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信的事情不複雜,很單一,縣紀委很快調查完畢,紀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決定了對12名幹部的處理意見,其中有普通幹部,有副科級以上的領導幹部。
袁自立是縣長,本來是不能直接幹預紀委辦案的,不過,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為造紙廠的事情,袁自立一反常態,直接給縣紀委書記張登才打電話,要求縣紀委慎重處理,話語中,對縣紀委如此大張旗鼓辦理案件表示了強烈的不滿。張登才不笨,聽出了袁自立話語中的意思,他壓下了普通幹部的處分文件。
縣委召開常委會,研究了其他的工作之後,張登才最後匯報了造紙廠廠長賄賂幹部案件的查處情況。會議室裏麵非常安靜,隻有張登才的聲音,大家都發現,袁自立的臉色很不好看。
“紀委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這件案子進行了查處,對縣委管理的幹部提出了處分意見,請大家發表意見。”
“楊書記,同誌們,我是分管幹部和紀委工作的,宣施縣出現了這麽大的事情,12名幹部受賄,我是有責任的,今後一定要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思想教育,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我同意紀委的處理意見,建議業龍鎮副鎮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王海濤的話說完,會議室裏麵很安靜,沒有人發言支持。
“我來說幾句吧。”
袁自立將茶杯輕輕放到了桌子上。
“縣紀委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處分幹部,我是沒有意見的,黨員幹部出現問題和錯誤,當然要處分,不過,對於如何處理幹部,如何對待犯錯誤的幹部,我有些不用的看法,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誰都會犯錯誤,有大錯誤,直至犯罪,有小錯誤,批評教育,同誌在1942年延安整風運動中曾經提出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觀點,新時期中央紀委對幹部的處理也提出以教育為主、以處理為輔的方針,我覺得,我們處理幹部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把人整死。這12名同誌,收受賄賂,犯錯誤了,在普通百姓看來,似乎是了不起的大錯誤了,可是,在我們在座的同誌看來,是不是十惡不赦了呢。”
會議室裏麵鴉雀無聲,誰都明白袁自立說這些話是什麽意思。
“我們的同誌犯錯誤了,要允許他改正錯誤,一棒子打死,不是我們共產黨人的作風,所以,我建議,縣紀委按照教育從嚴、處理從輕的角度,重新考慮對12名同誌的黨紀政紀處分,我不同意將業龍鎮副鎮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袁自立說完,端起了茶杯,重新開始喝茶。
沒有人說話,沒有誰會明著和袁自立作對,造紙廠事件的所有經過,大部分的常委都是知道的。
“咳,沒有新的意見了,我來說兩句吧,剛才袁自立同誌發表了意見,我認為有一定的道理,縣紀委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處分幹部,做的好,縣委對紀委的工作是滿意的,不過,在對幹部的處理問題上,還是要教育從嚴、處理從輕的,紀委按照縣委的這個意見,重新討論,下次的常委會,再來研究這件事情。”
散會以後,袁自立離開會議室,準備上車的時候,王海濤從後麵趕上來。
“袁縣長,今天討論處理幹部的問題,我不知道你是這麽想的,先發言了,真是不好意思啊,你可不要見怪。”
“王書記,你說哪裏話,你是管幹部和紀檢監察工作的,當然要發表意見了,我事先沒有和你通氣,還要請你諒解啊。”
