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這樣過吧,某一刻某一個人,給你帶來生命的狂喜,之後無論這個人做什麽,你都離不開。


    1


    去海鮮大排檔吃夜宵,清炒花蟹真好吃,吃得我還想再活五百年。說正事,吃夜宵的搭子需要慎重挑選,幾乎跟選麻友差不多。


    比如管春,已經餓得半死,哪怕蔥爆大腸在鍋裏翻炒,看看手機,他就能咽咽口水按時回家。這狗逼人品就有問題,太殘忍無情。


    又比如韓牛,年紀大了,半截入土,吞個花蛤便有機會痛風嗝屁,一命嗚呼,吃夜宵恨不得隨身帶著骨灰盒。不管他多麽幽默健談,夜宵都不能帶他。何況他近況不好,一上桌就要推銷成功學,連好笑這個優點都沒有了。


    經常在自己的通訊錄翻翻,找不到能湊一桌的夜宵搭子,很寂寞。


    在這個時候,我忍不住會想念褲衩。


    褲衩愛吃夜宵,食欲良好,跟我口味近似,相當於舌尖上的雙胞胎。我幾乎都忘記了為什麽跟他絕交。


    褲衩很窮,在我的微博互相關注好友裏,比他更窮的隻有梅茜了。


    他在我的生命中進進出出,非常頻繁。因為他的女朋友的愛好是分手。動不動分手。和好了,就離開我的生命。分手了,就進入我的生命。


    菜不合口味,筷子一丟,分手。褲衩進入我的生命。過幾天女朋友電話打來,褲衩離開我的生命。


    逛街提不出選擇建議,購物袋一扔,分手。褲衩進入我的生命。過幾天女朋友電話打來,褲衩離開我的生命。


    一次他女朋友開車接我們。男人穿衣服,大部分都是跑到陽台,哪件晾幹穿哪件。於是他當天比較混搭,耐克運動褲下麵是一雙軍用靴。車子開到高架,他女朋友發現了,二話不說,嘎吱靠邊停,說,分手,下去。


    褲衩說,雖然我穿得毫無品位,但把我丟在高架上,會被撞死的。


    女朋友說,死罪。


    我說,那我也要跟著下去?


    女朋友說,誅九族。


    後來網開一麵,高架出口將我們踢出去了。


    2


    沒幾天,褲衩給她過生日,托我定好飯店,還搞了個驚喜策劃書,內容跟春晚似的豐富多彩,其中我要表演數來寶。


    大家到地點,女主角不見了。她說她和閨密們在酒吧,喝完再過來。


    我x,居然有人不吃飯就去買醉,要不是我們快餓死了,一定會像曹操愛上關羽一樣惺惺相惜。


    接著等到西紅柿蛋湯熱了三遍,褲衩再打電話過去,女朋友嬌嗔地說:“這才第一場啊,等第二場ktv結束了再說吧。”


    全場罵娘,ktv怎麽不燒掉的,娛樂場所怎麽這麽作孽的,社會風氣怎麽如此惡劣的。


    大家都不敢說褲衩女朋友,因為褲衩在旁邊跟著罵,已經很尷尬了。


    褲衩女朋友叫什麽來著?算了,叫她數來寶吧,為了給她過生日,我還得背數來寶。


    飯店打烊,數來寶還是沒有來,褲衩說了很多次讓我們散掉,我們說不行還可以吃夜宵嘛,邊吃邊等。


    邊吃邊等,太可恨了。


    之後某次他們分手,褲衩進入我的生命。


    在夜宵的海鮮大排檔,我問褲衩,究竟她要作到什麽地步,你才能死心。


    褲衩說,前兩年開遊戲機店失敗,二十來創業失敗一次接一次,什麽未來都看不到。如果不是數來寶陪著他,他說不定真的會垮掉。


    那種感覺,好比在沙漠中走了三天,皮膚直接冒出濃煙,在渴死的前一刻,見到一汪清泉。又好比被關進保險箱,即將呼吸完最後一口空氣時,小偷帶來電鑽。


    都有這樣過吧,某一刻某一個人,給你帶來生命的狂喜,之後無論這個人做什麽,你都離不開。


    她隻是作了點兒,隻是不成熟了點兒,但她這樣不諳世事地陪著你,從來沒有想過要走。就算分了幾次,也會再回來。


    數來寶那麽變化多端,卻是褲衩世界裏最穩定的存在。因為她總是會回來的。


    我想了想,小情侶之間冷戰打架循環互虐,多的是。在我老家,村口老太天天掄著拐杖罵老頭,可是老頭一走,老太牽掛著他,也下去找他了。


    隻是那時候褲衩因為老遷就女朋友,已經沒有其他朋友了。


    他一口幹掉一杯,認真地對我說:


    “張嘉佳,非常感激你們對我好。我也知道,以對方為唯一的感情很傻逼,但我還是想試一試。”


    3


    褲衩為什麽叫褲衩?


