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是誰,在這種時刻出現?
梁若晴的意識已經近乎不清了,她強忍著腹部的劇痛,艱難地抬起頭來,想要看清那雙皮鞋的主人……
是他。她沒想到會是那個男人。
他冷冽的目光如同劃破黑夜的閃電,在夜幕中閃爍著璀璨的光。他清瘦的身軀完美無瑕,在這樣的時刻顯得尤為耀眼。
梁若晴已經痛得快要睜不開眼了,她拚盡自己最後一點力氣,一點一點地向男人的方向挪動身體。
她必須要和他說話,無論如何也要。
“你……這是?”吳冰驚訝得啞口無言。梁若晴,她為什麽會在這片樹林裏?她發生了什麽事情?看上去似乎流血不止……
“把…這個…拿上法庭……”梁若晴伸出手臂,努力把手中的手機遞給吳冰。她快要窒息了,全身麻木無力,她甚至不確定,自己的聲音是否能傳達到吳冰的耳廓中。“求你……把這個拿上法庭。求你……”
吳冰是她唯一的希望了。她是走不出這片樹林的,她知道。
“嘭——”
遠處一聲刺耳的槍鳴,令吳冰打了個寒顫。
吳冰蹲下身子,望著麵前憔悴不堪的女人,甚至大腦裏一片空白。隨後,他很快下意識地接過了梁若晴手中的手機,那白色的iphone,屏幕上沾滿了血跡。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是丁美琳……”梁若晴的聲音已經極近羸弱了,可她還在拚命表達著,無論如何也要將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說出來,“快走,她會追過來的。拿著這個,離開這裏……”
這是能證明丁美琳是凶手唯一的證據了。隻要吳冰把這個拿上法庭,丁美琳就算插翅也難飛。
梁若晴笑了。她嘴角揚起的微笑是那麽欣慰,那麽溫暖。
隻要證據轉交到吳冰手裏,她做的一切也就都值了。
“你受傷了,跟我走。”吳冰並沒有一個人離開,他扶起了梁若晴的手臂,想要扶她起來。
他明白了,梁若晴一定遭到了丁美琳的槍擊,她為了季景陽案子的證據,不惜冒著生命危險見丁美琳。手機裏的是照片?是錄音?吳冰不得不佩服梁若晴的勇氣,丁美琳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危險人物,她竟然可以單槍匹馬地來見她,這的確是需要勇氣的。
“不要管我……我的時間不多了。”梁若晴的語氣很緩,說一句就要喘幾聲粗氣。她自己的身體狀況,她很清楚,“這個……是丁美琳的錄音,她……她把一切都告訴我了。你去吧,不要管我……”
她原本就注定逃不過丁美琳的魔爪,攤上那個女人是她一生的劫難。也許,這算是為她之前的所作所為贖罪吧。
吳冰有些急了,雙手握著梁若晴的肩膀說道:“你瘋了?說什麽傻話,快跟我走。”
他沒想到這個女人這麽固執,負傷在身,她不向他求救,反而還讓他不要管她。這像話嗎?他絕對不可能對她的傷情置之不理。
“你走——”梁若晴用自己最大的力氣推開了吳冰的手,她不希望他拖延下去,如果被丁美琳趕到了,他們兩個統統都會死在這裏。那麽,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也就沒有意義了。
“丁美琳已經發了瘋,她不理智……她是個瘋子。”梁若晴皺著眉頭,痛苦地說道,“我求你了,你走吧,求你……”
寒冷的夜,呼嘯而過的冷風吹得樹木颯颯作響。
她用一種渴求的眼神仰視著他,希望他能聽自己一次。無論她做過多少錯誤的決定,這一次,她都希望有人願意相信她。
至於她自己的命,她已經不再那麽在乎了。
***
一個星期後,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季小雅以季景陽女兒的身份,將丁美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徹查這一係列案子。於是,吳冰也就成為了季小雅的辯護律師。
從開庭到現在,吳冰的內心始終沒有平靜下來。
梁若晴手機裏的錄音,吳冰已經聽過了,聽得他毛骨悚然,這一連串的命案,竟然統統都和丁美琳有關。她究竟殺了多少人?為了嫁入葉家,這個狠毒的女人不惜殺害了自己的親生姐姐,難道她真的是一個六親不認的冷血動物?
