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如眉在看守所已經呆了半個月了。


    這半個月的日子,簡直比她的前半生還難熬。


    警察把林如眉帶來的當天就審訊她,出示她另外一個手機,上麵的通話記錄足以證明她跟張輝有聯係,懷疑她雇凶殺害張輝。


    林如眉實在想不通這個手機怎麽會在警察手裏,她明明是放在她的包包裏,打算第二天跟殺手通完消息之後就銷毀那張手機卡。


    她當然不能承認雇凶殺人,卻無法解釋為何會跟張輝通話,也沒有辦法證明自己當晚的去向,更無法解釋為何會在短短幾天之內把戶頭上的一百多萬都取出來。


    警察把她關押起來,她一直盼著韓晨宇能來保釋她,可是半個月過去了,都不見他過來,隻是派了一名律師過來跟她談了兩次話。


    律師告訴她,殺手在逃,警方已經掌握了殺手的相貌特征,發出了通緝令,一旦抓到,就可以找出幕後指使者,希望她能配合警方,早日坦白,爭取從寬處理。


    在律師麵前,林如眉同樣不肯承認自己雇凶殺人,堅持自己是冤枉的,要律師幫她跟韓晨宇說說,把她保釋出去,誰知律師卻告訴她,韓晨宇根本沒有意思要保釋她。


    “不可能,你騙我,他說了會保釋我的!”那天臨走的時候,韓晨宇明明答應她,會盡快把她保釋出去,現在又怎會反悔?


    律師說道:“林小姐,我沒有欺騙你的必要,韓總說了,你涉嫌殺人,並且還是他們韓家以前的保安,他很生氣,在事情沒有查清楚之前,都不會保釋你出去。”


    “不會的,晨宇不會這麽對我!”林如眉激動地說道:“你回去告訴他,我是冤枉的,我根本沒有殺人,一定是有人在陷害我,你一定要幫我。”


    律師皺起眉頭,“林小姐,現在警方掌握的證據都對你不利,我是你的律師,希望你能告訴我實情,那樣我才能幫你。”


    “我已經跟你說了,我沒有殺人,你還要我說什麽?”林如眉更是激動,一邊大喊一邊站了起來。


    旁邊的警察馬上過來阻止她。


    “那好吧,你再好好想想,我下次再來看你。”律師知道無法再跟她交談下去,起身走了出去。


    林如眉一路流著眼淚回到房間,一走進去,她就看見跟她同住的一名叫王娟的女犯正把腳搭在她的枕頭上扣腳趾。


    原本心裏就一肚子氣,看見這種情景,林如眉馬上怒火中燒,揚手向王娟的臉扇去。


    王娟嚇得慌忙躲開,林如眉卻不依不饒,還想繼續動手,另一名叫李珍珍的女犯忙上前勸阻,“小林,你別這樣,不然警察知道會用警棍打你,還會關禁閉的。”


    林如眉指王娟怒道:“李姐,她已經不止一次把臭腳搭在我的枕頭上了,下次要是再這樣,我一定打死她。”


    李珍珍對王娟說道:“小王,你快給小林道歉,以後別這樣了。”


    王娟不情不願地說了句對不起。


    林如眉這才作罷,坐在床上生悶氣。


    這半個月,吃不好也睡不好,又不能天天洗澡,身上都臭烘烘的,還要坐板背和幹活,這也罷了,最讓她難以忍受的是同住的女犯的各種惡行。


    她實在是呆不下去了,可是韓晨宇卻不肯來保釋她,再這麽下去,她一定會發瘋。


    誰知真正讓她發瘋的事在後頭,她馬上就嚐到了生不如死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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