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場開始了,法官們陸續進場,文佳慧如打了雞血般激動。


    化驗報告已經出來了,“這遺囑是真的,字跡是石楠先生親筆。”


    文佳慧眼睛閃閃發亮,興奮不已,全然將剛才的不安忘光了。


    她就說嘛,她手中的遺囑是最管用的。


    對方的律師看她的眼神怪怪的,“先前為什麽不拿出來?”


    文佳慧早就想好了,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這些日子我一直心神恍惚,都忘了這件事,直到前幾天才想起來。”


    方律師微微搖頭,“怎麽沒有見證人?”


    “什麽?”文佳慧愣住了。


    方律師根本沒將她放在眼裏,一個胸大無腦的女人而已。


    “你的律師沒告訴過你,遺囑的一大條件是必須要有見證人嗎?”


    文佳慧整個人都蒙逼了,眼珠子都不會轉了。


    方律師轉頭吐槽了一句,“白律師,你太失職了,她不懂,可你懂啊。”


    他倚老賣老,秀了一下智商。


    白語兒一臉的無奈,“那也得我事先知道有這麽一張遺囑啊。”


    “……”現場肅靜。


    方律師震驚了,表情呆滯了幾秒,隨後同情的看著白語兒。


    當事人不跟自己的律師說,關鍵時刻防一手,這是坑自己啊。


    尼瑪,遇到一個自作聰明的法盲,太苦逼了。


    文佳慧反應過來,不禁急壞了,“就算沒有見證人又如何,這遺囑是真的就行。”


    方律師徹底無語,不懂就多問問,實在不行可以上網查一查,又不是多難的事。


    “那有沒有人告訴過你,《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42條:“遺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抵觸的遺囑,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


    他滔滔不絕說了一大通,文佳慧感覺腦袋都快炸了,一雙風情萬種的大眼呆呆的,沒有神采,“這是什麽意思?”


    白語兒簡單明了的解釋,“如果同時出現多份遺囑,以公證遺囑為準。”


    文佳慧傻眼了,還能這樣?上次不是說最後出現的遺囑才算數嗎?


    她大聲叫道,“我的時間是最後的。”


    白語兒撫額歎息,“但你沒有公證啊。”


    她快要瘋了,這麽簡單的法規她聽不懂嗎?


    文佳慧驚到了,傻眼了,又氣又急,“我不管,白語兒,你要幫我。”


    現在才想到要律師幫忙,先前幹什麽去了?


    白語兒真想摞擔子不幹了,但是,她的責任心不允許這麽做。


    既然簽了合同,就要履行完。


    “我請求將這些遺囑廢除,用普通的繼承法來處理。”


    石家姐妹商量了一下,代理律師開口了,“我同意。”


    “我不同意。”同一時間,甘瑩的律師也開口了。


    不同的立場,不同的決定。


    方律師簡單粗暴的說道,“二比一,少數人服從多數。”


    甘瑩的代理律師,蔣律師眉頭緊皺,今天的意外太多了。


    “文小姐,你也同意嗎?你要考慮清楚,根據普通法律,你是占不到一點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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