“你緊張嗎?”季小雅忽然問了一句。她不得不承認,自己此時異常緊張。
吳冰搖了搖頭:“不。”
他不緊張,反而很興奮。終於能夠手刃這些案子的凶手,是一件多麽大快人心的事情,作為律師,他非常樂意迎接這一刻的到來。
季小雅露出了欣慰的微笑,對吳冰點了一下頭。
她一直信得過吳冰,無條件地相信。也許現在在這個世界上,他是她最信任的男人了。
這算是一種緣分麽?也許。冥冥之中她會遇到他,他會接受她家裏的案子,為她和蘇涵平反昭雪。在季小雅眼裏,吳冰就像一位勇敢的騎士,在她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站了出來,拚盡全力地守護她。這些,已經足夠讓她感動了。
法院正式開庭。
在法官一些列的開場陳詞聲中,吳冰隻是靜靜地坐在原告方的律師席上。他用手指輕抵著下顎,沒有說一句話。
他在深思熟慮,怎樣用最犀利而精準的語言揭發丁美琳那個女人的罪行。
“請辯護人進行陳述。”
審判長一聲令下,這一刻終於到來了。吳冰冷靜地站起了身,微正衣領,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法庭中央。
在萬眾矚目下,他露出了自信的微笑。這裏是他的舞台,也是他懲惡揚善的地方。能夠親手解決這個案件,他始終倍感榮幸。
吳冰開始了自己的論述。他將丁美璐被害案件、季景陽被害案件一五一十地整理清晰,用一套邏輯嚴密的論述講述了出來。他條理清晰,有條不紊,在座的審判長和陪審人員們頻頻點頭,無不為這位優秀的律師感到信服。
吳冰斷案入神,他在律師界是赫赫有名的,凡是法律行業的相關人士,無不知道吳冰的大名。他幾乎已經成為了律師界的不朽神話,甚至一些剛入職的青年律師都用一種無比崇拜的目光仰望他。這是他個人的人格魅力,也是奮鬥這麽久的最終目標。
他的目標,就是要成為律師界的一把手,凡是他接手的案子,從來沒有敗訴的可能。
“這個,就是我剛才所提到的證據。”論述結束後,吳冰舉起了手中的手機。這一舉動立刻引起了全場注意,法庭裏小範圍轟動了一下。
季小雅的額目光也被手機吸引過去了。吳冰之前怎麽都沒和她提起過,他居然還拿到了證據。
可是那個手機……好像是梁若晴的?至少看上去很眼熟。季小雅心裏泛起了嘀咕,這件事情變得越發蹊蹺起來了。
“請辯護人將證據交給審判長。”坐在審判長身邊的法官立刻吩咐道。
吳冰鄭重地將梁若晴的手機交給了法官,由法官代提交給了審判長。
審判長按下錄音播放鍵,在法庭上當場播放了梁若晴手機裏的錄音。
一五一十,錄音將事情的原由講得很詳細。而那個聲音,恰恰就是在場的被告人丁美琳的。
在場的所有人都為之為震驚。當年轟轟烈烈的葉夫人墜海事件,竟然是一件謀殺案,而凶手就是被害人的親妹妹——丁美琳!
“被告人,你承認被告事實嗎?”審判長板著臉,用冰冷而沉穩的聲音問著坐在被告席上的女人。
丁美琳沒有說話。她的臉上已經沒有了昔日的神色,隻留下了一雙黯淡的眼睛。
她手上銬著手銬,周圍也有幾名刑警及法院工作人員。作為一級要犯,法院自然會對她加強監管。
她還能說什麽,這算是一種自嘲麽?她那麽渴望得到的一切,到頭來卻害了她自己。
吳冰望著丁美琳的黯然神傷,他自信地笑了。也許這正應了俗話所說的紙包不住火,夜路走多了,總會撞見鬼的。
像丁美琳這種罪大惡極的殺人慣犯,法院不可能從輕處理。再加上丁美琳幾次三番企圖掩蓋犯案事實,不但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加害於他人,以至於害死了更多人命。倘若她不被判死刑,吳冰真的不敢再相信法律的權威了。
……
兩小時後,法庭進入了宣判階段。
季小雅和吳冰坐立不安地探了探身子。他們終於等到了這一刻,那個女人,她今後的命運將會被如何宣判?
