些都是他們自己說的,至於是否真的是因為檔期問題……韓歌覺得這個可能性應還是最大的。


    因為他們五人中,有四個是聽到節目錄製的時間就表示檔期可能挪不開了。


    還有一個是在一切都要談好的情況下,突然想起檔期撞上了,他還去調解了一下,最後也沒能調開。


    不過不管怎樣,韓歌也已經找齊了這幾個導師。


    現在做事確實比以前方便多了,旁人聽到自己有新節目,一般都願意合作。


    這要是擱在以前自己還沒出名的時候,就算拿著這個不錯的節目文案找人,人家也不會搭理自己的。


    當然,現在隻是口頭上簡單的達成了一致,還需要麵談然後簽訂正式合約才行。


    “咚咚咚……”就在這時,外麵傳來了敲門聲。


    韓歌應聲過後,於夏快步走了進來:“韓大哥,我暫時隻聯係了芒果台和藍莓台。”


    “怎麽說?”


    “芒果台說等節目出來了,他們先看看成片,如果節目質量真的好,他們可以出價買下來。”


    “他們沒有合作投資的意向嗎?”


    “這一點他們說要先考慮一下。”於夏說道:“可能他們還是有些擔心吧!畢竟投資協議是在節目開拍之前就要簽好的,也許他們是擔心錄好之後節目的效果不理想,那錢就打水漂了吧!他們這樣是把風險降到最低,收益抬到最高”


    “他們這麽想也正常,畢竟合約也不是小數目。”韓歌點了點頭:“那藍莓台怎麽說?”


    “他們倒是有意向共同投資,不過他們隻願意投資30%,剩餘的70%資金由我們支付。”於夏笑道。


    “這樣最好。”韓歌輕聲笑了笑:“我們承擔大頭風險,但也可以拿到更多的收益。”


    於夏扁了扁小嘴:“但如果賠錢了,我們賠得也多呀!”


    “去~~別烏鴉嘴。”


    於夏急忙抿了抿嘴:“不過藍莓台還說,他們也要安排一個負責人以及自己的團隊進來,和我們共同做這檔節目。”


    “這是應該的。”韓歌笑著點頭:“別說是一個團隊了,他把這個節目的團隊都承包了我也沒意見,因為我還沒有自己的綜藝團隊呢!”


    於夏:“……”


    “不過我們自己肯定得組一個團隊了,以後再做別的節目也就方便多了,萬事開頭難,先把這個團隊組起來再說。”


    “嗯。”於夏點了點頭:“那我這邊要怎麽回應?”


    “我還是比較喜歡一起投資共享收益,所以把藍莓台的負責人聯係方式給我,我和他們好好談談。”


    “明白了。”於夏話音剛落,手機忽然來了一條消息:“韓大哥,芒果台的負責人突然給我發了消息,說可以考慮共同投資。”


    “看來他們突然又想通了。”韓歌笑著搖了搖頭:“不過還是要遵守先來後到,我先和藍莓台談。”


    “嗯。”於夏應聲離開了辦公室。


    隨後韓歌便和藍莓台的負責人吳亮進行了電話溝通。


    韓歌和他們電視台也不算陌生了,畢竟《愛情公寓》接下來就要在他們台播出。


    雖然負責電視劇的人不是吳亮,但雙方的話題可以從這個話題切入,先扯一番愛情公寓,說一些合作共贏的客套話。


    待兩人之間不那麽生分後,才進入正題。


    韓歌和吳亮這一聊就是四十幾分鍾。


    掛了電話後,基本上也算談好了。


    最重要的自然是“錢”的事情,如果節目效果不好虧損了,這自然不必說,韓歌承擔70%,他們承擔30%。


    但如果賺錢了,分配方式就有些不一樣了。


    雙方討論下來,最終暫定了一個方案。


    節目的冠名費和網絡版權費用,雙方都是7:3分。


    但節目中間插播的廣告費,韓歌隻能分到其中的3成,電視台分7成。


    這是因為,不管電視台播不播這檔節目,他們都有自己的廣告費,不可能再給韓歌分走7成廣告費了。


    隻是說如果這檔綜藝的收視率突出了,甚至成為了現象級節目,廣告費自然才會有相應的增加。


    一般而言,冠名費約占一檔一百分鍾綜藝節目總廣告費的五分之一。


    另外,吳亮還提出他們那邊要有超過一百人進入節目製作團隊。


    這個節目的全部工作人員應該也用不了兩百人,所以等於裏麵一半都是他們的人。


    不過韓歌也沒什麽意見,他知道吳亮的心思,團隊裏安排他們的人,吳亮可能覺得心裏更踏實一些。


    每個人都有這樣的心理,在與外人合作的時候,肯定更相信自己人。


    反正這些工作人員的薪資是他和韓歌共同承擔的,也就是說,無論用哪個團隊,工資都是從雙方的投資額裏出。


    既然這樣,吳亮肯定更原因用自己人了,反正工資不用他自己出。


    至於韓歌的想法,其實也很簡單。


    他現在本來就缺人手,既然吳亮願意承擔這個工作,幹脆就成全他了。


    自己的綜藝團隊可以慢慢建立,而且現在正好可以和吳亮的團隊學習經驗。


    和吳亮談好之後,韓歌才伸了個懶腰,起身泡了杯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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