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繁華過後是寧靜”的6萬起點幣打賞,十分感謝!】


    ……


    “嗯?”韓歌怔了一下。


    “她在星韻文化的合約已經不到一年了,這一張專輯肯定是最後一張。”趙傾城說道:“隻要你和她關係打好了,說不定等她合約結束就能挖過來了。”


    “你怎麽知道她的合約不到一年了?”韓歌有些疑惑。


    “你晚上帶我去聚會,我就告訴你。”


    “那還是算了吧!”韓歌搖了搖頭:“晚上真沒法帶你去,我可以保證,你去了那種場合,絕對有人會認出你是大能貓的主播,電腦你現在真不能有男朋友,會影響你直播。”


    “你也不是我男朋友呀!”


    韓歌無奈地拍了拍腦袋:“明天我帶你去豎鎮玩,行了不?”


    “好!這可是你說的!”趙傾城笑了起來。


    “嗯,反正明天我要再去一趟那裏。”


    “那行了,你忙去吧!”


    “不過你好像真的了解一些寧含薇的事情?”韓歌依舊疑惑不解。


    “我也僅僅隻知道她的合約快到期了。”趙傾城說道:“其實這種問題並不是什麽大秘密好吧!一些藝人合約快到期的時候,為了拿到一個不錯的續約費用或跳槽費,都會悄悄把合同到期的事爆出來炒一下。”


    “可你還是沒說你是怎麽知道的啊!”


    “晚上就告訴你,我保證!”趙傾城舉手作出發誓的模樣:“不過你如果能和她打好關係,應該是有機會把她挖過來的。”


    “好吧!”韓歌笑著拍了下她的肩膀,與她錯身走出了房間。


    回到自己房裏,韓歌打開電腦登錄小微。


    果然看到寧含薇的小微裏,置頂的一條小微文是艾特了他向他邀歌的。


    這是目前第一個比較有名的歌手直接發布微文向她邀歌的。


    其他的人都是利用私信溝通。


    或許他們是擔心被拒絕了有點沒麵子吧!所以沒有公開邀歌。


    畢竟自己之前已經說過了,每個月最多隻給別人寫一首歌而已。


    這競爭就太大了,連百分之一的概率都不到。


    但寧含薇還是自己發小微文了,她好像不怕丟麵子。


    韓歌頗為好奇地點開了寧含薇這條小微的評論,以下是點讚最多的四條。


    【真心希望韓歌能給薇姐寫首歌,因為我喜歡薇姐也喜歡韓歌的作品】


    【薇姐,你這麽直接不怕被拒絕嗎?到時候會不會有點尷尬(捂臉)】


    【(震驚)這麽多年了,女神終於找到心儀的人表白了嗎?】


    【支持薇姐,愛就要大聲說出來(滑稽)】


    【……】


    看到這些或誠心或打趣的評論,韓歌也是會心一笑。


    想到趙傾城方才的建議,韓歌覺得她好像知道一些什麽似的,就決定信她一次。


    而且以寧含薇的個人條件,和她有一些關係的確是不錯的。


    韓歌以前就把寫歌的“對象是誰”納入了考慮範圍內,寧含薇的條件是符合這個要求的。


    既然她這麽直接不怕丟麵子……那就不讓她丟麵子了。


    想到這裏,韓歌笑著編輯了一條小微文:首先艾特了寧含薇,然後他也沒打字,而是發了個【ok】的小表情。


    盡管這樣,網友一眼也就懂什麽意思了。


    那些不懂的人,肯定會點進寧含薇的小微,看到她發的那條微文後,自然也就明白什麽意思了。


    寧含薇的小微評論頓時就炸了一波。


    【薇姐我歌哥真的答應你了,容我大笑三聲哈哈哈】


    【薇姐這回不僅不尷尬了,一定還開心死了吧!女神加油!】


    【(開心)現在炒雞期待薇姐的新專輯,因為有歌哥寫的一首歌了】


    【……】


    韓歌也不知道怎麽回事,網上居然也有人開始喊他“歌哥”了,並且已經越來越多。


    果然這種稱呼是很多人都會想到的。


    感覺要不多久,以後不管路人還是粉絲可能都會喊他歌哥了。


    與此同時,看到韓歌回複的寧含薇的確是開心不已,這可是韓歌給別人寫的第一首歌啊!就這一點,也可以和朋友們炫一炫了。


    另一方麵,她也的確需要這麽一首歌。


    寧含薇的新專輯還有一個多月就要發行了,但是依舊缺一首自己滿意的主打歌。


    說白了,就是暫時沒靈感就是寫不出來了。


    靈感這個東西很抽象,但也的確存在,它不來你就幹巴巴的沒轍。


    所以寧含薇想讓公司買一首歌回來。


    但是公司給的說法是,她是創作型歌手,以前的專輯全是自己的原創歌曲。


    所以如果要買歌,還是買搶手的歌。


    意思就是,買了別人的作品,然後在歌曲的作者上署上自己的名字。


    但是寧含薇拒絕了,一來是覺得這樣做欺騙了歌迷大眾。


    二來也是怕這件事曝光了,對自己影響太大。


    不管怎樣,都不該做這種事。


    雖然公司一再保證這是行業內的一個潛規則,不用擔心曝光,但寧含薇的態度也堅決。


    就算不會曝光,但拿著別人的作品當自己的,心裏也覺得不舒服。


    或許別人能坦然接受,但她就是覺著別扭。


    所以她堅持不用搶手的歌,如果要買歌,就寫上原作者的名字。


    說起來,以她現在的地位,的確有和公司叫板的資格了。


    若是普通藝人敢這樣和公司叫板,早就死翹翹了。


    總而言之,這件事目前還僵著呢!


    就在前兩天,寧含薇聽到了韓歌給林子幽寫的十首作品,簡直驚為天人!


    她自知就算是自己的巔峰時期,也絕對寫不出這麽一張質量的十曲目專輯。


    所以她當下就生出了找韓歌約歌的念頭。


    其實她但是就已經給韓歌發過私信了,隻是韓歌的私信太多了,根本還沒去細看。


    最後寧含薇決定,幹脆直接發在小微上,如果被韓歌拒絕了……大不了就被人嘲笑一下算了。


    反正自己真的喜歡他寫的歌,努力爭取過就不後悔了。


    所以現在看到韓歌答應她之後,寧含薇別提有多高興了,興奮的差點跳了起來,哪裏還有一個被百萬人崇拜的大明星該有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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