“被告人丁美琳為一己之私,謀害其親生姐姐,之後為怕事情敗露,又陸續害死幾條人命,作案手段殘忍,情節十分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款規定,法院現判決如下……”
在審判長停頓的片刻,季小雅和吳冰也屏住了呼吸。
他們兩人,為了這一刻已經等待了太久。丁美琳這個惡毒的女人,是時候接受她應得的懲罰了。
“被告人丁美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梁若晴的意識已經近乎不清了,她強忍著腹部的劇痛,艱難地抬起頭來,想要看清那雙皮鞋的主人……
是他。她沒想到會是那個男人。
他冷冽的目光如同劃破黑夜的閃電,在夜幕中閃爍著璀璨的光。他清瘦的身軀完美無瑕,在這樣的時刻顯得尤為耀眼。
梁若晴已經痛得快要睜不開眼了,她拚盡自己最後一點力氣,一點一點地向男人的方向挪動身體。
她必須要和他說話,無論如何也要。
“你……這是?”吳冰驚訝得啞口無言。梁若晴,她為什麽會在這片樹林裏?她發生了什麽事情?看上去似乎流血不止……
“把…這個…拿上法庭……”梁若晴伸出手臂,努力把手中的手機遞給吳冰。她快要窒息了,全身麻木無力,她甚至不確定,自己的聲音是否能傳達到吳冰的耳廓中。“求你……把這個拿上法庭。求你……”
吳冰是她唯一的希望了。她是走不出這片樹林的,她知道。
“嘭——”
遠處一聲刺耳的槍鳴,令吳冰打了個寒顫。
吳冰蹲下身子,望著麵前憔悴不堪的女人,甚至大腦裏一片空白。隨後,他很快下意識地接過了梁若晴手中的手機,那白色的iphone,屏幕上沾滿了血跡。
這究竟是怎麽回事??
“是丁美琳……”梁若晴的聲音已經極近羸弱了,可她還在拚命表達著,無論如何也要將自己知道的事情全部說出來,“快走,她會追過來的。拿著這個,離開這裏……”
這是能證明丁美琳是凶手唯一的證據了。隻要吳冰把這個拿上法庭,丁美琳就算插翅也難飛。
梁若晴笑了。她嘴角揚起的微笑是那麽欣慰,那麽溫暖。
隻要證據轉交到吳冰手裏,她做的一切也就都值了。
“你受傷了,跟我走。”吳冰並沒有一個人離開,他扶起了梁若晴的手臂,想要扶她起來。
他明白了,梁若晴一定遭到了丁美琳的槍擊,她為了季景陽案子的證據,不惜冒著生命危險見丁美琳。手機裏的是照片?是錄音?吳冰不得不佩服梁若晴的勇氣,丁美琳是個殺人不眨眼的危險人物,她竟然可以單槍匹馬地來見她,這的確是需要勇氣的。
“不要管我……我的時間不多了。”梁若晴的語氣很緩,說一句就要喘幾聲粗氣。她自己的身體狀況,她很清楚,“這個……是丁美琳的錄音,她……她把一切都告訴我了。你去吧,不要管我……”
她原本就注定逃不過丁美琳的魔爪,攤上那個女人是她一生的劫難。也許,這算是為她之前的所作所為贖罪吧。
吳冰有些急了,雙手握著梁若晴的肩膀說道:“你瘋了?說什麽傻話,快跟我走。”
他沒想到這個女人這麽固執,負傷在身,她不向他求救,反而還讓他不要管她。這像話嗎?他絕對不可能對她的傷情置之不理。
“你走——”梁若晴用自己最大的力氣推開了吳冰的手,她不希望他拖延下去,如果被丁美琳趕到了,他們兩個統統都會死在這裏。那麽,她之前所做的一切也就沒有意義了。
“丁美琳已經發了瘋,她不理智……她是個瘋子。”梁若晴皺著眉頭,痛苦地說道,“我求你了,你走吧,求你……”
寒冷的夜,呼嘯而過的冷風吹得樹木颯颯作響。
她用一種渴求的眼神仰視著他,希望他能聽自己一次。無論她做過多少錯誤的決定,這一次,她都希望有人願意相信她。
至於她自己的命,她已經不再那麽在乎了。
***
一個星期後,法院正式開庭審理。
季小雅以季景陽女兒的身份,將丁美琳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徹查這一係列案子。於是,吳冰也就成為了季小雅的辯護律師。
從開庭到現在,吳冰的內心始終沒有平靜下來。
梁若晴手機裏的錄音,吳冰已經聽過了,聽得他毛骨悚然,這一連串的命案,竟然統統都和丁美琳有關。她究竟殺了多少人?為了嫁入葉家,這個狠毒的女人不惜殺害了自己的親生姐姐,難道她真的是一個六親不認的冷血動物?
