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之後,杜蘅接到承辦法官的電話,趙琳案的被告方同意調解。


    調解方案是趙琳與劉家碩住的房子給趙琳,股權轉讓價款的一千萬給趙琳。


    杜蘅大致核算了一下股權轉讓價款六千萬,個稅部分大概是三百萬,如果是按照三個人平均份額計算,趙琳應該能夠拿到一千九百萬;公寓是一個五十平米的小型公寓,估值在二百萬左右。這樣的調解方案顯然有失於公平。


    杜蘅將估算的結果告知趙琳,問詢趙琳的意見,趙琳毫不猶豫的答應了調解方案。


    “你不要再考慮一下?”杜蘅問道:“調解結案的話,是雙方商議方案的。對於拿到的錢,是可以再討論爭取的。而且,調解本身就是一個相互討價還價的過程,對方第一次提出的條件往往不是最終底線,肯定是會經過好幾輪的爭議的,這也是談判的技巧……”


    “不用,我不想跟他們繼續爭執下去。他們同意調解,我接受就好了。我希望家碩泉下有知,明白我的心意……趙琳說道,毫不猶豫。


    話已如此,杜蘅亦不便多說。


    “簽訂調解協議,他們會在現場嗎?”趙琳問道。


    “未必。理論上律師是可以代簽協議的。而且,他們也可能會是讓律師代為簽字……”杜蘅道。


    “能不能請他們明天到法庭,我想見他們……如果有條件,這是我唯一的條件。”趙琳道,想了想:“如果他們同意就見。如果不同意,那也就算了。”趙琳補充道,聲音弱弱的,很是退讓。


    “你是有什麽還跟他們講?”杜蘅問道,處於盡職盡責的考慮,她絕對不願意橫生枝節另起波瀾。


    “沒什麽……我隻是想,見麵能夠說清楚。我想告訴他們,我對他們沒有惡意。如果他們年邁需要幫助,我可以照顧他們的。我希望家碩的在天有靈能夠安心。他選擇的的妻子沒有錯……”


    趙琳的聲音有些哽咽。


    “你放心,你的意思我們一定傳達到。”杜蘅道。


    ————


    杜蘅和陳清穎一道與對方律師溝通調解方案。


    同行的交流,少帶有感情的色彩,更容易切中要,直擊主題。對方律師是一位三十餘歲的年輕男士,語速很快,說話一板一眼,井井有條。


    不過,這一次,在對方律師問及是否同意調解方案的時候,杜蘅沒有回複,而是先提出了趙琳的要求。


    “這沒有必要吧……實不相瞞,被告方很抵觸任何的就劉家碩先生的遺產的分割方案。委托人同意調解,更多的是我出於盡快結束訴訟,維護委托人的利益考慮的。”對方一位中年律師,無處不在的透露著專業與精明。


    “調解的初衷與本質不是討價還價,而是能夠調解當事人的矛盾。我的當事人更是誠心誠意的願意與被告和解……在諒解和和解的基礎上,討論調解方案更具有實質意義。”杜蘅道。


    “趙琳女士是一位非常善良的女性,她希望被告能夠理解她的心意,也願意在被告年老無依的時候照顧被告。在此基礎之上,原告誠心實意的希望達成和解。不隻是出於利益的考慮,更是為了原被告共同的未來。逝者是他們最深愛的人,他們是能夠相互扶住的。”陳清穎解釋道。


    “這是和解的前提麽?不管怎麽說,爭議的焦點是遺產的分割。為了達成和解,我建議兩位律師和原告都回到爭議焦點上吧。橫生枝節不利於解決問題。”對方律師依舊堅持盡快達成協議。


    “不是和解的前提,僅是,出自於善意的考慮。趙琳女士和我們代理律師希望的,不隻是完成和解的簽字程序;而是希望原被告雙方達成真正意義上的和解。作為原告的律師,我們希望完成當事人的委托……我們完成的工作,不僅體現在辦結案件,爭取到的經濟利益的數字,也該體現在我們把當事人的意願放在首位。”


    陳清穎誠摯的說道。


    杜蘅與陳清穎的誠懇與堅持下,對方律師同意從中調解。


    ————


    情理與法理的平衡是自古的難題。盡管,民事法律原則重視平等與公序良俗,但是,到個案中,因為偶發性特殊性,更因為每個人的立場不同,利益相爭互不退讓,爭議一起,很難平息。


    杜蘅並不確定趙琳的退讓會否讓老人明白她的誠意與善良。


    趙琳的繼承權顯然是基於法理,然而,站在各自的立場,各有情理,那些愛恨也不都基於客觀的因素,並非正確,更難更改。即便是傷害與怨恨再無意義,也有更多的人在傷害中自怨自艾,不肯原諒。