“哪裏,袁縣長今天的發言,對我觸動很大,紀委要處理幹部,更要保護幹部,如果沒有這樣的認識,紀委和檢察院就沒有什麽區別了。”
袁自立接到了檢察院檢察長賀耀明打來的電話,電話裏,賀耀明用請示的口氣,要求將業龍鎮副鎮長移交檢察院處理,袁自立沒有客氣,直接要賀耀明給楊斌書記打電話。不一會,楊斌打來電話,說是市檢察院接到了檢舉信,市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都做了批示,要求宣施縣檢察院查證落實。袁自立在電話裏明確表態,不支持檢察院的要求,縣委還沒有討論結果,檢察院就要依法辦案了,什麽意思,不聽縣委的領導了嗎,如果是這樣,叫縣檢察院直接聽市檢察院的領導就可以了。袁自立的話語有些尖銳,楊斌在電話裏勸袁自立不要激動,這件事情,檢察院一定要辦,縣委是不好過分幹涉的。
或許是賀耀明聽到了楊斌轉述了袁自立的話,下午,賀耀明來到了袁自立的辦公室,帶來了市檢察院領導的批示,一再解釋,檢察院是按照上級的指示,依法辦案。檢察院是雙重領導的,市檢察院是縣檢察院的直接領導。
袁自立重申了自己的意見,表示,不會幹涉檢察院獨立辦案、依法辦案,不過,縣委對如何處理業龍鎮副鎮長還沒有明確的意見,希望檢察院慎重考慮。
淮揚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來到了宣施縣,他們是專門為業龍鎮副鎮長的事情而來的。
袁自立再次感覺到了異常,這是什麽意思,自己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了,檢察院為什麽一定要辦理這個案件,而且,市檢察院專門為了這件事情,到宣施縣來,看來是高度重視了,一個普通的副鎮長,還不會入市檢察院的法眼,究竟是誰在後麵推動,袁自立不會相信是造紙廠廠長的家人,他們還沒有這個能力。
吃飯的時候,楊斌和袁自立都表明了態度,楊斌這次沒有說軟話,明確表態,縣委不讚成檢察院插手,縣委還沒有處理意見,就是有處理意見,多半考慮不移送。市檢察院的領導堅持要處理,雙方的意見不一致,當然,吃飯的時候,他們是不會爭執的。
5.1假期之後,縣紀委重新討論了對12名幹部的處理意見。5月4日晚上,楊斌主持召開了常委會,專門研究紀委的處分意見,常委會通過了業龍鎮副鎮長留黨察看、行政撤職處分,決定不移送檢察院。
常委會討論的事情沒有什麽保密性,袁自立的話語,幾個被處理的幹部很快知道了,業龍鎮副鎮長專門到了袁自立的辦公室,表示感謝,激動之餘,竟然流下了眼淚。
袁自立的心思總算是從造紙廠事件中轉移出來,這件事情,雖然處理的不是很滿意,總是還在掌控之中,自己的意圖,幹部職工也知道了,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5月中旬,袁自立聽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業龍鎮副鎮長被處分之後,檢察院展開調查,在掌握了證據之後,反貪局傳訊了這個副鎮長,正式立案,要處理這個副鎮長了,目前,這個副鎮長已經被取保候審了。
袁自立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樣的心情,檢察院的舉措,已經違背了縣委的意誌,難道造紙廠廠長及其家人有這麽大的能力,居然能夠搬動檢察院。袁自立馬上給楊斌打了電話,楊斌在電話裏解釋說,市檢察院督辦這件事情,所以,縣檢察院決定立案查處,縣委也沒有辦法,總是不能和上級檢察機關對抗吧。
袁自立當然不會和市檢察院對著幹,但是,縣檢察院的舉動,徹底激怒了袁自立,上次的離奇火災,袁自立為了大局,放過了檢察院,這次,縣檢察院居然不聽縣委的意見,一定要查處業龍鎮的副鎮長。袁自立不管檢察院是什麽心思、什麽意見,不管檢察院背後有什麽人在支持,袁自立決心讓檢察院吃苦頭了。
袁自立唯一能夠做的,是在經費上麵想辦法,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的經費,縣政府曆來是滿足的,因為財政狀況好,這些職能部門,事情多。
“老黃,從今天開始,縣檢察院的經費,嚴格執行年初的預算,不準多撥一分錢,你要是頂不過了,直接推到我身上。”
“袁縣長,是不是慎重一些,檢察院這件事情,的確沒有做好,不過,他們也是按照市檢察院的意見辦理的啊。”