    因為有次毛毛生病,管春在外地,打電話給褲衩,讓他幫忙送個東西給毛毛,說挺急的。他翻身起床,穿著褲衩就買了送過去。那是小年夜,零下三度。


    不過是一瓶急支糖漿,毛毛有點兒感冒。並非大不了的事情,但褲衩就是會把每一個字當真,然後死心眼。


    所以當他一條路走到黑的時候,大家狗急跳牆打著探照燈,也不能將他照亮。


    這條路的盡頭是2010年6月28日,褲衩的婚禮。兩人還沒領結婚證,決定先置辦婚禮。據說是數來寶的要求,別鋪張浪費,請三四桌關係最好的就夠。不買婚紗,不請裝飾,就當聚會吧。


    褲衩樂嗬嗬地對大家說:“牛逼吧,我是單親家庭,結婚人多做不到,人少還是很容易的。”


    當時我們想,見鬼,數來寶居然賢惠了。


    2010年6月28日,大家笑逐顏開,在南京江寧區一個不大的飯館,就四桌。別看人少,戰鬥力大,喧嘩聲都快把屋頂掀了。


    韓牛正在表演肚臍眼盛酒的絕技,毛毛急匆匆跑到我們的2號桌,小聲說,數來寶一直在洗手間哭,不肯出來。


    我有不好的預感,心一直沉下去。


    毛毛又衝去洗手間,大家忐忑不安。


    二十分鍾後,毛毛臉色蒼白,告訴我們,數來寶說,覺得自己沒那麽愛褲衩。求婚沒好意思推,家長見了,籌備婚禮越花錢越不敢說,拖著拖著就結婚了。


    全桌人臉色都白了,最白的是站在一邊的褲衩。


    毛毛接著說,她說會出來參加婚禮,但結束後就走。


    這是一場我經曆過最揪心的婚禮。客人盡歡,而新郎新娘笑得勉強。


    我一口菜也吃不下去。管春緊緊握著毛毛的手,因為毛毛的眼淚一直在掉。


    婚禮結束後,不管以後親戚怎麽議論,新娘就要離開新郎了。


    九點鍾散席。我們幾個人呆呆坐在位置上,留下來,還是走掉,都不對。


    送走父親,褲衩和數來寶落座,大家沉默。


    數來寶說:“對不起,花的錢我以後還你。”


    褲衩說:“沒關係,幸好還沒領證,差點兒連累你一輩子。”


    數來寶說:“我走了。”


    褲衩說:“好,我送你。”


    我跟著他們離開,背後聽到管春的一聲冷笑:“我x,這年頭,碰到好的人,簡直比碰到對的人更重要。”


    4


    沒幾天,褲衩也消失了。手機打不通,關機。半年後變成了空號。


    去年我正睡懶覺,睡到昏天黑地,被砸門聲敲醒。開門一看居然是褲衩!


    我穿著褲衩就要抱褲衩,突然發現肉體這麽赤裸裸地接觸不好,就狠狠踹他一腳。


    褲衩說:“嗨,天氣真好,出發吧。”


    我跟褲衩背著啤酒,偷偷登上古城牆頭。喝到天色漸暗,秦淮河的水波裏倒映著燈籠,遠處一艘窄窄的畫舫漂過去。


    褲衩說,南京的梧桐樹真漂亮。


    褲衩說,秋天開車在街道上,梧桐葉子落下來,漂亮得讓人難過。


    我正要順著他的話語抒情,褲衩說,去他媽了個逼。


    他猛地站起來,站在牆頭。這古代的製高點,已經在這座城市裏是那麽矮的建築,視線的終點隨處都能被阻擋。


    他呆了很久,我上去找他幹杯。


    他一回頭,背後滿城夜色,臉上全是眼淚。


    我登時一句“幹杯”說不出口。


    他說:“張嘉佳,你知道嗎,我媽媽是在我很小的時候去世的。我現在已經記不清楚她的模樣了。沒上小學,她就走了。我不但記不清楚她的模樣,連她對我說過的話,也一句都想不起來。”


    他號啕大哭。


    這件事情我從不知道,一時隻能拚命喝酒,無法回答。


    他輕聲說:“為什麽我不記得媽媽長什麽樣子,可老是能聽見她跟我說話呢?為什麽我老是能聽見她跟我說話,可我一句也想不起來呢?”


