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作者手裏還有更早的底稿,首先吃官司的肯定是星耀國際,這種黑鍋他可不想背。


    雖然這作品不是他竊取的,但有些人可不管這個,抓住一點黑點就使勁黑。


    而且韓歌也不想讓這種人賺黑心錢,這對原作者也太不公平。


    韓歌想了一會兒,然後給他回了條消息:【這首歌我可以買,但是要簽書麵合約,需要你來我們公司一趟。】


    【一定要簽書麵合約嗎?其實我們簽電子合約就行了。】


    【這個是規定,必須要書麵合同。】


    過了幾分鍾,對方才回:【你先告訴我這首歌你大概出多少錢?】


    韓歌略一沉吟,敲下了兩個字:【兩萬。】


    【這麽一首好作品才兩萬嗎?最起碼也得四萬吧!】


    【好,四萬。】韓歌沒有過多的猶豫便回了他。


    【行,我明天就去!】對方馬上便回了消息。


    看到他回的這麽快,韓歌便知道這貨現在肯定挺興奮了。


    ……


    第二天上午,韓歌來到了練舞室。


    此前席諾幾人已經學了《戀愛百分百》《第一次愛的人》《癢》《快樂崇拜》《一眼萬年》這五首歌了。


    這些歌在原世界都算是現象級的作品,而且前三首可以說分別是這三位歌手的經典代表作。


    現在集合到這一張專輯裏,感覺也已經夠了。


    第六首歌,韓歌選的是相對小眾的一首作品,fir樂隊的《月牙灣》。


    這個樂隊,很多人應該並不陌生,當年火遍全國的《千年之戀》應該是他們是成名作之一。


    韓歌之所以選擇這首歌,和它特殊的風格有關。


    這首歌是帶有濃厚東方風味的中版節奏情歌,編曲中運用了中國的笙、美國的斑鳩琴和印度西塔琴等樂器,滿滿的異域風情。


    這首歌的演唱方式以吟唱為主,曲調九轉十八彎,悠揚而又空靈,整首歌曲有著令人遐想的神秘風情。


    細細品味,曲風美到令人陶醉。


    “歌哥,這首歌有點特別呀!”


    “我可以說歌哥教的這幾首歌中,我最喜歡的是這首歌嗎?”


    韓歌笑著搖了搖頭:“這首歌可能不會大火,風格終究還是有點小眾,不過味道比一般的情歌濃鬱一些就是了。”


    “嗯,一張專輯有些小眾的歌曲也是正常的。”


    “咚咚咚……”就在這時,門外響起了於夏的聲音:“韓大哥,有位叫譚賓的先生找你,說是昨天約好的。”


    “哦……讓他來我辦公室。”韓歌轉身離開了練舞房。


    這個譚賓就是昨晚那個投稿的“音樂人”。


    韓歌回到辦公室後,譚賓片刻後便敲門進來了。


    “韓總,您好!”譚賓笑著走到了韓歌對麵。


    韓歌笑著朝他擺了下手:“請坐。”


    譚賓點了點頭:“那個……合同的事情,趕緊辦了吧!我還有點急事要去處理。”


    “沒問題,不過在這之前我有個問題想問一下譚先生。”


    “您說。”


    “譚先生平常編曲都是用什麽樂器呢?”


    譚賓愣了一下,似乎沒想到韓歌會突然問這個:“我一般是用吉他。”


    韓歌點了下頭,把身後的一把吉他撈到手上,笑道:“正好我想聽聽這首《放晴》的吉他曲,譚先生就給我來一段吧!”


    “呃……”譚賓明顯又怔了一瞬,下意識抓了下腦袋:“韓先生,我今天真的很趕時間,您要是想聽吉他曲,回頭我給您錄個視頻發過來。”


    韓歌笑了一聲,認真地盯著譚賓道:“我就直說了吧!這首歌到底是不是您寫的?”


    譚賓的神情有幾分愕然,目光閃爍了一下:“韓總,您這麽說就……”


    “譚先生,您這麽做是不對的,還是把這首歌的主人告訴我吧!趁著現在還沒釀成錯,還不用承擔太大責任。”


    “好吧!還是被韓總看出來了。”譚賓悻悻地揉了下鼻子:“其實這首歌是我花錢買來的。”


    “買來的?”


    “沒錯,這是我一朋友寫的,我覺著很好聽,剛好又看到您在招音樂作品,就把它買下來想轉手賣給您了。”


    韓歌笑了:“您買的時候多少錢?”


    “五千。”譚賓抬頭道:“我現在可以給原作者打個電話,證明我說的是真的。”


    韓歌作出了個“請”的手勢。


    譚賓見狀便掏出了手機,撥通一個號碼後,把手機遞給了韓歌:“他叫趙曉君,關於這首歌的問題,您可以隨便問他。”


    韓歌點了點頭,把手機放在了耳邊:“是趙曉君先生嗎?”


    “老譚?嗯?這聲音不是你啊!”


    “我不是譚賓,我是想問您一個問題,那首《放晴》是您寫的嗎?”


    “哦……我懂了,您是韓總吧?老譚和我交過底了,他大爺的買了我的歌轉手又賣給你!”趙曉君的聲音有些生氣:“我要是早點看到你那條微文,肯定不會把歌賣給他的!”


    韓歌輕聲笑了笑:“我明白了。”


    “對了,我這邊還有作品,您還需要嗎?”


    “需要啊!您可以直接把作品發到郵箱裏。”


    “行,那我整理一下,晚點給你發幾首看看,現在就不打擾你們了。”


    “嗯,拜拜。”


    “韓總,這回總相信我了吧!”譚賓笑道:“雖然我是投機取巧了,不過這機會本來就是要留給有準備的人,您說好要買這首歌的,我跑了這麽大老遠,您可不能反悔。”


    韓歌笑著點了下頭:“行吧!雖然我最想要的是人,但這首歌確實值得買一下。”


    幾分鍾後,二人便簽完了合同。


    韓歌看著合同上譚賓的簽名,不由狐疑了一下,因為他簽的是譚兵。


    韓歌一時間也懵了一瞬,他到底是叫“賓”還是“兵”?


    稍慮了一下,韓歌忽然眉頭一緊,叫住了剛走到辦公室門口的譚賓:“你等一下。”


    “呃……怎麽了?”譚賓回頭露出了疑惑的表情。


    “我想再用一次你的手機。”韓歌笑道:“給剛剛那個找趙曉君的打個電話,還有個問題想問他。”


    譚賓不由幹咽了口唾沫:“韓總,你有什麽問題等他晚上給你投稿再問吧!我現在真的很趕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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