    趙琳願意用犧牲經濟利益的代價去得到老人的理解,可是,在老人的眼裏,許是一分錢都不願意給趙琳,不肯溝通,不願意諒解。


    即便是疑慮,在雙方律師的促進下,趙琳與劉家碩的父母見麵。


    劉父一臉的冷漠,劉母依舊是厭棄與不耐煩。


    “你被惺惺作態了,有什麽好談的。你鑽空子,法院能夠支持你,我們把錢分你一些……碩碩不在了,我們一把老骨頭活不過幾天,沒差多少……你說吧,你想要多少錢?”劉母靠在椅子上看著趙琳。


    趙琳抿了抿嘴,沒有接話,從隨身的挎包裏拿出來了一個小盒子:


    “叔叔阿姨,前幾天我翻了一下年曆。我用的年曆還是家碩在世時候買的。他在年曆本上記的是,今天是阿姨的生日。我給阿姨買了一個胸針當生日禮物了……以前家碩說過阿姨是知識分子女性,從來都是優雅的樣子。他很有信心,假以時日,阿姨一定會接受我的。阿姨最近憔悴多了……即便是家碩不在,他也一定希望阿姨健健康康,依舊是優雅的,即便您不願意接受我也一定要健健康康的善待自己。”


    趙琳道,將一個盒子打開,將胸針遞給了劉母。銀白色的玉蘭花的胸針,鑲鑽,閃閃發光。


    劉母有一瞬間詫異,生活在悲傷和黑暗中,她真的忘記了自己的生日。劉母的眼中也有淚花,她推開趙琳,趙琳卻將盒子放在她手裏。


    “去年的時候,送給阿姨的圍巾也是我挑的。是我陪家碩去挑的……以後他不在了,我也會記得阿姨的生日的。家碩不在了,可是他永遠是阿姨的兒子,也是我永遠的愛人……”


    趙琳一邊說著,清淚落下。


    “我是愛他的,他最是知道。我們真心相愛,想生兒育女,我們曾經想共度一生……發生的所有的不幸,我都很難過很痛心,我和叔叔阿姨有著一樣的感受。我們本可能會是親人,也該相互扶持。請二老原諒我們之前的任性與自我……即便是家碩不在了,在我們心裏,我也希望著以後我們也依舊是親人。”


    法院的調解室依舊設在一個小法庭。暗紅色的桌椅,肅穆沉靜。居中而坐的法官威嚴嚴肅。原是冷冽的氣氛,此時,雙方當事人依舊哭成了一團。


    即便是局外人,杜蘅與陳清穎也皆是眼圈發紅。


    案件達成調解,是按照劉家碩父母提出來的調解方案和解。雙方確認,在調解書上簽字。


    即便是調解書約定了轉賬時間過戶時間,雙方並沒有就這一問題細談。一來杜蘅相信雙方可以解決好這個問題;二來,已經有調解書,那麽日後生變,也可以申請執行。


    “你回家住吧,那房子是空著的,沒有賣……家碩住過的房子,我們不舍得賣。那是你們的家……你好好的收拾他的東西,要是你願意,留個念想吧。”劉母緩緩說道,語氣裏已經是平和了許多。


    趙琳已經流淚不止。


    法庭調解結束,趙琳扶著劉母出了法庭,坐上了回家的車。


    “真好……”杜蘅兀自感慨。


    “是啊,希望他們會好好的相處,相互扶持,這再好不過了……”陳清穎道。


    “不,我是說你辦的這個案子真好,perfect,完美。”杜蘅扭頭道,一邊說著,一邊揚手與陳清穎擊掌。


    陳清穎報之一笑。


    一個律師辦理的案件,最重要的甚至不是勝訴判決,而是能夠實現當事人的意願,民事訴訟,終究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我們所做的努力。本著公平平等的原則,本著善意良俗的理念,實現完美和解,其價值遠勝於一紙空洞的勝訴判決。”杜蘅由衷的說道。


    “雖然是自賣自誇,不過,聽起來還是真的很順耳!不,是誠意滿滿……我還真是那麽想的。”陳清穎一本正經的說道。“即便是你們這些大律師看婚姻家事的案子不以為然,然而,我還是覺得意義重大。關係的不隻是經濟利益,還是公序良俗,更是人生……”


    陳清穎由衷的說道,是她的切身感悟。


    杜蘅噗嗤一笑。


    陳清穎一身灰色的職業套裙,長發披肩,別在耳後。即便不是大學時候的青春年華,褪去了青澀,走出了婚姻悲劇的陰霾,陳清穎越發有知性的美麗。職業女性,極好的工作狀態,她越發的自信從容,這是隻有閱曆才會有的氣質。


    “看我幹嘛?”陳清穎問道。


    “請你吃飯,叫趙雯過來,我們,海底撈?”杜蘅道。


    “走起!”陳清穎積極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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