“老黃,我們共事一年多了,你看我是那種不顧大局的人嗎,恰恰相反,檢察院發生火災的事情,你是明白的,我計較了嗎,這次的情況不同,縣委已經有了非常明確的意見,檢察院不聽從縣委的意見,一定要按照市檢察院的意見辦,這是什麽性質,今後,縣委的意見,檢察院都可以不聽了,他們可以完全依法辦案了,好啊,我們縣政府完全支持他們依法辦案,不過,他們能夠依法辦案,我們就要嚴格執行預算,各自有各自的原則嘛。”
“袁縣長,我明白了,你放心吧,矛盾不會轉移到你這裏來,除非是縣委領導有什麽意見了,再說了,誰都知道,這件事情是你決定的,所以我想著,這樣做,對你不利。”
“沒什麽,老黃,你照做就是了。”
縣直單位的經費,都有預算,不過,宣施縣從來沒有嚴格執行過預算,預算就是人頭經費和工資,還有小車費,四大家每台車一年8000元,其餘部門每台車一年5000元,當然不會按照實際有的小車數量撥付經費,除了這些,其餘什麽都沒有,所以說,縣直單位的經費開支,主要還是依靠平時遞交的增加經費的報告。
縣檢察院馬上感覺到了異樣,所有的經費報告,到了縣政府,如同沉入大海,沒有任何回應,財政局嚴格按照年初的預算撥付經費,多的一分都沒有,這些錢,不要說解決出差、接待費用,就是小車,都養不起。分管機關的副檢察長趙凱無數次找到黃光輝,得到的回答都是一致的,檢察院的經費,年初有預算,縣政府按照預算,不會少一分錢的。趙凱明白其中的原因,找了多次,沒有任何效果,索性不找了,回到院裏,請求不分管機關了。賀耀明迫不得已出麵了,找到了黃光輝,依舊是這些話。賀耀明知道,在處理業龍鎮副鎮長的事情上,檢察院徹底得罪了袁自立縣長,於是,他找到了楊斌,請求楊斌幫忙協調。楊斌給袁自立打了電話,袁自立的回答很巧妙,檢察院教會了縣政府,做事如何講原則,縣政府按照預算撥付檢察院經費,就是堅持原則的表現。
縣檢察院的苦日子馬上來了,外麵接待的費用,沒有錢支付,眼看著半年過去,按照規矩,半年是要結一次賬的,可是,暫時沒有錢支付,幾台小車出門,需要加油,油錢不足,單位上的會計出納天天叫苦。賀耀明打落牙齒往肚子裏吞,這件事情,起因在檢察院,怪不到其他人,如果縣政府嚴格執行預算,到年底了,檢察院要鬧翻天,其他單位幹部職工過年笑嘻嘻的,檢察院幹部職工不會有一分錢的補助。
賀耀明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在業龍鎮副鎮長的事情上,雖然有外力的因素,不過,他也想著能夠獨立辦案,借助這次的契機,提高檢察院的威信,沒有想到是這樣的結局,他不能向市檢察院反映,那樣,將徹底和縣委、政府鬧翻,縣政府撥付了預算經費,檢察院不能夠停止辦公,從目前的形勢看,縣政府現在和以後,不會為檢察院解決一分錢的預算外支出的。賀耀明考慮很久之後,決心向袁自立屈服了。
袁自立是縣長,本來是不能直接幹預紀委辦案的,不過,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為造紙廠的事情,袁自立一反常態,直接給縣紀委書記張登才打電話,要求縣紀委慎重處理,話語中,對縣紀委如此大張旗鼓辦理案件表示了強烈的不滿。張登才不笨,聽出了袁自立話語中的意思,他壓下了普通幹部的處分文件。
縣委召開常委會,研究了其他的工作之後,張登才最後匯報了造紙廠廠長賄賂幹部案件的查處情況。會議室裏麵非常安靜,隻有張登才的聲音,大家都發現,袁自立的臉色很不好看。
“紀委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對這件案子進行了查處,對縣委管理的幹部提出了處分意見,請大家發表意見。”
“楊書記,同誌們,我是分管幹部和紀委工作的,宣施縣出現了這麽大的事情,12名幹部受賄,我是有責任的,今後一定要強調黨風廉政建設,加強思想教育,避免出現類似的情況,我同意紀委的處理意見,建議業龍鎮副鎮長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王海濤的話說完,會議室裏麵很安靜,沒有人發言支持。
“我來說幾句吧。”
袁自立將茶杯輕輕放到了桌子上。
