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永遠站在你曾站過的位置上,隻要你退一步,就能再次和我相遇。


    ——夏允錦blog


    窗外有一縷暖暖的陽光,像金黃色的薄紗輕柔地覆在桌麵上,亮澄澄的,然而僅僅隻是到桌邊為止,因為我坐的位置剛好是陽光照不進的角落。


    相反的,我對麵坐的女郎卻整個沐浴在陽光下,像一朵盛開的罌粟花。


    “我是該稱呼你夏小姐,還是該稱呼你夏律師,又或者稱呼你……李太太呢?”對麵的女人先行發言。


    我盯著麵前做工考究的墨色茶具,不用抬頭也仿佛看到了她唇角的那一抹譏笑。


    “關於稱呼,你可以直接去問李慕承。”


    我依然沒有抬頭,並不是我沒有底氣,而是因為,我不想看到一張因為嫉妒而變得扭曲的臉龐。


    真是可笑,短短的一個月,已經有三個女人找過了我,對麵的女人,第四個。


    “嗬嗬,以為搬出李慕承我就會害怕了嗎?你……算什麽東西?!”


    她已經公然向我挑釁,不過很可惜,我還沒有打算反擊,這樣的挑釁,習以為常。


    有一句話叫“常在河邊走,哪能不濕鞋?”就是對我的處境,作了一個很好的詮釋。


    被一個優秀的男人長期包養,隻是被他身邊的女人們言語攻擊,而沒有撕扯著頭發高喊拚命,已屬萬幸。


    “怎麽,沒臉說話了?還是我的話讓你無言以對?”她反問,語氣得意忘形。


    我還是沉默,她更加得意忘形。


    “哦,我差點忘記了,你……根本就是不要臉!一個不要臉的女人,哪來的臉說話呢?哈哈……”


    她笑的極其誇張,以為這樣就能刺激到我,然而,這隻是證明了她有多可憐而已。


    “一個女人得不到男人的愛,而去排擠他身邊的其它女人,你的情操…也高尚不到哪裏去。”


    我站起身,終於肯賞她一眼,看著她因我這一句話而扭曲的臉,得意的笑了。


    上帝可以證明,我雖然得意的笑了,但還不至於忘形。


    趁她在氣頭上,我又邪惡的補上了一句:“哦,我也差點忘了,在你之前已經有好幾個女人找過我,她們都比你年輕,所以你一定要保重,隨時保持戰鬥……”


    對她友好的揚了揚手,頭也不回的走了出去,雖然我不是一個壞女人,但從來都好不到哪裏去。


    今天是個好天氣,可惜這樣的好天氣,卻沒有一個好心情。


    沿著熟悉而又陌生的街角一直走,很快便淹沒在接踵而至的人潮,直到夜色降臨才茫然發現走了很久。


    也許我該回去了,但我卻不想回到那個地方,心裏突然間覺得很壓抑,很想找個地方,可以不懼悲傷的躲藏。


    我來到了天涯酒吧,已經很久很久沒來過酒吧了,因為他不喜歡我來這種地方,所以我就不能來,隻要是他不喜歡的,我都不能去抵觸他的底線。


    麵前的紅酒已經被我喝掉了一大半,我知道我沒有權利這樣放縱,然而,痛心到某種程度的時候,就沒有什麽是不可以的了。


    吧台上的手機響了,其實酒吧的搖滾樂遠比手機的鈴聲要響的多,我之所以能清楚的確定手機響了,是因為手機發出的亮光提醒了我。


    來電顯示上“李慕承”三個字讓我覺得很刺眼,我從來不敢不接他的電話,但今晚,我想大膽的放縱一次,於是我關了機。


    如果說李慕承的前世是如來佛,那我的前世就一定是孫悟空,縱然再怎麽掙紮,也終究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就像現在,我關了機又有什麽用?我明明知道,這座城市到處都是他的眼線,他想找到我,易入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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