    我們從頭到尾沒有聊到數來寶。也沒有聊到她去了哪裏。


    我一直記得,在褲衩那場粗糙的婚禮上,數來寶說:“對不起,花的錢我以後還你。”


    褲衩說:“沒關係,幸好沒領證,差點兒連累你一輩子。”


    數來寶說:“我走了。”


    褲衩說:“好,我送你。”


    褲衩去送她,我怕出事,跟在他後麵。


    到停車的地方,數來寶上車後,搖下車窗,對著褲衩揮手,說再見。


    接著是車子啟動的聲音。


    直到車子開出去十幾米,褲衩突然大聲喊:“你要去哪裏?能不能帶著我一起去?”


    車子沒停留,開走了。


    5


    褲衩留了個新手機號碼給我,說,有事打這個。


    然後他又消失了。


    管春問我見過褲衩沒?


    我說見過,總算有良心,留了個新號碼給我。


    管春一揮手:“打給他,老子要罵這狗逼。”


    我拿起手機,撥通他留給我的新號碼。


    一撥通,我不由得破口大罵:“這狗逼!”


    管春傻乎乎地問:“怎麽啦?”


    我打開免提,手機裏傳來:“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我跟管春沉默了一下,對著手機吼:“我去你大爺,狗逼你要過得很好啊,我x,過得好一點兒啊!”


    而手機裏隻是在說,您撥打的號碼是空號。


    6


    在褲衩那場粗糙的婚禮上,數來寶說:“對不起,花的錢我以後還你。”


    褲衩說:“沒關係,幸好沒領證,差點兒連累你一輩子。”


    數來寶說:“我走了。”


    褲衩說:“好,我送你。”


    褲衩去送她,我怕出事,跟在他後麵。


    到停車的地方,數來寶上車後,搖下車窗,對著褲衩揮手,說再見。


    接著是車子啟動的聲音。


    直到車子開出去十幾米,褲衩突然大聲喊:“你要去哪裏?能不能帶著我一起去?”


    車子沒停留,開走了。


    褲衩發了會兒呆,回到酒桌,坐下來說:“有一次,我穿運動褲和軍用靴,她嫌我亂來,直接把我趕下去。我隻好打車,沒多久,發現她停在路邊,還挺隱蔽,貼著一棵樹停。


    “我也在氣頭上,假裝沒看見,出租車繼續開。後視鏡裏能看見,她開著車跟上來了。


    “小區門口,我下車,她把車停在我前頭。


    “這是我們和好最快的一次。


    “她說,剛把我趕下車,她就後悔了。”


    褲衩把他記憶中的每一次分手與和好,嘮嘮叨叨地說完了。


    說到後半夜。飯館老板也是朋友,說他先走,記得鎖門。


    然後我們也開心起來,仿佛徜徉在他的愛情故事裏,開始插嘴,開始接話,因為我們在他的故事裏,也頻頻出現。


    故事說到2010年6月28日,新娘搖下車窗,對著新郎揮手說再見。


    大家哄堂大笑,管春笑出眼淚,說:“真他媽的慘。”


    褲衩說:“慘個屁,我很有風度的,目送她遠去。”


    他小聲說:“因為總是要走的,所以呢,她對我不好,其實是對我好。我對她好,其實是我不好。”


    無論好不好,可你剛離開,我就開始思念。


    字字句句複述一遍,生怕你留下的痕跡有所遺漏。


    隻有我清楚,褲衩的故事真的故意遺漏了一句。新郎對著開走的車大聲喊:“你要去哪裏?能不能帶著我一起去?”


    不知道你後來去了哪裏,但有一天你一定再次會砸開朋友的門,傻笑著說:“嗨,天氣不錯,出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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