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決定


    楊淩和警察帶著搜救犬找到雷森的時候,他將苗鬱青緊緊護在懷裏,兩人都已經昏了過去。


    好在楊淩做事向來謹慎妥當,早已帶了最好的醫療隊一起隨行,醫生就地簡單處理了兩人的傷勢,然後將他們抬到山下,搭上私人專機,火速趕回a市最好的醫院接受治療。


    雷森比苗鬱青先醒,手術後,他的腿並無大礙,隻是失血過多,現在很虛弱而已。


    “她怎麽樣了?”雷森問楊淩。


    楊淩是個聰明的人,當然知道這個“她”指的是誰:“已經醒過來了,身上的都是些皮外傷,沒什麽大礙,隻是……”


    “隻是什麽?”


    “她的左腳,損傷過度……會殘疾。”楊淩見老板目光微怔,立即補救道,“沒事的,能走能跳,就是……會變成個瘸子。”


    瘸子難看,美女變瘸子更是難看,如果換了別人,楊淩會覺得可惜。


    可這個人是苗鬱青,那麽她的腳是好是瘸,又有什麽關係呢?


    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


    楊淩覺得,老板那麽睿智冷漠的一個人,是完全明白這個道理的。


    可兩人對視間,他卻發現這個男人的臉色,難看至極。


    楊淩噎了噎:“老板?”


    “給even打電話,讓他那邊的醫院做好準備,你今晚就搭專機將苗鬱青送去hospitalforspecialsurgery。”


    雷森說完,見楊淩半天沒有反應,眉目一沉,寒聲道:“楊淩。”


    “知道了!我這就去!”楊淩一個激靈差點跳了起來,hss是全美排名第一的骨科專科醫院,他沒想到老板會這樣大費周章的去為苗鬱青治療。


    最為重要的是,這有必要嗎?


    楊淩隱隱覺得不妙,他想提醒老板,您知道您現在在做什麽嗎?


    可楊淩不敢,直覺告訴他,少管閑事為妙。


    當夜,苗鬱青就被楊淩親自護送,搭機離國。


    雷森坐在輪椅上遠遠的看著,他並沒有去見苗鬱青,不想,也有些不敢。


    雷森以為,苗鬱青此去會在美國待很久,卻沒想到不到一周的時間,even就給他打電話,讓他將人接回去。


    可以改善,但無法痊愈,苗鬱青的腳傷得太嚴重了,過度到無法逆轉。


    a市醫院在國內已經算是頂尖,既然沒法痊愈,後麵的治療回來也是一樣的。


    even向雷森表示了抱歉與讚歎:“我真的無法想象,是什麽樣的毅力讓她傷成了那個鬼樣子,raison,你能想象嗎?那就好比赤腳踩在刀尖上,每一步都痛得讓人尖叫,god!她竟然還堅持走了五個多小時……”


    隨後,even又開始發表人類的意誌力與身體極限關係的醫學見解。


    可雷森卻沒有絲毫心思去聽,他將手機扔到了一邊,目光空茫的看著遙遙天際。


    夜很黑,和那天晚上的一樣,苗鬱青背著他,從深夜走到了黎明。


    雷森不知道她當時想的是什麽,正如他不知道自己現在想的是什麽一樣。


    唯一一個清晰的念頭,就是,我不想讓她死。


    雷森苦笑又自嘲,他在落地窗前坐了一夜,第二天太陽升起時,他睜開眼睛,取下了左手中指上的戒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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