“你緊張嗎?”季小雅忽然問了一句。她不得不承認,自己此時異常緊張。
吳冰搖了搖頭:“不。”
他不緊張,反而很興奮。終於能夠手刃這些案子的凶手,是一件多麽大快人心的事情,作為律師,他非常樂意迎接這一刻的到來。
季小雅露出了欣慰的微笑,對吳冰點了一下頭。
她一直信得過吳冰,無條件地相信。也許現在在這個世界上,他是她最信任的男人了。
這算是一種緣分麽?也許。冥冥之中她會遇到他,他會接受她家裏的案子,為她和蘇涵平反昭雪。在季小雅眼裏,吳冰就像一位勇敢的騎士,在她最需要幫助的時候站了出來,拚盡全力地守護她。這些,已經足夠讓她感動了。
法院正式開庭。
在法官一些列的開場陳詞聲中,吳冰隻是靜靜地坐在原告方的律師席上。他用手指輕抵著下顎,沒有說一句話。
他在深思熟慮,怎樣用最犀利而精準的語言揭發丁美琳那個女人的罪行。
“請辯護人進行陳述。”
審判長一聲令下,這一刻終於到來了。吳冰冷靜地站起了身,微正衣領,一步一步地走向了法庭中央。
在萬眾矚目下,他露出了自信的微笑。這裏是他的舞台,也是他懲惡揚善的地方。能夠親手解決這個案件,他始終倍感榮幸。
吳冰開始了自己的論述。他將丁美璐被害案件、季景陽被害案件一五一十地整理清晰,用一套邏輯嚴密的論述講述了出來。他條理清晰,有條不紊,在座的審判長和陪審人員們頻頻點頭,無不為這位優秀的律師感到信服。
吳冰斷案入神,他在律師界是赫赫有名的,凡是法律行業的相關人士,無不知道吳冰的大名。他幾乎已經成為了律師界的不朽神話,甚至一些剛入職的青年律師都用一種無比崇拜的目光仰望他。這是他個人的人格魅力,也是奮鬥這麽久的最終目標。
他的目標,就是要成為律師界的一把手,凡是他接手的案子,從來沒有敗訴的可能。
“這個,就是我剛才所提到的證據。”論述結束後,吳冰舉起了手中的手機。這一舉動立刻引起了全場注意,法庭裏小範圍轟動了一下。
季小雅的額目光也被手機吸引過去了。吳冰之前怎麽都沒和她提起過,他居然還拿到了證據。
可是那個手機……好像是梁若晴的?至少看上去很眼熟。季小雅心裏泛起了嘀咕,這件事情變得越發蹊蹺起來了。
“請辯護人將證據交給審判長。”坐在審判長身邊的法官立刻吩咐道。
吳冰鄭重地將梁若晴的手機交給了法官,由法官代提交給了審判長。
審判長按下錄音播放鍵,在法庭上當場播放了梁若晴手機裏的錄音。
一五一十,錄音將事情的原由講得很詳細。而那個聲音,恰恰就是在場的被告人丁美琳的。
在場的所有人都為之為震驚。當年轟轟烈烈的葉夫人墜海事件,竟然是一件謀殺案,而凶手就是被害人的親妹妹——丁美琳!
“被告人,你承認被告事實嗎?”審判長板著臉,用冰冷而沉穩的聲音問著坐在被告席上的女人。
丁美琳沒有說話。她的臉上已經沒有了昔日的神色,隻留下了一雙黯淡的眼睛。
她手上銬著手銬,周圍也有幾名刑警及法院工作人員。作為一級要犯,法院自然會對她加強監管。
她還能說什麽,這算是一種自嘲麽?她那麽渴望得到的一切,到頭來卻害了她自己。
吳冰望著丁美琳的黯然神傷,他自信地笑了。也許這正應了俗話所說的紙包不住火,夜路走多了,總會撞見鬼的。
像丁美琳這種罪大惡極的殺人慣犯,法院不可能從輕處理。再加上丁美琳幾次三番企圖掩蓋犯案事實,不但不思悔改,反而變本加厲加害於他人,以至於害死了更多人命。倘若她不被判死刑,吳冰真的不敢再相信法律的權威了。
……
兩小時後,法庭進入了宣判階段。
季小雅和吳冰坐立不安地探了探身子。他們終於等到了這一刻,那個女人,她今後的命運將會被如何宣判?
“被告人丁美琳為一己之私,謀害其親生姐姐,之後為怕事情敗露,又陸續害死幾條人命,作案手段殘忍,情節十分惡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款規定,法院現判決如下……”
在審判長停頓的片刻,季小雅和吳冰也屏住了呼吸。
他們兩人,為了這一刻已經等待了太久。丁美琳這個惡毒的女人,是時候接受她應得的懲罰了。
“被告人丁美琳,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