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裏的每一件器官,都是從屍體上栽取下來的,大大小小的玻璃瓶,加起來至少也得有二三十個,很難想象這家夥究竟弄死過過少人。


    我十分震驚,難道這次的變異體有收集死者肢體或者內髒的習慣?


    除了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內髒之外,我還在牆角發現了一堆被切割整齊的屍塊,都經過特效的防腐處理,並沒有腐爛掉,而是十分完整地得到了保存。


    更讓我感覺惡心的是,我在一排玻璃架上,居然看到了幾對保存十分完整的女性ru房,切口平整,被保存得異常完好。


    “*的,真夠變態的!”我冷汗兢兢地掃視著房間裏的一切,越看越覺得惡心,目光沿著每個房間仔細打量,確定這個變異體不在之後,才沿著自己的腳印退到了門口。


    看來這裏的確是那個變異體殺人之後存放“戰利品”的地方,不過他此時應該不在,要想在這裏堵住他,隻能等這家夥再次動手殺人之後才行了。


    我盡量避免不要留下太過明顯的痕跡,這個家夥十分謹慎,假如他發現屋子被人動過的話,沒準會立刻轉移,這樣一來,我再想找到他可就不容易了。


    具備敏銳洞察力的人能夠一眼看出房間有沒有被人動過,尤其這樣的變態殺手更是如此,從他精心切割的屍塊、已經房間裏整齊的擺設來看,我判斷他必然是個十分細致的人。


    唯一讓我感到不解的是,他在這間屋子收藏這麽多的人體器官和屍塊究竟是為了什麽,難道僅僅隻是單純的戀屍癖?那他幹嘛還要把屍體拆解成一截一截的?


    返回屋子外麵,我小心用一張紙巾裹著手,將大門緩緩扣緊,輕輕地走下了樓梯。


    我的皮鞋踩在老舊的地板上,發出“踢踏踢踏”的響聲,來到外麵的街道,卻沒有再次看見小李,估計這小子應該聽了我的話,主動把車子開遠了吧。


    我剛才忘記留他電話了,隻好沿著街道尋找,這裏太偏僻,自己走的話起碼需要兩個小時才能返回市中心,而且留下小李一個人待在這兒也不太安全。


    找了幾分鍾,我才在另一棟居民樓下發現了那輛輕皮卡,快步走到駕駛室,正準備讓小李開車將我送回去,可視線透過車窗,我卻沒有看見本該坐在架勢室上的人。


    奇怪,人去哪兒了?


    我心中湧現出了很不好的預感,這黑燈瞎火的,小李不在車上等著,又該去了哪裏呢?


    我心中驚疑不定,巷子的另一麵卻突然閃過一道刺眼的強光,猛地照射在臉上。


    強光來臨得太過突然,我第一個反應就是用手擋著臉,將目光死死閉緊。


    而緊接著,我的耳邊則聽到了一陣發動機“轟隆隆”的巨大咆哮聲,一輛報廢的卡車猶如黑暗中出水的鯊魚一樣,猛烈地朝我這邊撞擊過來。


    臥槽,還玩這種把戲!


    幾乎沒有任何遲疑,察覺到車輛靠近的瞬間,我便將手撐在皮卡車的車頂上,借力往上一跳。


    我縱起了兩米多高,用腳尖在皮卡車的車頂上輕輕一點,身體再度一個飛縱,躍到了一麵牆壁上,五指一伸,狠狠扣緊了牆麵。


    緊接著就是一道巨大兒沉悶的撞擊巨響,那輛皮卡被大貨車推動,車頭橫移半米,側身撞擊在了牆壁上,而大貨車衝擊的勢頭卻並未停止,仍舊伴隨著巨大的慣性,將整輛皮卡車都碾成了煎餅。


    擋風玻璃在巨大的擠壓力道下“砰”然炸裂,飛濺的玻璃碎片灑落,猶如黑暗中刮起來的暴雨一般,直到貨車被強行逼停之後,我的鼻腔中也再度傳來一堵十分濃腥的血腥味。


    我心中一緊,將目光快速沿著血腥味傳來的方向望過去,下一秒眼珠子都快凸出來了。


    小李被人用一根繩子勒住喉嚨,掛在了貨車的擋風玻璃上,兩輛車子撞擊下,他的下肢也被碾成了血沫。


    致命的傷口在脖子,他被人一刀斃命,咧開的傷口猶如嬰兒的嘴唇,巨量的鮮血又沿著脖子流淌,爬滿了整輛貨車的駕駛室玻璃,前風窗猶如被血洗過了一般,粘稠的鮮血仿佛匯聚成了一道瀑布。


    他脖子上的鮮血,還在冒著氣泡。


    我趕緊鬆開手指,從牆壁上跳躍下去,腳尖踩在貨車頂部,單手抓著那根繩子,將小李的屍體吊了起來。


    仔細檢查了一遍屍體,我發現他腹腔上的一整塊肌肉都被挖掉了,連皮帶肉消失,腸子和內髒都清晰可見。


    小李死亡的時間應該還沒多久,因為心髒還在微微搏動,而且屍體也沒有變涼,估計就在我決定下樓的前後,剛被掛上去不久。


    我深吸了一口氣,吐盡胸中的憋悶,蹲在地上點燃了一支煙。


    很明顯,就在我檢查剛才那間屋子的時候,變異體應該是已經回來了,不過這家夥察覺到我的存在,卻並沒有直接向我下手,而是轉身去找小李的麻煩。


    凶手應該和小李認識,或者說,他們至少曾經碰過麵,而小李則是李夢茹工作那家酒吧負責配送酒水的,這麽說的話,這個變異體肯定經常到那家酒吧喝酒。


    可究竟會是誰呢?


    我心中十分迷惑,李夢茹工作那家酒吧說大不大,說下也不小,每天接待的客人不小上百個,而且人員大多數是流動的,要想在這麽多人當中鎖定凶手,憑我的經驗幾乎不可能。


    更讓我想不通的是,為什麽他要削掉小李肚子上的肉,難道也是為了收藏嗎?


    這個凶手的心理真不是一般的變態,用正常人的思維,根本無法推測出他到底是怎麽想的。


    一支煙抽完之後,我才勉強壓下了心頭的震驚,將手機掏出來,給趙隊長打了電話。


    十幾分鍾後,他帶人趕到現場,給我詳細地做完了筆錄。


    小李的屍體很快被運走了,趙隊長跟我一人點了一支煙,坐在台階上靜靜地抽著。


    他吐出一口煙圈,十分疲憊地對我說道,“小周,照你這麽說,這次的凶手和那個砍掉人大腿,以及挖掉醫院小女孩心髒的家夥應該是一個人了。”


    “是的!”我狠狠嘬了一口煙,點頭說道,


    “殺人手法如出一轍,而且每個死者身上都少了一塊東西,我猜這家夥有戀屍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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