“縣紀委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處分幹部,我是沒有意見的,黨員幹部出現問題和錯誤,當然要處分,不過,對於如何處理幹部,如何對待犯錯誤的幹部,我有些不用的看法,人非聖賢孰能無過,誰都會犯錯誤,有大錯誤,直至犯罪,有小錯誤,批評教育,同誌在1942年延安整風運動中曾經提出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觀點,新時期中央紀委對幹部的處理也提出以教育為主、以處理為輔的方針,我覺得,我們處理幹部的目的,好像醫生治病一樣,完全是為了救人,而不是把人整死。這12名同誌,收受賄賂,犯錯誤了,在普通百姓看來,似乎是了不起的大錯誤了,可是,在我們在座的同誌看來,是不是十惡不赦了呢。”
會議室裏麵鴉雀無聲,誰都明白袁自立說這些話是什麽意思。
“我們的同誌犯錯誤了,要允許他改正錯誤,一棒子打死,不是我們共產黨人的作風,所以,我建議,縣紀委按照教育從嚴、處理從輕的角度,重新考慮對12名同誌的黨紀政紀處分,我不同意將業龍鎮副鎮長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袁自立說完,端起了茶杯,重新開始喝茶。
沒有人說話,沒有誰會明著和袁自立作對,造紙廠事件的所有經過,大部分的常委都是知道的。
“咳,沒有新的意見了,我來說兩句吧,剛才袁自立同誌發表了意見,我認為有一定的道理,縣紀委按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規定,處分幹部,做的好,縣委對紀委的工作是滿意的,不過,在對幹部的處理問題上,還是要教育從嚴、處理從輕的,紀委按照縣委的這個意見,重新討論,下次的常委會,再來研究這件事情。”
散會以後,袁自立離開會議室,準備上車的時候,王海濤從後麵趕上來。
“袁縣長,今天討論處理幹部的問題,我不知道你是這麽想的,先發言了,真是不好意思啊,你可不要見怪。”
“王書記,你說哪裏話,你是管幹部和紀檢監察工作的,當然要發表意見了,我事先沒有和你通氣,還要請你諒解啊。”
“哪裏,袁縣長今天的發言,對我觸動很大,紀委要處理幹部,更要保護幹部,如果沒有這樣的認識,紀委和檢察院就沒有什麽區別了。”
袁自立接到了檢察院檢察長賀耀明打來的電話,電話裏,賀耀明用請示的口氣,要求將業龍鎮副鎮長移交檢察院處理,袁自立沒有客氣,直接要賀耀明給楊斌書記打電話。不一會,楊斌打來電話,說是市檢察院接到了檢舉信,市檢察院檢察長、副檢察長都做了批示,要求宣施縣檢察院查證落實。袁自立在電話裏明確表態,不支持檢察院的要求,縣委還沒有討論結果,檢察院就要依法辦案了,什麽意思,不聽縣委的領導了嗎,如果是這樣,叫縣檢察院直接聽市檢察院的領導就可以了。袁自立的話語有些尖銳,楊斌在電話裏勸袁自立不要激動,這件事情,檢察院一定要辦,縣委是不好過分幹涉的。
或許是賀耀明聽到了楊斌轉述了袁自立的話,下午,賀耀明來到了袁自立的辦公室,帶來了市檢察院領導的批示,一再解釋,檢察院是按照上級的指示,依法辦案。檢察院是雙重領導的,市檢察院是縣檢察院的直接領導。
袁自立重申了自己的意見,表示,不會幹涉檢察院獨立辦案、依法辦案,不過,縣委對如何處理業龍鎮副鎮長還沒有明確的意見,希望檢察院慎重考慮。
淮揚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來到了宣施縣,他們是專門為業龍鎮副鎮長的事情而來的。
袁自立再次感覺到了異常,這是什麽意思,自己的態度已經非常明確了,檢察院為什麽一定要辦理這個案件,而且,市檢察院專門為了這件事情,到宣施縣來,看來是高度重視了,一個普通的副鎮長,還不會入市檢察院的法眼,究竟是誰在後麵推動,袁自立不會相信是造紙廠廠長的家人,他們還沒有這個能力。
吃飯的時候,楊斌和袁自立都表明了態度,楊斌這次沒有說軟話,明確表態,縣委不讚成檢察院插手,縣委還沒有處理意見,就是有處理意見,多半考慮不移送。市檢察院的領導堅持要處理,雙方的意見不一致,當然,吃飯的時候,他們是不會爭執的。
5.1假期之後,縣紀委重新討論了對12名幹部的處理意見。5月4日晚上,楊斌主持召開了常委會,專門研究紀委的處分意見,常委會通過了業龍鎮副鎮長留黨察看、行政撤職處分,決定不移送檢察院。
常委會討論的事情沒有什麽保密性,袁自立的話語,幾個被處理的幹部很快知道了,業龍鎮副鎮長專門到了袁自立的辦公室,表示感謝,激動之餘,竟然流下了眼淚。
袁自立的心思總算是從造紙廠事件中轉移出來,這件事情,雖然處理的不是很滿意,總是還在掌控之中,自己的意圖,幹部職工也知道了,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5月中旬,袁自立聽到了一個令人震驚的消息,業龍鎮副鎮長被處分之後,檢察院展開調查,在掌握了證據之後,反貪局傳訊了這個副鎮長,正式立案,要處理這個副鎮長了,目前,這個副鎮長已經被取保候審了。
袁自立不知道自己是什麽樣的心情,檢察院的舉措,已經違背了縣委的意誌,難道造紙廠廠長及其家人有這麽大的能力,居然能夠搬動檢察院。袁自立馬上給楊斌打了電話,楊斌在電話裏解釋說,市檢察院督辦這件事情,所以,縣檢察院決定立案查處,縣委也沒有辦法,總是不能和上級檢察機關對抗吧。
袁自立當然不會和市檢察院對著幹,但是,縣檢察院的舉動,徹底激怒了袁自立,上次的離奇火災,袁自立為了大局,放過了檢察院,這次,縣檢察院居然不聽縣委的意見,一定要查處業龍鎮的副鎮長。袁自立不管檢察院是什麽心思、什麽意見,不管檢察院背後有什麽人在支持,袁自立決心讓檢察院吃苦頭了。
袁自立唯一能夠做的,是在經費上麵想辦法,公安局、法院、檢察院的經費,縣政府曆來是滿足的,因為財政狀況好,這些職能部門,事情多。
“老黃,從今天開始,縣檢察院的經費,嚴格執行年初的預算,不準多撥一分錢,你要是頂不過了,直接推到我身上。”
“袁縣長,是不是慎重一些,檢察院這件事情,的確沒有做好,不過,他們也是按照市檢察院的意見辦理的啊。”
“老黃,我們共事一年多了,你看我是那種不顧大局的人嗎,恰恰相反,檢察院發生火災的事情,你是明白的,我計較了嗎,這次的情況不同,縣委已經有了非常明確的意見,檢察院不聽從縣委的意見,一定要按照市檢察院的意見辦,這是什麽性質,今後,縣委的意見,檢察院都可以不聽了,他們可以完全依法辦案了,好啊,我們縣政府完全支持他們依法辦案,不過,他們能夠依法辦案,我們就要嚴格執行預算,各自有各自的原則嘛。”
“袁縣長,我明白了,你放心吧,矛盾不會轉移到你這裏來,除非是縣委領導有什麽意見了,再說了,誰都知道,這件事情是你決定的,所以我想著,這樣做,對你不利。”
“沒什麽,老黃,你照做就是了。”
縣直單位的經費,都有預算,不過,宣施縣從來沒有嚴格執行過預算,預算就是人頭經費和工資,還有小車費,四大家每台車一年8000元,其餘部門每台車一年5000元,當然不會按照實際有的小車數量撥付經費,除了這些,其餘什麽都沒有,所以說,縣直單位的經費開支,主要還是依靠平時遞交的增加經費的報告。
縣檢察院馬上感覺到了異樣,所有的經費報告,到了縣政府,如同沉入大海,沒有任何回應,財政局嚴格按照年初的預算撥付經費,多的一分都沒有,這些錢,不要說解決出差、接待費用,就是小車,都養不起。分管機關的副檢察長趙凱無數次找到黃光輝,得到的回答都是一致的,檢察院的經費,年初有預算,縣政府按照預算,不會少一分錢的。趙凱明白其中的原因,找了多次,沒有任何效果,索性不找了,回到院裏,請求不分管機關了。賀耀明迫不得已出麵了,找到了黃光輝,依舊是這些話。賀耀明知道,在處理業龍鎮副鎮長的事情上,檢察院徹底得罪了袁自立縣長,於是,他找到了楊斌,請求楊斌幫忙協調。楊斌給袁自立打了電話,袁自立的回答很巧妙,檢察院教會了縣政府,做事如何講原則,縣政府按照預算撥付檢察院經費,就是堅持原則的表現。
縣檢察院的苦日子馬上來了,外麵接待的費用,沒有錢支付,眼看著半年過去,按照規矩,半年是要結一次賬的,可是,暫時沒有錢支付,幾台小車出門,需要加油,油錢不足,單位上的會計出納天天叫苦。賀耀明打落牙齒往肚子裏吞,這件事情,起因在檢察院,怪不到其他人,如果縣政府嚴格執行預算,到年底了,檢察院要鬧翻天,其他單位幹部職工過年笑嘻嘻的,檢察院幹部職工不會有一分錢的補助。
賀耀明感覺到了問題的嚴重,在業龍鎮副鎮長的事情上,雖然有外力的因素,不過,他也想著能夠獨立辦案,借助這次的契機,提高檢察院的威信,沒有想到是這樣的結局,他不能向市檢察院反映,那樣,將徹底和縣委、政府鬧翻,縣政府撥付了預算經費,檢察院不能夠停止辦公,從目前的形勢看,縣政府現在和以後,不會為檢察院解決一分錢的預算外支出的。賀耀明考慮很久之後,決心向袁自立屈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